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价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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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价实施细则
长沙市水利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价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真正发挥质量检测技术支撑和质量评价作用。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36号令)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体质量检测评价定义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项目中由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按一定的工艺或技术要求施工或制造、安装形成的结构体或设备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将质量检测结果与有关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比较,确定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二质量检测评价范围
长沙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水利工程验收前均应进行实体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价,包括地基处理与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机械电气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分为检测单元(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价,分部(单体)工程综合质量检测评价,单位工程综合质量检测评价。
三质量检测评价依据
质量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标准或法律法规: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36号令);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
经批准有效的相关设计文件、行业规定、法律法规等。
主要设备、产品技术说明书等。
四质量检测评价基本要求
4.1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强制性质量检测。
4.1.1施工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开展施工质量全数检测(包括工程的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施工质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建筑物外观质量等);
4.1.2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
4.1.3项目法人在工程施工开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测,即对施工单位质量检测的复核性检验;
4.1.4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等应根据相关规定和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简称抽检),即结合实际需要对工程项目部分检测单元和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4.2质量检测前应制定质量检测及评价方案。
质量检测单位与委托方签订检测合同后,须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建设实施内容制定质量检测及评价方案。
4.2.1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写,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质量检测频次和数量,工程实体需明确检测的工程项目以及工程项目中的检测项目、检测单元的划分,采用的检测方法、测区、测点和测线的布置、质量评价的依据等。
4.2.2施工单位质量检测及评价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编写原则及要求,受委托的检测单位编写,检测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核,最后报项目法人认定。
4.2.3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及评价方案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提出编写原则及要求,受委托的检测单位编写,检测方案由项目法人认定,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3质量检测评价结论作为工程验收备案依据。
4.3.1检测单位完成检测任务后,应将质量检测成果与有关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比较,进行质量检测评价,确定质量是否合格。
4.3.2依据标准规定对工程进行全检后,要对工程进行综合质量评价;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抽检后,要对抽检的检测单元或检测项目进行质量评价。
4.3.3全部检测单元质量评价为合格的,则该工程综合质量可评价为合格;工程质量检测中出现不合格检测项目时,检测单位确认后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进一步组织有关单位确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4检测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评定验收工作需要出具质量评价意见。
宜分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工程(检测单元)评定验收,单体工程评定验收,分部和单位工程评定验收等,工程完工应就检测情况出具质量综合评价意见。
评价用表见附表1-附表4。
五地基处理与支护工程质量评价
5.1评价内容
地基处理,灌浆,防渗墙,基桩,锚杆、锚筋桩、锚索,喷射混凝土等。
5.2地基处理
5.2.1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宜包括压实度、渗透系数、贯入度(贯入阻力)、载荷试验、桩身抗压强度、桩身搭接质量、竖向增强体质量等。
5.2.2检测单元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划分,每个检测单元的面积不宜大于25m2,应包含1根基桩,基桩位于检测单元中心附近。
5.2.3检测数量和频率
(1)压实度:
应不少于1个测点;检测单元内包括基槽的,基槽部位应增加1个测点;环刀法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处;采用附加质量法时,测点布置应执行SL326的规定。
(2)渗透系数:
应不少于1个测点。
(3)贯入度(贯入阻力):
应不少于1个测点;检测单元内包括基槽的,基槽部位应增加1个测点;采用换填垫层法施工的,每分层应不少于1个测点;对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处理的砂土地基和水泥土搅拌桩的桩身质量,应不少于3个测点;碎石桩桩体检测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方法的,每根碎石桩应有1个测点。
(4)载荷试验:
应不少于1个测点。
(5)桩身抗压强度:
每根桩应有1个测点。
(6)桩身搭接质量:
根据检测方法布置测点。
(7)竖向增强体质量:
应不少于1个测点。
5.2.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1)桩身搭接质量:
检测结果未发现质量缺陷。
(2)其他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5.3灌浆
5.3.1检测项目
(1)帷幕灌浆和固结灌浆:
孔位偏差、水泥结石的充填密实度、水泥结石与岩石胶结质量、透水率(或渗透系数)、深度、岩体波速。
帷幕灌浆增加封孔孔口封填外观质量、封孔水泥结石的密实度及芯样获得率。
(2)回填灌浆:
浆液结石与围岩之间的脱空尺寸、浆液结石充填密实度、注浆量(或出浆流量)。
设计不要求将空腔填满时增加浆液充填厚度。
5.3.2检测单元划分
(1)帷幕灌浆:
沿帷幕线,每12m长度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2)固结灌浆、回填灌浆(包括基岩、地下洞室):
结合混凝土浇筑(衬砌)块、段或施工分区,按每50m2区域划分1个检测单元;隧洞沿洞线长度,每8m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5.3.3检测数量和频率
(1)帷幕灌浆
1)孔位偏差:
对全部灌浆孔进行检测。
2)水泥结石的充填密实度、水泥结石与岩石胶结质量、透水率(或渗透系数)、深度、岩体波速:
单排帷幕时,应在检测单元内灌浆孔之间,均匀布置检查孔不少于2个;双排或双排帷幕以上时,应在检测单元内帷幕线及灌浆孔之间,均匀布置检查孔不少于4个。
帷幕灌浆检查孔按照有针对性(根据地质条件、灌浆过程中有异常现象的部位等情况)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布置。
有跨孔波速检测时,相邻两个检查孔间距应不大于4m。
3)孔口封填外观质量:
对全部孔口进行检测。
4)封孔水泥结石的密实度及芯样获得率:
宜布置1个检查孔,孔位宜根据孔口封填外观质量并尽量结合跨孔波速检测的孔距需要布置。
(2)固结灌浆
1)孔位偏差:
对全部灌浆孔进行检测。
2)其他检测项目:
均匀布置不少于3个检查孔,检查孔布置原则同帷幕灌浆。
(3)回填灌浆
1)浆液结石与围岩之间的脱空尺寸:
应沿纵横方向布置测线,测线间距宜30~50cm,每条测线长度应覆盖检测单元同向长度。
2)浆液结石充填密实度、注浆量(或出浆流量)、浆液充填厚度:
布置不少于1个检查孔。
检查孔数量与位置宜结合灌前有较大脱空、灌浆过程中有串浆孔集中及灌浆情况异常的部位确定。
5.3.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1)帷幕灌浆和固结灌浆
1)孔位偏差、深度:
应达到SL62的要求。
2)水泥结石的充填密实度、水泥结石与岩石胶结质量:
检查孔钻孔取芯芯样的裂隙、空隙及破碎带部位均应被水泥结石充填饱满密实,水泥结石与岩石固结紧密。
3)透水率或渗透系数:
应达到SL62的要求。
4)岩体波速:
设计有要求时,应达到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对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灌浆工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岩体波速试验,岩体波速提高不低于3%的波速值作为灌浆质量岩体波速评价指标。
5)帷幕灌浆孔封孔孔口封填外观质量密实度、水泥结石密实度、芯样获得率:
全部孔口封填应密实不渗水,封孔取芯检查水泥结石应连续、较密实,芯样获得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不小于90%。
(2)回填灌浆
1)浆液结石与围岩之间的脱空尺寸、浆液结石充填密实度:
混凝土与围岩间的空隙或空洞中浆液充填饱满密实,水泥结石与结构物胶结紧密无脱空。
2)注浆量(或出浆流量):
检测结果应达到设计或SL62的要求。
3)浆液充填厚度:
对于不要求将空腔填满的部位,浆液充填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4防渗墙
5.4.1检测项目
渗透系数(抗渗等级)、抗压强度、墙休完整性(连续性)、墙体深度、厚度、防渗效果。
塑性混凝士防渗墙宜增加墙体弹性模量。
5.4.2检测单元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划分,每检测单元的墙体长度不宜超过40m;以槽段为基础划分检测单元时,每个单元宜包括2~3个槽段。
5.4.3检测数量和频率
(1)渗透系数(抗渗等级)、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
应布置不少于2个检查孔;检查孔位置应在检测单元内随机选取,在施工记录中存在异常情况的部位应增设1个检查孔。
(2)完整性(连续性):
采用跨孔声波、弹性波CT检测,剖面应覆盖全部墙体;采用垂直反射波法、高密度电法、探地雷达法检测,测线应在墙头沿墙体轴线布置;采用高密度电法检测,测线在墙头无法布置时,也可在墙头附近紧贴墙体布置;采用全孔壁光学成像检测,测点在检查孔内布置。
(3)墙体深度:
应不少于1个测点;用于检测的钻孔应均匀布设,孔间距不宜大于20m,孔深应大于墙底深度。
(4)墙体厚度:
应随机布置2个测点。
(5)防渗效果:
采用全孔壁光学成像,布置1个检查孔;采用探地雷达法,直流电法检测墙体两侧水位差判断防渗效果时,应在墙体两侧平行墙体各布置不少于1条测线。
5.4.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1)完整性(连续性):
检测结果未发现不完整缺陷。
(2)防渗效果:
检测结果未发现渗漏缺陷。
(3)其他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5.5基桩
5.5.1检测项目
桩长、桩身完整性、桩身缺陷、单桩承载力及设计或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检测项目。
5.5.2检测单元划分
每根基桩为1个检测单元。
5.5.3检测数量和频率
采用高应变法、低应变法时应不少于1个测点;采用钻孔法时,布置1个检查孔;采用声波透射法时,测管不少于3根,测点覆盖全管,测点距不大于20cm。
5.5.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5.6锚杆、锚筋桩、锚索
5.6.1检测项目
(1)锚杆、锚筋桩:
钢筋数量、位置偏差、钢筋直径、长度、饱满度、拉拔力。
(2)锚索:
位置偏差、长度、张拉力,必要时检测锚具硬度、饱满度。
5.6.2检测单元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划分,锚杆应以锚固面不大于30m2作为1个检测单元;锚筋桩、锚索应以单桩、单索作为1个检测单元。
5.6.3检测数量和频率
锚杆、锚筋桩、锚索均应进行全部检测。
5.6.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1)锚杆、锚筋桩的钢筋数量、位置偏差、钢筋直径、拉拔力:
检测结果应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2)锚杆长度、饱满度:
检测结果应达到设计和DL/T5424的要求。
(3)锚筋桩长度:
检测结果应达到设计要求。
(4)锚索的位置偏差、长度、张拉力、锚具硬度、饱满度:
检测结果应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5.7喷射混凝土
5.7.1检测项目
抗压强度、厚度、与围岩黏结强度、挂网位置和范围。
5.7.2检测单元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划分,每个检测单元面积应不大于50m2。
5.7.3检测数量和频率
(1)抗压强度:
应随机布置3个测点,每个测点取样1组,每组不少于3个试件。
(2)厚度:
采用切割或钻芯尺量法时,应均匀间隔布置不少于3个测点,可结合抗压强度现场取样同步进行;采用雷达法或声波反射法检测时,可与挂网位置和范围检测同步进行。
(3)与围岩黏结强度:
应随机布置3个测点,每个测点取样1组,每组不少于3个试件。
(4)挂网位置和范围:
在喷射混凝土表面布设纵向或横向或垂直交叉的测线,测线间距不大于1m,均匀覆盖全部检测面。
5.7.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六土石方工程质量评价
6.1评价内容
堤防、渠道,土石坝,砌石。
6.2堤防、渠道
6.2.1检测项目
(1)堤身(渠身):
土性分析、压实度或相对密度、渗透系数、渗透坡降、内部缺陷(隐患)。
(2)堤顶(渠顶)道路:
路面混凝土抗压强度、路面沥青马歇尔稳定度及流值、钢筋数量、钢筋间距、路面宽度、路面厚度、路面平整度、路肩石砌筑。
(3)堤基(渠基):
压实度、渗透系数、贯入度(贯入阻力)、载荷试验、桩身抗压强度、桩身搭接质量、竖向增强体质量。
(4)护坡(渠坡):
1)砌石护坡:
抗压强度、软化系数、砌筑质量、垫层厚度、砌石厚度、表面平整度、腹石砌筑、坡度、块石尺寸。
2)浆砌石或混凝土砌石护坡:
应增加砌缝饱满度与密实度、砌缝宽度、排水孔反滤、排水孔位置,必要时可增加孔隙率检测。
3)混凝土护坡:
抗压强度、墙体完整性、坡面平整度、厚度、排水孔反滤、排水孔位置,钢筋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内部缺陷。
4)混凝土预制块、模袋混凝土、预制连锁板护坡:
应增加搭接和固定方式。
(5)穿堤(渠)建筑物应按7.3节和7.5节执行。
(6)防渗处理应按5.3节和5.4节执行。
6.2.2检测单元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划分,可沿堤(渠)轴线每50m一段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6.2.3检测数量和频率
(1)土性分析、压实度或相对密度:
土性分析不少于1组,压实度或相对密度不少于3组。
(2)渗透系数、渗透坡降:
现场测试沿堤(渠)轴线长度每10m布置1个测区;室内测试现场取样沿堤(渠)轴线长度每20~30m布置1个测区。
(3)内部缺陷(隐患):
测线和测点布置应执行SL436的规定。
(4)路面混凝土抗压强度、路面沥青马歇尔稳定度及流值、钢筋数量、钢筋间距:
抗压强度按断面方向间距均匀布置1组3个试样;沥青马歇尔稳定度及流值取样应执行JTGE20的规定;钢筋数量、钢筋间距测线沿钢筋布置方向垂直设置,测线长度覆盖检测单元。
(5)路面宽度、路面厚度、路面平整度:
均匀布置3个测点。
(6)路肩石砌筑:
均应进行全部检测。
6.2.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1)渗透系数、渗透坡降: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现渗漏等缺陷。
(2)内部缺陷(隐患):
检测结果未发现内部有缺陷(隐患)。
(3)其他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6.3土石坝
6.3.1检测项目
(1)均质坝:
坝体的土性分析(颗粒分析、液塑限)、压实度,反滤料的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和含泥量。
(2)堆石坝:
坝壳堆石料、过渡料、反滤料、垫层料的颗粒级配、相对密度、孔隙率,反滤料的含泥量,坝壳砾质土的压实度和小于5mm砾石含量、渗透系数。
(3)黏性土、砾质土防渗体:
土性分析(颗粒分析、液塑限)、压实度、渗透性和砾石含量。
(4)混凝土防渗体:
抗压强度、渗透系数(抗渗性能)、裂缝。
(5)沥青混凝土防渗体:
抗压强度、密度、孔隙率、渗透系数、沥青马歇尔稳定度及流值。
(6)土工合成材料防渗体:
防渗效果、材质及力学性能、焊黏接质量、厚度。
(7)各类土石坝体:
内部缺陷(隐患)。
6.3.2检测单元划分
(1)根据坝体材料分区,并按每10m(长)×10m(宽)×5m(深)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2)对于防渗体,按沿坝轴线方向每10m(长)×10m(宽)×3m(深)为1个检测单元。
6.3.3检测数量和频率
(1)采用钻探法或坑探法检测,在中心位置布置测点1个,取样1件。
(2)采用核子密度法、波速法、附加质量法等检测,纵横布置各3条测线,对于以测点读数方法则在每条测线上等分3点分别采集数据。
(3)采用雷达法、电测法等检测,分高程等距布置测线2条。
6.3.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6.4砌石
6.4.1检测项目
(1)砌石:
抗压强度、软化系数、砌筑质量、垫层厚度、砌石厚度、表面平整度、腹石砌筑、坡度、块石尺寸。
(2)浆砌石或混凝土砌石:
应增加砌缝饱满度与密实度、砌缝宽度、排水孔反滤、排水孔位置,必要时可增加孔隙率检测。
6.4.2检测单元划分
(1)可沿长度或轴线方向每10m或按面积不超过50m²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2)小于该尺寸的砌石体可独立成为1个检测单元或与相邻检测单元合并等分为2个检测单元。
6.4.3检测数量和频率
(1)抗压强度、软化系数、块石尺寸、坡度:
布置不少于3个测点,每点取样数量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2)砌筑质量、垫层厚度、砌石厚度、表面平整度、腹石砌筑、砌缝饱满度与密实度、砌缝宽度:
采用网格法布置测点,应不少于6个测点。
(3)排水孔反滤、排水孔位置:
应不少于2个测点。
(4)孔隙率:
应不少于1个测点。
6.4.4评价标准
检测单元内全部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七混凝土工程质量评价
7.1评价内容
混凝土坝,水闸,电站、泵站,涵、管、倒虹吸,渡槽,护坡、挡墙,洞室衬砌,渠道衬砌。
7.2混凝土坝
7.2.1检测项目
(1)各类混凝土坝:
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抗冻性能,钢筋数量、间距和保护层厚度,裂缝、连接缝止水、内部缺陷。
(2)拱坝坝体:
宜增加轴向抗拉强度、抗折性能、弹性模量。
(3)碾压混凝土坝:
宜增加表观密度、轴向拉伸、抗剪性能、透水率、层间结合质量。
(4)混凝土面板坝:
宜增加面板厚度、脱空。
(5)过水建筑物结构体:
必要时可增加抗冲耐磨性能试验。
7.2.2检测单元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按下列要求划分:
(1)重力坝、拱坝和碾压混凝土坝可按坝体段结构体和过水建筑物结构体两部分分别进行划分。
1)坝体段结构体可沿大坝轴线方向30m长、50m高及相应位置断面宽度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坝体高度不足50m,可按实际高度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2)坝体溢流面部位,引输水建筑物导(侧)墙等过水建筑物结构体,可按顶或侧表面不超过200m²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2)混凝土面板坝可沿面板拉模方向按滑模宽度每12m长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
(3)与坝体连接的厂房,厂房内的机墩、机座、蜗壳、水轮机室按单机划分检测单元,楼板、墙板、缓台、踏步、楼梯、电梯井以及顶拱作为独立结构体划分检测单元。
根据每楼层上、下游顺序按每不超过12m长、12m宽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小于1/2的可并入相邻检测单元也可独立划分为1个检测单元,面积不宜大于50m²。
(4)过水建筑物上、下游段和闸室段的墩、墙、板等结构体的检测单元可按下列要求划分:
1)水闸按结构体功能分类,上游连结段(进口段)、闸室段、下游联结段(出口段)等可独立划分检测单元;
2)闸室段的闸墩、导(侧)墙、底板等检测单元不宜大于50m²
3)梁(不含吊车梁)、梁格内板和节点柱可按单跨、单块、单根为1个检测单元;对于吊车梁等动态承重受力结构体可按设计结构整体为1个检测单元,预应力筋(索)可按单根为1个检测单元。
7.2.3检测数量和频率
(1)抗压强度:
采用回弹法,应执行SL352中“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规定;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应执行CECS02的规定;采用钻芯法,布置的测点数不少于1个,取得抗压强度芯样试件不少于1组3个,可以是同一根芯样截取3个芯样试件,也可以同一检测单元的3根不同芯样分别截取。
取芯深度可根据检测单元相应取芯方向的实际尺寸而定;采用射钉法,应执行SL352中“射钉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规定。
(2)抗渗性能、抗冻性能:
重力坝、拱坝和碾压混凝土坝,布置的测点数不少于1个,芯样总长度应能满足制作各项性能试验用试件数量的需要;混凝土面板,布置的测点数不少于12个,均匀布置,芯样数量不少于可加工抗渗试件1组6个、抗冻试件1组3个,抗压强度试件3个。
(3)钢筋数量、间距和保护层厚度:
测线应与被检测钢筋分布方向垂直布置,各测线的长度与检测单元同向等长。
(4)裂缝:
应对所有长度、宽度进行检测,深度宜选择不少于裂缝总数10%且不少于3条裂缝进行检测。
(5)连接缝止水:
应逐缝进行检测。
(6)内部缺陷:
测线沿纵横方向垂直布置,测线间距宜不大于50cm,各测线的长度与检测单元同向等长。
(7)轴向抗拉强度、抗折性能、弹性模量、表观密度、轴向拉伸、抗剪性能、透水率、层间结合质量:
钻孔取芯测点随机布置,测点数量不少于1个,检测的芯样试件尺寸和数量应满足SL352的要求。
(8)混凝土面板厚度、脱空:
采用雷达法、冲击回波法、超声波法或超声横波反射法检测,测线沿拉模方向距面板侧端应不大于0.5m布置,不少于2条,测线间距不宜大于3m;根据初测结果需追溯检测时,加密测线的方向、长度、间距应依追溯需要确定;钻孔验证测点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前面的检测结果确定。
(9)抗冲耐磨性能检测,随机均匀布置取样测点3个。
7.2.4评价标准
(1)检测单元内检测项目满足下列要求的,该检测单元质量可评价为合格:
(2)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推定值或推定区间上限值以及芯样抗压强度值、轴向抗拉强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3)抗渗性能、抗冻性能、钢筋数量: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要求。
(4)钢筋间距和保护层厚度:
检测结果合格率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5)裂缝长度、宽度、深度:
检测结果无贯穿裂缝,长度、宽度、深度不大于设计或技术标准要求。
(6)连接缝止水:
检测结果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7)内部缺陷:
检测结果无明显不密实区和空洞。
(8)抗拉强度、抗折性能、抗剪性能: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要求。
(9)弹性模量: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碾压混凝土的表观密度:
检测结果不小于配合比设计值的97%;轴向拉伸、层间抗剪性能:
检测结果不小于设计要求;透水率:
检测结果不大于设计要求;层间结合质量:
检测结果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10)脱空:
检测结果无脱空。
(11)抗冲耐磨性能:
检测结果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
(12)厚度:
混凝土面板及衬砌混凝土、现浇混凝土护坡或挡墙的厚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7.3水闸
7.3.1检测项目
(1)闸体:
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抗冻性能,钢筋数量、间距和保护层厚度,裂缝、连接缝止水、内部缺陷。
(2)混凝土墩、墙结构体:
宜增加厚度。
(3)混凝土板、梁结构体:
必要时可增加轴向抗拉强度、抗折、抗剪性能、弹性模量,承载力、挠度、抗裂度,预应力筋(索)张拉力。
(4)过水建筑物结构体:
必要时可增加抗冲耐磨性能。
7.3.2检测单元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按下列要求划分:
(1)水闸按结构体功能分类,上游连结段(进口段)、闸室段、下游联结段(出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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