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南安旧址直管房文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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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南安旧址直管房文物
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南安市旧址)直管房(文物)
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
(适用于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
GZZB2010-007-2
招标单位: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埔区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2年2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投标须知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7
(一)总则7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7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0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0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2
(一)总则22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5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5
第三章合同条款3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3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61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67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68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69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埔区分局
招标代理: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2
2.2.1
工程名称
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南安市旧址)直管房(文物)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
3
2.2.2
建设地点
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
4
2.2.3
建设规模
修缮门牌根据黄埔区南岗南湾南安市正街等2个地块危破房纳入我市小连片危改计划明细表,修复总面积约为2137.92m2,南湾南安正街房屋38幢。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5.1
招标范围
广州市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南安市旧址)直管房(文物)修缮工程项目个别房屋倒塌需(按原状)修建、铲除旧地面后重新铺装、墙体开裂及墙体风化需拆除重新整修、批荡脱落修补、拆除屋面重铺.阁楼重新修复、门窗拆除重装,安装工程等和零散工程,具体内容以本工程危改计划明细表、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8
2.5.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8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6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_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2年2月16日12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2年3月12日9时00分。
2.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2年3月12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
2012年3月12日11时00分。
2.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206)。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2年3月13日9时30分
2.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7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
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002764.3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56549.52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90166.70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②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
③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8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条款号:
11.2(6)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条款号:
11.3.1(9)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扫描件,原件备查)。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现文: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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