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图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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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图图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制图
图纸幅面及格
式1
比
例
…5
字
体…………………………………………………………………………………………6
图
线………………………………………………………………………………………
11
17
21
部面符号……………………………………………………………………………………
图样画法……………………………………………………………………………………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
法……………………………………………………72
轴测
图……………………………………………………………………………………
75
84
尺寸注法……………………………………………………………………………………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106
螺纹及螺纹紧固件画
法……………………………………………………………………112
齿轮画
法…………
119
花键画
法…………
132弹簧画法…………
136中心孔表示
法………………………………………………………………………………154
机械运动简图符
号…………………………………………………………………………157
表面粗糙度代号及其注
法180
标题
栏
198
明细
栏
202复制图的折叠方
法208
对缩微复制原件的要
求21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21.71:
744机械制图
:
676.35
图纸幅面及格式
GB4457.1-84
Mechanicaldrawings
代替GB126-74
Sizesandlayoutofdrawingsheets
1引言
1.1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图样的幅面及格式。
1.2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5457-1980《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及格式》。
1.3与本标准有关的国家标准:
GB4457.3-84《机械制图字体》
GB4457.4-84《机械制图图线》
2图纸幅面尺寸
2.1绘制图样时,优先采用表中规定的幅面尺寸,必要时可以沿长边加长。
对于A0、A2、A4
幅面的加长量应按A0幅面长边的八分之一的倍数增加;对于A1、A3幅面的加长量应按A0幅
面短边的四分之一的倍数增加,见图1中的细实线部分。
A0及A1幅面也允许同时加长两边,
见图1中的虚线部分。
2
3图框格式
3.1需要装订的图样,其图框格式如图2、图3所示,尺寸按表中的规定。
一般采用A4幅面竖
装或A3幅面横装。
3.2不留装订边的图样,其图框格式如图4、图5所示,尺寸按表中的规定。
3.3图框线用粗实线绘制。
为了复制或缩微摄影的方便,可采用对中等号,对中符号从周边画入图框内约
5mm的一段粗实线(图6、9、10)。
4标题栏的方位
4.1标题栏的位置应按图2〜5所示的方式配置。
必要时,也可按图7、图8所示的方式配置。
4.2标题栏中的文字方向为看图的方向。
5图幅分区
4
5.1必要时图幅可分区,如图9、图10所示。
5.2图幅分区的数目应是偶数,按图样的复杂程度来确定。
分区线为细实线,每一分区的长度
应在25〜150mm之间选取。
5.3在分区内,按标题栏的长边方向从左到右用直体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按标题栏的短边方
向从上到下用大写直体拉丁字母依次编号。
编号顺序应从图纸的左上角开始,并
在对应的边上重编一次(图9、10)。
当图幅的分区数超过字母的总数时,超过的各区用双重的字母(AA、BB、CC……)依次编写。
5..4分区代号用数字和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在左,拉丁字母在右,如3B、5C。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21.71:
744.4
机械制图
GB4457.2-84
比例
代替GB126-74
Mechanicaldrawings
Scales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图样中所采用的比例。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5455-1979《技术制图--比例》。
1比例:
图样中机机件要素的线性尺寸与实际机件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2绘制图样时一般应采用表中规定的比例。
注:
n为正整数。
3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视图应采用相同的比例,并在标题栏的比例一栏中填写,
例如1:
1。
当某个视图需要采用不同的比例时,必须另行标注,如图所示。
4当图形中孔的直径或薄片的厚度等于或小于2mm以及斜度和锥度较小时,可不按比例而夸大画出。
5在表格图或空白图中不必注写比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21.71:
744.9
机械制图
GB4457.3-84
字体
代替GB126-74
Mechanicaldrawings
Letteringandwriting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图样中书写的汉字、字母、数字的字体及号数(字高)。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3098/1-1974《技术制图--字体--第一部分:
常用字母》。
1一般规定
1.1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
字体端正、笔划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
1.2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单位为毫米),分为20、14、10、7、5、35、25*七种,字
体的宽度约等于字体高度的三分之二。
注:
数字及字母的笔划宽度约为字体高度的十分之一。
1.3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75°角。
1.4用作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等的数字及字母,一般采用小一号字体。
2字体示例
2.1汉字--长仿宋体示例
10号
7号
*汉字字高不宜采用2.5。
5号
7
3.5号
2.2拉丁字母示例大写斜体大写直体小写斜体
8
小写直体
2.3希腊字母示例
大写斜体
小写斜体
9
2.4阿拉伯数字示例
斜体
直体
2.5罗马数字示例
斜体
直体
2.6字体的应用示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21.71:
744.4
机械制图
GB4457.4-84
图线
代替GB126-74
Mechanicaldrawings
Lines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图样中各种图线的名称、型式及其画法。
本标准等效彩和国际标准ISO128-1982《技术制图-画法通则》。
1图线型式及应用
1.1各种图线的名称、型式、代号、宽度以及在图上的一般应用见表。
续表
12
图1
13
14
15
1.2图线的宽度
图线分为粗细两种。
粗线的宽度b应按图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0.5〜2mm之间选择,细线的
宽度约为b/3。
图线宽度的推荐系列为:
0.18*,0.25,0.35,0.5,0.7,1,1.4,2mm
2图线画法
2.1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基本一致。
虚线、点划线及双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应各
自大致相等。
2.2两条平行线(包括剖面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0.7mm。
2.3绘制圆的对称中心线时,圆心应为线段的交点。
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首末两端应是线段而
不时短划。
2.4在较小的图形上绘制点划线或双点划线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图10)。
2.5木材和圆柱体的断裂处可用波浪线表示,也可采用以下的特殊画法:
木材的断裂处可按图17绘制。
实心圆柱体和空心圆柱体的断裂处可按图18绘制。
16
*由于图样复制中所存在的困难,应避免采用0.18mm。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21.71:
744
机械制图
:
003.62
部面符号
GB4457.4-84
Mechanicaldrawings
代替GB126-74
Symbolsforsections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图样中各种剖面符号及其画法。
与本标准有关的国家标准:
GB4457.4-84《机械制图图线》
1剖面符号
1.1在剖视和剖面图中,应采用表中所规定的剖面符号。
18
续表
注:
①剖符号仅表示材料的类别,材料的名称和代号必须另行注明。
2迭钢片的剖面线方向,应与束装中迭钢片的方向一致。
3液面用细实线绘制。
2剖面符号的画法
2.1在同一金属零件的零件图中,剖视图、剖面图的剖面线,应画成间隔相等、方向相同而且
与水平成45°的平行线(图1)。
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45°时,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成30°或60°的平行线,
其倾斜的方向仍与其它图形的剖面线一致(图2)。
19
2.2相邻辅助零件(或部件),一般不画剖面符号(图3)。
当需要画出时,仍按1.1条的规定绘制。
图3
2.3当被剖部分的图形面积较大时,可以只沿轮廓的周边画出剖面符号(图4)。
2.4如仅需画出剖视图中的一部分图形,其边界又不画波浪线时,则应将剖面线绘制整齐(图5)。
2.5在零件图中也可以用涂色代替剖面符号。
2.6木材、玻璃、液体、迭钢片、砂轮及硬质合金刀片等剖面符号,也可在外形视图中画出一
部分或全部作为材料的标志(图6)。
2.7在装配图中,相互邻接的金属零件的剖面线,其倾斜方向应相反,或方向一致而间隔不等(图
4、5)。
同一装配图中的同一零件的剖面线应方向相同、间隔相等。
除金属零件外,当各邻接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时,应采用疏密不一的方法以示区别。
2.8当绘制接合件的图样时,各零件的剖面符号应按2.7条的规定绘制(图7〜9)。
当绘制接合件
与其它零件的装配图时,如接合件中各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可作为一个整体画出(图10)。
如
不相同,则应分别画出。
20
2.9由不同材料嵌入或粘贴在一起的成品,用其中主要材料的剖面符号表示。
例如:
夹丝玻璃
的剖面符号,用玻璃的剖面符号表示:
复合钢板的剖面符号,用钢板的剖面符号表示。
2.10在装配图中,宽度小于或等于2mm的狭小面积的剖面,可用涂黑代替剖面符号(图11)。
如果是玻璃或其它材料,而不宜涂墨时,可不画剖面符号。
当两邻接剖面均涂黑时,两剖面之间应留出不小于0.7mm的空隙(图12)。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621.71:
744
机械制图
.4
图样画法
GB4458.1-84
Mechanicaldrawings
代替GB128-74
Repressentationofdrawings
1引言
1.1本标准规定了绘制机械图样的基本方法。
1.2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128-1982《技术制图--画法通则》。
1.3与本标准有关的国家标准:
GB4457.1-84《机械制图图纸幅面及格式》
GB4457.2-84《机械制图比例》
GB4457.3-84《机械制图字体》
GB4457.4-84《机械制图图线》
GB4457.5-84《机械制图剖面符号》
2总则
2.1绘制机械图样时,应首先考虑看图方便。
根据机件的结构特点,选用适当的表达方法。
在
完整清晰地表达机件各部分形状的前提下,力求制图简便。
2.2机件的图形按正投影法绘制,并采用第一角投影法。
3视图
3.1视图--机件向投影面投影所得的图形。
视图一般只画机件的可见部分,必要时才画出其不可见部分。
3.2基本视图
3.2.1基本视图--机件向基本投影面投影所得的视图。
基本投影面规定为正六面体的六个面,各投影面的展开方法见图1。
3.2.2基本视图名称及其投影方向的规定
主视图--由前向后投影所得的视图;俯视图--由上向下投影所得的视图;
左视图--由左向右投影所得的视图;右视图--由右向左投影所得的视图;
仰视图--由下向上投影所得的视图;后视图--由后向前投影所得的视图;
22
图1
3.2.3基本视图的配置关系见图2。
图2
在同一张图纸内按图2配置视图时,一律不标注视图的名称。
如不能按图2配置视图时,应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在相
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
指明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3)。
*“X向”中的“X”为大写拉丁字母的代号。
图3
23
3.3斜视图--机件向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影所得的视图。
画斜视图时,必须在视图的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影方
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4)。
图4斜视图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图4),必要时也可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
将图形旋转,标注形式为“X旋转”(图5:
A向旋转、图31:
B向旋转)。
图5
3.4局部视图--将机件的某一部分向基本投影面投影所得的视图。
画局部视图时,一般在局部视图上方标出视图的名称“X向”,在相应的视图附近用箭头指明投
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6)。
24
图6
当局部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图4、5中局部视图)。
3.5局部视图和局部的斜视图的断裂边界应以波浪线表示(图4、5)。
当所表示的局部结构是完
整的,且外轮廓线又成封闭时,波浪线可省略不画(图6:
D向)。
25
3.6旋转视图--假想将机件的倾斜部分旋转到与某一选定的基本投影面平行后再向该投影面投
影所得的视图(图7)。
4剖视
4.1剖视图--假想用剖切面剖开机件,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
投影面投影所得的图形(图8)。
4.2剖切面
注:
各种剖切面亦适用于画剖面图。
4.2.1单一剖切面(图8、9、10)
一般用平面剖切机件,也可用柱面剖切机件。
采用柱面剖切机件时,剖视图应按展开绘制(图11:
B-B)。
26
4.2.2两相交的剖切平面(交线垂直于某一基本投影面)用两相交的剖切平面(交线垂直于某一基本投影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旋转剖(图12-16)。
27
28图16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先假想按剖切位置剖开机件,然后将被剖切平面剖开的结构及其有
关部分旋转到与选定的投影面平行再进行投影。
在剖切平面后的其它结构一般仍按原来位置投
影(图17:
油孔)。
当剖切后产生不完整要素时,应将此部分按不剖绘制,如图18
中的臂。
4.2.3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阶梯剖(图19)。
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在图形内不应出现不完整的要素,仅当两个要素在图形上具有公共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各画一半,此时应以对称中心线或轴线为界(图20)。
29
4.2.4组合的剖切平面除旋转、阶梯剖以外,用组合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复合剖(图21、22)。
图21
图22
30
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可采用展开画法,此时应标注“X-X展开”(图23)
图23
4.2.5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平面
用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斜剖(图8:
A-A;图24:
B-B;图
25:
A-A旋转)。
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标注形式为“X
-X旋转”(图25:
A-A旋转)。
31
4.3全剖视图--用剖切平面完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图8:
主视图、图1):
A-A、图12A-A、
图19:
A-A、图21:
B-B)。
4.4半剖视图--当机件具有对称平面时,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投影所得的图形,可以对
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另一半画成视图(图9)。
机件的形状接近于对称,且不对称部分已另有图形表达清楚时,也可
以画成半剖视(图26、27)。
4.5局部剖视图--用剖切平面局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图6:
C-C、图&A-A、图28)。
局部剖视图用波浪线分界,波浪线不应和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
当被剖结构为回转体时,允许
将该结构的中心线作为局部剖视与视图的分界线(图29)。
4.6剖切符号(线宽1〜1.5b,断开的粗实线)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在它的起、迄和转
折处应用相同的字母标出,但当转折处地位有限又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省略标注(图17、20、23)
两组或两组以上相交的剖切平面,其剖切符号相交处用大写字母“0”标注(图16)。
4.7基本视图配置的规定(见3.2条)同样适用于剖视图(图30:
B-B、图31:
A-A)。
剖视图也可
按投影关系配置在与剖切符号相对应的位置(图30:
A-A),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
它适当位置。
33
图30
4.8剖切位置与剖视图的标注
4.8.1一般应在剖视图的上方用字母标出剖视图的名称“X-X”。
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表
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13、17、19、22、31)。
4.8.2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箭头(图10、11、19)。
4.8.3当单一剖切平面通过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的平面,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
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图8:
主视图、图9:
主视图、图32:
主视图)。
4.8.4当单一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明显时,局部剖视图的标注可省略(图32)。
4.9用几个剖切平面分别剖开机件,得到的剖视图为相同的图形时,可按图33的形式标注。
34
图31
4.10用一个公共剖切平面剖开机件,按不同方向投影得到的两个剖视图,应按图34的形式标
注。
4.11可将投影方向一致的几个对称图形各取一半(或四分之一)合并成一个图形。
此时应在剖视
35
图附近标出相应的剖视图名称“/-/”(图35)。
5剖面
5.1剖面图--假想用剖切平面将机件的某处切断,仅画出断面的图形(图36)。
5.2剖面分为移出剖面(图36、37)和重合剖面(图38)。
图36
36
5.3移出剖面的轮廓线用粗实线绘制(图36、37)。
重合剖面的轮廓线用细实线绘
制。
当视图中
的轮廓线与重合剖面的图形重迭时,视图中的轮廓线仍应连续画出,不可间断(图38)。
5.4移出剖面应尽量配置在剖切符号或剖切平面迹线的延长线上(图36、39)。
剖
切平面迹线是
剖切平面与投影面的交线,用细点划线表示。
剖面图形对称时也可画在视图的中断处(图40)。
必要时可将移出剖面配置在其它适当的位置。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其标注形
式见图41。
图41
5.5由两个或多个相交的剖切平面剖切得出的移出剖面,中间一般应断开(图42)。
5.6当剖切平面通过回转面形成的孔或凹坑的轴线时,这些结构按剖视绘制(图
15:
A-A、图39、
43、44)。
37
当剖切平面通过非圆孔,会导致出现完全分离的两个剖面时,则这些结构应按剖视绘制(图45)。
5.7剖切位置与剖面图的标注
5.7.1移出剖面一般应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字母,在剖面图
的上方应用同样的字母标出相应的名称“X-X”(图46:
A-A)。
5.7.2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不对称移出剖面,可省略字母(图36)。
配置在
剖切符号上的不
对称重合剖面,不必标注字母(图38)。
不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如图41、图43,以及按投影关系配置的不对称移
出剖面,如图44,均可省略箭头。
5.7.3对称的重合剖面(图47)、配置在剖切平面迹线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图37、39)以及配
置在视图中断处的对称移出剖面(图40)均不必标注。
38
6局部放大图
6.1局部放大图--将机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所采用的比例画
出的图形。
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剖视、剖面,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图16)。
局部放大图应
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
6.2绘制局部放大图时,除螺纹牙型、齿轮和链轮的齿形外,应按图46、图48用细实线圈出被
放大的部位。
当同一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的部分时,必须用罗马数字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并在局部放大
图的上方标注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和所采用的比例(图46)。
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图48)。
6.4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分的结构(图50)。
图50
7简化画法
7.1在不致引起误解时,零件图中的移出剖面,允许省略剖面符号,但剖切位置和剖面图的标
注必须遵照5.7条的规定(图51)。
39
图51
7.2当机件具有若干相同的结构(齿、槽等),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只需画出几个完整的结构,
其余用细实线连接,在零件图中则必须注明该结构的总数(图52〜54)。
在剖视图中,类似牙嵌式离合器的齿等相同结构可按图55表示。
40
图55
7.3若干直径相同且成规律分布的孔(圆孔、螺孔、沉孔等),可以仅画出一个或几个,其余只需
用点划线表示其中心位置(图56、57、91:
A-A),在零件图中应注明孔的总数。
图56
7.4网状物、编织物或机件上的滚花部分,可在轮廓线附近用细实线示意画出,并在零件图上
或技术要求中注明这些结构的具体要求(图58、59)。
7.5对于机件的肋、轮辐及薄壁等,如按纵向剖切,这些结构都不画剖面符号,而用粗实线将
它与其邻接部分分开;当零件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轮辐、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平面上时,
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图60、61)。
41
7.6当图形不能充分表达平面时,可用平面符号(相交的两线实线)表
示(图55、62〜64)。
42
7.7图形中的过渡线应按图64〜66、图68绘制。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过渡线、相贯线允许简化,
例如用圆弧或直线代替非圆曲线(图64、67、68)。
7.8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对于对称机件的视图可只画一半或四分之一,并在对称中心线的两端
画出两条与其垂直的平行细实线(图69、70)。
7.9较长的机件(轴、杆、型材、连杆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后
缩短绘制(图71、72)。
43
7.10与投影面倾斜角度小于或等于30°的圆或圆弧,其投影可用圆或圆弧代替(图73)。
44
图73
7.11类似图74、图75所示机件上较小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示清楚时,其它图形可简
化或省略。
7.12在不致引起误解时,零件图中的小圆角、锐边的小倒圆或45°小倒角允许
省略不画,但必
须注明尺寸或在技术要求中加以说明(图76〜78)。
7.13机件止斜度不大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达清楚时,其它图形可按小端画出(图79)。
45
图79
7.14零件上对称结构的局部视图,可按图80、图81所示的方法绘制。
7.15圆柱形法兰和类似零件上均匀分布的孔可按图82所示的方法表示(由机件外向该法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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