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策划.docx
- 文档编号:24612178
- 上传时间:2023-05-29
- 格式:DOCX
- 页数:34
- 大小:41.83KB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docx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策划.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批准:
审核:
编制:
国电山西洁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
一、厂址及自然环境
1.1厂址
国电右玉风电场位于右玉县西北端,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30′00″~112°37′38″,北纬40°08′15″~40°12′45″之间,该区域东部与左云县交界,北距内蒙古自治区5km。
区域面积约64km2,该区域北距内蒙古自治区5km,东部与左云县的五路山交界。
国电右玉风电场中心至右玉县城直线距离约18km,距离左云县城约21km。
国电右玉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整个风电场规划区域的南端。
1.2自然条件
1.2.1地形地貌
风电场场区位于基岩山区,红家山是全区最高山,海拔1969m,坐落于风场内中东部,周边山体呈东南向西北倾斜,海拔1710~1969m之间。
风电场内山脊纵横连绵不断,开阔平坦,山脊顶部地势起伏不大。
山顶植被稀少,岩石多裸露,部分地表有较薄覆盖层,多为粉土,夹玄武岩碎块。
1.2.2交通运输
风电场东西侧的右卫城镇有S211省道通过。
右玉及周边地区的公路交通条件较好,以右玉县城为中心的二级公路通往全县各地。
北京至拉萨的G109国道从右玉东部入境,经县城后折向西南。
从右玉县城到周边各县均有公路相连。
风电场周围有从山西山阴县至内蒙和林格尔的省道山和公路,从大同至右玉杀虎口的省道大杀公路,上述公路为二级公路,沥青路面。
从马营河至败虎堡的县道营虎公路,该公路为三级公路,为沥青路面。
上述公路大部分桥涵可满足设备运输要求,少量需加固。
因此风电场的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1.2.3风力资源
风电场所在地区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干燥多风,降水较少,温度昼夜温差大。
通过对各测风塔实测数据的分析处理,采用右玉气象站资料进行区域性气候分析并对测风时段的代表性进行评价,得到风电场代表年65m高年平均风速为7.3m/s,相应的风功率密度为315.61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3级。
风电场代表年65m高3m/s~25m/s有效风速小时数为8201h,大多数情况下,风速处于可利用范围内。
拟选场区内主导风向及风能密度最大方向为W。
拟选场区内主导风向为WNW,风能密度最大方向为W。
1.2.4场址的区域稳定与工程地质
国电右玉风电场一期工程在大地构造上位于阴山东西复杂构造带的南缘,该构造带因受华夏系构造的干扰,生成北东东向构造形迹。
构造运动总的特点是:
1)前震旦纪构造运动使太古代地层桑干群成半褶皱构造及断裂构造形迹,并伴随有基性和酸性岩浆侵入。
中生代地层普遍不整合于太古代片麻岩,基性岩与酸性岩岩体之上;2)燕山运动致使侏罗纪和白恶纪之间产生不整合。
晚侏罗纪有中酸性火山喷发活动;3)喜马拉雅山运动在本区主要表现为中-上新世玄武岩的大面积喷发活动。
工程场地所在的二级大地构造单元为华北地台中部的鄂尔多斯断块隆起区,其北部为阴山断块隆起区,西北部为河套断陷带,东部为汾渭断陷带的次级构造单元大同断陷盆地。
鄂尔多斯断块隆起区新构造活动较弱,新生代以来表现为整体均匀缓慢的抬升运动,地貌上以黄土高原地貌为主。
内部差异升降运动和地震活动都很微弱,无M≥6.0级地震发生,仅零散分布有少数5级地震。
1.2.5气象
国电右玉风电场附近有右玉气象站,位于风电场以南约30km处,该站为国家基本站,具有30年以上各气象要素的长期观测资料。
右玉气象站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右玉气象站
多年平均气温(℃)3.9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37.7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40.4
多年平均气压(hPa)865.5
多年平均水气压(hPa)6.2
多年平均年总降水量(mm)410.6
多年一日最大降水量(mm)74(1971年8月)
多年最大风速(m/s)24.0(1978年4月15日风向W)
多年极大风速(m/s)31.2(2005年5月10日风向W)
多年平均雷暴(次)14
多年平均冰雹(天)2.3
多年最大结冰期(日)194
冻土深度多年最大(cm)169(1977年3月)
积雪深度多年最大(cm)19(1979年2月)
春季主导风向W、NW、E
夏季主导风向E
秋季主导风向E
冬季主导风向WNW
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方针、总体目标和主要措施
2.1总体管理思路
工程总目标:
建安全环保经济风电场,创达标投产精品工程
总体管理思路如下:
项目单位既承担建设责任,也负责风电场建成后的经营,实行“基建生产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基建期间坚持工程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四新电场”为目标,以造价控制为核心,以质量、安全、工期控制为主线,确保工程安全、造价、质量、工期在可控目标内,切实提高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力,工程建成后达到国内同类机组领先水平。
项目单位是项目法人,对投资方负责。
按照“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的工程管理思路,以合同为基础,以施工组织总设计为指导,协调参建各方“五位一体”(项目单位、监理项目部、施工承包商、设计院、设备厂家),团结协作,形成一个强大的整体力量。
树立以工程建设为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大局观念,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实现双赢和多赢。
本工程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由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代表项目单位对工程的安全、造价、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的控制,项目单位监督其工作。
依照国电集团公司三标一体化体系文件和本项目单位项目管理文件,推行工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按照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实施管理。
2.2安全管理
2.2.1总则
(1)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规范项目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以保障各参建单位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本工程要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基本理念,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检查并消除不安全、不文明因素,不断完善员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工程环境条件。
(3)本工程要落实“管施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环境控制责任制。
(4)本工程各级领导要摆正安全、效益、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文明施工摆在首位,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三级控制”、“四个到位”、“五同时”;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奖罚并重”、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5)本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要实行科学化管理。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健康和环境技术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开展施工安全性评价和危险辩识及危险源(点)分析;完善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文明设施;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安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工器具。
做到对事故的预测、预控。
(6)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单位以及参加工程建设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承(分)包商等相关单位。
如本办法遇有和上级文件规定精神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2.2安全、环境控制目标
2.2.2.1安全控制目标
(1)工程安全目标:
① 杜绝五类恶性事故: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一般事故;控制记录事故;
② 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水平达到达标投产和管理评价的标准;
③ 历次集团公司、华北公司组织的综合性检查或安全专项检查结果均为良好。
(2)为实现工程安全目标,各施工承(分)包商必须制定安全目标的“三级控制”措施并切实落实。
2.2.2.2文明施工目标
(1)工程文明施工的总目标是:
全过程地实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即:
总平面管理模块化
物资材料摆放定置化
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化
施工、办公、生活环境卫生经常化
作业人员着装统一化
(2)工程建设应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争创全国风电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水平,创建国电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工程。
2.2.3安全、环境控制责任制
2.2.3.1工程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本单位在本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
2.2.3.2工程各参建单位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经济师等领导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2.3.3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及全体员工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2.2.3.4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各级各类人员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监督工程师在安全、环境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2.2.3.5监理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境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总监理师对安全、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3.6勘察、设计承包商对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对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施工措施的指导性意见负责。
2.2.3.7施工承(分)包商是现场安全、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法对各自承包工程范围的安全、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2.2.4安全、环境控制的管理机构
2.2.4.1安全委员会
由项目单位领导、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设总、调总和项目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建成安全委员会;项目单位总经理任主任,项目单位基建副总经理和总监理师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为成员。
2.2.4.2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本工程安全、环境工作的重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转。
(2)通过并发布本工程相关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和其他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3)协调相关方之间涉及安全、环境的工作关系,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环境工作考核。
(4)决定本工程重大安全、环境问题的解决议案,并做到人员、责任、资金、时间四落实。
(5)组织或参加本工程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安委会应在本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末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的安委会会议;安委会应每月末召开一次由项目单位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主持的安全、环境工作分析会。
2.2.4.3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监理方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各施工承(分)包商成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数量足够、胜任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三级安全网络。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都应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和专用的安全监督装备和工具。
(2)每周召开一次由监理方主持的安全例会,由监理方分管安全、环境控制的领导组织,安全监察部安环专职、各实施单位安监负责人等参加,重点检查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管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环境工作每日例会制度,项目经理、工地、班组通过分析、讨论安全施工情况,发现和消除安全、环境隐患,杜绝违章作业。
安全、环境工作例会记录应妥善保存。
2.2.5安全、环境控制管理
2.2.5.1安全、环境控制制度和台账
(1)项目单位建立基本的安全、环境控制制度(但不限于此);监理方应结合项目单位的安全、环境控制制度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控制措施;施工承(分)包商应按项目单位安全、环境控制制度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2)项目单位建立基本的安全、环境控制管理台账;监理和施工承(分)包商应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建立相应的安全、环境控制管理台账。
2.2.5.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施工单位在应标时,应按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中附录F、附录G的项目,在合同报价时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2)施工承(分)包商应根据上述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范围并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迟于单位工程开工一周前报送监理方备查。
(3)施工承(分)包商要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的投入,项目单位和监理方要加强对实际投入资金的审查和考核,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台账。
2.2.5.3安全、环境控制措施管理
工程现场安全、环境工作措施管理可按进场开工前管理、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分部试运和整机启动调试和试运管理等几个过程予以控制。
①进场管理
(1)工程安委会应落实现场安全、消防、防汛和保卫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监理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送监理方审定合格后报工程建设部、安全生产部备案。
(2)工程开工前,项目单位要与监理方、承包商签订承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将责任落实到监理方及各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并在开工前一个月报送监理方和工程建设部、安全生产部审核,确认其符合国家消防、工业卫生和其他有关规定及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策划要求。
施工总平面及消防管理办法应报朔州市消防局审查备案。
(4)施工单位的临时建筑工程应做好设计并经监理方和工程建设部及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监理方和工程建设部对其设计、施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5)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其安装必须制定并逐级审批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报送监理方审签交底后方能施工,安装完毕要经过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
(6)施工单位的所有进场人员(含分包单位)都必须经过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并做好记录台账;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②施工建筑安装安全、环境控制
(1)各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展危险辨识和危险源(点)分析,制定安全、环境技术措施。
(2)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和特殊作业的施工项目(但不限于此),各施工单位还应编制专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送监理方审核确认后,报工程建设部备案,方可交底、施工。
(3)对危险作业项目(但不限于此),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专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送监理方审核确认后,报工程建设部备案,方可交底、施工。
(4)恶劣的雷电、风、雨、洪、暑天气候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制定特殊环境下的作业安全措施,送监理方审核确认后,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5)为确保上述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施工单位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施工人员遵章守法、按作业方案施工;监理方要充分发挥专业监理和安全监理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作用;项目单位的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
③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的安全、环境控制。
(1)启动验收委员会、试运指挥部在审批整套启动试运大纲、调试方案和措施时,应同时审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
(2)监理方应配合工程建设部、安全生产部对参加试运和启动运行的人员进行启动调试方案、运行操作规程和设备系统的学习、考试,有关情况报项目单位备案。
(3)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前,各单位在检查设备、工艺系统安装质量和系统状态的同时,还应检查启动调试系统和正在施工的系统是否进行了设备系统隔离和空间隔离,检查其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否则不得试运或启动。
(4)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前,制定并坚持执行以下制度:
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包括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调试期设备启停、停送电管理办法;
辅机试运转管理办法;
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通行证和岗位证制度。
(5)分部试运系统要明确设备系统的代管人和代管职责;整套启动调试时,试运指挥部要强调整套启动调试统一指挥,切忌多头指挥引发事故;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现场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监理方应予认真的监督检查。
(6)分部试运阶段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必须制订安全监护措施,并做好现场记录。
2.2.5.4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的培训与传达
(1)项目单位安全生产部应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单位新员工进行入场前安全教育,将项目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相关程序及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点)及重要环境因素传达到员工。
(2)项目单位和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每周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2.5.5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的检查与考核
(1)每季度可在安委会会议前由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组织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作为工程验收以及竣工决算时考核的依据。
(2)每月28日由监理方和工程建设部组织一次有项目单位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和工程建设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月度综合检查,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时考核的依据。
(3)每周五由监理方组织一次有安全生产部专职安监员、各施工单位安监人员参加的周检查例会。
该例会以工地检查为主,总结考核本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2.2.5.6安全、环境控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基础管理材料和台账检查:
重点检查制度是否齐全、完善,施工组织中安全、环境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各种应急预案是否可行,查账、表、卡、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检查:
重点查交叉作业区的隔离设施、高处作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井字架、施工用电、现场动火作业、安全设施、人员的违章行为、文明施工环境等。
(3)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定期安全、环境检查制度,做到每天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可能存在隐患事故的场所要经常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并登记,整改合格后办理反馈手续。
(4)监理方应经常对各承(分)包商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填写《安全、环境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可能给工程建设质量留下重大隐患、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监理方除令其暂停施工外要及时通报工程建设部,并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令其停工整改。
施工单位需在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交《隐患整改反馈单》,经监理方复核检查、确认已整改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签署“复查意见”,并对停工的在下达复工命令后,相关施工单位才能复工。
《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隐患整改反馈单》应经工程建设部确认并予以保存。
(5)监理方应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做好月、半年、安全、环境管理总结和制定半年、全年安全、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并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2.2.5.7根据安全、环境控制检查的情况,安全生产部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评价,作为计划部建立合格劳务供方名单的依据。
(1)工程建设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是否已经对可能造成工程安全、环境影响的施工、设备、设施、场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项目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当出现不符合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监理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范围,在项目单位的领导下进行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单位建立施工安全文明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项目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保存《安全施工奖励记录》和《违章处罚登记表》记录。
2.2.5.8对施工承(分)包商的安全、环境控制
(1)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全面推行危险辩识、风险评价及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技术,强化安全、环境控制。
(2)不允许施工单位私自将承包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施工分包出去。
如必须要分包的,施工单位应进行严格的施工资质审查,并得到项目单位和监理方的书面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与分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进入现场施工。
分包商安全资质不合格的严禁录用,分包工程严禁再转包。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不得分包。
(4)项目单位和监理方对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①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②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③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参加风电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应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施工承(分)包商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投标当年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
④安全保证体系(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取证、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
⑤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专兼职安监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情况;
⑥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施工承(分)包商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和本工程有关安全、环境控制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办法,服从项目单位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
(6)施工承(分)包商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凡增补、换人、换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考试合格后方能佩戴附有照片的“胸卡证”上岗。
考试成绩报监理方备案。
(7)施工承(分)包商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单位对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组织设计,对重要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应填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工程建设部、监理方等审查合格后方能执行。
(8)监理方应组织承(分)包商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环境状况检查,及时整改隐患;组织承(分)包商参加安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和“安委会”的安全、环境控制要求。
(9)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
项目单位、监理方、承(分)包商在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时必须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
由施工承(分)包商责任造成的事故,由施工承(分)包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实行由施工单位考核分包商、监理方考核施工单位的分级考核制度。
(10)监理方应监督施工承(分)包商按国家的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1)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招用少量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三工”)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②进行体检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③分到施工班组并由正式员工带领,佩戴附有照片的“胸卡证”上岗,并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2.3.5.9安全、环境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工程建设中发生安全、环境事故,应严格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做到“四不放过”。
各施工单位应于次月2日前向监理方填报经领导签字确认后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统计月度报表;监理方审核确认后报项目单位工程建设部,工程建设部将各施工单位月(年)度报表汇总并经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月5日前向国电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报送工程月度报表。
2.2.5.10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施工现场的共性问题和“四大伤害”发生频次,制定专项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并在一定的时候进行演练。
应急预案:
(1)防止高处坠落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2)防止物体打击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3)防止触电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4)防止起重伤害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5)预防职业中毒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6)现场消防和防火防爆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文明 施工 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