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救护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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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救护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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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救护队管理制度
1、电话值班制度
一、电话值班由当日值班小组的人员轮流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副电话值班员,以加强此项工作。
二、当日电话值班员必须遵守昼夜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三、电话值班员要精力集中,时刻坚守在电话机旁,夜间要头脑清醒,不许做与救护无关的工作。
严禁他人聚集在电话室内嘻耍打闹等干扰值班工作的行为。
四、电话值班是矿山辅助救护队工作的重要岗位,接听电话要及时,传达各种命令要准确。
事故电话必须在20秒内收接,属于紧急事故电话,要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性质、遇险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等情况后,填写好救灾许可证和事故牌板,并在10秒钟内发出警报;非紧急召请,应立即报告当日值班指挥员处理。
严禁误接事故电话。
五、电话值班员因事离岗时,必须有副电话值班员接替,接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分钟。
不许随意调岗。
六、电话值班员要保管好值班室的设施、装备和物品,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七、担任电话值班的同时履行门卫职责,执行门卫制度;上级通知的有关会议及工作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做好来客和离队人员的登记以及做好交接班的工作。
八、处理事故在井下担任电话值班员时,要保持同事故处理小组和指挥中心的联系,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灾区的一切情况。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岗期间,要加强战备观念,时刻做好战斗准备,事故召请时,必须保证1分钟内出动完毕。
二、值班小组的人员至少保证在规程规定人数以上。
三、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外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在警铃区内活动。
四、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五、值班人员轮流担任电话值班员,迟接或误接事故电话,以贻误战机论处。
六、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所有值班的技术值班的完好、齐全。
七、以上各条,如有违者,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3、待机工作制度
一、为了加强战备值班,待命指战员不得少于6人,并有一名指挥员。
二、待命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待机,所有待命人员必须在警铃区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外出。
三、当值班人员出动执行任务时,所有待命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白天120秒,夜间150秒)转入值班。
如遇大型事故,待命小组应同值班小组一同出发。
四、所有待命人员必须保证装备完好,外出执行任务时,必须与值班小组保持联系。
五、待命人员不得酗酒。
六、待命指战员在不少于7人的前提下,可以请小时假,但必须经小组长登记批准后,报指挥员同意,方可离队,假满后必须及时归队,否则,按考勤请假制度严肃处理。
4、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按作息时间表进行,十分钟内进行完毕。
二、交接班时,各小组在指定地点列队集合,时间为一分钟,小组长整队后向指挥员报告出勤人数,指挥员下达当日工作任务,并检查队容风纪。
三、交接时,双方小组长和电话值班员共同当面交接并签字,所有交接的技术装备必须由双方小组长亲自清点并填写登记表。
四、交接程序为接班组先将仪器装备检查,确保完好无损数量准确后双方交接签字。
交接期间如遇事故召请,以双方电话值班员签字为界。
(签字前,交班队出动;签字后,接班队出动。
)
五、交接中如出现问题,双方小组长应认真协商解决,如有分歧意见时,指挥员应妥善处理,及时解决。
六、当日值班指挥员应认真组织、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工作日志。
5、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小组和个人的技术装备,必须按《煤矿救护规程》的要求配备齐全,每周对所有的仪器装备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所有故障的仪器及时进行检修。
值班、待机小组和个人所管的仪器装备必须100%的完好。
二、小组和个人的全部仪器装备都必须以小组为单位集中保管。
要求达到“全、亮、准、尖、利、稳”的六字标准;放置统一整齐,清洁卫生。
三、辅助救护队指战人员在接班前,都应对所负责的仪器装备进行检查,接班后由小组长进行复查,辅助救护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仪器装备,不允许使用,并按奖惩、考评制度有关制度处理。
四、外出归队后以及进行安全技术工作、演习训练和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地检查整理装备,并填写装检记录,小组长认真验收,确保技术装备达到战斗准备标准状态。
五、辅助救护队每月对所有技术装备,至少抽查一次,对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装备,立即责成排除故障并按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六、属于辅助救护队的装备(战备库)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每季度检查维护一次。
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其符合战斗准备标准状态。
七、全体指战人员都要爱护仪器装备,节约用氧,节约备品备件,修旧利废。
对损坏仪器者,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视其情节。
按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八、主要仪器装备,每年由辅助救护队统一安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修理。
平时需修理或更换的仪器装备、配件,必须经小组长(或修理工)和工程技术人员签定,主管领导审批,交旧领新,方可领用,严禁乱领滥发。
九、辅助救护队每月认真对仪器装备维护保养进行检查考核,总结战备值班状况,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列入月评比内容,实行奖罚。
6、学习训练制度
一、学习训练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和总结,月有图表,有明确的训练目标及要求。
二、坚持月单项、季综合的演习训练。
每月演习配用呼吸器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小时。
三、加强救护业务知识和战例的学习,每月做到学习内容、时间、组织三落实,至少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四、大练基本功,结合实际,从难从严,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煤矿救护队规程》和《救护大队考评细则》的要求进行检查。
五、加强体质训练,提高身体素质,每天坚持早操和下午的体质锻炼,体质锻炼不少于两个半小时。
六、学习军事化知识,强化队列训练。
每月按《煤矿救护规程》要求对队容、风纪、礼节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要求全体指战员的参训率达到100%,提高军事化素质。
七、各项训练技师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评比内容,作为每月计算工资的依据。
7、考勤请假制度
一、以小组为单位认真进行考勤登记。
交接班时各小组在指定地点集合,小组长向当日辅助救护队指挥员报告出勤人数,并到辅助救护队值班室挂牌。
辅助救护队对当日值班指挥员进行考核登记。
其它人员由主管领导负责考勤,组长由当日辅助救护队值班指挥员进行考勤。
二、各小组长根据辅助救护队工作安排,对其人员每天的活动情况要及时计入小组日志,月末按照登记表汇总,在本队范围内公布后,呈报主管队长审批,交办事员核算工资。
三、值班队和工作队不准请小时假。
待命队在非活动期间请小时假,须经小组长同意登记后,报辅助救护队值班指挥员批准,方可离队。
假满后必须按时归队并及时销假,不能及时归队时要事先声明,可补办手续,按事假对待。
超过两小时未归队者,按照召不到处理。
四、休班集中统一安排,不需换休、顶替、提前推后,探亲假可分两次享受。
年休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以享受。
伤病假期间必须在队休息,否则,按缺勤处理。
五、婚、丧、探亲假都要由个人填写假条,小组长签字,辅助救护队主管领导审批,到劳资员处登记后,方可生效,否则,离队按旷工论处。
六、外出职工,不许短假长休。
凡有事不能及时归队者,必须在假期未满前用电报、电话、书信等申述理由,否则,超假按旷工论处。
七、无论各类假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旷工论处。
各类假期满归队后,要及时地销假,否则,按缺勤论处。
8、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一、凡紧急出动处理事故,各小组都必须将处理方案、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完成任务情况和处理事故中发生的其它意外情况,做详细完整的记录。
二、每次处理事故结束后,跟队指挥员要及时组织参战人员,认真、全面地进行讨论和讲评。
总结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然后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讲评,以利于在以后的处理事故中100%的不违章。
三、工程技术人员要将讲评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写出处理事故总结并填写事故处理卡片,及时归档,并在15天以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每次演习训练结束后,各小组务必认真总结,发扬成绩,找出差距,顿序渐进,不断提高技术素质。
五、对作战勇敢,指挥出色的指战人员,要给予请功、奖励和大力表彰。
对不足之处要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六、对于在处理事故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或其它后果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按奖惩制度有关条款执行,情节严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9、下矿预防检查制度
一、下矿预检是救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所有指战人员都必须按指标完成预检任务。
二、下矿预检工作必须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指标。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辅助救护队要按照上级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每个小组下矿预检,每次必须有组长以上的指挥员带队。
三、每次下矿预检前,必须下达明确的任务指标,规定具体的行动路线。
技术人员要组织指战员了解矿图,熟悉情况,有针对性地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下矿预检效果。
四、下矿预检人员必须遵守《煤炭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并着战斗服,携带完好的检测仪器、仪表灯,在井巷中行进和工作面检查时,都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主动地协助矿方及时处理。
五、预防检查的主要内容:
1、熟悉了解矿井巷道及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的分布位置和管理情况;
2、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瓦斯超限、空班漏检、盲巷不闭、局扇停风、风量不足、循环串联、防尘设施不全或损坏情况、干大眼,不用水炮泥、电器失爆、风电不闭锁、采掘供电不分、灭火器材失效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顶板、水患、运输等方面的重大隐患;
3、检查矿井自救器配备和工人佩带、操作、使用的熟练情况;
4、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及其处理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5、检查并参加矿井每年一次的反风救灾演习;
6、检查井下电焊、火区启封、瓦斯排放、盲巷管理、巷道贯通,震动性放炮等安全技术的工作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7、认真纠察、禁止“三违”行为。
六、要深入井下任何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有巷必查,有巷必入”切实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对查出的隐患,当场责成现场负责人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填写三联单,一份交矿方,一份交安监局,一份留队。
对限期解决的隐患,到期要认真进行复查。
对危及安全生产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场所,要令其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对明显的事故隐患,若检查不认真,没有发现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七、预检结束后,要绘出通风系统,巷道及采区示意图,注明预检行动路线,将发现的事故隐患计入下井预检记录本内,工程技术员要进行考评。
八、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当日须立即汇报由并及时向矿务局汇报,进行处理。
九、所有预检资料必须及时汇总。
辅助救护队务必于月底前收集汇总,月末将预检情况资料进行上报。
十、下矿预检工作评分记奖,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10、内务管理制度
一、内务管理工作的任务是为职工创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学习、工作、生活、训练、休息的环境。
二、卫生工作要达到下列标准要求:
1、环境无杂草、无积水、无杂物、整齐美观舒适。
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
2、室内:
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无蜘蛛网、地板无痰迹,无蚊蝇、无臭虫、床下无脏乱杂物,室内物品悬挂一条线,床上卧具叠放一条线,洗刷用具及其它物品放置一条线。
3、个人卫生:
常洗澡、常理发、常换衣服,保持整洁干净。
三、指战人员有病早治疗,传染病要隔离。
四、要爱护队内的花草树木、公共设施和其它设备。
节约用水用电。
五、提高警惕,搞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肇事)。
院内禁止停放其他车辆,坚持大门上锁。
六、坚持每天清扫一次卫生。
每日要抽查,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检查,月终总评,评比分数纳入记奖内容,奖优罚劣。
七、建立各种管理牌板,专人负责填报,使管理工作一目了然。
八、违反上述规定,按奖惩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11、战备材料库房管理制度
一、凡购回的所有物资器材及时入库,库管员认真验收。
要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及审批发放登记制度,做到帐物卡三相符,收发平衡。
二、主要装备及配件必须立卡登记,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账。
三、严格建立物资领发制度,手续不全。
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四、领用材料一律由各部门固定人员负责,专职人员开票,主管领导签字,出易耗品外,一律交旧领新,库管人员方可发给,并计入各部门的材料消耗登记薄,月末汇总。
五、各部门月末必须报出下月用料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属于战训常用物品,必须由专人领出存入战备库中,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动用战备物资,否则要追究库管员的责任,库房内的装备要随时保证处理事故的需要,事故处理结束后,库管员要及时收回清洗、清点、整理,始终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七、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分类堆放整齐;易霉物品要经常晾晒,善妥保管,以防霉烂、变质、失效或变形损坏,每月盘点一次,过期物品要及时处理。
八、库管员对库存物品必须心中有数,根据消耗情况要及时提出增补计划。
九、材料装备库要严禁烟火,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十、外借物资,必须有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外借。
十一、违犯上述规定,按奖惩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12、计划、财务管理制度
一、年初会计员要及时预算处全队的财务经费及包干工资计划,报辅助救护队主管领导审批,严格按计划执行。
二、一切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根据资金计划情况严格控制,杜绝无计划开支和乱开口子现象。
三、职工出差必须经辅助救护队主管领导批准,所借公款,归队后立即清理,不准拖欠,如无力偿还,从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四、工资、奖金,罚没款项报表必须经队领导和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并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五、各种周转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主管领导定期抽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理。
六、必须严格遵收财纪律,一切费用消耗必须按审批计划实施采购,杜绝无计划列支。
否则,不予以报销。
七、会计员要及时汇总全队当月的经费情况,并分项填入管理牌板。
13、会议制度
根据救护队工资性质和特点,要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
一、队属各部门每月初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全面总结上月思想政治、业务技术、体质锻炼、队列操练、下矿预检、装备仪器检查保养、执行规章制度等竞赛评比情况;弘扬成绩,纠正不足;安排当月工作、布置训练任务。
二、每月由民主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会议,任务是:
审议职工的出勤,工资、奖金的分配以及罚没款等其他有关职工利益的事项。
三、每月末召开一次队务工作会议,总结评比本月工作情况,技术人员必须根据会议精神安排下月学习工作日程图表。
四、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议,增强群众监督,加强干群团结。
五、任何会议要求内容精练,目的明确,记录详细,反对形式主义。
14、评比检查制度
一、在辅助救护队的领导下,各部门坚持每月进行竞赛、考核,月末由考评小组主持评比会议,按月初安排的工作内容,根据《考评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严格的考核。
各种考核都必须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做到罚不妄加,奖不虚施。
二、评比要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要成立民管小组,具体负责民主考评的有关事项。
每次评比,要评出水平,评出团结,评出干劲。
使小组、个人之间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你追我赶的良性循环。
三、为了促进创一流水平的岗位练兵竞赛活动,根据情况,可设单项比赛,队获胜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加强宣传鼓励工作,利用黑板报、光荣榜、披红戴花、摄影以及向矿工投送专题报道的方式,表扬好人好事,促进评比工作的开展。
五、每次检查评比必须做好记录和总结,把考核评比结果及时填写在考评牌板上,公布于众并归档。
作为以后评先进、晋升工资、记功奖励的依据。
15、服装管理制度
一、煤炭行业从事矿山救护工作的指挥员,战斗员,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二、全体指战员及后勤人员着装时,必须遵守《煤矿救护规程》中的队容、风纪、礼节的规定。
三、凡集体活动如交接班,队列操练、集合(包括对面、内干部会议)和组织集体参观,学习等礼仪场合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严格按照《矿山救护队军事训练教范》规定执行。
四、在进行演习训练及容易造成服装污损的活动时,不提倡穿制式服装。
五、救护队的正式服装颜色为黄色。
其他服装一律不能作为队服着装。
六、人员单独外出时,不提倡穿队服,如要穿队服必须按照要求着装,标志佩戴齐全;并且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否则,根据造成后果的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凡不按规定着装如标志不全、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穿拖鞋、队服便服混穿、行走时吸烟等,视其情节罚款10-50远。
八、各级指挥员要自觉遵守着装规定并监督、检查,发现要进行处罚。
九、对故意污损服装及标志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十、队服严谨外借,否则从重处罚,并审查其外借的情节和造成的事实,给予相应的处分。
十一、所有人员调离救护队时,标志一律回收。
服装交回或依据年限折价交款。
16、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指战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一)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分别给予表彰,记功,晋升工资或发给一次性奖金。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法规,在矿上救护和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者;
2.作战英雄,不怕牺牲,或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在矿山安全技术工作中,对即使恢复灾区,回收器材设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作出贡献的;
3.在处理事故中,对防止灾情扩大或减小损失和人员伤亡的;
4.敢于严格管理,善于调动指战人员积极性,对辅助救护队的正规化,军事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作出显著贡献的;
5.在矿井的安全预防检查中,敢于坚持原则,制止“三违”,对防治重大事故的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
6.在救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对救护技术上有重大改革或在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装备中有显著成绩的以及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为本队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业务技术训练和考核中,成绩连续三个月95分以上者奖励10元,内务卫生连续三个月获胜者奖5元。
(三)10.演习训练中成绩优异或单项训练成绩破纪录者,给予奖励10元。
(四)对维护队内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在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20—50元,并通报表扬。
二、处罚
1、凡集体活动(早操、上班、会议、学习、训练、打扫卫生等)迟到一次罚2元,超过三次,每次处罚增加1元,旷一次处罚5元,上班迟到少过60秒,当日无工,由值班指挥员依据其情节进行处理。
2、违反内务管理制度罚款3-5元;违反考勤请假制度,旷一天处罚20,旷工五天取消一个季度的救护津贴;全年旷工累计达十五天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3、不坚守工作岗位、空岗、脱岗、溜岗者,扣除当日工资,处罚20元。
4、请小时假,两小时内必须归队,不能及时归队,必须提前声明,可按事假处理。
否则,以应召不得论处;小组长不及时登记或登记不认真处罚5元/次。
5、值班对饮酒、待机对酗酒者当日无工,并处罚20元,凡影响正常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并处罚小组长10元、值班指挥员和跟队指挥员20元。
6、电话值班员擅离职守、误接事故电话者,取消当月救护津贴,给予降级,留队查看,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7、对抗或拒不执行命令,辱骂领导;应召不到或借故逃避出动,临阵畏缩不前或脱逃、私自离队、贻误战机者处罚50元,扣除当日工资,取消当月救护津贴,并接受对内其他处理。
8、欺骗组织,欺骗领导,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给予停工检查,只发给生活费,待问题查清后,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9、凡停工超过3天者,取消当月救护津贴。
10、无视本队有关规定,放任家属及小孩到院内及电话值班室打闹或折损花木以及影响正常工作者,一次处罚10元,对劝阻不听者,加倍处罚,放任非本单位人员出现上述情况,一次处罚电话值班员10元。
11、对先开口骂人者处罚20元,后开口骂人者处罚15元;先动手打人者处罚50元,后还手者处罚30元,对不停劝阻止者,处罚100元,在队内严重违犯精神文明建设的,视其情节给予处罚10-15元;有赌博、嫖娼等"六害"行为者,一律交公安机关处理,凡因此受到治安处罚的取消全年救护津贴。
12、违犯服装管理制度,未按要求着装、军容仪表不整洁,发现一次处罚5元,在外造成恶劣影响者,参照第12条执行。
13、违犯一日生活制度,不按时打铃(+-3分钟)开饭、供水(+-15分钟)者,处罚5元,浪费能源和原材料者视其情节处罚5-50元,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应21条处理。
14、偷电或私自用电炉者处罚50元,偷盗公物者,出追回赃物外,处罚100元,并给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5、私自将公物借(送)与他人,除强制追回原物外,给予处罚20元;给予处罚100元和降级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6、违犯考评、学习和训练、预防检查制度者,依据其情节轻重,一次处罚5-20元,违犯交接班制度者,处罚5元,未参加当月演习训练者,取消当月救护津贴和非常紧贴。
17、体质项目考核有一项达不到标准或业务考核在60分一下者,取消当月救护津贴。
18、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甲级或全年累计5个月达不到甲级人员,只给发基本生活费,并限期达标。
19、责任心不强,造成仪器装备损坏、丢失及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出照价赔偿外,千元以上按15%处罚;三百元以下的按10%,一百元以下的按8%处罚,一百元以下按5%处罚。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者,取消当月救护津贴;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和二类以上非人身事故者取消全年救护津贴;责任重大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20、违法氧气充填管理制度,私自将氧气瓶拿回家中或宿舍,一次处罚责任者20元,属于充填工管理不善,处罚10元,造成事故的可参照21条执行。
21、玩忽职守,贻误战机,导致严重后果者;在抢险救灾中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灾情,欺骗领导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取消全年救护津贴并接受对内行政处分。
22、卫生区域不清洁或未按要求打扫,处罚责任者及小组长(组)长个5-10元。
23、不认真及时整理上报各种记录报表资料,按缺少份数,每份处罚责任者5元。
24、消极怠工、屡教不改,列入调整对象或强制分配其他工作,只发给基本生活费。
25、严重违犯对内其它制度及规定(如:
违犯财务经费核算管理制度、违犯库房、食堂、澡堂、宿舍、修理室、图书室、会议室、电台室、电话等场所的管理制度),按其具体规定执行,上述条款未列入的视其情节,给予处罚5-10元。
17、干部管理制度
加强干部管理有助于消除官僚主义,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
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全体干部都要积极学习政治、业务技术,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本队的各项制度。
二、干部必须做执行命令的模范,要摆正上下级关系,在接受任务时,不许推诿扯皮,顶撞、发牢骚、讲怪话、消极对抗或拒绝接受;汇报工作时,必须实事求是,严谨欺上瞒下。
三、每个干部都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要以普通一兵的身份经常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参加训练,倾听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决反对干部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等不正之风。
五、干部的事假、探亲、婚、丧、等假,必须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队长批准、登记后,方可离队。
六、严格干部考勤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干部的考勤经队长签字审核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七、干部离队,除按例行的规定登记外,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18、干部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与领导艺术,增强,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所有干部必须参加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觉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特制定一下学习制度:
一、所有干部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对自己搞标准、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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