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docx
- 文档编号:24551715
- 上传时间:2023-05-28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7.31KB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docx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
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
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
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
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
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
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
总部:
.
加盟商(分部):
.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
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年
月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
,商标注册
号为:
,商标注册时间为:
年月
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
.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
.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
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
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
当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
的费用由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
况和产品质量;
(3).
八、商标续展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
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
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
或
加盟店按照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
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商标转让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
(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
(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
金的计算方式为:
;
(5).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
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
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
(3).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
加盟
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
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
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
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
准。
总部:
加盟商: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标 许可 使用 协议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