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海河西中心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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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海河西中心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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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海河西中心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河西中心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2月27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县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广大教师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建立一支专业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优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全镇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机会均等的原则,二是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三是坚持自由择岗、竞聘上岗的原则;四是坚持积极推进、稳慎实施的原则;五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方面配合的原则;六是坚持向山区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在职的教师和教研人员。
三、竞聘岗位及数量
经上级部门核定批准,结合学校空岗数额确定。
四、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教师申报推荐职称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高级教师
申报高级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或初中一级教师岗履职满5年。
2、一级教师
申报一级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或初中二级教师岗履职满5年。
(5)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3、二级教师
申报二级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或初中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4)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3年。
4、三级教师
申报三级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或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五、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一)评分项目及标准
序号
项目
权重
分值
1
职业道德
0.10
10
2
课堂教学、答辩
0.15
15
3
常规工作
0.45
45
4
学术成果
0.05
5
5
获奖情况
0.15
15
6
民主测评
0.10
10
总分
100分
1、职业道德考核评分标准(10分)
(1)热爱祖国,依法从教。
(1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a1.0;b0.9;c0.8
(2)志存高远,爱岗敬业。
(1分)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a1.0;b0.9;c0.8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2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a2;b1.8;c1.6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a2;b1.8;c1.6
(5)勤奋学习,业务精通。
(1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a1.0;b0.9;c0.8
(6)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1分)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帮助,谦虚谨慎。
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
a1.0;b0.9;c0.8
(7)尊重家长,争取配合。
(1分)
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
a1.0;b0.9;c0.8
(8)廉洁奉公,乐于奉献。
(1分)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不乱补课、乱订复习资料、乱办班。
a1.0;b0.9;c0.8
如果有下列行为者,要予以酌情减分:
(1)迟到、早退、旷工,每次0.1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0.2分;
(3)对学生冷酷、粗暴,缺少爱心,有体罚、变相体罚、殴打、污辱学生人格的行为,每次0.2分;
(4)乱补课、乱办班、乱订复习资料,每次0.2分;
(5)受到党政纪处分,每次0.5分;
(6)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劝学,每次0.1分;
(7)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每次0.3分;
(8)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每次0.1分;
(9)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学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学生搞有偿家教,每次0.5分;
(10)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过生日、节日送红包等行为的,收受家长钱物,每次0.5分;
(11)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每次0.5分;
(12)有渎职、失职行为,每次0.2分;
(13)其它不良行为,每次0.1分。
职业道德考核得分=(个人评分+学校评分+考核小组评分)÷3-累加扣分。
2、课堂教学、答辩考核评分标准(15分)
本人申报后,中心小学考核聘任小组对该教师进行“推门课”评价,也可由中心小学考核聘任小组指定课题,参评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借班上课,还可以由中心小学考核聘任小组准备课题,参评者在规定时间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考核评分。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1)课堂教学评价(12分)
①教育教学理念。
(1分)
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注重探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
a1.0;b0.9;c0.8
②教学目标确立。
(1分)
具有基础性和针对性,切合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具有科学性和综合性,体现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具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有识记、理解、掌握、运用等不同要求。
a1.0;b0.9;c0.8
③教学内容处理。
(1分)
活用教材,科学处理教材,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
教学容量适当,学生能够接受。
a1.0;b0.9;c0.8
④教学过程安排。
(1分)
教学程序科学自然,有利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教学活动结构合理,有利于学生认知结构的建立;教学节奏、密度适当,时间分配合理。
a1.0;b0.9;c0.8
⑤教学方法与手段选择(1分)
教法选择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揭示知识规律和学法指导,体现能力的培养、情感的激发;问题设计严谨,具有层次性、核心性,知、能、情有机交融;情境创设生动有趣,有实效;教学挂图、教具、现代教学媒体的选用合理、恰当、高效。
a1.0;b0.9;c0.8
⑥教学调控和效果的检测(2分)
精心安排有层次性、针对性和开放性的练习活动;以师之情唤生之情,师生平等,情感融洽、和谐;对学生的即时评价有效,体现多元性;给学生自主学习空间,课业负担合理,轻负高效。
a2.0;b1.8;c1.6
⑦学生学习状态(3分)
A、参与状态。
(1分)
学生兴趣浓厚,热情高,自主地参与教学活动全过程;学生积极思考,自觉钻研,主动探索;学生能感知、理解学习内容,思维活跃。
a1.0;b0.9;c0.8
B、交流状态。
(1分)
学生能发现问题,大胆质疑;学生在活动中能进行自我评价、诊断,相互讨论和帮助,能主动与他人合作。
a1.0;b0.9;c0.8
C、达成状态。
(1分)
学生能体验到学习的成功和愉悦,不同程度的学生都有所得;能联系实际,举一反三,迁移运用。
a1.0;b0.9;c0.8
⑧教学基本功。
(1分)
教态自然、大方;语言准确、简练、流畅;演示操作规范,指导得法。
板书科学、工整、美观。
有效组织教学,驾驭课堂灵活。
正确熟练运用直观教具、现代教学媒体。
a1.0;b0.9;c0.8
⑨教学特色。
(1分)
教学的某一方面有独特的创举,效果显著。
a1.0;b0.9;c0.8
(2)答辩评价(3分)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较强,专业知识丰富。
审题准确,围绕问题,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答辩灵活,应对自如;表述正确,语言流畅,逻辑性强;举止得体,从容自然。
a3.0;b2.7;c2.4
3、常规工作考核评分标准(45分)
(1)地区分(5分)
履现职以来,罗吉、寸村、下回、戴文工作的教师,每一年0.1分;在解家营、石山嘴、石碧、甸心、汉邑工作的教师,每一年0.2分;在明泉、大回工作的教师,每一年0.3分;在曲陀关工作的教师,每一年0.4分;在清水河工作的教师,每一年1分。
(2)工作量(10分)
履现职近五年以来的工作量。
周授课时数为(“坐班”课时数除外):
校(园)长、副校(园)长达12节及以上记10分,少1节减0.5分;教导主任14节及以上记10分,少1节减0.5分;学科教师18节及以上记10分,少1节减0.5分。
其中,校(园)长、副校(园)长加记5节;教导主任加记4节;总务、大队辅导员加记3节;教研(年级)组长,体卫教研员,电教、实验、图书管理员,寄宿生管理员加记2节;社团活动辅导教师,寄宿制学校值班教师,工会(女工)组长加记1节(提供出相关的履职痕迹,据实考核)
中心校人员履现职近五年以来岗位及工作量:
①岗位5分。
50%×岗位份数(岗位及份数:
校长10份;书记、副校长9份;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教科室主任8份;学籍管理员、报账员7份;其他工作人员6份;工作量大于平均工作量时,本人申请,考核小组讨论通过可以加1份);②兼课2.5分。
校长、副校长、书记、教导主任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每周兼课2—8节,少1节减0.5分;③听课、参与教研2.5分(据实考核计分)。
中心校校长、书记,总务主任、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等中层领导及其他非教务处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参与学校教研不少于5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学科教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参与学校教研不少于10次;报账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参与学校教研不少于3次;少1节(次)减0.2分。
没有按时完成教育局及学校本职工作任务1次减0.5分。
(3)工作量完成情况(25分)
①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
a、按学年考核近5年成绩分别累加÷5计分。
产假可考核学期成绩,教双科成绩=(语文名次分+数学名次分)÷2×1.2。
名次
计分
名次
计分
名次
计分
名次
计分
一
25
二
24
三
23
四
22
五
21
六
20
七
19
八
18
九
17.5
十
17
十一
16.5
十二
16
十三
15.5
十四
15
十五
14.5
十六
14
十七
13.5
十八
13
十九
12.5
二十
12
二十一
11.5
二十二
11
二十三
10.5
二十四
10
二十五
9
b、新接班科可以原来名次得分为基数,上升一名加计2分,下降一名减1分。
c、其中曲陀关每年加记4分、清水河每年加记6分。
d、未上统考科目者,达到学校聘任协议要求的记10—20分。
e、上述a、b项任选一项,就高不就低。
②领导工作量完成情况。
a、完小校长、主任的成绩可以参照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班科成绩占45%,学校成绩占55%。
b、任语文或数学学科的校长及主任自己申请,经中心校研究同意后可以视同一般教师参与考核评比。
c、中心校人员工作量完成情况=教育局目标管理考核结果×25%—未完成岗位任务0.5分/次×次数。
d、完小校长、主任可以从上述a、b项中任选一项进行考核评比。
(4)辅导(5分)。
履现职以来的辅导,以本人获奖证书为据。
1、校内辅导:
同一项目辅导以最高项计分,特等奖以相应级别的一等计分,同一项目多人次获奖的,按最高一个等级计分,其余每人次加计0.1分,但须有学校及相关教师提供核查证明。
2、代表镇、县、市、省参赛的集体项目:
①团体项目按相应等级的分值乘参与人数计分,②累计个人(单项)成绩计分。
(①②项中任选一项)
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鼓励(优秀)
国家级
5
4.75
4.5
4.25
省级
4
3.75
3.5
3.25
市级
3
2.75
2.5
2.25
县级
2
1.75
1.5
1.25
镇级
1
0.75
0.5
0.25
4、学术成果考核评分标准(5分)(指履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
(1)论文、教案、范文、课件
获奖按级别计分(同一作品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获奖证书以外的一切不规范的证明等一律不记分)。
①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各省市教育专刊组织评审及发表。
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鼓励(优秀)
国家级
1.5
1.45
1.4
1.35
省级
1.3
1.25
1.2
1.15
市级
1.1
1.05
1
0.95
县级
0.9
0.85
0.8
0.75
镇级
0.7
0.65
0.6
0.55
②教师其他各种征文获奖稿件、研究学会等获奖证书,一律按镇级处理。
(无等级的一律按镇级三等记分)
③正规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相应等级加记0.5分。
两人合著相应分值÷2,三人合著相应分值÷3,以此类推。
(2)课题研究。
主持或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正式规划立项的课题,结题、通过验收、获奖的分情况按级别评价。
国家级主持1.5分,国家级参与1.4分;省级主持1.4分,省级参与1.3分;市级主持1.3分,市级参与1.2分;县级主持1.2分,县级参与1.1分;校级主持1.1分,校级参与1.0分。
5、获奖情况考核评分标准(15分)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标兵、劳模、教练员、裁判员等等)(同一荣誉以最高项〈不重复〉计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镇级
7
6
5
4
3
(2)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本人认真履职的情况)下按级别计分。
(同一荣誉以最高项〈不重复〉计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镇级
6
5
4
3
2
(3)赛课成绩按获奖等级计分。
(同一课题荣誉以最高项〈不重复〉计分)。
级别
一等
二等
三等
鼓励(优秀)
国家级
5
4.8
4.6
4.4
省级
4.2
4.0
3.8
3.6
市级
3.4
3.2
3.0
2.8
县级
2.6
2.4
2.2
2.0
镇级
1.8
1.6
1.4
1.2
片赛
1
0.8
0.6
0.5
6、民主测评评分标准(10分)
考核小组人员根据人社、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民主测评分四个档次,即:
优、良、中、差。
等级
分值
优
10.0—8.0分
良
7.9—7分
中
6.9—6分
差
5.9分以下
(二)其它加分项目及评分标准
1、教龄加分。
是指从参加教育工作年度起,每年度加0.3分。
2、班主任加分。
学校根据教师近五年从事班主任工作的年限予以加分,主班主任每年0.4分,副班主任每年0.3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三)在岗位履职上作出突出贡献并被县及以上主管领导认可的且工作业绩显著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讨论,可以直接向上级推荐。
六、方法程序
(一)宣传动员
1、各校(园)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国家、省、市、县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掌握文件精神实质。
2、各校(园)要组织召开教职员工动员大会,向广大教职员工认真传达并讲解国家、省、市、县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评聘工作操作程序等相关内容。
3、要充分掌握教职员工思想动态,认真收集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妥善处理好教职工反映的合理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二)组建机构
根据学校实际,考核推荐小组人数为13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占30%,一线教师占70%。
考核推荐小组由中心小学校长担任(校长参与推荐的,则由其他校级领导担任),对考核推荐工作负总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王进锁
成员:
李绍荣董家启苏为雄谭兆钱李本达李仁昌
唐华标鲁绍高赵发喜张琴丁正新
2、考核小组
组长:
王进锁
副组长:
普安华
成员:
杨绍清张兴坤何林朱秀琼李润昌钱本庄
许厚东赵开明杨纯辉王翠华解传宾
凡本人参与岗位推荐或与推荐人员之间有夫妻和近亲关系的,必须回避,不得担任考核推荐小组成员。
(三)公布推荐岗位和基本条件
学校考核推荐小组在考核推荐工作开始前,公布核准岗位设置的空岗情况、推荐岗位数额及岗位推荐的具体条件。
(四)个人申请
1、每个教师只能竞聘一个岗位,教师本人向学校考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自评分表。
2、教师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申请、自评分表及所需评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完小考核领导小组核查。
3、教师本人核实自己的考核评分无误后,签名认可。
4、教师本人准备参加试讲,接受课堂教学考核。
(五)考核推荐
竞聘推荐实行百分制的评分办法。
职业道德占总分的10%,讲课答辩占总分的15%,常规工作占总分的45%,学术成果占总分的5%,表彰奖励占总分的15%,民主测评占总分的10%。
1、完小考核组核查教师自评分表,填写核查结果,组长核查无误后亲笔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上交中心小学考核推荐小组。
2、考核小组根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结合本方案,采取资料核查考核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学术成果、业绩贡献进行考核评价。
3、教师本人核实自己的考核评分无误后,签名认可。
4、考核小组组织试讲、答辩,民主测评。
5、按竞聘岗位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推荐各级评审人选,并予以公示,得分相同的,业绩突出者可以优先推荐。
(公示期间,考核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并接受各种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的人员,取消推荐资格。
)
6、公示无异议,拟推人员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由中心小学上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六)学校聘用
中心小学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聘任(用)手续。
七、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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