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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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XXX建设有限公司
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建筑业行业特征及本公司业务特点制定.对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项目竞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常规财务会计活动作出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除了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及规定外,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等现金等价物。
第二条货币资金的控制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部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记账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工作.出纳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2、严格收支双轨,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立账外账或截留收入。
4、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以控制风险发生.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须书面上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核批.
5、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6、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7、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8、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账相符。
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步骤必须规范操作,并设立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10、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对有疑问的票据应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1、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12、金融票据贴现,无论数额大小,均须书面上报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批。
13、严格遵守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规定,有价证券不准涂改、私自转让、出售和挪用,所兑换证券的利息应及时入账。
14、实施内部稽核.
15、财务部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
(1)支付工资、奖金及工资性津贴等;
(2)支付备用金借支、小额零星采购、差旅费等;
(3)结算起点5000(含5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2、营业收入的现金和日常支出的现金要严格区分,分开核算。
不垫支、不借用、不挪用、不能以白条抵库.
3、库存现金按照规定限额合理使用,做到不超限.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款项,需支付现金时,应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4、出纳人员应逐笔登记核定库存现金收支日记账,每个工作日结束前做好日结工作,并核对库存现金是否正确,将零星备用金放入保险箱并确认其处于安全状态。
5、现金收支或交接,金额必须当场点算清楚,对大额钞票应即时验证真伪.
6、出纳人员应坚守岗位,离开岗位时应检查现金的存放安全情况,非工作所需,严禁随身携带现金离开岗位及外出。
7、实行库存现金每月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制度,确保账实相符及现金安全。
第四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款项进行收付时,须通过银行结算。
2、支票领用者,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日期、付款内容、收款方等信息并签字后方可领用.
3、财务部签发转账支票时,应将支票项目填写齐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当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也应把支票用途、签发日期填写清楚。
4、严格遵守银行有关规定,不得将银行账户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要保管好空白支票及已用支票存根.
5、正确辨识和审核各种银行单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及时审核银行往来对账单,月末有未达账款,应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主办会计要按月审核出纳编制的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五条金融票据及公章印鉴管理制度
1、出纳人员负责支票、汇票等各种金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贴现、注销等事务,应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票据管理规定设立登记簿进行备查记录,防止金融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2、经手人员对支票、汇票等金融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谨慎仔细。
对存有疑虑的金融票据应予以查询核实,对无法查询核实的问题票据应予以退回.对可受理的合法合规金融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3、办公用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等印鉴不得集中由一人保管,各类印鉴保管及使用应由多人分管,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
4、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等印鉴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当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条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三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工作。
工资、奖金及备用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第四条如遇以下情况,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可在相关银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1、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2、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融资授信的。
第五条如遇以下情况,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可在相关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
1、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明确,应建设方要求,确需设立项目专用存款账户的;
2、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应项目部或分公司要求,确需设立项目专用存款账户的。
3、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
第六条如遇以下情况,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可在相关银行开设专用双控存款账户:
1、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明确,应建设方要求,确需设立项目专用双控存款账户的;
2、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应项目部或分公司要求,确需设立项目专用双控存款账户的。
第七条财务部应自行或协同项目方定期清理已无资金流动的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及专用存款账户。
每季度书面报送《待清理账户明细表》,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办理相关账户的注销手续。
第八条对于需注销的已无需使用的项目专用双控账户,财务部应协同项目方及时与另一控方联系沟通,取得对方书面确认后,书面申请注销双控账户,经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办理相关双控账户的注销手续.
第九条各外地项目及分公司不得另行开设银行账户,以确保所有项目款项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如确有需要,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可在当地银行设立银行账户,但须由公司派出财务人员进行监管,并将开户申请书、印鉴卡等开户资料及账户注销资料复印件及时交至公司财务部存档备查.
第四章银行开户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应设专人负责保管银行开户许可证。
第二条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复印件,应由申请人填制《银行开户许可证使用申请单》,详细列明申请人、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或项目及申请事由后由责任担保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
第四条需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的,应由财务部派出专人陪同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需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应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用途及“再次复印无效”等字样.
第五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资产是指固定资产(除低值易耗品)等各类在用及未使用的实务资产。
第二条资产的控制原则
1、明确各类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权责关系,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责任管理部门,综合部协助财务部办理相关事宜。
2、做到各项资产“物物在册,价值明确,增减有据”。
3、实行期末盘点制度,由财务部会同综合部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盘点,掌握各项资产的增减及使用状况,根据盘点情况调整账面记录,确保资产安全、账实一致。
第三条资产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作固定资产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达到一定的标准。
2、固定资产按具体用途分为以下四类: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
01折旧计提年限:
20年)
(2)机器设备(代码:
02折旧计提年限:
10年)
(3)运输设备(代码:
03折旧计提年限:
10年)
(4)电子设备及其他(代码:
04折旧计提年限:
5年)
3、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
公司代码—大类—小类—顺序号—取得年月
(2)公司代码:
XXXX
(3)大类号:
见本章第三条第2点代码。
(4)小类号:
财务部根据管理需要自编。
(5)编号示例:
公司已有计算机20台,根据计算机在固定资产中的大类代码为“04",假定计算机在04大类中的小类号为“01”,2012年6月新购置一台计算机,则该计算机的固定资产编号为:
XXXXXXX—04—01—021—201206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取得固定资产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
(2)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场价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余额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规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并按其新旧程度估计已提累计折旧入账.
(8)由外单位无偿转入和接受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转出单位原列账面价值作为原值入账。
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调拨价格或双方协议价格,加上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后的价值为原值。
(9)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金,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10)企业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准确入账,对已入账的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更动:
①按国家规定必须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新估价的;
②进行技术改造,拆除或增添附属设备,调整原资产价值的;
③原入账时属于暂估价值,根据有关实际价值资料需调整价值的;
④原计价的固定资产价值有误,必须调整其价值的。
4、固定资产的购置及领用
(1)报批:
由经办人员填写《申购单》,依次报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部、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2)购置:
各项物件的采购由综合部指派专人办理,采购人员应在市场上广泛询价(询价厂商至少三家以上),并将询价结果报申购部门和综合部、财务部,根据申购部门意见并征得综合部、财务部同意后进行采购。
综合部办公室负责物件的验收。
(3)领用:
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及使用保管人员签字确认后领用,《固定资产领用单》留存于综合部办公室。
5、固定资产的入账及建卡
(1)入账:
财务部根据经办人员提供的发票、《申购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
(2)建卡:
财务部对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分类进行编号,并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签发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资产类别、入账日期、凭证号、原值、折旧率等,交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登记每项资产的编号、具体使用保管人,以便查询。
6、固定资产的登记与保管
(1)财务部应对购建的各项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按相关资料登记资产的名称、规格、记账日期、价值、开始使用日、折旧率等指标。
(2)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权属的界定,准确计提折旧,保证账卡相符。
(3)财务部应设资产管理专职人员,明确并落实管理职责.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效率进行分析,努力使固定资产的管理科学化.
(4)财务部应参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修理计划的制定并控制其费用.
(5)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固定资产实务卡片,核实账、卡、物是否一致。
(6)财务部应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保险、理赔工作。
(7)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其技术性能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与检修,保证资产的使用处于良好状态.
(8)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应有专人管理,及时办理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9)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需对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报废、出售、调拨,须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固定资产调拨单》,报综合部办公室核查,财务部审批,由综合部办公室进行处置,并负责及时收回残值交财务部入账。
(10)财务部要掌握各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使用状况,及时办理资产变动和盘盈、盘亏、报废手续,做到账卡物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合理利用。
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或损毁时,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及设备管理人员要说明原因,如属责任事故,必须根据损失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私自处理固定资产的有关人员,要严加处罚。
7、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拨,必须经财务部办理内部调拨手续.转出部门应将有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的《固定资产调拨单》报财务部,财务部在固定资产卡片上登记转移事实,及时变更使用保管部门与使用保管责任人,变更后的使用保管人员应在固定资产卡片上签字。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拨时,固定资产卡片应同实物一起转交,由变更后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保管.
(2)财务部提供调拨资产的各项资料和数据,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据实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依次交调出部门、调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
(3)调拨事项完成后,原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登记事项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再将固定资产调拨单交财务部变更相关信息.
(4)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
8、固定资产的转让
(1)经批准可对闲置、多余的固定资产进行转让出售,其转让出售价格应按规定进行评估,合理作价。
固定资产的转让在原则上实行有偿转让,转让价格应不低于其账面净值。
(2)固定资产的转让手续,由财务部办理。
(3)转让审批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书面申请,经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财务部根据相关转让协议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及时确认固定资产转让损益。
9、固定资产的盘点
公司在每年期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盘点工作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盘点前,财务部与综合部办公室应将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卡片核对准确.
(2)盘点实行实地盘点法,核对固定资产卡片与固定资产实物。
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报告表上登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
(3)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报告表进行账务处理.
(4)财务部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开立固定资产卡片,盘亏的固定资产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归类中抽出,单独保管。
10、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应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使用部门、综合部、财务部联合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
(2)正常报废,由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长在《固定资产报废单》上签字审批.
(3)固定资产报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已提足折旧的;
②使用(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计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大修也不符合要求,或修复后使用效率不高,经济上不划算的;
③腐蚀严重,又无法修复,继续使用会危及人身安全的;
④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复的;
⑤属淘汰产品,无配件供应,不能修复和利用的;
⑥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损毁无法修复的;
⑦国家规定要报废的。
(4)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11、凡涉及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租赁、投资等产权变动,需进行资产评估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的选择和资产的确认,按财政部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费用报销及借支制度
第一条费用报销制度
1、各种合法合规的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但下列票据财务部可以拒绝受理:
(1)非正规途径获取的发票及票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发票及票据;
(3)内容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字体与印鉴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发票及票据;
(4)未加盖公章、无经办人签章的白条票据;
(5)数量、单价、金额与相关业务事项或文件不符的发票及票据;
(6)开票时间超过票面所注明有效期的发票或票据。
2、报销费用必须规范、完整地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报销的各类发票或票据应按类别整理粘贴好,且与后附发票或票据信息相符。
报账程序为:
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一切非法票据、往来结算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二条借支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的借支仅限于经营需要。
除此之外的其他借支,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
1、借支范围
(1)员工因零星采购需要;
(2)员工因零星开支需要(如办理各类证照,办理费用及年检费用,交纳培训费用等);
(3)员工因公出差所需借支的差旅费;
(4)临时周转金、业务备用金;
(5)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借款。
2、借支核批
(1)各员工借款,须填写《借支单》后,先经部门负责人核实本部门相关预算情况后签字同意,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方予借支。
(2)借款人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支单》内容,并后附相关文件,如申请单、报告、通知或合同协议等。
(3)前次借款超过规定期限不报销或不归还者,如无特殊原因,财务部一律不得再借款。
(4)对试用人员等非正式员工借支差旅费或其他临时借款,除执行有关审批程序外,还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申明提供担保,财务部方可借款。
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3、借支标准
(1)差旅费用由财务部根据估计的出差距离、出差天数和差旅费补助标准,计核借款。
(2)学习、培训及业务费用按正式通知或收费标准借款.
(3)其他借款一律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借支归还及报账核销
所有借支款项,原则上应于借款当月予以归还或报账核销。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还或报账核销,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原因.
逾期未归还借款者,若无合理理由,财务部有权从该员工次月工资中一次或逐次扣回所借金额。
第七章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年应定期召开年度预算会议,对上年度各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在上年度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改,作为制定本年度各项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各部门及财务部应对该部门费用、资本性支出的实际耗用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年度终了,各部门应将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财务部相关记录核对无误后上报办公室,以此作为年度预算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三条各部门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实行预算控制的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应同时核实预算指标。
第四条各部门超过年度预算指标额度的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
应书面陈述超支理由并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核批后,交由财务部及办公室调整年度预算指标额度。
超支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如未履行上述核批程序,财务部有权拒绝受理相关付款事宜。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范围
(1)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会计账簿: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
(3)会计报表:
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4)其他会计资料:
账单、发票、收据存根、年度预算资料、经济合同、会计移交清册等等。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1、建立会计档案室,财务部指定专人(兼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每年形成的会计资料,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装订成册后立卷、归档。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结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由财务部编造清册归档入库.
3、已入库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拆封整理的,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处理。
会计档案的保管,必须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1、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向保管人说明查阅范围,按规定进行登记,查阅后应即时归档。
2、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凭查阅单位介绍信,书面说明查阅范围及目的,查阅人还应出示身份证件,报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登记查阅手续。
3、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由保管人员陪同,不得让查阅人单独在场。
查阅时会计档案需保持原样,不得拆抽、涂改。
如需复印的,需书面报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审查、编造会计档案和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方能销毁。
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保管到结清为止。
2、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财务部派人监督完成。
监督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要认真核对销毁清册。
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财务部存档。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
第二条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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