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第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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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第一版
信托房地产项目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二条:
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其起讫日期均采用公历日期。
第三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有外币时,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按当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五条: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如有必要变动,应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及费用,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第三章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并配备专职的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员。
各岗位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二种证书制度.
财务部经理
学历:
大学本科以上会计专业
职称:
会计师以上,或注册会计师
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会计
学历:
大专以上会计专业
职称:
助理会计师以上
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出纳员
学历:
大专以上
凡在会计岗位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否则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特殊情况下任职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会计人员职责权限
第八条:
会计人员职责权限
(一)财务部经理
1.对总经理负责。
2.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有效地使用资金。
3.组织领导本公司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工作。
4.参与公司经营项目和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为公司经营分析和决策提供会计信息支持。
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6.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利用会计资料进行财务分析。
7.处理与财务、税务、审计、工商、银行等政府部门的事物。
8.对所属人员具有聘任权和解聘权。
9.对规定内费用的审批权。
(二)主管会计
1.对财务部经理负责
2.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及时准确处理会计事项。
3.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建立会计账簿。
及时记账、对账、结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账、账证、账实三相符。
4.结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应交税金及利润等,准确核算财务成果。
5.正确核算固定资产及折旧,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6.负责审核工程价款、审核工程合同等投资控制工作。
7.会计报表的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8.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档案及公司合同按有关规定,定期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需取得财务部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查阅要有正式公函,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并作相应的查阅记录。
9.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依法及时申报、上缴各项税费。
10.协助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计划、财务分析、财务管理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出纳
1.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手续不全,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2.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3.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序时逐笔登记,及时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4.严格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各种空白支票、发票的领用应做记录,根据领导核准的付款凭单签发支票,作废的票证应妥善保管。
5.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公司银行账户。
6.完成领导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财务稽核制度
第九条:
项目公司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法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
建立盖章登记制度,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发票等盖章后要逐号登记,并定期与账核销。
禁止在空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单等凭证上盖章。
各部门经办人应持审批后的领款单据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签字权(依据项目调整)
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内的1000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支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公司领导签字。
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内的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
以下(含3000万元)支出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字。
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内、3000万元以上的支出,及
超出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外的支出用款及贷款,由董事会审批并授权董事长签字。
年度计划内部门预算由部门经理、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公司领
导签字。
第十一条:
资金支出
(一)100元以上款项用转账支票支付。
(二)所有支出(转账支票、银行信汇、电汇、票汇等)严格执行领取手续,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理由,借款金额(估计数)后,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公司领导签字,并同时附有合同,才能办理支出。
合同后续付款,经办人还需报出过去历次付款的时间、金额。
(三)合同付款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合同规定的单位、账号付款。
非经合同签字单位正式书面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做任何改变。
(四)各业务部门每月底编制下月对外付款计划上报计划预算部,计划预算部与财务部根据计划共同研究制定费用预算,按照公司规定审批后,作为付款的依据。
根据公司架构及工作流程,公司合同、协议的付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1、建立合同执行档案。
各业务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将有关的合同协议正本一份交财务部,财务部存档并据此建立执行情况档案,作为与合同执行部门对账的依据之一。
2、业务部门建立项目台账。
公司有关业务部按照项目建立台账,逐笔登记工程的各项开支。
根据工程实施情况需要支付工程款时,指定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单”(此单由财务部提供),领用单栏目必须填制齐全,经本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
3、财务部审核。
财务部合同管理人员收到“支票领用单”后,与合同、协议核对,签字后交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根据资金计划及资金状况,签署支付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出纳办理转账,并通知经办人负责向收款单位索取有效发票,签字后交财务部。
4、记账与对账。
财务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发票记账并登记合同执行档案。
财务部按季与业务部门对账,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掌握每一个项目的支出情况,并根据项目占用资金情况分摊资金成本,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五)管理费用本着“先申请后支出”的原则,除公司制度特别规定外,各部门必须先进行费用支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发生费用。
:
1、计划预算部与财务部共同研究编制上述费用的预算,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业务招待费支出前需填制“业务招待费、礼品费用申请单”(此单由财务部提供),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公司领导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部经理根据资金计划签字后支出。
此单将作为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3、费用报销时,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单”或“费用报销单”,根据审批权限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财务部。
4、出纳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转账或支付现金,经办人负责取得有效发票,签字后交财务部。
5、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由计划部、财务部作出预算追加预案,经公司批准后追加预算。
第十二条:
报销
领用支票人应在领取支票后五日内,持合法的、与借款单内容相符
原始凭证报销。
报销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部门经理、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公司
领导签字。
购买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须经财务主管会计登账后方可报销。
第十三条:
对于应收账款,凡超过规定付款日期一月未能收回的款项,经办人应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未收回的原因和解决的措施。
第十四条:
银行对账由财务主管会计于次月15日前完成。
第十五条:
出纳只负责登记和管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不能兼管其他会计档案,并及时与主管会计对账。
第十六条:
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审核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主管会计根据经过审核的凭证登记账簿。
第十七条:
定期盘点必须由主管会计和业务人员共同进行,盘点情况报告经过双方签字后方有效。
做好随时接受信托公司、公司董事或其委托的外部审计单位的审计准备工作。
第六章财务人员交接的管理
第十八条:
基本要求。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九条:
办理交接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
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
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交接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以及其他会计用品等。
第二十条:
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
其中:
现金、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关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并编制余额调节表;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以明确责任;同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第二十一条:
专人负责监交。
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领导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作交接。
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代替工作的,也应当按照《规范》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同样,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离岗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要与临时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目的是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和分清责任。
第二十三条:
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托责任。
第七章会计报表与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对外报送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分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编制。
第二十五条:
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
第二十六条:
公司领导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八章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核算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在公司指定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按固定资产的性质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管理办法,由使用部门具体执行,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
管理部门应按固定资产归类,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卡片,编码保管,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保持一致。
在每年年终由公司指定负责组织财务、归口管理部门共同清点。
发现盈亏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及时上报总经理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
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记提。
第三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同固定资产管理,账、物分管,设置明细卡,年终清点核对。
第九章成本、费用的核算
第三十二条:
成本、费用核算原则。
(一)一般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三)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和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互相混淆。
第三十三条:
开发产品成本项目的设置。
(一)土地征用补偿费:
开发产品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的净支出。
(二)前期工程费:
开发产品发生的前期工程费用,包括总体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费用。
(三)基础设施费:
开发产品发生的基础设施费用,包括小区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等费用。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
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工程承包单位的建安工程费。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
不能有偿转让的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六)开发间接费用:
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三十四条:
开发产品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分别按照“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置明细账,并在明细账下,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装订成册。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编造清册归档保管。
第三十七条:
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案。
第三十八条: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公司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报经总经理批准后销毁。
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常用附表及说明:
信托监管房地产项目日常工作用表
公司领导:
信托项目负责人、项目公司:
各信托项目部监管者:
信托公司、中询公司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同时依据房地产公司的一般操作流程将房地产项目常用工作用表进行集合。
信托各项目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用,信托委托中信咨询公司或通过交易对手依托中信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服务,以便完成信托对项目的成立、项目的实施及收尾到位的监管工作。
集合的工作用表力求简明务实、便于各方操作,基本管理功能和要素必须齐全。
项目公司及项目相关方、项目监管者均应能按照这些表格(或事先选定的)安排的工作流程处理各自的事务,力求做到各方规范清析。
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改善,而改善的目的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复杂化或简易化。
这些表格(意见、签名、日期除外)应当以电子方式填写,纸质文件打印,相关方均应获得电子模板和填表说明。
电子模板由监管者组织发放,各方同意统一口径,提高工作效率,相关使用者应当阅习且不得外传。
该表编号说明(付款审批表):
付款审批表:
是项目公司就本项目须要与之合作的对象签订合同,对方完成了合同内容时项目公司支付资金的审批程序,一般由合同对方提出申请书并填报审批。
或者非合同费用类的行政性费用的审批程序,由项目公司内部承办者填报审批。
付款编号:
例如:
1-005-12指的是有合同,该合同是项目公司的第5号(而非对方公司内部合同编号,注意错误)合同,本次付款是该合同的第12次支付。
又如:
2-003-03指的是与政府(土地等),项目公司的第3号合同,本次付款该合同第3次支付。
2-000-034指的是无合同的第34次支付(行政许可费用等,其它费用)。
项目名称:
指的是该项目的具体名称,如上海xxx别墅,武汉xxx公寓等。
合同名称:
该合同明称。
计划内外:
项目公司报信托批准的资金计划之内或之外。
合同编号:
该合同在所有项目合同中的编号,计划合约部建立台帐,并把这些信息负责传递到项目公司其它部门和该合同的合作对象。
合同总金额:
该合同总金额、币种,有新补充合同时及时调整。
已付金额:
首次支付到本次申请支付前,已支付总和。
各方财务建立台账。
本次付款:
申请支付的数额。
项目公司部门:
填写项目公司对应的承办部门。
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
付款审批表
付款编号:
(1或2)-(合同编号数字)-(该合同的第n次)
(项目名称)填写
合(合同名称)填写
((计划内外)
内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已已付金额
本次付款
申请单位(公章):
事由:
根据
申请单位及经办人(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公章):
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项目公司部门:
(规划、工程、或某某,填写)
意见:
专业主管(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日期:
项目测量师单位(公章):
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项目公司合约部:
意见:
部门经理(签字):
日期:
项目公司对应主管副总意见(签字):
意见:
日期:
项目公司(企业)总经理意见(签字):
意见:
日期:
信托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
签批:
日期:
注:
本表一式五份,信托、项目公司、监理、测量师、申请单位各保留一份,其它部门可自行复印或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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