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思考题参考答案仅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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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思考题参考答案仅供参考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1、如何理解燃烧的条件?
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3个必要的条件:
可燃物、助燃剂(氧化剂)、引火源(温度),3个条件缺一不可。
但研究还表明,大部分燃烧的发生和发展除了具备上述3个必要条件外,其燃烧过程中还存在未受抑制的自由基作中间体,因此完整地论述,大部分的燃烧发生和发展需要4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助燃剂(氧化剂)、引火源(温度)、链式反应自由基。
2、燃烧分为那些类型?
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以分为着火和爆炸。
3、固体、气体、液体燃烧各自有哪些类型和特点?
(一)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表面燃烧、分解燃烧、熏烟燃烧(阴燃)和动力燃烧(爆炸)5种类型。
(1)蒸发燃烧:
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汽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的燃烧形式。
如沥青燃烧。
(2)表面燃烧:
燃烧反应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的,是一种无火焰燃烧,有时又称为异相燃烧,如木炭、焦炭燃烧。
(3)分解燃烧:
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燃烧反应。
如木材燃烧.
(4)熏烟燃烧(阴燃):
可燃固体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又称阴燃。
这是因为可燃固体遇到在空气中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含水分较多等条件时,氧化反应不剧烈所致.
(5)动力燃烧(爆炸):
可燃固体或其分解析出的可燃挥发分遇火源所发生的爆炸式燃烧,主要包括可燃粉尘爆炸、炸药爆炸、轰然等几种情形。
(其中轰然是指可燃固体由于受热分解或不完全燃烧析出的可燃气体,以适当比例与空气混合后再遇火源发生的爆炸式预混燃烧。
)
(二)气体燃烧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分为扩散燃烧、预混燃烧两种类型。
(1)扩散燃烧:
可燃性气体和蒸汽分子与气体氧化剂互相扩散,边混边燃烧,特点是燃烧较稳定。
(2)预混燃烧:
又称爆炸式燃烧。
是指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预先同空气(或氧)混合,遇引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
特点是燃烧反应快,温度高,火焰转播速度快。
(三)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沸溢、喷溅三种类型。
(1)闪燃:
易燃气体或可燃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分子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引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
是火灾事故的先兆。
(2)沸溢:
燃烧过程中,沸程较宽的重质油品产生热波,在热波向液体深程运动时,由于温度远高于水的沸点,因而热波会使油品中的乳化水汽化,大量的蒸汽就要穿过油层向液面上浮,在向上移动过程中形成油包气的气泡,即油的一部分形成了含有大量蒸汽气泡的泡沫。
这样必然使液体体积膨胀,向外溢出,同时部分未形成泡沫的油品也被下面的蒸汽膨胀力抛出,使液面猛烈沸腾起来。
沸溢形成必须具备3个条件:
能形成热波、含有乳化水、黏度较大。
(3)喷溅:
在中质油品燃烧进行过程中,随着热波温度的逐渐升高,热波向下传播的距离也加大,当热波达到水垫(储罐底部的沉淀水)时,水垫的水大量蒸发,蒸汽体积迅速膨胀,以致把水垫上面的油液层抛向空中,向外喷射,这种现象称为喷溅。
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的时间要比喷溅的时间早。
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及油的线燃烧速度有关。
4、举例说明燃烧产物(包括烟)有那些毒害作用,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参照《技术实务》第9页的表1-1-5。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1、火灾按燃烧对象是如何分类的
火灾按燃烧对象分为六类:
(一)A类火灾:
固体物质火灾;
(二)B类火灾:
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三)C类火灾:
气体火灾;
(四)D类火灾:
电气火灾;
(五)E类火灾:
带电火灾;
(六)F类火灾:
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
2、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有那些?
有:
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防火、雷击。
3、建筑火灾的蔓延途径有那些?
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流动的方向通常是火灾蔓延的一个主要方向,其蔓延的主要途径为:
孔洞开口蔓延;穿越墙壁的管线和缝隙蔓延;闷顶内蔓延;外墙面蔓延。
4、灭火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有:
冷却灭火、隔离灭火、窒息灭火、化学抑制灭火。
第三章爆炸基础知识
1、爆炸有几种类型?
按物质产生爆炸的原因和性质分类,通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2、爆炸浓度极限的概念是什么?
其在消防中的意义主要有哪些?
对于可燃气体、液体蒸汽和粉尘等不同形态的物质,通常以空气混合后的体积分数(百分比)或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等来表示遇火源会发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
其意义在于可以借此评定火灾危险性大小、生产和储存场所的危险类别:
确定建筑设计等级、安全操作规程。
3、粉尘爆炸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有:
粉尘具有爆炸性、粉尘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爆炸引火火源。
4、什么是最小点火能量?
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每一种气体爆炸混合物的起爆最小点火能量,目前都采用毫焦(mJ)作为最小点火能量的单位。
5、常见爆炸引火源有哪些?
有机械火源(摩擦、撞击)、热火源(高温表面、日光照射)、电火源(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化学火源(明火、化学反应热、发热自燃)
6、引发爆炸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有:
物料原因;作业行为原因;生产设备原因;生产工艺原因等四大原因。
此外,还有人为的故意破坏,如放火、停水、停电、毁坏设备及自然方面的地震、台风、雷击等也同样可能会引发爆炸。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1、什么是危险品?
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2、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包括哪几类?
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3、易燃气体按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级的?
易燃气体按火灾危险性分为两级:
Ⅰ级和Ⅱ级。
Ⅰ级:
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Ⅱ级:
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4、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有:
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六个方面。
5、易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指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并且该气体遇空气混合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
第二篇建筑防火
第一章概述
1、建筑火灾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防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
2、建筑火灾的危害体现在哪几方面?
主要表现在危害人员生命、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等。
3、建筑防火常用的技术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技术方法有:
1)总平面布置;2)建筑结构防火;3)建筑材料防火;4)防火分区分隔;5)安全疏散;6)防排烟;7)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有哪些?
按固体、液体、气体分别评定。
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是爆炸极限和自燃点;
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是闪点;
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是熔点和燃点。
但是,粉状物的火灾危险性是以爆炸浓度下限为指标,遇水燃烧固体是以与水反应速度快慢和放热量的大小为标志;自燃性固体物料是以其自燃点为标志,受热分解可燃固体是以其分解温度作为评定标志。
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类的?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因素和条件,以及火灾蔓延条件的总和。
评定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就是在了解和掌握生产中使用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火灾、爆炸特性的基础上,分析物质在加工处理中同作业行为、工艺控制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要素的联系与作用,评价生产过程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可能性。
危险类别从高到低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具体参见下表。
表2-2-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甲
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1.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硫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28℃的液体),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己酮厂房,乙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硅烷热分解室
3.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4.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氯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
5.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
6.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7.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乙
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1.闪点≥28℃至<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
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3.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房
4.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磺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5.氧气站,空分厂房
6.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镁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丙
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
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1.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香料厂的松油醇部位和乙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厂房,苯乙酮厂房,焦化厂焦油厂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油灌桶间,柴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精炼部位
2.煤、焦炭、油母页岩的筛分、转运工段和栈桥或储仓,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橡胶制品的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针织品厂房,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工和打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厂房,印染厂成品厂房,麻纺厂粗加工厂房,谷物加工房,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印刷厂的印刷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磁带装配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饲料加工厂房
丁
生产特征: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1.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扎、铸造、热处理厂房
2.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房,灯丝烧拉部位,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蒸汽机车库,石灰焙烧厂房,电石炉部位,耐火材料烧成部位,转炉厂房,硫酸车间焙烧部位,电极煅烧工段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
3.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印染厂的漂炼部位,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
戊
生产特征: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卷扬机室,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段,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外),造纸厂或化学纤维厂的浆粕蒸煮工段,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里昂厂房,水泥厂的轮窑厂房,加气混凝土厂的材料准备、构件制作厂房
注: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
3、储存的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类的?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有异有同。
储存物品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并吸收仓库贮存管理经验,并参考《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相关内容而划分的。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具体参见下表
表2-2-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
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举例
甲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1.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烯,乙醚,60度以上的白酒
2.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3.硝化棉,消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4.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
5.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6.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
乙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1.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2.氨气,液氯
3.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
5.氧气,氟气
6.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
丙
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1.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柴油,糖醛,>59度至<60度的白酒
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丁
难燃烧物品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戊
不燃烧物品
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
注:
(1)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2)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4、甲、乙、丙类生产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各有哪些?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
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
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丙
生产时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特征:
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5、甲、乙、丙类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各有哪些?
储存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
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第三章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1、建筑按使用性质是如何分类的?
建筑按使用性质分类:
(一)民用建筑。
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
(二)工业建筑。
指工业生产性建筑,如主要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厂房等。
工业建筑按照使用性质的不同,分为加工、生产类厂房和仓储类库房两大类,厂房和仓库又按其生产或储存物质的性质进行分类。
(三)农业建筑。
指农副产业生产建筑,如暖棚、牲畜饲养场、蚕房、烤烟房、粮仓等。
2、高层与多层民用建筑按建筑高度是如何分类的?
按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民用建筑的分类见表2-3-1。
表2-3-1民用建筑的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二类
住宅
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公共
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
5.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住宅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
注: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表2-3-1中,住宅建筑是指供单身或家庭成员短期或长期居住使用的建筑。
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教育、办公、科研、文化、商业、服务、体育、医疗、交通、纪念、园林、综合类建筑等。
3、目前我国对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是如何分级的?
表2-3-2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
名称
A
不燃材料(制品)
B1
难燃材料(制品)
B2
可燃材料(制品)
B3
易燃材料(制品)
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附加信息包括哪几项?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附加信息包括产烟特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和烟气毒性等级。
5、影响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因素有哪些?
材料本身的属性;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
6、建筑耐火等级分为几个等级,与建筑构件的关系是怎样的?
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
与建筑构件的关系:
(P56)
表2-3-7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墙
防火墙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3.00
承重墙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2.50
不燃性
2.00
难燃性
0.50
楼梯间、前室的墙,
电梯井的墙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1.50
难燃性
0.5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50
难燃性
0.25
非承重外墙
房间隔墙
不燃性
0.75
不燃性
0.50
难燃性
0.50
难燃性
0.25
柱
不燃性
3.00
不燃性
2.50
不燃性
2.00
难燃性
0.50
梁
不燃性
2.00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难燃性
0.50
楼板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75
难燃性
0.5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难燃性
0.50
可燃性
疏散楼梯
不燃性
1.50
不燃性
1.00
不燃性
0.75
可燃性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性
0.25
难燃性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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