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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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篇一: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
(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
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管理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联络转移工作。
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现场专职人员职责:
①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登记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档案。
②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④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
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⑤
⑥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落实管理部门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其他相关部门
1、后勤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配合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2、保安部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三、标识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篇二: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废物管
制度
编制人:
签发人:
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
危险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3、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4、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5、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产生危险废物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3、产生危废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
险废物产生量。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
1、主管安全环保领导管理责任
(1)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公司的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对负责审批工作;
(2)负责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工作。
2、安全环保部管理责任
(1)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分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2)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危险废物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3)参与危险废物相关操作规程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登记申报工作;
(5)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监察、报表填报工作;
(7)对因技术革新到达到减少危废产生、降低危害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实后申请奖励。
3、存在危废分厂管理职责
(1)负责相关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
(2)负责相关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3)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填报工作;
(4)负责生产现场危险废物贮存情况的管理工作;
(5)负责生产现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6)鼓励员工不断改进技术,积极实施减少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全过程控制制度
1、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2、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3、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4、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5、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6、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安环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处罚。
8、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将评估报告安环部备案。
9、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分厂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公司安环部报告。
第五章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2、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转移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处置,杜绝非法流失。
3、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转移等情况。
4、危险废物台账应与生产记录相结合,严禁弄虚作假。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
第五章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安环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报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六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篇三: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制度汇编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第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安全部、环保部与生产部共同制定。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臵措施,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1。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第七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5年以上。
第八条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安环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臵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企业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
第二条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三条厂长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第四条安环科负责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
企业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邓钰
副组长:
李宗峰
组员:
各车间第一责任人、各车间专职环保管理员。
第五条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对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臵设施﹑场所须进行统一规划和环境监督管理,产生危险废物必须统一送入集中设施,场所进行贮存。
第七条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臵活动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
第八条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臵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泄漏事故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九条严禁向危险废物处臵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或排放。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设臵识别危
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须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包装的容器及贮存的场所须有标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标志。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臵场所必须严格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防止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停止使用的危险废物贮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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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危险废物 分类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