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汇编较全面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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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汇编较全面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分管院感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
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负责人、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
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
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
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主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实验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
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
3、物业公司专职人员(总务科监管)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
(手术室等)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
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
每天/隔天与市医疗废
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每月收集各科室及市医疗废物处理
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
交接表保存3年。
按要求为
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
4、药剂科负责输液瓶的回收及无害化处理。
负责药物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5、核医学科、检验科、实验室负责放射性废物、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无害化处理。
6、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
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科室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污物袋装满3/4时即需包装密封,分类投放于科室的暂时贮存地点,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月底护士长签名后一份交总务科统一保存,另一份物业公司存档。
(3)科室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合(黄色)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穿胶水鞋、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
(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输血器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
治疗室加药后的注射器可分离针头后投入感染性废物桶,针头投入锐器盒。
(6)未作回收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包括指套、手套、吸
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
压舌板、臀垫等)、医疗器械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7)使用后的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
采血后针头、玻璃安培等直接投放于锐器盒。
(8)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废弃的被服;其它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9)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感染
性废物收集桶,按医疗废物处理。
(10)输血袋用后送血库集中存放,到规定时间后投入感染性废物桶,按医疗垃圾处理。
(11)各科室的污物在送出科室前,需用大污物袋密封包装。
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上应系有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产生日期、类别、责任人及需特别说明的问题,医疗废物必须加盖运送。
(12)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3)各科室必须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污物交接要登记签名,资料保存3年。
2、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科室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污物袋装满3/4时即需包装密封。
(3)科室根据情况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盒(黄色)、放射性废物收集桶(红色污物袋)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检验科应对病原体培养基、菌种、毒种保存液就地压力蒸汽灭菌30分钟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5)各种废弃的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关节液等每1000亳升加漂白粉5g或健之素2g,搅匀后作用2--4小时后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痰、脓、血、粪及其它固体标本,可投入感染性污物桶按医疗废物处理或加2倍量的漂白粉溶液或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健之素消毒液拌匀作用2—4小时。
若肝炎、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处长至6小时后倒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可采用高压消毒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6)污染的载玻片、玻璃试管、取血针等锐器投入锐器盒。
(7)一次性使用的输液瓶(包括塑料及玻璃)由药剂科回收按要求交定点的回收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8)药物性废物由药剂科根据药物的性质及危害程度选择下列方法:
A、返还供应商;
B、采用化学降解法;
C、填埋、封存处理
D、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进行焚化处理,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9)手术及其它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用黄色污物袋盛装密封送医疗废物处理场转交殡仪馆处理。
(10)病理科废弃的化学试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11)批量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及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统一由药械部收集,交专门机构处置。
(12)核医学科产生的废液,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后,
用红色污物袋密封,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13)核医学科的废物袋、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
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
明。
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14)Bq量级以下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必须在具备
足够外照射屏蔽能力的设施里存放、待处理。
(15)活度小于或等于7.4×104Bq/Kg的医用废物,或废物经衰变
比活度小于7.4×104Bq/Kg以下后,即可用红色污物袋密封交医疗废
物处理中心按一般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16)将废弃的密封放射源及时退换给供应商。
(17)各科室的污物在送出科室前,需用大污物袋密封包装。
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上应系有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产生日期、类别、责任人及需特别说明的问题,医疗废物转运需加盖。
(18)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9)各科室必须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污物交接要登
记签名,登记表每月由科主任审核后签名交总务科统一存档备查,资
料保存3年。
(20)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穿胶水鞋,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
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下列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人、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六、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七、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 3/4 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八、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九、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十一、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预防保健科人员报告。
三、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预防保健科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四、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实行登记记录。
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管理制度
一、科室保洁员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二、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三、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四、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五、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六、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等。
七、运送时间:
1日1次,每日15:
00—17:
00进行运送。
八、医疗废物转交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处、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用含氯消毒液(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十、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管理制度
一、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我院负一楼北侧角。
二、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分类收集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五、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六、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七、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八、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九、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
医疗废物清运交接登记制度
一、科室负责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与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做好交接记录。
二、医院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与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做好交接记录。
三、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四、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五、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监督人员对交接清运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收集时间及线路图
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
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处理
分别置入专用黄色塑料袋或防穿刺容器内
上医疗废物处理标签
下午(15:
00-17:
00)
经污物通道到达医疗废物暂存地
与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人员交接登记双签名
暂存地管理人员与集中处置单位收集人员索要联单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检查监督制度
一、预防保健科对全院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进行监督管理,对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各科综合目标考核。
二、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消毒等工作进行自查。
三、定期对医疗废物有关消毒效果进行监测评价。
四、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环境卫生等各项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督查。
专用运送工具和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二、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
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
三、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四、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五、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六、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保洁员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八、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一、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三、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
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医疗废物相关人员
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体检制度
一、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熟悉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二、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三、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四、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次运送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五、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七、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
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九、预防保健科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预防保健科。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
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2、组成调查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处理。
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7、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报告,调查处理后结果也应及时汇报。
9、发生重大事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情况时,发现者应立即阻止,并立即通知预防保健科或总值班,同时消毒污染的环境。
2、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3、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发生泄漏时,除工作人员以外,避免其他人员进入污染的环境,工作人员须在安全防护状态下收集泄漏的医疗废物,固体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塑料袋收取,并用消毒液(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所污染的场所, 液体废物须用上述消毒剂喷洒污染处, 30分钟后擦拭干净。
4、遇有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工作人员要严格防护,对病人使用过的器械、物品、及生活废物等一律按医疗废物严格处理,对其所用房间要严格消毒。
5、如工作人员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不慎被刺伤,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如局部用碘伏消毒,有针对性注射疫苗,并作记录存档,进行健康检查。
6、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引发传染病流行时,医院须立即对致病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护,同时报告有关部门,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
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县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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