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送车辆管理操作手册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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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配送车辆管理操作手册资料
车辆管理操作手册
第一节车辆配置用途及购置
1.1车辆购置
1.1.1自备车配置用途
1.1.2新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车辆配置标准
1.1.3影响购车车型和数量的因素
2.1车辆定向采购制度
第二节车辆运行与安全管理
2.1车辆的使用及停放制度
2.1.1车辆使用制度
2.1.2车辆定点停放制度
2.2车辆燃油管理
2.2.1车辆燃油标准的制定
2.2.2燃油消耗的考核标准
2.3车辆保险管理
2.3.1保险管理
2.3.2保险险种
2.3.3出险管理
2.4安全行车管理
2.4.1影响安全行车的因素
2.4.2安全行车的规范
2.4.3安全行车规定
2.4.4安全行车处罚标准
第三节车辆维修、更新、过户与报废
3.1车辆维护、保养等级与周期
3.1.1车辆维护、保养等级
3.1.2车辆维护、保养周期
3.2车辆维护、保养项目
3.2.1日常维护项目
3.2.2一级维护项目
3.2.3二级维护项目
3.3车辆大修
3.3.1车辆大修送修标志
3.3.2车辆总成大修送修标准
3.4车辆保养、维修工时的标准
3.5车辆维修质量的三包制度标准
3.5.1一般维修(一、二级维护)
3.5.2车辆大修、总成大修
3.6定点维修、购件制度
3.6.1定点维修厂标准
3.6.2配件定点采购标准与程序
3.7车辆的更新、过户与报废
3.7.1车辆更新规定及流程
3.7.2车辆过户规定及流程
3.7.3车辆报废规定及流程
第四节车辆费用管理
4.1车辆费用的分类与预算的制定
4.1.1车辆费用的分类
4.1.2车辆预算的制定
4.2车辆费用的审核、报销
4.2.1申购新车费用的审核、报销
4.2.2新车上牌办证费用审核、报销
4.2.3常规费用的审核、报销
4.2.4维修费用的审核、报销
4.2.5油耗费用的审核、报销
4.2.6其它费用审批流程
4.2.7自备车运输附加费的审核、报销
4.3运输费、汽油费的管理
第五节报表及协议合同
5.1报表
5.1.1报表填写的要求
5.1.2报表格式
5.2协议合同
第一节车辆配置用途及购置
一、车辆购置
(一)自备车配置用途
1、行政办公用车根据所在城市行政级别(首都、省会、直辖市、地级市)、城市规模、公司在当地形象需要以及经营状况等参考因素,确定拟申购车型,购车报告由当地办公室起草、总经理确认后上报物流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裁办审批。
2、售后服务用车主要用于跑单、拆装机、远距离安装作业,具体配置车型、数量由售后服务中心(部)根据作业需求上报地区管理中心、集团售后服务管理中心确认,后转交物流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裁办审批。
3、物流用车主要用于零售配送、绿色通道的应急送货、跑单、中转仓提货、移库、外库员工交通车。
其中:
零售配送以满足淡季50%的作业量为基本配置原则,一般为大面包车、小面包、2T以下货车;中转仓提货、移库则根据自提量、门店数配置,一般为2T-5T货车;同时根据城市规模、门店数量及分布状况配置跑单小面包车或大面包车(视当地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申购报告报大区确认后,转报物流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总裁办审批。
(二)新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车辆配置标准
车辆配置
商场规模
自备车配置
省会/直辖市
单店
2个店追加
3个店追加
4个店追加
5个店追加--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1
1
1
0-1
0-1
0
1
1
1
1-2
1-2
1
2
2
1
地级/地级市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1
1
1
0-1
0-1
0
1
1
1
0
0
0
0
0
0
县级市/县
2-5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0.9-3吨车
大面包
小面包
0
1
0-1
1
0
0-1
(三)影响购车车型和数量的因素
1、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对各种车辆车型的不同管理,因此应按以下各种因素选择购车:
(1)大货车市内白天禁止通行;市区禁区通行证发放数量多少;有些地方市区24小时禁止2T以上货车通行;
(2)是否允许厢式货车购置上牌、办证;
(3)大面包车既可送货,又可带人,用途广泛,不受市区道路限制;有些地方市区24小时禁止6座以上任何车辆通行(主要的商业繁华地段,步行街等);
(4)办理轿车、小客车牌证有无竞拍费用;
(5)购车有无控制指标;
(6)当地交通法规;
(7)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比如排气量的限制等。
2、各地子公司现有自备车辆数量不同、车型车况各异,因此应按以下各种因素选择增加或减少:
(1)原有自备车数量多少,业务配送量大小、配送商品品种的多少、配送商品范围;
(2)城市规模的大小、交通道路状况好坏,单车作业效率高低;
(3)中转仓自提与厂家送货的比例大小;
(4)商场、大库之间的距离远近,移、驳货途中时间的长短、单据传递时间的长短。
二、车辆定向采购制度
当经营和行政需要新增车辆时,申请单位必须提前递交车辆新增报告交物流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说明要求新增车辆的理由,经总裁办审核批准后,由集团汽车公司根据子公司需要统一核定车型、车价并确定购车地点后方可按此办理,采购同时遵照集团的《物资采购制度执行》。
各项购车的相关费用也按此程序审批、报销。
具体请参照《苏连股字(2003)第65号》。
第二节车辆运行与安全管理
一、车辆的使用及停放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行政小车管理归属集团办或各地办公室,集团其它车辆的管理归属于各地物流配送中心。
集团总部内小车由集团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南京配送中心配送部负责南京配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的自备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维修,全国连锁各分子公司办公室、配送中心分别对对应公司行政小车和物流、售后中心业务用车进行调配。
2、有车辆实行“一人一车制”管理,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其他人员(包括其他驾驶员)驾驶。
3、须凭调度签发的“出车单”方可外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出车。
车辆外出应及时向调度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及所在位置,以便调度安排下一步工作,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变更行车路线,否则视为私用车。
4、外出时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及时向各自相应部门备案并调度及修理班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和安排维修,确保车辆完好率。
5、在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时,应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发动机性能、油、气、水、电是否正常及所有配备是否齐全,并且查清是否有交通部门违规行为及未处理遗留问题,车管负责监交确认后方可办理书面手续。
6、驾驶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分管部门应查清前期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及未处理遗留问题,并落实好后方可正式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分管部门承担。
7、出车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安排。
8、考虑到公司形象和工作效率,经理以上员工外出办事可使用轿车。
市内短途用车要视车辆情况、路途远近以及是否急需,再由调度根据具体情况的轻、重、缓、急进行调配,保证轿车发挥最大的作用。
9、部门用车原则上应由用车者提前一天(长途提前三天)完整填写“用车申请单”,交部门领导签字后,再交由集团办或管理店办公室轿车调度统一调度,以便调度合理安排车辆。
临时急需用车,应完成上述手续后再由调度设法调度。
10、分配到各部门的轿车原则上由各部门使用为主,如遇其他部门紧急需要,也可由调度统一调配,车辆使用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计入用车部门费用,若二个以上部门合用一车,则费用由用车部门按比例分摊。
11、每辆轿车都应作出记录,完整记录出车地点、往返时间、用车人姓名、行驶公里数等详细情况备忘,以利于调度安排用车。
12、汽车是公司的财产,驾驶员应妥善操作和保养,严禁擅自使用和外借他人。
如有违纪,一律严肃处理。
13、配置给分公司或部门经理的专车,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确保安全。
需部门负责人单独驾驶的需到所属部门及大区备案。
14、公司零售运输用车,要根据商场部开出的送货单,由车队统一安排车辆。
“送货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仓库留存,第二联由送货人将货物送达客户并由客户签字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交财务部结算运费,第三联由客户在收货前保存,送货人交货物送达后取回,交仓库保留备查。
15、公司短拨运输用车,由分管品牌的业务员开出一式二联的“要货计划书”,并由计核部分管品牌的会计签字认可。
业务员凭“要货计划书”第一联到办事处开具正式的“提货单”,并将“提货单”原件提货联交配送部,由配送部统一安排车辆。
16、公司长途运输用车,由业务部填写业务用车单,经财务部(本公司业务)或分公司业务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配送部统一安排车辆。
“用车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第二联由配送部向财务部结算费用(如公司自派车,第二联留仓库),第三联交财务记帐,第四联由仓库留存。
17、售后服务用车,由售后业务部填写售后服务用车单,交配送部合理安排次日车辆。
配送部派往售后服务中心的车辆,如委派任务已完成,应及时停回车队,不得别作他用或随意停放。
18、经办理用车手续后的车辆,一律不能随意调动或外租用车。
(二)车辆定点停放制度
为确保集团车辆停放安全、有序,杜绝私自用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对自备车的停放做如下安排:
1、集团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指定地点。
2、全体驾驶人员收车后,必须将钥匙交各部门调度处,严禁私带钥匙下班。
3、如果因长途出车或收车时间超过晚23:
00,无法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必须事先告知部门调度,并由用车人书面证明,长途在外的车辆当晚必须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厂内,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
4、停车地点:
南京大厦停车点停放:
集团内部所有小车、大厦内库配送组车辆;
南京物流中心停车点停放:
南京物流中心车辆、南京售后服务中心车辆;
各售后服务网点停放:
各售后服务网点车辆;大厂配送车辆停放于大厂外库;
各分公司、中转仓停车点停放:
各分公司、中转仓车辆;
班车停放点:
各班车均应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内,班车司机负责其车辆的停放安全;
出差车辆停放点:
出差的车辆应停放在子公司指定停放点,当地无子公司的应停放在专业停车场内。
二、车辆燃油管理
(一)车辆燃油标准的制定
为加强汽车燃油管理,节约燃油,杜绝违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在编车辆实行油票使用登记制度,油票管理员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新购车辆原则上按出厂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实行考核,特殊情况由公司集团办会同中心对该车进行油耗试验后核准油耗定额,各分公司车辆严格车管组审核的、分公司相关部门确定的百公里油耗标准严格执行。
3、长途运输的车辆在出发前必须加满油箱,途中确需补充燃油,应以够用为原则,严格控制外购油数量。
4、途中购油原则上需开“增值税发票”,以便抵扣,同时需填写加油时公里数、加油量、加油时燃油单价,凭购油发票同当次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得拖延,报销时必须先到会计或车队队长处记录登帐再经中心、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5、因工作变动或更换车辆,必须将油箱加满后再办理交接手续。
为确保用油安全,严禁用塑料容器装油,特殊情况(如修车、保养用油)需装油,须用铁桶。
6、集团统一购买油票,驾驶员领用油票时,需填写油票领用单,详细注明加油时公里数、加油实际数量、加油时挂牌单价,小车班由集团办签字确认,物流、售后所管车辆由相关部门车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用。
(二)燃油消耗的考核标准
1、为节约车辆使用成本,降低车辆燃油的消耗,根据单车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每超出标准油耗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2、对擅自将油料出售、赠送、私用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以油价的10倍罚款并除名。
三、车辆保险管理
(一)保险管理
1、归口管理
按集团要求,集团、各产业公司、分子公司的所有自备车辆保险必须由集团总部统一招标办理,并由集团审计办、行政管理中心会同物流管理中心车管组与统保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具体事宜。
2、付款方式
物流管理中心车管组根据车辆档案资料,依据车辆保险期限的不同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月(季)向财务管理中心申请支票,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费用。
3、档案管理
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出具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同时将此材料交付集团物流管理中心车管组。
《车辆登记证》由集团统一保管,《机动车行驶证》正本由各车驾驶员随车保管。
集团产业公司、各分子公司车辆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由产业公司、各分子公司财务部保管,集团和南京物流的车辆保险单正本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保管,物流管理中心车管组留存集团所有车辆以上证书的复印件。
新购车辆上牌后,上牌单位必须在三天之内与车管组联系填补保单上车辆号码,以确保资料准确。
车辆报废时,报废单位必须与车管组联系办理保险退保手续。
(二)保险险种
1、主险:
包括车辆损失险(含基本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附加险:
包括车上责任险(车上货物险)、玻璃破碎险、盗抢险、自然损失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只限于公司新购轿车)。
3、车辆投保价格是按车辆购买价格加附加费之和。
(三)出险管理
1、出险上报、审批理赔流程
集团、各产业公司、分子公司自备车辆出险首先报警(公安110、122),并配合保护现场、施救人员、货物、车辆;报案(人保95518);报告(当地领导、集团办公室、物流管理中心车管组),同时接受交管部门处理;由当地车管准备理赔所需资料,同时填写《交通事故报告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后,请到(或寄到)物流管理中心车管组按此流程办理。
2、出险理赔所需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2)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机动车辆保险互碰卡;
(3)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其它事故证明;
(4)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
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
涉及车辆损失还需提供: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5)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
《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设备恢复的工程预算、财产损失清单、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6)涉及人身伤、残、亡损失还需提供:
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出院通知书、需要护理人员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伤、残、亡人员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护理人员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残者须提供法一医伤残鉴定书;死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户、分、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工资证明、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须由事故处理部门签章确认);
(7)涉及车辆盗抢案件还需提供: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立案证明、已登报声明的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原件)或免税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停驶手续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全套车钥匙;
(8)被保险人索赔时,还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经保险公司验证后留存复印件:
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肇事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9)被保险人领取赔款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经保险公司验证后留存复印件:
领取赔款授权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员身份证明;
(10)需要提供的其它索赔证明和单据;
(11)物流管理中心每月统计当月累计出险和保险情况一览表,报集团总裁办、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和审计办。
四、安全行车管理
(一)影响安全行车的因素
1、客观因素
客观因素是指由于道路、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事故。
据资料分析,此种因素造成的事故比例为30%左右。
(1)气候因素:
由于刮风、下雨、大雾迷漫,烈日炎炎,下雪结冰等恶劣天气条件,往往使车辆性能严重下降,驾驶员和行人视线不清,致使安全行车无保证。
(2)道路因素:
道路设计不良,路面过于狭窄,影响会车超车的安全;道路施工质量不高,路面强度、平整度、抗滑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不利于安全行车。
(3)行人因素:
不同年龄、状态的人反映特征不同。
老年动作迟缓,儿童遇车容易惊慌,精神失常和疯傻病人突然奔向车前,这些容易给行车安全带来影响。
(4)车辆因素:
车辆制动性能是否灵敏有效,是安全行车的关键。
此外,转向系统、车轮、灯光、喇叭、仪表等部位的结合是否调整得当,性能是否良好,也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
漏油、漏气、漏水等故障,刮水器损坏,缺少后视镜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2、主观因素
主观因素也就是驾驶员本身内在的因素。
据大量行车事故分析,因驾驶员因素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占70%左右。
它是导致行车事故的内在因素。
(1)违章驾驶:
驾驶员缺少法制观念在驾驶车辆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如酒后驾驶、超速行车、违章装载等,都会增加与行人、车辆和设施发生摩擦碰撞的机会,从而造成严重行车事故。
(2)疲劳驾驶:
情绪影响着驾驶员的大脑。
当疲劳时,往往会精神不振、注意力涣散。
驾驶员疲劳也受气候、环境影响。
如身体状况不佳、气候反常变化,车内通风不良,道路条件差,饮食不适,服药不当或架车时间过长,都会造成疲劳,从而导致驾驶员操作机能失调,险象环生。
(3)思想情绪:
思想情绪是心理活动的重要过程,直接影响人的行为。
当情绪激动时,往往遇情况冲动,不顾后果的强行去做;当心情不佳时驾车,往往不能集中精力,出现反应迟钝,应变能力差等现象,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4)思想麻痹:
驾驶员对安全行车不重视,掉以轻心,因而驾驶车辆时精神不集中,或是听广播、吸烟、接手机、吃东西或是说说笑笑,左顾右盼,放松警惕,因而,一旦险情出现时,就会惊慌失措,操作失误。
(二)安全行车的规范
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观念,应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
一树: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二严:
严格遵章守纪,严格操作规程;
三勤:
勤清洁、勤检查、勤保养;
四慢:
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慢,通过交通叉路口、危险地带、繁华地点慢;
五知:
知车辆技术状况,知道路情况,知气象变化,知行人车辆行人动态特点,知乘载规定;
六不:
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急噪车,不开麻痹车;
七禁:
禁止酒后开车,禁止吸烟开车,禁止开车饮食,禁止开车谈笑,禁止违章超载,禁止争道抢行,禁止超速行驶;
八防:
让车防里挡,会车防车后,跟车防急刹,超车防车前,路口防突然,行驶防横穿,弄口防小孩,下雨防横滑。
(三)安全行车规定
1、集团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行车。
2、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及时修理,严禁带故障出车。
3、公司车辆如发生行车事故和机械事故,应及时通报车管组,严禁私自处理。
4、所有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5、所有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交管部门及公司内部举办的安全教育,并参加一年一度的驾驶证审验和车辆审验。
6、未经年度审验合格的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未经年度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使用。
7、总部车管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用车情况和执行规定的情况,并作相应资料的备案。
8、用车人员不得指使驾驶员违章行车,否则因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用车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安全行车处罚标准(参照交警队事故处理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报主管人员、保险公司及交警等候处理。
事故涉及伤人,尚需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将送达医院名称向单位报告。
凡发生交通事故均须保持冷静,切勿鲁莽行事与对方争斗、殴打伤人,任何事故切记寻目击证人,以便日后协助处理事故。
各部门用车人员不得指使驾驶员违章行车,否则,用车人员负因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1、直接责任:
(1)重大事故(死亡、致残、车辆报废、财产损失在10000元以上)
a、全责、主责:
责任驾驶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5%,并予以劝退。
b、同责:
责任驾驶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二次予以劝退。
c、次责:
责任驾驶员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5%,留用三个月考察。
(2)一般事故(财产损失在2000—10000)
a、全责、主责:
第一次事故责任驾驶员承担车损、财损总值的10%,年度内第二次事故承担车损、财损总值的20%,并予以开除。
b、同责、次责:
第一次事故责任驾驶员承担车损、财损总值的5%,年度内第二次事故承担车损、财损总值的10%,并予以劝退,公司不承担违约金。
c、车损、财损总值在500—2000元(不含2000元)以内,全责、主责、同责、次责均按总值10%比例由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300元/次,全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造成2000元以下车损、财损的予以劝退,公司不承担违约金。
500元以下由驾驶员自理,并罚款50元/次。
2、间接责任(财损、车损总值10000元以上)
(1)全责、主责:
按评估中心定损实际损失的5%对运输作业部相关责任人(包括车管、车检、修理工等)进行处罚;
(2)同责、次责:
按评估中心定损实际损失的2%对运输作业部相关责任人(包括车管、车检、修理工等)进行处罚;
(3)对在3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交通事故,且第二起交通事故为我司驾驶员负全责,按评估中心定损实际损失的10%对物流负责人及运输作业部负责人进行处罚;
(4)对连续在1个月内发生2起交通事故,且第二起交通事故为我司驾驶员负全责,将对物流负责人进行降级、降薪或劝退处理。
3、自备车机械责任事故的责任认定
由于不按保养流程及保养项目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损失部分按50%由主修人、检审人及驾驶人员按比例分摊。
第三节车辆维修、更新、过户与报废
一、车辆维护、保养等级与周期
(一)车辆维护、保养等级
1、日常维护
主要是坚持三检,由主车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2、车辆小修
小修是对汽车的发动机、底盘的保护措施,当机油使用到5000公里左右或遇高温时机油的各项数据达不到保护机械润滑功能,所以必须更换,否则将减少机械寿命,当车辆的各部位零件出现磨损严重、损坏,易造成其他部件损坏,妨碍安全和正常行驶时必须更换或小修,由维修工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一级维护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工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4、二级维护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工监督定点维修厂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5、季节性维护
进行换用润滑油(脂)、制动液、防冻液,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和蓄电池电解液密度等作业内容,由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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