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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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通过执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明确了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本规定适用于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工程建筑、安装及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等质量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管理规范》(2001)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1999)
《龙腾公司发电机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龙腾公司发电机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职责划分
3.1龙腾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作为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质量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的管理。
重点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的宏观管理。
3.2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重点是日常的质量管理。
3.3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自己完整的质监体系,所有工序包括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
3.4凡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负责或牵头组织的质量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有权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理单位有义务作出解释。
3.5监理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有关工程质量的奖惩建议,建设单位在做出有关工程质量的处理方案和奖惩决定,需事先通报监理单位。
3.6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阶段性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验评由监理单位负责,主要隐蔽性工程验收必须请建设单位参加。
3.7单位工程的验收(最终的土建和安装观感验收)评定以建设单位为主,监理单位参加。
3.8根据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要求由质监中心站、质量监督站进行检验项目的由检验单位组织验收,但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填写质量监督检验申请报告。
3.9记录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由施工承包单位纪录并处理,监理单位进行组织较大及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
所有质量事故均必须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
3.10施工承包单位每月底向监理单位报月度质量统计表,监理单位审核后负责编制月度质量报表发送各单位。
3.11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的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
3.12月度质量监督工作例会由电厂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召开,并负责编发会议纪要,其他质量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可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双方均必须参加,并邀请电厂工程质量监督站参加。
3.13动态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试用、整套试用)由试运行指挥部验收组或电厂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3.14中间交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
4质量验收
4.1工程按《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实行四级验收,各施工分包商负责一、二、三级,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第四级验收。
4.2重点项目(详见《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和三级站实行监督性检查验收。
质量监督中心站参加其认为要参加的项目的验收。
4.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中心站的检查验收签证不能免除施工分包商的责任。
4.4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质量保证要求。
4.5在工程开工前各施工分包商应根据《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编制质量检验计划(这是开工条件之一),在该计划中要详细规定业主和监理单位参加的停工待检点(H点)、见证点(W点)(原则上验标里的三级验收点作为W点,四级验收点作为H点)。
该计划应交付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
4.6本工程质量验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序逐级进行,隐蔽工程因其特殊性,其质量验收单独规定。
4.7要严格执行分级验收程序。
下一级验收未进行不准提交上一级验收、查出的问题未整改不准提交上一级验收、整改后未重新进行验收或重新验收不合格也不准提交上一级验收。
4.8所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记录表、签证书等均使用原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但应删除建设单位签字栏,增加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栏。
5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5.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5.1.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最基层的工序验收,必须在工序过程中进行,一般在工序结束后按质量检验计划中的检验点(H.W点)进行,施工单位内部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检验记录必须当时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5.1.2分项工程验收以现场实物检查为主,同时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施工记录。
5.1.3有些分项工程划分范围较大,一个分项工程分几次施工,要求每施工完一次验收一次,并作好记录。
5.1.4凡须经业主和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先由施工单位三级验收合格后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业主,业主将会同监理单位对该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评定表一式四份,各方签证后全部留存施工单位备查,待竣工移交时整理装订成册作为竣工资料交付业主。
5.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5.2.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并签证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进行。
5.2.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业主,业主会同监理单位对该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评定表一式四份,各方签证后全部留存施工单位备查,待竣工移交时整理装订成册作为竣工资料交付业主。
5.2.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抽查为辅。
5.2.4确因客观原因某分项工程未完工,属重要项目的则不能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属次要项目的,要列明未完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方可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5.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5.3.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是其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均已完工验收并已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原则上不存在验收后仍继续施工调试的情况,确因客观原因某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属重要项目的则不能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属次要项目的,要列明未完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日期,方可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5.3.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业主,业主会同监理单位对该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评定表一式四份,各方签证后全部留存施工单位备查,待竣工移交时整理装订成册作为竣工资料交付业主。
5.3.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准备好下列文件:
――单位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及设计变更)
――设备图纸和说明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文件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
――试验、化验报告及记录
――单位工程分部、系统试运记录
――主要建筑及设备基础沉降观察记录
――未完工程项目表及处理计划
――原材料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
5.3.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①审查质量验收文件及记录②观感评分
③抽查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④审查未完工程项目
⑤填写验收总评意见,决定质量等级⑥参加验评单位签证
5.3.5由一个或数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独立工程项目经过分部及系统试运合格且各单位工程均经验收合格后即可移交业主、运行单位或由运行单位“代管”,并由施工单位、业主、监理单位、运行单位签署“单位工程移交(代管)签证书”,此后施工单位仍负有保修的责任。
5.4工程竣工验收
5.4.1在机组完成竣工试验(包括可靠性试验、性能试验、环保测试)后进行机组的工程竣工验收;5.4.2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标准原则上按《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执行。
5.4.3可靠性试验是指整套启动开始至168小时满负荷运行结束期间所进行的各项试验,对机组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的动态的考核和检验。
5.4.4性能测试、环保测试是指在168小时满负荷运行结束后移交试生产阶段进行的合同要求的各种性能指标、环保指标考核检测,对机组的整体质量进行定量检验。
本项工作完成并合格后即算竣工并可移交业主进行商业运行。
5.4.5在进行竣工试验前21天管理处应书面通知业主;在机组即将竣工和准备移交前的14日内应向业主发出申请接收证书的通知。
5.5重点项目质量验收
5.5.1重点项目质量验收执行《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5.5.2重点项目质量验收应提前一周通知质量监督中心站及有关单位。
5.6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5.6.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
工序中间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及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接地网、变压器吊芯等。
5.6.2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填写通用的“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检查后各方作出评价并签证。
该记录表全部留存在施工单位备查。
5.6.3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检查者应视为自动放弃对该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5.6.4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而自行隐蔽,业主和监理有权提出重新开挖、解体检查。
6原材料质量控制
6.1原材料的选型、选厂建设单位自行负责或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参加,但必须填报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由建设单位批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6.2原材料进厂报验由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配合进行,较大数量的要通知建设单位参加,并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至建设单位审核,并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7设备质量控制
7.1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厂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进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7.2设备缺陷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处理,监理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处理,施工单位配合执行,并按规定填报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处理报验表。
8技术检验
8.1取样见证,由监理单位负责。
8.2平行取样化验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
9工程技术管理
9.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的作业指导书等由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后共同监督实施。
9.2施工图交底与会审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并提出意见,由监理单位整理会议记录,编发会审会议纪要。
9.3监理单位负责设计变更的初步审核,建设单位负责最终审核,施工单位负责设计变更执行。
9.4新工艺、新技术的审查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参加。
9.5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9.6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由监理单位负责,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由建设单位审核。
10竣工资料
10.1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查。
10.2竣工图由监理单位负责初审,建设单位负责审定。
11考核
11.1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建设单位,依据合同以及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规定对监理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11.2因监理单位责任致使发生一般的但返工处理的同类质量事故或工程施工质量出现大面积滑坡导致二次停工整改的,自第二次起每期考核监理单位3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者,扣减总监理费的2%,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两起及以上者,从第二次起,每起另加罚金10000元。
11.3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记录质量事故考核1000元、一般质量事故一起考核10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考核50000元。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和实施程序
1范围
为做好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发电公司工程建设中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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