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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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寒亭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项目单位: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主管单位:
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单位:
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
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
部门(单位)绩效评价□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联合评价组□
2018年9月25日
寒亭区财政局(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徐晓玲
联系电话
7270777
地址
寒亭区幸福路839号
邮编
2611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8月31日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75.5357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75.5357
其中:
中央财政
-
其中:
中央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市县财政
175.5357
市县财政
175.5357
其他
-
其他
-
实际支出(万元)
175.5357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决策
项目目标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4
资金分配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
到位率
4
4
到位时效
4
4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4
4
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
4
1
管理制度
8
2
项目绩效
项目产出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4
4
产出成本
4
4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得分
90
评价等次
优秀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位
签字
李明华
注册会计师
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忠礼
注册会计师
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刘玉兰
注册会计师
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填报人(签字):
2018年9月25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18年9月25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18年9月25日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我们接受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委托,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对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我们的评价依据是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下发的《寒亭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按照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根据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在分类、整理与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询问、检查等审核程序,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对该项目进行评议与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
为了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推动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政府的领导下,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于2017年12月份发文《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等文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征收,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入国库,根据建设单位项目支出申请需要,按程序报批,并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对收到财政批复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时足额拨付给建设单位。
2.项目执行:
该项目经批准由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项目计划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发放工作。
截至评价日,该新型墙体材料项目专项基金发放任务已全部完成。
3.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75.5357万元。
截至评价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5.5357万元,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按照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关于返还新型墙材基金申请,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各建设单位。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评价目的
为了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推动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评价过程
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我们选派富有专业经验的评价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
根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等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各建设单位实际情况,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实施了具体评价工作。
(1)评价指标。
根据本次委托评价对象的特点,结合单位自评指标和标准,采用的评价指标包括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
主要涉及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
(2)资料收集与分析。
2018年9月17日至9月25日,评价工作组在项目现场收集与该项目相关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资料主要包括:
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关于王新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寒建字[2011]56号)、《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关于墙改基金收取支付会议记录》、《关于返还新型墙材基金的申请》、《寒亭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申请表》及该专项资金相关会计资料等。
②根据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提供的资料,对该项目履行必要的评价程序,认真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按照实际情况并结合评价指标和标准能较准确的对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绩效情况做出评价。
(3)综合评价。
①评价工作组对照评价指标与标准,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议,并独立打分,汇总分析后,做出综合性评判。
②评价报告三级复核。
评价组组长的复核。
评价组组长对绩效评价工作组人员在执行各项绩效评价程序中形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予以详细复核,以确定重点绩效评价领域和重要绩效评价项目是否已获得充分适当的绩效评价证据。
质量控制部门的复核。
质量控制部门对评价组组长提交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中涉及重要绩效评价程序的执行等内容进行再复核,以确定对重要绩效评价证据是否需要补充。
主任会计师的复核。
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的重大绩效评价问题、绩效评价意见的表达方式进行最后复核。
(4)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该项目绩效评价,受时间、资料及条件所限,可能影响绩效评价的结果。
3.评价情况
依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表,评价指标分为项目决策指标、项目管理指标、项目绩效指标,其中项目决策指标20分、项目管理情况指标31分、项目绩效指标49分,综合得分=项目决策指标得分+项目管理指标得分+项目绩效指标得分。
评价指标中,项目决策指标分值20分,在总得分中权重为20%,具体包括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3个二级指标;项目管理指标分值31分,在总得分中权重为31%,具体包括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3个二级指标;项目绩效指标分值49分,在总得分中权重为49%,具体包括项目产出、项目效益2个二级指标。
(1)项目决策指标(具体包括目标内容、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分配办法、分配结果5个三级指标)
①目标内容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2017年上报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等文件,对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发放标准、发放对象的确定、审核审批程序、发放流程等都有明确的细化、量化。
此项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②决策依据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根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等资料显示,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合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此项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为3分。
③决策程序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放根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等文件显示,该项目决策程序基本合理,但缺少财政局相关批复文件,扣1分。
此项分值为5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④分配办法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依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该项资金进行了分配发放,该项目办法健全、规范。
此项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为2分。
⑤分配结果
根据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提供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申请及会计资料显示,该项目资金已合理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此项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为6分。
经工作组综合评价,该项目决策指标得分为19分。
(2)项目管理指标(具体包括到位率、到位时效、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6个三级指标)
①到位率
截至2018年8月底,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5.5357万元,项目计划到位资金175.5357万元,资金到位率=175.5357/175.5357×100%=100%,该项目资金已按计划安排资金足额到位。
此项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②到位时效
结转评价基准日,该项目资金已及时到位,并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建设单位。
此项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③资金使用
评价组通过被评价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显示,该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此项分值为7分,实际得分为7分。
④财务管理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制定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制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该资金管理制度内容健全、有效,未发现项目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
此项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⑤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王新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通知中显示:
任命李志远为寒亭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但未拟定该项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该项目组织结构不健全,扣3分。
此项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为1分。
⑥管理制度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已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再项目是实施,未制定该项目管理制度,扣6分。
此项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为2分。
通过工作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管理指标得分为22分。
(3)项目绩效指标(具体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8个三级指标)。
①产出数量
依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申请等资料显示,申请该项目基金各建设单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项目产出数量能够达到绩效目标。
此项分值为5分,实际得分为5分。
②产出质量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依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寒建工[2017]27号)、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财综[2008]69号)相关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并且该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
此项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③产出时效
通过《关于返还新型墙材基金的申请》及相关会计资料显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已及时审批并按时足额拨付到各建设单位。
此项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④产出成本
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关于返还新型墙体基金的申请》显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拨付给建设单位8家,共计175.5357万元。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5.5357万元,实际支付金额175.5357万元,该项资金全部足额拨付到位。
此项分值为分4分,实际得分为4分。
⑤经济效益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及时足额支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优化了产业结构和提升了竞争力,并促进了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
此项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为8分。
⑥社会效益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及时、全额发放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有效的推动了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此项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为8分。
⑦环境效益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及时足额支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带动全市绿色建筑事业发展,有利于保护耕地和促进环境改善,从而有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环保。
此项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为8分。
⑧可持续影响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及时足额支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推动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从而促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单位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项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为8分。
通过工作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管理指标得分为49分。
(3)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潍坊市寒亭区建筑工程管理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合理,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及时足额发放,成效显著,未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评价发现的问题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该项目组织机构不完善、未制定相匹配的项目管理制度。
(五)相关意见及建议
1.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组织机构。
(六)绩效评价报告使用限制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绩效评价报告只能用于载明的评价目的,由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报告使用者使用。
2.未征得委托方、相关政府部门或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附件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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