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设计合同 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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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设计合同 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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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设计合同最新
编号:
合同审批单
报批部门:
综合部日期:
2011年5月9日
名称:
“青竹湖服务外包创业服务基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部意见:
技术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总经理审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长沙青竹湖中心片区项目
工程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
上海栖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1--
发包人:
_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__
设计人:
_上海栖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长沙青竹湖中心片区项目__(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非长沙市规划局定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及划设计方案报批阶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m2)
设计费单价
(元/㎡)设计费单价
总设计费(元)
1
概念性规划设计
约710000.00
(2#、3#、4#地块之和)
1300000.00
说明:
本项目2#地块建筑主体为别墅及小高层住宅,3#、4#地块建筑主体为高层住宅。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设计任务书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2
地形图(电子文档)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3
用地红线图(含控制点坐标)(电子文档)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4
规划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
合同生效后三日内
(规划部门出具)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概念性总图
12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
2
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成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
12
概念性总图获得发包人书面确认,且设计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第二次付费后20个工作日内
说明:
1.以上工作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业主内部交流、报审批所需时间。
2.设计人提交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后,且发包人支付完成本合同所有设计费后,设计人提供所有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总设计收费为壹佰叁拾元人民币(含税务发票)。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60000.00
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30%
390000.00
发包人书面确认设计人提交的概念性总图成果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
30%
390000.00
设计人提交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并经发包人认可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费
20%
260000.00
设计人提交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文本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后五个工作日内
合计
100%
1300000.00
说明:
1.如本项目设计面积发生变动,发包人需支付乙方的总设计费不变。
2.设计人需在发包人支付阶段设计费前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或政府职能部门变更设计项目、规模、规划设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设计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6.1.5在发包人支付完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费前,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1.6在发包人支付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设计费后,发包人享有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等成果的权益。
6.1.7若因非设计人的原因致使提交的设计文件未能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发包人仍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费阶段向设计人付款。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并对其负责。
若发包人更换本项目2#、3#、4#地块的后续设计阶段的设计单位,设计人有义务对后续工作的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设计意图的连贯性。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法规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根据发包人或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时间内,对设计成果做不超过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设计成果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直至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为止。
如设计人调整补充后仍达不到认可,则发包人可有权利终止本合同,设计人退还已支付的设计费。
6.2.6如设计人的调整内容超出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设计成果范围,则发包人应支付设计人额外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由双方重新协商确定设计时间,如超出本合同设计成果范围的工作时间和相关设计费双方协商不成,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6.2.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8设计人协助发包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和汇报工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十五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如累计逾期超过十五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7.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如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差旅费用(除制装费外)由发包人支付。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发包人如要求设计人进行本项目后续深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规划报批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初步设计等深度的设计工作),需经双方协商后另行委托并签订设计合同。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签署:
发包人:
湖南太阳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
上海栖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8621)63744151,63744152
传 真:
传 真:
(8621)6374415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上海银行黄浦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31608100002156648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附件
本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
1.概念规划说明。
2.图纸:
(1)现状分析图;
(2)区位分析图;
(3)规划总平面图;
(4)规划结构分析图;
(5)空间景观分析图;
(6)交通分析图(项目区域内包括消防在内的交通分析、项目区域内交通与城市交通的关系分析);
(7)竖向交通分析图;
(8)绿化系统规划图;
(9)用地平衡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总体鸟瞰图、多层与高层单体立面意向效果图、重要的沿街立面意向效果图、小区主入口立面意向效果图;
(11)建议性多层、高层住宅单体标准层平面意向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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