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年度指标未完成word版本 1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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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年度指标未完成
篇一:
经营责任合同
经营责任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资产所有方:
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
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__市人民政
府批准在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
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
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第一章经营责任期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__个月。
第二章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帐面亏损)。
每年实现目标如下:
__年__月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万元;
__年度实现__万元;
__年度实现__万元;
……。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万元,如上确有保证
的增上之后的资产价格为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列,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
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
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帐面亏损,用企
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__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
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为____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
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厂级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职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
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企业闲置的固定资
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业技
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
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企业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
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
律、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证企业行为符合国
家利益和宏观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业的全部财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
3.按期足额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只
能用于技术改造、增添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和归还专项贷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
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5.乙方必须保证按规定发放退(离)休、退职职工的劳保金和缴交合同制用
工的劳动保险金,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职工的
福利和待遇。
6.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上级部门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经济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间的实现利润,按__%交纳所得税,__%交纳调节税(或免交
调节税)。
如超过年度利润基数所交纳的所得税,由财政返还__%(或不返还),
财政返还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归还中短期贷款。
二、实行资产经营前企业向银行或财政的贷款,仍按原贷款合同规定办理;对
实行资产经营期间所进行的专项贷款,其本息用税后利润归还。
律师365
三、经营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应以市财政局审批年度决算数为准。
企业税前
利润归还专项贷款,允许按规定比例提取“两金”。
“两金”来源,由企业用超额利润解决。
企业税后利润在扣除经营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财政核定的比例分配,
即生产发展基金占__%,奖励基金占__%,福利资金占__%。
改变分配比例,
须征得市财政局同意。
第五章奖罚规定
1.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可得到本人标准工资的__倍的报酬,月度
暂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50%预支,年终结算。
其中,提取__%作为风险基金,
存入企业不计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动用。
本人标准工资部分可以进成本,超
过标准工资部分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
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其差额部分,
由企业留利中弥补。
完不成基期利润指标,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
下降20%以上,则要对乙方的经营资格重新审查。
2.年度超标利润,可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实现利润超过标的利润的
部分,每超出1%,奖励给乙方年标准工资的10%。
3.资产增值收入,按下届经营者的中标利润计算的资产价格与本届经营者中
标时计算的资产价格之比,资产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过1%,可
提取本人年标准工资的10%;资产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
人标准工资的5%。
资产减值时,按增值奖励的比例扣除本人标准工资。
4.在完成年目标的基础上,超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超额部分
奖励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额10万元以外的部分,按5%奖励。
但职工
奖励总额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奖总额。
其资金来源在归还贷款提取的奖励
基金中列支。
5.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与奖励,不得高于乙方个人的收入和奖罚,具体计算
方法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增值新老设备放在一起评估,新老设备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净值所
占比例计算。
在结算经营责任奖罚时,不考虑原辅材料、燃料、电力紧缺、调价等
因素。
)
第六章经济担保
1.乙方必须以__元(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保证人(合作者)须交
相同数额的保证金。
2.抵押金与保证金,须在签约时交__厂财务科验收、保管,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动用。
3.以上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经营期满,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如期实现
后,如数发还乙方和保证人。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甲方变更、终止或解除
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仲裁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
除合同:
乙方违法乱纪,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
止解除合同。
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内实现利润达不到目标利润的80%,甲方有
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
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3.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
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第八章附则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
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2.资产经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资产所有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
表组成的企业理事会。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政府或法院裁决。
5.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
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
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__(盖章)
代表:
__(签字)
×××公证处(盖章)
公证员(签字)
乙方:
__(盖章)
代表:
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文档来源:
律师365(/)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篇二:
承包经营合同协议书
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联络地址:
联系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商铺
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位于市路弄号的“”商
铺及内部设施(以下简称商铺)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2乙方承包商铺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条承包形式及利润分配、保证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
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元整,上
述款项每个月为壹期支付,即人民币元整,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内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2.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若
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合同期满后,在乙方结清承包费用、水、电、电讯等各项费用,甲方商铺验收合格(房屋无重大损坏)后应如数返还乙方。
2.4甲方应于年月日将商铺交给乙方,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免费装修期。
2.4原约定为甲方或现约定为乙方承包该商铺后需要支付给其他第三方的场
地租赁费用(如有),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承担
3.1在乙方承包前商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2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
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
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有商铺经营方向监督权、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4.2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3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4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
乙方的合法权益
4.5乙方对商铺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4.6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债务原因影响乙方承包后的正常营业和商铺使用,如因甲方单方债务或相关必备手续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经营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5.3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
5.4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利润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元。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络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签订地点:
月日联络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日月
篇三: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安康供电分公司
关于印发《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安康供电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201X年3月30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供电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经营责任,实现经营目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陕地电发〔201X〕14号)并结合市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康所属县公司(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的考核。
第三条经营业绩考核是指市公司通过统一的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以责任制的形式对所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企业负责人是指由市公司聘任和管理的县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核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核定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经营业绩考核以审核确认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基准。
客观因素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市公司会议批准,可以进行考核应用的基础数据调整。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指标计分办法第六条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组成。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构成,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表:
其中紫阳售电量中含罗家坪、葫芦颈、高桥发电量,考核时,水电售电量权重15%,其他售电量权重85%分别计分。
线损率考核时,剔除小水电无损电量后考核。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管理指标两部分构成。
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权重分别为40%和20%;分类指标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选择符合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具体指标及权重在任期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指标计分原则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各项指标得分×权重。
2、各项指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各项指标超额完成目标值时,按照比例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未完成目标值时,按照比例减分,减分下限为20分。
3、利润总额指标未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正常计分,其他指标最多只得基本分。
4、特殊原因某项指标当年无法考核的,按基本分计分。
5、县级辅业公司未按市公司有关文件及时上交投资收益的,扣减县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5分。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
1、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合计得分=∑各项指标得分×权重。
2、各项指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各项指标超额完成目
标值时,按照比例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未完成目标值时,按照比例减分,减分下限为20分。
3、由于特殊原因某项指标当期无法考核的,按基本分计分。
第八条考核指标解释及计分办法见附件。
第三章考核兑现
第一节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第九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项目得分。
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经营指标权重
第十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市公司决定。
第十一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分级及运用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得分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
考核得分达到100分为C级进级点,低于100分的为D级。
市公司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分级结果,确定企业负责人延期绩效年薪兑现方案,并把经营业绩考核分级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奖惩及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企业工资总额与新增效益挂钩办法
第十二条工资总额由工资总额基数、新增效益工资、单列工资及其他项目四部分组成。
公司核定的新增效益工资、单列工资纳入下年的工资总额基数,其他项目不列入下年的工资总额基数。
工资总额基数由被考核单位按月列入成本费用,依照内部考核办法发放。
第十三条新增效益工资计算由市公司汇总计算,各县公司不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实行工资总额与当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挂钩增长的办法计算新增效益工资。
挂钩比例为营业收入挂40%,利润总额挂60%。
计算方法为:
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比该指标上年实际完成值、当年计划下达值每增长1%,挂钩部分分别增长0.25%。
新增效益工资=与营业收入挂钩新增的效益工资+与利润总额挂钩新增的效益工资。
(一)与营业收入挂钩新增的效益工资=工资总额基数×0.4×0.25×{〔(当年完成营业收入-上年完成营业收入)÷上年完成营业收入〕+
〔(当年完成营业收入-当年营业收入计划值)÷当年营业收入计划值〕}。
(二)与利润总额挂钩的新增效益工资=工资总额基数×0.6×0.25×{〔(当年完成利润总额-上年完成利润总额)÷上年完成利润总额〕+〔(当年完成利润总额-当年利润总额计划值)÷当年利润总额计划值〕}。
(三)单列工资不作为当年新增效益工资的计提基数。
(四)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
1、挂钩经济效益指标增长过快的,在计提新增效益工资时要严格执行分档计提办法:
新增效益工资相当于工资总额基数10%以内(含10%)的部分可以全部提取;10%-25%(含25%)的部分最高提取50%;25%-40%(含40%)的部分最高提取30%;40%以上部分最高只能提取10%。
2、新增效益工资出现负数时,按零确认。
第十四条新增效益工资兑现由市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兑现金额平衡计算核定。
(一)由盈转亏企业当年不得计提新增效益工资,下年工资基数按当年工资基数加单列工资之和的90%核定。
(三)工资总额出现超提超发的,将超提超发部分在核定下一年度新增效益工资时予以扣除,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比例扣减其绩效年薪。
第十五条单列工资指按照市公司审定的人员增减情况单列的工资项目。
第十六条以下项目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一)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纳入当年的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的其他项目列示。
(二)各种一次性奖励工资纳入当年工资总额,但不作为下年工资总额基数。
第三节企业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负责人年薪的构成和核定办法
(一)负责人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二)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其所在单位承担的责任、生产经营规模及市公司在岗员工年基数平均工资水平综合确定。
基本年薪不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由市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核定一次。
其计算公式如下:
负责人基本年薪=市公司在岗员工年基数平均工资×50%+本单位在岗员工年基数平均工资×50%
在岗员工年平均基本工资采用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计算。
任期被考为A级的县公司负责人年薪不得超过市公司副职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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