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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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三一文库(XX)
〔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2016年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2016年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促进了我区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健身的人群日益增多。
这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是我区当前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特色鲜明中心城区的应有之意。
为配合大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科学发展,区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在分管主席带领下,组织委员前往区体育局、有关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公园等地,对我区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民健身工作基本情况
(一)贯彻条例,全民健身工作有序推进
20XX年8月《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区及时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的“屯溪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
几年来,区政府坚持把发展群众体育,增强国民体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把组团参加黄山市五运会及体育大会列入区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抓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区直机关工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先后举办了机关广播体操指导员培训班,机关三人制篮球赛和象棋比赛,通过培训、比赛,有力促进了机关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基层群众体育活动也实现了零的突破,奕棋镇在全区率先举办了首届农民运动会,屯光镇举办了篮球单项比赛,新潭镇开展了全民健身展示活动,黎阳镇还在市体育馆举办了首届羽毛球大赛,昱东荷花池社区、昱中杨梅山社区组织的趣味运动会,极大地促进了我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二)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意识不断提高
宣传、学习好《全民健身条例》是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基础。
为做好这一工作,我区利用迎新春长跑、全民健身日等大型节庆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体育法规、政策的宣传造势活动;选派了100多名全民健身业务骨干和指导员参加了黄山市举办的宣传、学习《条例》启动仪式;采取市区联动方式,举办了两届中心城区全民健身队伍展示活动和全民健身日有奖问答系列活动;开展了群众体育优秀节目展示活动,邀请专家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了专门的训练,为全区各类健身队培养了一批骨干。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内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区全民健身委员会还通过印发小册子、开展专题讲座、业务知识培训、街头咨询、国民体质监测、有奖竞答等多渠道的立体式宣传方式,使群众对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对全民健身的意识得到大大提高。
(三)统筹兼顾,全民健身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致力于群众身边的组织建设,使全民健身活动日益规范。
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在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领导各界、协调各方”的作用下,整合各类体育资源,积极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关心、支持、参与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体,体育社团(总会、协会、俱乐部)为主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为骨干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在社区,积极开展传统优势健身项目,在气功、棋类、门球、篮球等协会的基础上,还成立乒乓球、柔力球、跆拳道、武术等单项协会(俱乐部);在农村,通过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将体育活动纳入镇文化站、村文化书屋建设工作内容,,使原本城市社区才有的健身项目俏俏深入了村前屋后,使农村健身活动有了坚实的载体。
二是致力于群众身边的场地建设,使全民健身阵地不断增多。
因地制宜,扩大群众身边活动场地。
在社区,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各类大小休闲公园、品牌小区已成为全民健身的主要活动阵地。
已多渠道安装了36条健身路径器材,训练场地8处,室外蓝球场30多处,各类游泳池10多处;在农村,已有21个村建了标准蓝球场,梅林、新潭、华资、云村、安东、汗沙、尤溪、篁墩、凤霞、奕棋10个村安装了国标13件套的体育健身路径器材。
20XX年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城东实验小学新建了塑胶跑道,一举填补了我区小学无塑胶跑道的空白。
三是致力于群众身边的活动建设,使全民健身内容丰富多彩。
从20XX年开始,我区克服了场地缺乏的困难,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区小学生运动会。
机关、企业,各类健身人群参与率逐年上升,棋类、蓝球、足球、羽毛球、拔河比赛参与热情高涨,规模一届比一届大。
如区卫生系统运动会、区劳动保障局的乒乓球比赛、区zd系统的篮球赛、区团委青年健身节、区直机关工委的广播体操展示、区妇联的万人健身走活动都非常有特色。
在农村,连续两年举办“民生杯”农民篮球赛选拔赛。
全区参加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45%以上,符合《国民体质监测标准》的人数逐年上升,人口健康标准达到9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全民健身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在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全民健身条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我区体育社团体系和网络还不够完善,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已有职能作用的发挥、社会影响力的营造、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等方面有很大潜力亟待挖掘;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网络和指导力量仍较薄弱,有组织的群众活动不多,不少活动项目还处在“散兵游勇”的非组织状态;体育人口结构仍不尽合理,存在着“四多四少”现象,即城市社区多、乡村少,机关多、企业少,老少多、中青年少,女性多、男性少;已配置的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和健身路径器材还未按照“谁受赠、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来进行管理,有许多路径器材损坏了得不到及时修理和维护等。
这些现象的存在,究期根源还在于全民健身意识还不够强。
(二)全民健身运动场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法定规划。
由于职能缺失,我区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尚未建立,相应规划既没有制定,更不能按《条例》予以落实。
二是全民健身场馆严重不足。
目前,我区是全省唯一一个“四无”区县,即无综合性训练馆、无田径训练设施(400米塑胶跑道)、无室内标准游泳池、无市民健身中心。
三是小区健身设施建设不到位。
开发商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使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规划执行走样,主要表现为健身用地标准被缩小或场地被挪作他用;有的虽然预留了场地,但没有安装相应的健身运动设施。
我区(中心城区)现有大小安置小区35处,除屯光的安东、黎阳的凤霞、新潭的华资等7个安置小区安装部分体育健身器材外,其余28处安置小区都没有配套体育健身场地及设施。
如,黎阳镇万贯家园安置区、江南新城洽阳山安置小区等。
四是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目前,区本级体育事业费还未纳入财政预算,各街道社区、镇村投入体育事业费用更少。
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与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强身健体需求不相适应。
(三)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有待进一步挖掘
中心城区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更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但与黄山区和黟县相比,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产品一个都没有,品牌效应不够响亮,体育与文化、旅游深度结合这篇文章还没有破题。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建议
(一)依法规划和建设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
要尽快按照国家关于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重点是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时,要严格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要求,把居民住宅区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作为刚性要求,纳入居民住宅区设计与建设范围。
同时把区体育主管部门纳入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工程验收单位,从而保障体育设施按规划建设到位,真正使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到千家万户。
(二)依法加大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要尽早将体育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每年财政收入的增长按比例逐年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以保障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场馆建设及其维修、管理的必要资金。
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分成(福利彩票给我区的分成是20%),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筹划建设“综合性训练馆、田径训练设施(400米塑胶跑道)、室内标准游泳池、市民健身中心”,早日摘除“四无”区县的“帽子”,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不断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和区体育总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该组织统领群众体育和体育社团的作用,使其不断延伸。
要在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五个镇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构和体育社团,并将工作机构和体育社团强力推进和延伸到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
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目标,要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要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前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努力实现体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具有我区特色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四)不断丰富全民健身工作内容
要把全民健身工作融入到群众性体育活动中。
一是定期开展全民综合性运动会、老龄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机关干部运动会及学校运动会和残疾人运动会等;二是在社区、农村组织开展具有街居和乡镇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节举办各类群众喜爱的文体活动项目;三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效果,既塑造机关、企业文化,又提升机关、企业凝聚力。
(五)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战略
体育主管部门要积极谋划并举办大型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利用中心城区的优势,结合“山、水、人、文”,做好文体旅结合文章,打造具有屯溪品牌的体育赛事,彰显屯溪特色。
充分利用齐云大道至屯光大道健身带、滨江路健身带、新安江水域等资源优势,做好体育品牌活动文章,通过品牌赛事(如举办龙舟赛),尽快树立和打造屯溪体育品牌,扩大屯溪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加体育产业收入,促进体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宣传屯溪、发展经济、提升全民素质搭台唱戏。
(六)部门联动共促全民健身运动
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与体育关系密切,要依托这些职能部门的优势,共同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
一是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利用现有设施,特别是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室等场所,积极开展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二是教育部门继续积极推进群众性传统舞蹈、体育类项目进校园。
三是卫生部门把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与体育健身活动相结合,利用项目资金和健康教育的有利条件,设立百步走距离标识牌、宣传牌,为群众自发开展的“饭后百步走”等活动提供安全优美的活动环境和场所。
四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评审中,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促进传统体育类项目的申报,如舞龙、舞狮、舞和合、黎阳仗鼓等民俗节目。
(七)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同时提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要求。
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既是缓解全民健身运动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矛盾的有效途径,更是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的大趋势。
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体育设施若对外开放,将面临着内部安全、设施易损、难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困难重重。
我区可适当选择一些条件比较合适的单位先行试点,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总结成功经验,分期分批逐步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使我区公共体育设施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健身场地和设施短缺的矛盾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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