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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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交通局
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在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落实“三个服务”、发展农村交通的重要举措来抓,抢抓机遇、精心组织,农村公路建养实现新突破,促进了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努力开创农村公路新局面
近年来,为全面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我局连续实施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会战,“十一五”期间,共筹集建设资金1.8亿元,完成农村公路建养116条(段)、327.8公里。
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855.8公里,农村公路路网密度达83.7公里/百平方公里,农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道路等级得到较大提升,道路通行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农村公路建设连续八年列为全市大事实事,经过争取,市、乡两级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06年以来,累计投资额达万元,为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夯实基础,精心准备。
每年都把农村公路建设列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组建计划科、工程管理科,成立沥青拌合站、二灰碎石拌合站和质量监督站,投资400余万元购置新型施工机械,提高了施工组织能力。
工程建设中,实行人力、物力、政策全程集中保障,争取了工作主动。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工程环评、预算审计、招投标、开工报告等运作程序,完善《新规范落实制度》、《材料招投标制度》等制度措施,确保工程管理制度化,工程施工程序化。
四是扎实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
为推进工作开展,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质量责任制。
连续3年研究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方案》。
局与站、站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层层签订《质量责任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加大工程质量控制力度,逐步建立政府监督、部门指导、专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五级质量保障体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领导深入一线的质量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管理规范化、工程施工程序化、质量管理精细化,牢牢把住材料进场关、施工程序关和质量验收关,有效提高工程实体质量。
五是合理制定2010—2020年农村公路发展规划。
围绕“七个结合”(结合干线公路建设、结合城市建设、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结合石化基地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结合经济园区建设、结合周边县市对接路建设),进行合理调整,全面提高农村公路路网等级,科学安排路网布局,基本实现县道达到二级路,乡乡通县道,市到乡(镇)通三级路,乡到村通四级以上公路,建成“高速为先导、国省干线为支撑、县道为框架、乡道为动脉、村道为经络”,纵横交错、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连边成网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
到2O2O年,力争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50O公里,县、乡、村道路比例分别由现在的1.5%、23%、46.9%提高到20%、30%、50%,公路密度达到1.5公里/公里²。
(二)农村公路管养实现同步发展
为巩固建设成果,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强化“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拓展筹资渠道,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的正规化和规范化进程,努力实现有路必养目标。
1.明确责任,争取工作主动
为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积极报请市政府,研究制定《任丘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任政字[2007]32号),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并就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养护管理及资金筹措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使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依据《办法》规定,我市选取基础条件好、示范作用强的北辛庄、七间房、石门桥、北汉等乡镇作为试点,对重要乡道和重要村道实施日常养护。
年底,市政府对养护工作开展较好乡镇,按照乡道每公里12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标准实施奖励。
由于市、乡、村三级重视,交通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2.组建队伍,创新管理模式
主管副市长牵头成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交通局成立乡村公路养护专项工作队伍,下设政策法规组、勘查测量组、技术服务组、路政管理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理财小组,牵头抓好工作开展。
各乡镇分别成立乡村道路养护管理所,各乡镇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同时,为适应养护工作市场化发展趋势,交通局积极组建盛达路桥工程公司,为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3.落实资金保障
依据《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完善了市财政补贴、乡财政统筹、村级筹集、交通支持、企业和社会捐助五位一体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筹资体制。
税费改革前,我局对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各乡镇政府将乡村道路养护管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实行养护经费单独列支,切块保障。
同时,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发动道路沿线企业、商户参与筹资,丰富筹资渠道。
4.加强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
为制止各种占路、损路、毁路行为,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制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临时建筑、倾倒垃圾、堆放麦秸、沤肥现象。
在道路沿线设置维护路产路权公示牌,严禁超过设计标准的大吨位车辆通行,严禁对路面有破坏的履带车等特种车通行。
设立举报电话,广泛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日常监督。
二、路畅业兴,“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发展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
随着道路的修通,加快了农村与外界的交流,增强了广大农民的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和发展意识,拓宽了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思路。
许多贫困村、落后村进行以花卉、设施蔬菜、油料作物为主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纷纷掀起运输热、办厂热、经商热等,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
二是促进了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
村路修通后,农民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衣食住行娱发生了质的变化。
现在,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科技致富成了农民的新追求,业余文化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
三是促进了旅游业发展。
白洋淀旅游区通行能力的改善,带动了旅游业的迅猛发展。
目前,白洋淀任丘辖区增加到四个码头、一个渡口,旅游船舶由90艘增加到315艘,游客由以前每年6、7万人猛增到近20万人,道路的拉动作用日益凸显。
四是拉动了沿线经济发展。
道路交通条件的提升,吸引很多企业沿路建厂,增加了就业岗位与地方税收,促进了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三、税费改革带来的变化及“十二五”期间农村公路面临的形势
一是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等规定已十分明确,县、乡、村道路建、养的责任主体和投资主体为县(市)乡两级政府,实施税费改革后,交通内部不再有资金使用的主动权,农村公路建养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出资。
二是基建程序变革。
2009年7月,中纪委决定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实施工程建设领域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国家从工程项目决策、征地、拆迁、招投标、预算与资金管理、验收等各环节入手,大力规范基建程序,对交通项目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由于原来对基建程序要求不严,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都是交通队伍干,而且可以未批先建,每年3月初工程项目就进场施工,以抢抓施工黄金季节,确保提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而现在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全部实行招投标,且计划一天不下达,绝不允许组织招投标和施工队伍进场。
二是原来变更计划较为容易,现在需履行严格的变更程序,更加规范。
三是目前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严格的基建工程财政评审制度,未经评审的项目不准招投标、不予资金拨付,提高了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门槛。
总体看,“十二五”期间,农村公路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道路建设养护的市场化程度将越来越高,我局公路、地道两站已经与社会上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我们的劣势显而易见;而且由于项目建设所用资金多为财政专项资金,在管理上极为严格,不仅项目利润空间大幅压缩,而且单位法人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对交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农村公路建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近几年下达较晚,按照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使开工时间延后,错过了施工的黄金季节,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造成部分工程有可能跨年度施工。
建议年度计划提前到年初下达,以充分利用春季道路施工有利季节,或将计划实施周期延长至2年。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低。
一般村道建设标准为15cm灰土、3.5cm油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吨位车辆通行不可避免,易造成农村公路早期损坏,达不到规划使用期限,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建议把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提高,加大省资金补助标准,建议一般村道建设标准调整为15cm灰土+18cm二灰碎石+4cm油面,明显提高承载能力,延长使用寿命,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公里20万元以上。
近10年来,河北省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基本思路是交通唱主角,建立养护道班,目前看,这种模式造成压力集中在交通部门,责任不清,效果不佳,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
尤其是税费体制改革后,原来由交通部门拨付的资金变为了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市县财政。
这一变化,意味着由行业管理真正转向政府主导,由于各级政府尚无扭转过去惯性思维,对交通存在管理依赖性。
为抓好今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开展,我市明确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思想(建养管并重,以养为主)、落实一个责任(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一种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实现一个目标(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总体保障道路畅通,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在日常养护上,可借鉴辛集模式,县道由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部门实施专业化养护,按2公里1人配备养护人员,养护资金(每年不少于80万元)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
在乡村公路养护中,责任主体为所属乡镇政府,交通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考核。
在农村公路工程性养护上,可借鉴衡水市景县模式,采取县财政、乡镇政府(村)和交通转移支付资金共同承担的筹资方式,具体为,县道工程性养护资金全部由市政府投资,乡村道路工程性养护资金由市乡两级政府投入资金和交通转移支付资金组成。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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