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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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灰场工程项目经理部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
2016年11月23日
1编制依据
为了确保该项目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编制本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依据:
(1)《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灰场工程施工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火电发电》(DL-5009.1-2014);
(6)《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DL5454);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9)《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Q/ZJGFZH0012009);
(10)四航局相关体系文件;
(11)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实际情况。
国家、福建省地方和水运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规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则遵照执行。
2工程概况
2.1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
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灰场工程。
(2)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牛坑湾。
(3)建设单位:
福建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设计单位: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5)监理单位:
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质量要求:
合格。
同时,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要求,并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验评标准。
(7)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2工程简介
本期工程灰场处于牛坑湾(施工阶段处于季候风气候)距当地村落较近,在华能电厂主区域外。
沿海滩涂,分布厚度20~27m的流塑状淤泥及淤泥质土,这是本次陆域形成地基处理的主要土层,其工程特性表现为高含水率、高孔隙比、高压缩性、低强度、低渗透性、易触变滑移和深厚等特点。
下卧土层依次为淤泥质土、粘土、风化岩等。
平均泥面高程约-0.500m(1985年国家高程,下同),堆灰顶标高约7.700m,可形成库容约18×104m3。
牛坑湾陆域回填项目已预留灰坑,灰场四周利用陆域回填形成的掩护体,本工程主要进行灰坑坑体边坡及灰场库底内防渗的施工。
3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3.1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安全目标是
(1)不发生重伤、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质量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责任事故;
(5)不发生施工机械损坏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7)不发生群体性的职业卫生事故;
(8)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出现重大隐患。
3.2人员结构组成
本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副经理1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其他施工、生产人员总共累计进场75人,具体人员设置情况见表1所示。
表1主要施工人员设置情况表
序号
人员名称
数量
序号
人员名称
数量
1
项目经理
1
12
试验员(取样员)
1
2
项目副经理
1
13
财务部
1
3
技术负责人
1
14
综合管理员
1
4
工程部长
1
15
测量工程师
1
5
技术主管
1
16
砌石工
35
6
施工员
1
17
机驶工
8
7
设备部长
1
18
机修工
1
8
质检部长
1
19
电工
1
9
安全部长
1
20
普工
15
10
合约部长
1
21
合计
75
11
物资部长
1
3.3施工机械配置
施工的主要机械配备见表2所示。
表2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1
挖掘机
PC220
3台
2
装载机
Z50
1台
3
土方车
后八轮
2台
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各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员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的各项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等,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图
图2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图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亲自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部领导成员和安全部及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和工段长组成,安全部配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施工安全监察员,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检察,督促整改。
另外,工地设医疗急救站,配备一定的医疗设备和常用药物,保证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抢救,并负责整个工地的医疗保健和对伤员的护理工作,各工段配安全检查员,负责各工段的施工工作。
严格按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工作。
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主持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应结合本项目施工的特点,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实施,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3)项目经理部专兼职安全员,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标准,并认真贯彻实施。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4)班组长,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企业的安全工作指令、决定等,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5)员工个人,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不违章作业。
上述人员安全责任按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4.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安全会议作为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和安全条件的一种手段,项目经理部保存所有的安全会议记录,必要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部组织月度安全会议,由项目经理部和各班组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项目经理部及其各班组每周召开安全会议,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3)项目经理部设安全建议箱收集员工的安全建议。
(4)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事宜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及每周的生产协调会议上解决。
4.3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规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交底工作,使被交底对象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本项目及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事故的发生。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全面负责。
负责一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书审核、组织并主持交底和施工过程落实情况的检查。
(2)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管理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一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书的编制及二、三级交底书的审核和施工过程落实情况的检查,并负责组织和主持二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交底。
(3)项目部安全主管负责二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书编制和施工过程落实情况检查;当一个单项工程包括多个单位工程时,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或安全总监负责二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书的编制。
(4)项目部所有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一级和相关的二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
(5)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所分管工序的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底书编制和组织并主持三级交底和施工过程落实情况的检查,安全员参与。
(6)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掌握所负责工作的交底相关内容;必要时,重新进行交底。
(7)各班组带班负责人应在每班作业前召开班组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向当班作业人员告知作业过程的危险因素及所需采取的预控措施。
4.4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其目的和任务是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劳动者的劳动作业技能,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和财产的损失。
安全教育包括三类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项目部新员工的三级教育、进场教育培训、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等。
1)三类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项目部协助报送人员培训需求。
2)新员工的三级教育
按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不同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教育学时,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建立“三级教育卡”,考核成绩记录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3)进场教育培训
组织对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人员进行进场教育培训,作为施工作业人员的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然后参加业主组织入场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4)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事故案例,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
5)班组安全活动
各分部根据劳动组织形式,住宿分布,以方便、有效为原则以作业队或班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由作业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并作好记录;活动内容宜结合现场生产实际进行。
4.5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项目对分、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责任,防止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环保管理流程图见图3所示:
图3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环保管理流程图
4.6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提高我项目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保护环境,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
(1)项目部建立文明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李富强
副组长:
付亮、黄浩
成员:
黄为栋、曾祥宇、胡文栋、罗国军
李微丽、陈登添、肖丽平、邓胜育
项目经理必须制定并监督执行文明生产的目标、标准、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实施文明生产的计划和措施,指定各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场的文明生产责任人。
制定的文明生产目标和标准不得低于本规定。
需要时,项目经理可任命或委托领导班子中一人代行或协助其开展文明生产的各项工作。
4.7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
(1)机械设备的使用
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定期保养、维修
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1)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3)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4)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4.8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开工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现场勘察,并了解施工作业、生产设备和大临设施等的用电需求。
(2)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接零保护系统(TN-S)。
1)组织配电室的选址、建造和布置,保证配电室的照明、通风、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选择自备发电机组,并配备相应的发电机控制屏和消防设施。
3)组织敷设架空线路,保持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和固定物的安全距离,合理设置架空线路的保护。
4)组织电缆敷设和室内配线,做好埋地电缆的标志,合理设置电缆和室内配线的保护。
5)按要求设置配电箱及开关箱,合理选择漏电开关、隔离开关等电器装置,实现施工用电的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配电原则。
6)按要求设置供电系统、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接地装置,设置施工现场和大临设施的防雷装置。
7)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2)项目部应配备持证电工负责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巡检、维修及拆除等工作。
3)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
(4)临时用电安全检查
1)经常性临时用电安全检查由电工和用电人员负责进行。
2)定期临时用电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3)专项和季节性临时用电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本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员工生命以及国家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办公、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1)项目部指定项目副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批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落实。
(3)安全部负责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和方案,编制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收集整理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4)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管理,负责消防设施和设备日常维护和检查。
(5)安全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组织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各部门、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岗位防火责任制。
4.10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四航局相关体系文件要求,规范项目部车辆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1)凡进入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除临时车辆外,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车辆的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设备部组织,安全部、工程部参加。
(2)被检查的车辆必须提供行驶证、年检合格证、保险等相关资料,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设备部存档。
(3)凡进入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按照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的要求到业主安监部办理通行证,凭证出入。
(4)项目部内部车辆通行证办理由项目部安全部组织,设备部等部门配合。
(5)施工现场作业车辆、作业班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车辆由作业班组提供相关资料,项目部安全部带领办理通行证。
作业班组必须制定专人配合项目部安全部办理通行证相关事宜。
(6)正式通行证的办理所需相关资料包括:
保险证明书、年检合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和安全合格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其他等。
4.11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形式。
安全检查分为:
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等。
安全检查控制程序见图4所示:
图4安全检查控制程序
(1)经常性安全检查
经常性安全检查包括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巡查、班组级安全检查和项目组织的月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实施。
项目部每月25日进行月度安全大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和排查安全隐患;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保存所有的安全会议记录,必要时接受检查。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依据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标准,结合现场情况,逐条评分。
对存在问题除做好记录扣分外,制订整改计划,分解到班组落实整改。
安全员负责对整改项目落实情况的核查,对没有及时整改的项目,项目部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2)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包括:
防台、防洪、防汛检查;雨季防触电、雷击检查;夏季防暑降温检查;冬季防冻保暖检查等。
(3)专项安全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
对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检查;事故后整改措施的检查;典型施工的安全监督;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针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场所的检查;按上级和政府有关要求组织的专项检查等。
(4)综合性安全检查
年终组织在建项目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参加检查的部门包括:
单位领导、安全部、工程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作为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
4.12安全奖励及惩罚制度
(1)奖罚原则
1)对在施工生产或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规定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章操作尽管尚未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将仍对其事实处罚。
3)严格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
5)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一般情况下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
6)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7)在奖与惩的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实事求是,力度适度。
8)设立安全奖基金,奖励基金来源在违反安全生产的处罚款中提取。
(2)奖励及惩罚
根据单位奖罚措施制定《项目部安全施工惩奖制度》,对符合相关条款的人员及班组进行奖励和处罚。
严格执行有关条款,在奖与惩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实事求是,力度适度。
4.1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规范劳保用品采购、发放、管理程序,保证项目部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作业人员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4.14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治安防范工作的管理,维护施工秩序和安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统领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项目部安全员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等日常的预防工作,并加强情报信息的掌握和报告,积极做好防范工作。
(3)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职责。
(4)分析项目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环境,结合项目部的需要配备值班员。
确定治安防范重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治安综合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以及值班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5)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方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7)与当地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实行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1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安全费用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地开展。
(1)按照国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项目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所需的资金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16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17项目领导带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以及有关法规规定。
4.17.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领导带班生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4.17.2项目领导带班生产工作内容包括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具体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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