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资料讲座实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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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资料讲座实稿1
第一讲绪论
一、历史发展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国计民生关注的问题。
1985年以后,通过建立、健全检测中心和监督站,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显加强。
1988年出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1990年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2001年,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出台,都对工程质量稳步提高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更对施工资料整理提出高要求。
资料员的工作越来越重要。
二、新验收标准、规范推动资料整理进入新阶段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都把施工资料放在了重要地位或者说不可或缺。
尤其《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更是将1988年《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规定的5类、25项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增加为8类42项,并对每一项资料整理都提出了具体的统一的要求。
许多基本要求现在仍具有指导意义。
以2001年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出台为标志,施工资料整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目前,和土建工程资料整理相关的新标准、规范主要有: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除《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用得不多外,从新旧标准、规范对比来看,资料整理方面区别不小。
这里先简单介绍几点:
1、检验批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提出的新概念。
(1)检验批是指: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如下: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2)检验批包括材料、构配件和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
(3)检验批表格的推出替代了原有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将原来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改成了目前新标准要求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3条第七款要求: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只要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通过验收,检验批就应通过验收。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具体内容在新标准、规范及检验批表格中都很清楚,大家可以看手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相关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实用表格已经印刷完毕,在老站东二楼可以买到。
目前新老表格并行使用,明年1月1日起将全部推行新表格。
最近发现有人使用小印刷厂同样印有“南京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的假表格。
出售者还有各种优惠条件。
提请注意,除了老站东二楼购买的外,其他都是假的。
表格具体填写方法王俊岭王工已经给大家介绍过了,大家可以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相关表格文本及填写说明》。
这里不再介绍。
2、质量控制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1)质量控制资料
过去我们整理的竣工资料主要是1988年《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实施细则》要求的,在单位工程中起保证作用的资料,叫保证资料。
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4条将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资料要求定位为“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质量控制资料是什么?
质量控制资料主要是指建筑结构、设备性能、使用功能方面的主要技术资料。
质量控制资料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确认,既可以按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分别核查,也可以综合抽查,通过对建筑结构、设备性能、使用功能方面主要技术性能的检验来实现质量控制;质量控制资料就是说明工程质量是安全的,使用功能是保证的。
质量控制资料具体项目详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表G.0.1-2;
(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3条第8款要求: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应尽可能在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中完成。
在单位工程验收时,要检查其资料是否完整,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程序、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的结果是否都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
安全和功能检验的具体项目详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表G.0.1-3。
3、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的划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仅有单位工程已难以适应当前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提出了子单位工程和子分部概念。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2条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基本要求。
施工前可以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行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资料和验收。
(2)分部、子部分工程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4.0.3条第2款要求:
当分部工程量较大且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即可将其中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专业体系的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具体划分方法详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
新旧标准、规范在资料整理方面的不同先简单介绍到这儿,主要是给大家一个学习新规范的思路,后面再结合新标准、新规范条文细讲。
本次讲座共分五讲,除绪论外,将从
(1)施工资料整理的总体要求;
(2)施工资料的划分;(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整理要求;(4)其他几项比较重要的施工资料整理要求;(5)竣工图和竣工组卷要求等五个部分对施工资料的整理进行介绍。
本次讲座的目的:
为南京市培养一批合格的施工资料员。
新规范、标准刚出台,加之个人水平所限,有不当甚至错误之处,请及时提出改正。
第二讲施工资料整理的总体要求
一、施工资料整理的总体要求
1、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施工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
2、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
3、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相关责任者的签证手续必须齐全。
4、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5、想达到上述要求,使资料档案具有可追溯性,作到资料整理规范化、系统化,就必须:
(1)要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奖罚措施落实;
(2)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各种表格或合格证、复验报告、试块强度报告等等不得私自涂改或伪造;
(3)原材料要做到“双控”,即证单交全,并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
(4)施工试验资料,按规定取样试验,数据符合有关规定;
(5)隐蔽验收、施工记录、预制构件和预拌混凝土要突出原始记录价值,内容应真实、与工程进步同步;
(6)施工资料文字说明应用碳素笔书写清楚,不得涂改、伪造,要按规定的格式整理、汇总、装订成册;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包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各承包单位应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7)要有真实、及时的原始记录或原始凭证。
复印件、抄件要符合规定;
(8)要分清责任、签证齐全,用签证来分清责任,约束行为。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
1、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3条第六款规定: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第六条明确指出: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送检和对外试验单位
送检单位:
(1)南京市工程质量检测站;
(2)江苏省建科院中心试验室;
(3)江苏省建材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要求: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对外试验单位:
三、整理资料的原则
1、资料内容必须是原始的,有价值的,是今后工程质量鉴定的最重要依据之一;
2、工程技术资料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变化的,要随着规范、标准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新工艺的发展而变化;
3、资料的形成要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出资料形成的规划;
4、竣工单位工程资料整理是搞好施工资料的主要形式,不是唯一形式,如桩基施工,网架、玻璃幕墙、装饰分包等等应单独形成一套资料。
5、要使施工资料覆盖到工程的每个部位,做到预先控制工程质量,及时发现问题。
资料管理工作应尽量少,要以最少的工作覆盖最大的范围,减少人力和资金的投入。
例如原材取样、砼试块留置越多,投入的人力和资金就越多,要尽量通过计算在批量范围内减少进料次数。
6、如何理解“完整”的概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4条要求,“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那么,如何理解“完整”的概念?
我们提出几点基本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G.0.1—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要求的项目一项也不能少;GB50300—2001附录G.0.1—3要求的项目能有的都有。
(2)每个项目中应该有的资料基本上都有。
(3)资料中应该有的关键数据都有,应该有的结论都有。
7、“只对来样负责”不能作为评定依据(97年部通知)。
8、试验单上必须有计量认证MA和见证取样专用章。
9、资料员应该具有基本的判断不合格试验报告的能力。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档案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
一、建筑市场手续
1、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合同
2、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放射性元素检测报告)
3、文物钻探报告
4、中标通知书
5、建筑工程报建申请表
6、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7、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及设计变更通知单
8、规划许可证
9、施工许可证
10、消防设计审查意见表
11、政府各部门、参建各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资料
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1)地基与基础工程
1水泥
2钢筋
3钢材及配件
4焊条、焊剂及焊药
5砖及砌块
6集料
7外加剂
8防水材料
9新材料、新产品
(2)主体工程
同地基基础工程①—⑦、⑨项
(3)屋面工程
防水材料
(4)装修工程
门窗合格证、装饰、装修材料合格证
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1)地基与基础工程
1回填土、灰土、砂和砂石
2砌筑砂浆
3混凝土
4焊接试验
5现场预应力混凝土
(2)主体工程
同地基基础工程②—⑤项
(3)屋面工程
同地基基础、主体工程。
(4)装修工程
门窗试验报告、外墙粘贴试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地基基础工程
1地基验槽记录
2地基处理复验记录
3地下室施工缝、变形缝、止水带、过墙管等隐蔽记录
4钢筋绑扎、焊接记录
5防水工程隐蔽
(2)主体工程
1钢筋绑扎工程隐蔽记录
2钢筋焊接工程隐蔽记录
3外墙板空腔立缝、平缝、十字缝、阳台、雨罩、女儿墙平缝及外立缝隐蔽验收记录。
(3)屋面工程
1防水层细部作法隐蔽记录
(4)装修工程
1厕浴间防水层细部作法隐蔽记录
2地面工程各结构层隐蔽记录
3装饰、装修工程记录
6、施工记录
(1)地基基础工程
1地基处理记录
2地基钎探记录
3桩基施工记录
4承重结构及防水混凝土开盘鉴定及浇灌申请记录
5结构吊装记录
6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施工记录
7混凝土冬期测温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测温记录
(2)主体工程
1结构吊装记录
2现场预应力张拉记录
3沉降观测记录
4承重结构及防水混凝土开盘鉴定及浇灌申请记录
5现场预制构件施工记录
6混凝土冬期测温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测温记录
(3)屋面工程
1浇水试验记录
(4)装修工程
1厕浴间蓄水试验记录
2烟(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3预制外墙板淋水试验
7、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
10、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见证取样记录(分列入相关各部、分项资料)
三、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资料
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6、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7、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8、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9、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基础结构检测报告
11、主体结构检测报告
12、屋面测漏检测报告
13、重复接地、避雷、绝缘电阻测试报告
四、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3、技术交底
4、技术复核
5、施工日记
6、政府各部门、参建各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检查资料;
五、竣工工程质量行为资料
1、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制一览表
2、取(送)样人员授权书
3、见证单位见证人员授权书
4、竣工报告
5、工程参建方工作情况报告
6、工程参建方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验收组人员组成情况表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11、竣工图
12、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和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出局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文件
1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4、住宅使用说明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等
第三讲施工资料的划分
经常听一些资料员讲整理的是技术资料、保证资料、资料,讲什么的都有。
实际上,建筑工程施工中所需的资料很多,通称为施工资料。
我们原来报到监督站抽查的是《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规定的在单位工程中起保证作用的一部分施工资料称之为保证资料;新标准、规范要求的主要是质量控制资料,我们要求的竣工档案应再加入其他几项重要的施工资料,后面再讲。
下面先讲一下施工资料的划分。
施工资料包括:
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验收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包括:
工程概况表、施工进度计划分析、项目大事记、施工日志、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笔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及施工总结。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技术管理资料、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审查记录、设计交底记录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物资资料包括:
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钢构件出厂合格证、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查记录、材料、配件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产品复试记录报告、材料试验报告(通用)、水泥试验报告、钢筋原材试验报告、砌墙砖(砌块)试验报告、砂试验报告、碎(卵)石试验报告、轻集料试验报告、防水卷材试验报告、防水材料试验报告、混凝土外加剂试验报告、钢材试验性能试验报告等。
施工测量记录包括: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验线记录、楼层放线记录及沉降观测记录。
施工记录包括: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预检工程检查记录表、施工通用记录表、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土建专用施工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桩基施工记录、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表、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混凝土开盘鉴定、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一)、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二)、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建筑烟(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等。
施工试验记录包括: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设备试运转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调试报告、土建专用施工试验记录、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回填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土工击实试验报告、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超声波探伤报告、超声波探伤记录、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等。
施工验收资料包括: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通用记录、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幕墙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及工程竣工报告等。
清楚了上述施工资料的化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质量控制资料的概念,有助于日常资料整理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例如,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G.0.1—2要求的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中的11项内容而言,我们知道,图纸会审、设计、洽商记录属于技术资料范畴;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属于施工测量记录范畴;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属于施工物资资料范畴等等。
第四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
控制资料的整理要求
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整理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G.0.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要求核查的质量控制资料共11项。
下面,我们逐一介绍。
第一项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一)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是图纸会审会议所作决定和变更设计的纪要。
它是施工图纸的补充文件,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之一。
施工图纸会审一般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并主持,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各主管部门,消防、环保等单位参加。
施工图纸会审是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及建设(监理)单位在审查图纸过程中查出问题予以解决的一次综合会审。
这里的施工单位一般以土建施工单位为主,各专业施工单位参加。
认真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对于减少施工差错、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严格说,施工图纸会审分两个阶段,自审和会审。
图纸自审: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收到设计图纸后,为了正确贯彻设计意图,熟悉和掌握图纸内容、要求和特点,及时发现图纸差错和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提出新的设想和建议而进行的单方审查。
图纸会审:
建立在图纸自审基础上,必须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参加,一般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主持。
图纸会审的要点:
(1)设计意图和图纸交底;
(2)设计内容复核:
重点解决参建各方在自审中提出的诸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水、电、暖、风、煤气和设施安装、智能化系统、空调、电梯等的相关问题。
3、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
(2)设计规模、内容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3)建筑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和“强标”的要求。
(4)建筑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划红线和现场实际情况;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永久水准点或临时水准点位置。
(5)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
(6)结构、建筑、设备等图纸本身及相互之间有否错误和矛盾;图纸与说明之间有无矛盾。
(7)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需要。
(8)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如需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9)地基处理及基础设计有无问题;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之间有无矛盾。
(10)建筑物及设备的各部位尺寸、轴线位置、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大样图及作法说明有无错误和矛盾。
4、图纸会审记录的整理要求
(1)图纸会审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会审地点;会审时间;会审参加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会审决定事项;遗留问题:
负责解决的单位和时间;参加会审单位签证;记录整理人(此项一般由建设或监理单位完成)。
(2)对会审中所提问题,图纸会审记录中必须有肯定性的意见。
凡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及时联系解决;有较大修改的应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
(3)图纸会审记录由会审主持单位汇总成文,经各方签证后,定稿打印。
(4)图纸会审记录应发给持有施工图纸的所有单位。
(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是指导施工的依据,其目的是弥补施工中的设计不足。
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形式和内容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其形式可分为设计变更洽商和经济洽商。
这里只介绍设计变更洽商。
设计变更洽商按其内容可分为三种:
(1)基础变更处理洽商
(2)主体部位变更洽商的结构洽商(3)改变原设计工艺的洽商。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整理要求
(1)必须由牵涉各方签字。
(2)记录内容除详细文字说明外,必要时要附平面图、剖面图。
(3)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相同工程如需用同一个洽商时,可用复印件或抄件,但应注明原件存放编号。
(5)分包工程由总包单位牵头,各方代表参加,分包单位整理,总包单位汇总归档。
(6)洽商签证必须准确、及时,不影响施工。
(7)洽商经签证后,不得随意涂改或损毁。
第二项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一、定位测量和高程引进
1、建筑物定位放线:
由规划部门指定的红线桩为准,以总平面图为依据,定出标准轴线,并绘制定位平面位置图叫定位放线。
2、高程引进:
以规划局指定的水准点或以标准水平桩为依据引入拟建建筑物的标高叫高程引进。
定位放线和高程引进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做不好将给工程带来不可弥补的缺陷,因此必须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技术员组织进行复测。
二、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内容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坐标依据、高程依据、施测人、测量负责人、图纸编号、施测日期、复测日期、使用仪器等,由具体测量人员填写。
测量方法有坐标点法等。
三、工程定位测量、放线的作用
1、核验标准轴线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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