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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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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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
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一:
个人合伙协议书(模板)
个人合伙协议书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第一条合伙名称:
第二条主要经营地点: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
第五条出资金额、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款项应于年月
日,交到本合伙在银行开立的共同账户中,账号:
,此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若在合伙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
(三)本合伙大约需出资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
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为合伙负
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伙事务,购进常用货物,维护管理合伙的财产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对本合
伙产生的利润及盈余依此比例进行分配。
(二)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
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
下,可以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4)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估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
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
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
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
经营原合伙债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
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
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第七条第二款办法办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其它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
篇二: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项目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2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80%;
(二)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乙方50%以现金方式,50%以未来在门店工资扣除。
备注:
扣除方式:
从XX年4月1日起扣,每月扣除人民币元,大写直到扣清为止。
如在未扣清余额之前离职,必须以现金方式交清。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第一年年终总利润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
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不允许再加入伙人。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乙方负责门店的经营管理与人员调配。
甲方负责财务会计与运营决策。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办理相关证件。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
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三:
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简化版)
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政和县圣宏陶瓷店,该店所有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圣宏陶瓷店,经营地点为政和县南大街商住楼25号店面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建材,陶瓷,洁具用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
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陈显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杨爱芳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XX年5月15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签名(盖章):
乙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
XX年5月1日
篇四:
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
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A方,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街道(乡、村)合伙人:
B方,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街道(乡、村)合伙人:
C方,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街道(乡、村)合伙人:
D方,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街道(乡、村)合伙人:
E方,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街道(乡、村)合伙人:
F方,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街道(乡、村)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人自愿合伙经营浸出黄金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A方出资15万,B方出资15万,C方出资195万,D方出资15万,E方出资15万,F方出资15万,G方(提供矿源方)出资30万。
第二条合伙企业创业初期由刘言臣出资300万,投资额利息按月息1分或1分2计算。
刘言胜任总经理,岗位补贴加伙食补贴每月6600元,任总工,岗位补贴加伙食补贴每月6600元。
其他股东岗位补贴加伙食补贴每月3600元。
(每年按实际工日结算)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一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六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它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伙人可以自由退伙,但股权只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不能对外转让。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六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各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篇五:
多人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范文
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至年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出资的转让:
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
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
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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