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协议1.docx
- 文档编号:24598801
- 上传时间:2023-05-29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8.22KB
安全管理协议1.docx
《安全管理协议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管理协议1.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管理协议1
附件1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甘谷县宏鹄建筑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土建分包给乙方施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天水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像山佳苑安置楼1#、2#、3#
2、工程地点:
甘谷县像山镇五里铺村
3、施工期限:
自2010年6月18日至2011年5月31日。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把新进队伍安全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填写完毕后报甲方,以便联系督促。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人员,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纳入甲方安全体系管理。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执法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的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严禁乙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联合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若一方不参加讲评即视作对检查、讲评结果的默认,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经济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离安全负责人。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以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已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
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除甲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外,其他机械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
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
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的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
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
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若违章蛮干而导致不良后果由作业者及其所属单位承担责任与损失。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专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的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进行值班。
1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
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详细的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以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一切事故(包括由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天水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
事故的损失和善后的处理费用,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0、其他未尽事宜:
(1)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将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人,以便联系督促。
(2)乙方不得将职工宿舍设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包括家属亲戚,特别是小孩在内)进入施工区域及住施工现场内,否则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
严禁使用与协议不符的外来人员进行施工。
(3)由于乙方存在着各种原因施工人员进场时间穿插不齐等情况,并加上地方语言等障碍因素,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良效果。
因此乙方在施工前应随时把本协议向每次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教育。
乙方应按国务院393号令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对自己的队伍的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对不适合施工的人员应及时清退。
严格贯彻并执行先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的原则。
(4)乙方在国家假日内及农忙季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午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学习,在每周五下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乙方自搭的各类脚手架及操作安全防护措施等必须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并将资料交自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凡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队伍一律由建设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管理,并监督安全工作。
(7)乙方施工时,必须派专人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监控。
车辆、机械移位时,必须注意周围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8)乙方在施工中严禁违章指挥,对不论那一方违章指挥的指令都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好自身保护和相互监督的工作。
如在现场与其他队伍共同施工时,对其他队伍的安全生产应做好相互协商、密切配合、确保安全、如因其他队伍违章施工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时,有权拒绝施工。
(9)进入高空作业时,除严禁抛物外,对危险区域及拆模,脚手吊装时的警戒区域内,乙方在分配工作时应注意交叉施工作业点,严禁立体作业,未经工地负责人的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范围内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对高空作业进行旁站监护。
(10)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对于不执行此制度的,将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
(11)乙方对甲方开具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在限定的时限内执行,如违反所列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责,并且甲方将视其影响对乙方追加处罚。
(12)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如有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签订手续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协议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对于现场上附属工程、临时性零散的工作或因意外造成须立即抢修抢救的任务,均应按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同样进行管理。
(14)乙方应把签好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及时报送所属安全生产监察局以便能取得相互联系和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1、本协议如有同国家和天水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则按国家和天水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3、本合同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甲、乙双方应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2
现场管理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甘谷县宏鹄建筑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现行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像山佳苑安置楼1#、2#、3#
2、工程地点:
甘谷县像山镇五里铺村
3、质量等级:
一次性验收合格100%,确保市“麦积奖”工程。
4、施工期限:
自2010年6月18日至2011年5月31日。
一、甘谷县宏鹄建筑有限公司规范用工要求
根据政府有关使用外地劳动力的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为保证用工的规范化、合法化,经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出示下列资料的原件,并递交相应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诚信手册;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安全手册。
二、乙方在进入现场正式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务工人员花名册,并提供务工人员下列证件复印件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当地身份证发证部门签发的有效证明);
2、天水市外来人员暂住证;
3、健康证明;
4、上岗资格证书或天水市特殊工种操作证;
5、天水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6、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证书。
乙方如因施工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减人员花名册,并提供新增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资料。
二、乙方应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规定,为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办理天水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为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办理胸卡。
四、乙方不得私自招用社会闲散劳动力和盲流人员;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上的人员,严禁务工人员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清退非法务工人员,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五、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减人员或调换有效的技术力量;严禁乙方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转包他方,否则造成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或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规范用工要求,并实施联合检查制度,接受各方面对规范用工的督促、检查。
七、本协议自《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二、治安消防管理要求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维护企业内部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治安”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管理规定”,乙方须到暂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等手续,甲方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如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15天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权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如被市、县、镇等有关部门查获,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等级管理制度,执行“来人登记走人注销”的制度。
甲方要建立检查制度,针对暂住人口变动大的特点,经常有重点的对暂住认可清查验证,凡查获一名无、为注册或注销人员,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并补办手续,罚款由乙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消防保卫。
消防部门必须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后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乙方对所属职工负责日常生活教育,在布置生产同时交底治安,防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第四条:
乙方应指定专职治安、消防管理人员,五十人以上的队伍应健全相应的治保组织,生产班组应指定一名兼职治保人员。
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治安管理、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应及时整改。
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共同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减少案件发生。
凡乙方内部发生案件的,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和司法部门,所需办案经费等必要开支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乙方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指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1、严禁使用假证件、假证明。
违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制造、销售、使用假代价券的,除全额赔偿外,对乙方除以2-5倍的罚款。
2、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施工现场宿舍不得男女混居,违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用明火,其他场所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专人监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4、乙方必须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及自制土炉,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6、携带物品出门,应凭借出门证,经门卫验证后方可带出。
严禁偷盗建筑材料及施工工具,一经发现,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偷盗物质额2-5倍的罚款。
7、外来人员和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留宿施工现场,家属留宿生活区须经甲方批准。
8、乙方自建食堂须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9、甲方所配备的各类消防器材,乙方不得玩弄损害、移作他用。
乙方应严格维护甲方的各项防范设施,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如需乙方提供的消防器材须向甲方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采购,如乙方选用甲方合格供应商名录外供应商的,必须先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并在本工程中使用。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对肇事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罚款,对屡教屡犯,处罚后不改的给予清退,对情节恶劣并早场严重后果者,将报请有关部门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的罚款和赔偿等费用,甲方凭罚单等凭证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三、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环境保护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树立项目新形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施工合同的附协议,必须共同严格遵守。
协议的依据:
1.依据《天水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天水市建设工程工地卫生管理如干规定(试行)》,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水市《关于开展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水市《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交流电焊机防触电安全管理的通知》、天水市《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验收、检查和巡检工作的通知》。
2.市府及上级部门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文件的规定。
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上述有关文件所规定的细则。
2、甲乙双方都应有相应的管理体质及执行制度交与对方,以便互相帮助,相互监督。
3、甲乙双方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责任方进行必要的整改。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负责具体实施,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安全的作业环境;根据协议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
2.甲方有义务将文明施工标化施工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向乙方及时进行传达及交底,并督促和检查乙方具体实施情况。
3.甲方应积极听取乙方对搞好该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项目文明建设管理的水平。
4.甲方定期组织对乙方的检查,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罚款。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召开相应的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派人参加,传达本项目有关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制度。
2.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细则,并认真加以实施。
3.根据甲方要求,认真执行员工胸卡制度、胸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佩戴好胸卡。
4.教育本单位职工搞好宿舍卫生,遵守食堂用餐制度,保护公共设施的完好及生活区域、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与整改,禁止家属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教育本单位职工不得随意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各类安全防护措施装置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6.乙方应对其项目施工块保洁范围,标准落实到人,并经常检查,督促有关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7.乙方对在自己的施工操作场地范围内的场容场貌负全部责任,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使用的材料下脚料、包装料,根据甲方制度的地方集中堆放。
如做不到,甲方将另行安排劳动力清理,由此而发生的人工费由乙方加倍负担。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落实班组考核标准,做到随做随清,物尽其用,无散落,无“五头”,脱底现象。
9.严禁将涂料砂浆等冲洗倒入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10.材料堆放按照甲方指令规范堆放,落实责任人,挂牌示意。
11.夜间施工期间,不论在施工区还是宿舍区,禁止大声喧哗,控制收录机,电视机的音量。
12.宿舍区内按名单排列每天轮流值日,保洁二次,人人参加,室内要做到窗明,地净,墙面无蜘蛛网,棉被整洁,叠成方块,衣物堆放整齐,床上下铺整洁,无污水,无垃圾,无杂物。
宿舍不准外来人员私自留宿。
13.保持宿舍及其他设施完好无损,损坏设施按原价赔偿。
房间撤离时必须把房间环境卫生扫干净,否则从借方抵押金或工程款中按每间50元扣作清扫费。
14.不随地大小便,乱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乱搭、乱挂、乱晒衣服,严格遵守天水市“七不规范”。
15.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乙方要落实设备管理的负责人。
16.乙方应对自行带入(租赁)设备简历目录,提供设备的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及各类有效的出场合格证书。
如自行安装,拆卸大型机械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供甲方管理员验证。
17.对特殊设备如空压机等要提供三年有效期内的检查合格证书。
18.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设备或桩管设备、高处作业的吊篮、整体提升脚手,移地安装后除了进行验收外,必须经过检测才能投入使用。
移动式起重机(汽车吊、履带吊)每两年检查一次。
移动式起重机等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应会同设备单位共同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安全方案的确认,安全装置有效性和检测证书的验证工作。
19.乙方带入的电焊机必须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安装二次空载装置,并有制度落实专人每周一次对二次空载保护装置进行检测,并留有检测记录,确保二次空载保护装置的有效性,并督促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防用品。
20.乙方对自行带入(租赁)设备按制度做好例保和日常巡查工作,并至少每半个月内对所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检查一次,并逐台做好检查记录。
对起重吊索具的安全状况同期内也应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并做好整改和再确认工作。
罚款及罚金:
1.为保证协议条款的顺利执行,甲方向乙方收取搞好文明工地、标化管理、环境保护建设保证金。
根据项目分项情况,暂定收费2000-50000元,待项目分部分项结束后,根据文明工地和标化工地考核登记情况,返回保证金或部分保证金。
2.乙方应自觉向甲方缴纳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保证金,待分项结束或工程合同项目竣工后,根据考核情况,领回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3.保证金主要用于损坏设施的赔偿、违反规定的处罚、考核不合格的罚款及考核优良的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上级或地区的检查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影响达标被罚款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同样给予乙方一定的罚款。
共建文明工地:
1、为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甲乙双方要本着“围墙之内是一家,文明整洁靠大家”的精神,建立文明工地管理小组,甲乙双方派代表参加。
2、建立共建文明工地基金会,基金由甲乙双方出资,乙方出资按乙方承担的工作量大小决定,标准为工作量的5‰左右。
甲方出资不少于乙方出资的25%。
3、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包括乙方在内创文明标化的优胜者。
建立基金管理小组,甲乙双方派员参加,基金日常管理由甲方负责,定期公布基金的使用情况,乙方完成合同方案退场,如有剩余基金,按比例退还给乙方。
四、材料质量管理协议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天水市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要求,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所采购的建筑工程材料符合质量标准,确保相关质保资料的完整性,经双方共同协商,就材料质量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对采购的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管理范围:
1、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构成工程实体的工程材料:
钢筋、水泥、砂石料、墙体材料、门窗、预制构件、管道材料、防水材料等天水市材料质量监督站规定的建筑材料;
2、用于安全设施的功能性材料与安全用品: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脚手管、扣件、特种劳防用品等。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及时提供天水市材料质量监督站相关文件和传达相关材料质量事项文件精神的义务。
2、甲方有责任指导乙方对相关材料质量资料收集事项的业务培训义务。
3、甲方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材料质量的验收、资料的收集等工作的责任,确保乙方采购的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4、甲方项目管理部必须提供统一的材料标识,督促乙方做好相关质量标识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采购上述材料之前,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如实上报拟采购材料的生产厂家、品牌和供应商相关的质量资料,并及时提交甲方项目管理部,按照甲方贯标程序文件规定进行评定,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2、乙方所采购的工程材料必须按照《天水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办理必要的交易凭证与备案证明,严禁无证材料用于工程项目。
3、乙方在采购过程中,要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材料质保证书与批量抽检的检验报告、复试报告。
并由甲方按照贯标程序文件要求建立质保质量归档台帐。
4、乙方应落实专人收集相关的资料质量资料,建立采购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接受天水市材料质量监督站与甲方的随机检查。
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经天水市材料质量监督站抽查,发生处罚项由乙方承担,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管理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