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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知识
鹤煤公司安全培训考试题库
安全管理
一、填空:
1、“安全第一”就是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2、矿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走向断层是断层的走向与煤(岩)层的走向平行或近于平行的断层。
4、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可以反映煤层空间形态和构造变动的重要地质条件,是煤矿设计、生产、储量计算的基础。
6、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局等)以及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规章。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各行各业都必须遵循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
8、“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
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1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13、《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14、《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采煤工作面与巷道连接处的20m范围必须加强支护。
1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1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7、《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等。
1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井井筒与各水平车场的连接处,必须设有专用的人行道,严禁人员通过提升间。
1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2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2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CO2的浓度不得超过1.5%。
2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每人每分钟的供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2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煤矿发生事故后,伪造、故意破坏现场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2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26、《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采煤工作面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27、《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防治水应坚持“有疑必探”,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防探水钻孔设计及技术措施。
28、《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要求:
矿井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年每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29、《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在采煤工作面两巷中,管线要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
30、1140V低压电网的漏电动作电阻值为20kΩ。
31、安全技术培训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
32、安全色中的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通行的规定。
33、安设局部通风机的进风巷道所通过的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
34、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
35、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严禁爆破。
36、爆破工作人员应尽量在进风巷中进行放炮操作。
36、在煤矿生产中救命三条线是指风管、水管、电话线。
37、现场管理的“三不生产”是: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38、矿机电管理部门每旬必须对井下使用的钻机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并记录在案。
39、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及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查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40、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41、矿井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42、人力推车时,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5‰-7‰时,不得小于30m。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3、采用电机车运输时,2机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m的距离。
44、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测定电压时,可以使用普通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以后进行。
45、立井采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应当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46、采用机车运输,列车或单独列车前后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47、主要运输巷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轨道不得使用杂拌道。
48、煤体注水不仅可以预防煤与瓦斯突出,还可以减少开采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飞扬。
49、采煤工作面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其钻底要小于100mm。
50、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要平行支护,其最大仰角要小于70。
51、液压支架之间不能有明显错架,架间空隙不得大于200mm。
52、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煤壁超前20米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米,综采不低于1.8米。
53、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54、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放炮前靠近迎头10m以内的支护必须进行加固。
55、防治水综合治理措施是防、堵、疏、排、截。
56、河南煤化集团的成本理念:
精打细算、开源节流
57.河南煤化工集团提出的两调整是指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和调整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58、专用回风巷是指在采区巷道内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器设备的巷道,突出矿井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行人。
59、钻孔施工作业人员在钻孔旋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器和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
60、运输大巷布置方式有分层运输大巷、集中运输大巷、分组运输大巷。
61、现场管理的“三不生产”是: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62、回采工作面最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是工作面上隅角。
63、人员上、下井乘罐时,必须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的指挥。
64、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5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65、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66、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在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
67、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68、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9、采煤工作面必须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条通向回风巷,一条通向进风巷。
70、采煤工作面的空间直接维护的对象是直接顶。
71、采煤工作面煤壁一旦有片帮,应掏梁窝(超前支护,防止冒顶。
72、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
73、采煤机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
74、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75、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
76、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对采区开采线、停采线、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
77、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78、出血颜色鲜红,出血时常呈间歇状向外喷射,这是属于动脉出血。
7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起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
80、创伤急救,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对骨折病人应该先固定后搬运。
81、从安全生产来看,危险源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8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8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4、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劳动安全生产保障,是劳动者应享有基本的权利。
85、当空气中氧气浓度小于17%时,人呼吸困难,心跳加快。
86、当巷道冒落空间较大,积聚的瓦斯量较大时,应采用风筒分支法处理。
87、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的次数为2次。
88、地下开采时,中厚煤层的厚度为1.3~3.5m。
89、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90、断层面与断层的上盘(或下盘)煤层的交线称为断煤交线。
91、断层走向和煤(岩)层走向平行的为走向断层。
92、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93、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94、对小腿动脉出血,止血带的部位应在大腿的中下1/3处。
95、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必须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15m,试压时应有专门安全措施。
96、对于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97、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98、发生矿井水灾事故时,要启动全部排水设备排水,防止整个矿井被淹。
99、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应该保持或立即恢复正常通风。
100、发生在上行风流中的火灾,产生的火风压会使火源所在巷道风量增加。
101、一般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井下温度会升高。
102、引起人的感觉的最小电流称感知电流。
103、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04、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构架等与大地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地。
105、炸药爆炸的三要素:
1、放出大量的热能;2、反应速度快;3、生成大量的气体。
10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
107、《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08、骨折、关节脱位共有的特殊体征是畸形。
109、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能少于6人。
110、井底车场属于开拓巷道。
111、法律责任通常表现为违法者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112、凡是煤层与含水或含水带的接触地段,预留一定宽度的煤层不采,留下不采的煤柱,称为防水隔离煤柱。
113、凡是在矿井开拓、采掘过程中,渗入、滴入、淋入、流入、涌入和溃入井巷或采煤工作面的任何水源水,统称矿井水。
114、防火墙的封闭顺序,首先应封闭所有其他防火墙,留下进回风主要防火墙最后封闭。
115、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
116、防治矿内火灾的原则是预防为主。
117、分区式布置多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开采。
118、辅助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的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200L/m2。
119、个体防尘要求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尘安全帽。
119、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120、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业务人员在生产业务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121、根据《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22、根据法律规定:
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123、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124、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对保护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125、拱的作用主要是承受顶压。
126、罐笼承接装置分为罐座、摇台和支罐机3种形式。
127、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m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严格采取防突措施。
128、节理在地质上又称为裂隙。
129、矿井通风方式主要有中央式、对角式、分区式和混合式。
130、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二、判断:
(√)1、“三人连锁制”中的“三人”是指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
(×)2、“一炮三检”就是在采掘工作面装药后、爆破前和爆破后,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都必须在现场,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
(×)3、“一通三防”是指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火、防水。
(√)4、“以风定产”是以矿井的实际通风能力的大小决定矿井的产量。
(√)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6、《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该组织区队长进行学习考试,因为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听从现场领导的指挥,可以不学习。
(√)7、《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8、《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9、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10、安全管理是企业经营决策的基础和前提。
(√)11、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要靠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2、安全监察有两方面的基本职能:
一是实行监察;二是反馈信息。
(√)13、安全文化的核心思想是安全。
(√)14、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科学的、理智的观点,将“安全第一”的概念变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
(√)15、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人—机—环境”系统。
(×)16、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立刻起爆。
(√)17、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即采掘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爆破;爆破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并不准用电钻打眼。
(√)18、并联风路的总风量等于各条分支的风量之和。
(×)19、采掘工程平面图中可以不注明巷道变坡。
(√)2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1、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2、采掘工作面对煤层顶板的支护不必背严实。
(√)23、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24、采煤工作面的炮眼布置方式有单排眼、双排眼和三排眼三种。
(√)25、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26、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7、串联风路的总风量等于各条分支的风量。
(√)28、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29、当发现井下发生火灾时,应立即行使紧急避险权。
(×)30、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浓度。
(×)31、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可以不设置甲烷传感器。
(√)32、地面抽放瓦斯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33、地面大气压的变化不会影响井下瓦斯的涌出。
(√)3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
(√)35、电伤是指强电流瞬间通过人体的某一局部或电弧对人体表面造成的烧伤、灼伤。
(√)36、对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年必须做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37、法的社会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38、法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工具。
(×)39、防水闸门必须由设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40、放顶煤采煤法中的顶煤是利用爆破落下来的。
(√)41、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42、分区通风要实行分区管理,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力求简单,对井下各工作区域实行分区通风。
(√)43、封闭火区灭火时,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44、腹部外伤有内脏脱出时,要及时还纳。
(√)45、缚扎止血带松紧度要适宜,以出血停止、远端摸不到动脉搏动为准。
(×)46、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浓度。
(×)47、隔爆外壳的防爆面因锈蚀出现麻点会造成防爆间隙超标,但不会导致失爆。
(√)48、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包括:
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9、根据《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
关闭的煤矿,要拆除矿井生产设备和通信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5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5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52、工作面顶板周期来压,瓦斯涌出量小。
(√)53、工作面易出现坍塌滑移,片帮冒顶,稳定性较差。
(√)54、骨折固定的范围应包括骨折远近端的两个关节。
(√)55、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禁止、停止的颜色为黄色。
(×)56、国家对机械制造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机械制造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57、国有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熟悉生产的,要保证l至2次下井带班。
(√)58、过滤式自救器只能使用一次,用后就报废。
(×)59、厚度在3m以上的煤层称为厚煤层。
(√)60、呼吸心跳骤停者,应先行心肺复苏术,然后再搬运。
(√)61、回风道内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62、火灾发生后,应该采取一切的方法积极灭火。
(√)63、基本顶初次破断,在采煤工作面引起的矿压显现叫初次来压。
(√)64、减尘措施是矿井尘害防治工作中最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
(×)6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66、交叉点锚喷支护时,使用加长或全长锚固式锚杆,是预防冒顶事故的措施。
(√)67、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68、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
(√)69、井下爆破时,封泥不足可能引起瓦斯爆炸。
(√)70、井下严禁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
(×)71、呼吸性粉尘是指能被吸入人体呼吸系统的悬浮粉尘。
(×)72、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73、计算开采矿井服务年限时,应考虑储量备用系数。
(√)7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75、阶段大巷包括阶段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76、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77、井下储存4吨工业炸药的库房是重大危险源。
(√)78、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79、掘进工作面冒顶区及破碎带必须背严接实,必要时要挂金属网防止漏空。
(√)80、掘进通风方法分为利用矿井总风压通风和使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两大类。
(×)81、矿尘的产生量与顶板管理方式无关。
(√)82、坚硬难冒顶板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步距一般大于30m。
(√)83、经实验,我国煤尘爆炸的引燃温度在610℃~1050℃之间,一般为700℃~800℃。
(√)84、井底车场发生严重火灾,必须尽快组织反风。
(×)85、井下班组长、区队长、瓦检人员、井下电钳工都可以操作井下电气设备。
(√)86、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87、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由电工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88、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以后进行。
(√)89、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90、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井型不是矿井实际生产能力。
(√)91、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无冲击地压或弱冲击地压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
(×)92、开采煤炭时矿尘生成量的多少与地质因素无关。
(√)93、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94、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95、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闭锁。
(×)96、溜煤眼可兼风眼使用。
(×)97、锚杆支护属于被动支护。
(√)98、煤尘爆炸时,其挥发分含量将减少。
(√)99、煤含有的灰分可降低煤尘的爆炸性。
(×)10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长不具备环保专业知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01、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102、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正常使用期限应当不超过2年。
(×)103、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订1次。
(√)104、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105、煤矿企业只要努力搞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可以不监测或少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
(√)10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107、煤炭自然发火都有一定的潜伏期。
(√)108、煤柱支撑法适用于极坚硬顶板。
(√)109、喷浆作业时,作业地点附近要停止其他作业。
(√)110、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可以不进行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112、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门措施。
(√)11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114、瓦斯的爆炸浓度界限是固定不变的。
(√)11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1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117、事故的发生是完全没有规律的偶然事件。
(√)118、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11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
(√)120、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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