设备招标合同不一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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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合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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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合同不一致
篇一: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在工程建设的日常活动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工程进入施工或结算程序后发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到底是按合同协议执行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各方说法并不一致,但真正的结论只有一个。
我的认识是: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上条文说明,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
或许有人认为,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没有招标文件部分,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一般工程合同不同,有其特殊的程序,既招投标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开始执行时间晚于合同法,且作为特别规定,招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与合同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投标法为准。
在实际实践过程中,我国不少地方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已把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作为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如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八条(三)第2项的规定就是如此!
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在投标报价时故意压低价格,在取得施工“入场券”后以种种理由和各种手段要求对工程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牌等进行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这种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同样应当阻止,否则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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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设备采购合同通用版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合同标的物、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发票类型:
乙方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交货方式和包装要求:
1、乙方交货地点:
。
2、该验货、收货行为,仅对货物包装、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予以初步审查验收(即
表面性审查验收),并不对货物质量等事项予以审查确认,亦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货物
应承担的全面质量
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并且承担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含法定节假日)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一
次性全部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为标的物提供的包装方式应当符合相关的运输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
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
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
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5、如果货物于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前发生毁损、意外灭失的,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失及其
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完毕次日起转移
至甲方。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方法:
1、付款方式:
甲方以_______方式付款。
乙方负责支付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一切税费已由乙方计入合同总价之中;
2、付款方法:
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所有货物交付给甲方______日内,甲方
对乙方交付的设备应当积极组织调试和验收。
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
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如付预付款,此条可以相应修改。
)
3、所有合同供应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结算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货款的%,保留合同总价的%作为质量保修金,至质保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4、上述付款均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履行以
上各阶段的付款责任,乙方应在甲方付款日日前提供发票给甲方。
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上述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五条质量及保修条款:
1、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性能和技
术规格,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符合约定的或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2、乙方负责提供终身售后服务,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实行“三包”。
自甲
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保修期为_____年。
质保期内,如果甲方所购买上述产品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如非甲方原因,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设备电机加装过载保护器或其它保护装置以确保不被烧坏,如果因为电机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电机被烧,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如乙方不依照本条约定的期限、方式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一次。
且甲方有权自行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等违约金及费用均可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4、质量保修期满后机械出现故障,乙方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用;如需要更换零
件,价格需按最优惠成本价格提供给甲方,乙方不得增加其他费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如有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七条合同解除条件:
1、经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因交付的货物数量、品牌、规格不符或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向甲方支付不符合约定货物货款%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每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货款总额%。
(违约金可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4、若乙方逾期交货累计达7天以上的(包括7天),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解除合同。
如乙方已经收取了甲方的预付款的,乙方应当退回,并支付与预付款等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违约。
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于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及第三方的索赔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2、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选定的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如果鉴定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中个别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取消该条款,不影响其它条款的继续有效执行。
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6、所有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签订于。
8、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三:
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
供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或招标)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或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
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
产品属于国外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详细配置须按附件一填报。
2.供方必须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
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
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年(除外),并提供免费现场服务,终身维护。
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操作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册、服务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
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4.设备技术配合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特快专递方式交付给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包装费、运费及保险费。
技术资料邮寄至:
5.供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善而引起的合同设备及技术文件的腐蚀、受潮、损坏和丢失负责。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供方应给予解决。
五、交付
1.交付时间:
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
交付日期:
。
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3日之前,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
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
由需方指定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
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
产品的安装由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
调试由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
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接收。
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供方负责10日内补齐。
(2)验收地点: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七、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
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使用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但无法提供损坏配件的,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如需方无法排除故障问题,由需方提出书面现场服务申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确认服务工程师和提供相关所需资料。
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
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
招标采购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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