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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正论
荀子正论
世俗之为说者曰:
“主道利周。
”是不然。
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
彼将听唱而应,视仪而动。
唱默则民无应也,仪隐则下无动也。
不应不动。
则上下无以相有也。
若是,则与无上同也,不祥莫大焉。
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则下治辨矣;上端诚则下愿悫矣,上公正则下易直矣。
治辨则易一,愿悫则易使,易直则易知。
易一则强,易使则功,易知则明,是治之所由生也。
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上幽险,则下渐诈矣。
上偏曲,则下比周矣。
疑玄则难一,渐诈则难使,比周则难知。
难一则不强,难使则不功,难知则不明,是乱之所由作也。
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
故主道明则下安,主道幽则下危。
故下安则贵上,下危则贱上。
故上易知则下亲上矣,上难知则下畏上矣。
下亲上则上安,下畏上则上危。
故主道莫恶乎难知,莫危乎使下畏己。
传曰:
“恶之者众则危。
”《书》曰:
“克明明德。
”《诗》曰:
“明明在下。
”故先王明之,岂特玄之耳哉!
大意
正论,即纠正不正确的言论。
在本篇中荀子通过对世俗观点的驳斥,伸明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本段针对世俗中“人主理政宜于隐密”的说法,指出:
人主是人民的表率,应该宣明自己的观念,公开处理政务。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下知上、民情安,人主的地位才会稳固。
世俗之为说者曰:
“桀、纣有天下,汤、武篡而夺之。
”是不然。
以桀、纣为常有天下之籍则然,亲有天下之籍则不然,天下谓在桀、纣则不然。
古者天子千官,诸侯百官。
以是千官也,令行于诸夏之国,谓之王;以是百官也,令行于境内,国虽不安,不至于废易遂亡,谓之君。
圣王之子也,有天下之后也,势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然而不材不中,内则百姓疾之,外则诸侯叛之,近者境内不一,遥者诸侯不听,令不行于境内,甚者诸侯侵削之,攻伐之,若是,则虽未亡,吾谓之无天下矣。
圣王没,有势籍者罢不足以县天下,天下无君,诸侯有能德明威积,海内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君师。
然而暴国独侈,安能诛之,必不伤害无罪之民,诛暴国之君若诛独夫。
若是,则可谓能用天下矣。
能用天下之谓王。
汤、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义,兴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归之也。
桀、纣非去天下也,反禹、汤之德,乱礼义之分,禽兽之行,积其凶,全其恶,而天下去之也。
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
故桀、纣无天下,而汤、武不弑君,由此效之也。
汤、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纣者,民之怨贼也。
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君,而以汤、武为弑,然则是诛民之父母,而师民之怨贼也,不祥莫大焉。
以天下之合为君,则天下未尝合于桀、纣也。
然则以汤、武为弑,则天下未尝有说也,直堕之耳。
故天子唯其人。
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
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
故非圣人莫之能王。
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
桀、纣者,其知虑至险也,其志意至暗也,其行之为至乱也;亲者疏之,贤者贱之,生民怨之,禹、汤之后也,而不得一人之与;刳比干,囚箕子,身死国王,为天下之大僇,后世之言恶者必稽焉;是不容妻子之数也。
故至贤畴四海,汤、武是也;至罢不容妻子,桀、纣是也。
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有天下而臣汤、武,岂不过甚矣哉!
譬之是犹伛巫跛匡大自以为有知也。
故可以有夺人国,不可以有夺人天下;可以有窃国,不可以有窃天下也。
可以夺之者可以有国,而不可以有天下;窃可以得国,而不可以得天下,是何也?
曰:
国,小具也,可以小人有也,可以小道得也,可以小力持也;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
国者,小人可以有之,然而未必不亡也;天下者,至大也,非圣人莫之能有也。
大意
本文针对世俗中“商汤周武是篡夺桀纣天下”的说法,指出:
商汤、周武不是篡夺天下,而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天下归于商汤、周武。
天下是圣人才能据有的。
世俗之为说者曰:
“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
墨黥;慅婴;共,艾毕;菲,对屦;杀,赭衣而不纯,治古如是。
”是不然。
以为治邪?
则人固莫触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
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
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
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其未也。
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
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
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
一物失称,乱之端也。
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昔者武王伐有商,诛纣,断其首,县之赤旆。
夫征暴诛悍,治之盛也。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
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
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也。
《书》曰:
“刑罚世轻世重。
”此之谓也。
大意
世俗认为古代的治世没有肉刑,只有一些象征性的处罚,这是不正确的。
处罚人的目的是要惩暴,使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古代不是没有肉刑,而是罪与罚相称。
文中提出“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等重要论点。
世俗之为说者曰:
“汤、武不能禁令。
是何也?
曰:
楚、越不受制。
”是不然。
汤、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
汤居亳,武王居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曷为楚、越独不受制也?
彼王者之制也,视形势而制械用,称远迩而等贡献,岂必齐哉!
故鲁人以榶,卫人用柯,齐人用一革,土地刑制不同者,械用备饰不可不异也。
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终王。
日祭、月祀、时享,岁贡,夫是之谓视形势而制械用,称远近而等贡献,是王者之制也。
彼楚、越者,且时享、岁贡、终王之属也,必齐之日祭、月祀之属然后曰受制邪?
是规磨之说也,沟中之瘠也,则未足与及王者之制也。
语曰:
“浅不足与测深,愚不足与谋知,坎井之蛙,不可与语东海之乐。
”此之谓也。
大意
世俗说商汤、周武不能施行禁令,这是不对的。
汤、武是最善用禁令的,但王者之制不在于形式划一,而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理。
世俗之为说者曰:
“尧、舜擅让。
”是不然。
天子者,势位至尊,无敌于天下,夫有谁与让矣!
道德纯备,智惠甚明,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
天下无隐士,无遗善,同焉者是也,异者焉非也,夫有恶擅天下矣?
曰:
“死而擅之。
”是又不然。
圣王在上,图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民载其事而各得其宜,不能以义制利,不能以伪饰性,则兼以为民。
圣王已没,天下无圣,则固莫足以擅天下矣。
天下有圣而在后者,则天下不离,朝不易位,国不更制,天下厌然与乡无以异也;以尧继尧,夫又何变之有矣?
不在后子而在三公,则天下如归,犹复而振之矣,天下厌然与乡无以异也;以尧继尧,夫又有何变之有矣?
唯其徙朝改制为难。
故天子生则天下一隆致顺而治,论德而定次;死则能任天下者必有之矣。
夫礼义之分尽矣,擅让恶用矣哉?
曰:
“老衰而擅。
”是又不然。
血气筋力则有衰,若夫智虑取舍则无衰。
曰:
“老者不堪其劳而休也。
”是又畏事者之议也。
天子者,势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志无所诎,而形不为劳,尊无上矣。
衣被则服五采,杂间色,重文绣,加饰之以珠玉;食饮则重大牢而备珍怪,期臭味,曼而馈,伐睪而食,雍而彻乎五祀,执荐者百人侍西房;居则设张容,负依而立,诸侯趋走乎堂下,出户而巫觋有事,出门而宗祝有事,乘大路趋越席以养安,侧载睪芷以养鼻,前有错衡以养目,和鸾之声,步中《武》、《象》、驺中《韶》、《护》以养耳,三公奉軶持纳,诸侯持轮挟舆先马,大侯编后,大夫次之,小侯、元士次之,庶士介而夹道,庶人隐窜,莫敢视望,居如大神,动如天帝,持老养衰,犹有善于是者与不?
老者,休也。
休犹有安乐恬愉如是者乎?
故曰:
诸侯有老,天子无老,有擅国,无擅天下,古今一也。
夫曰尧、舜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不知逆顺之理,小大、至不至之变者也,未可与及天下之大理者也。
大意
世俗说,尧禅让天下与舜,这是不正确的。
天子是至尊之位,无人会让出来。
如果天子道德纯备,生民向化,那又何必让呢?
世俗之人根本不知道逆顺之理。
世俗之为说者曰:
“尧、舜不能教化。
是何也?
曰:
朱、象不化。
”是不然也。
尧、舜者,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
然而朱、象独不化,是非尧、舜之过,朱、象之罪也。
尧、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嵬,一时之琐也。
今世俗之为说者不怪朱、象而非尧、舜,岂不过甚矣哉?
夫是之谓嵬说。
羿、逢门者,天下之善射者也,不能以拨弓、曲矢中;王梁、造父者,天下之善驭者也,不能以辟马毁舆致远;尧、舜者,天下之善教化者也,不能使嵬琐化。
何世而无嵬,何时而无琐,自太暤、燧人莫不有也。
故作者不祥,学者受其殃,非者有庆。
《诗》曰:
“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
”此之谓也。
大意
世俗认为尧、舜不能教化,因为他们的子弟中有很恶劣的人,这不正确。
尧舜是天下最善教化的人,尧的儿子朱、舜的弟弟象之所以不顺教化,那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与尧舜无干。
无论哪朝哪代,都有这种冥顽不化者。
世俗之为说者曰:
“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领,葬田不妨田,故不掘也,乱今厚葬饰棺。
故抇也。
”是不及知治道,而不察于抇不抇者之所言也。
凡人之盗也,必以有为,不以备不足,足以重有余地。
而圣王之生民也,皆使当厚优犹知足,而不得以有余过度。
故盗不窃,贼不刺,狗豕吐菽粟,而农贾皆能以货财让,风俗之美,男女自不取于涂而百姓羞拾遗。
故孔子曰:
“天下有道,盗其先变乎!
”虽珠玉满体,文绣充棺,黄金充椁,加之以丹矸,重之以曾青,犀、象以为树,琅玕、龙兹、华觐以为实,人犹且莫之抇也。
是何也?
则求利之诡缓,而犯分之羞大也。
夫乱今然后反是:
上以无法使,下以无度行,知者不得虑,能者不得治,贤者不得使。
若是,则上失天性,下失地利,中失人和。
故百事废,财物诎,而祸乱起。
王公则病不足于上,庶人则冻餧羸瘠于下;于是焉桀、纣群居而盗贼击夺以危上矣。
安禽兽行,虎狼贪,故脯巨人而炙婴儿矣。
若是,则有何尤抇人之墓,抉人之口而求利矣哉?
虽此倮而埋之,犹且必龁也。
安得葬埋哉?
彼乃将食其肉而龁其骨也。
夫曰:
“太古薄葬,故不抇也;乱今厚葬,故抇也。
”是特奸人之误于乱说,以欺愚者而潮陷之以偷取利焉,夫是之谓大奸。
传曰:
“人而自安,害人而自利。
”此之谓也。
大意
世俗认为:
古人薄葬,所以无人盗墓;今人厚葬,所以有人盗墓。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人们进行偷盗都是有目的的,不是因为贫穷,就是为了更加富有。
古代风俗淳美,路不拾遗,财货充裕,即使随葬品再丰厚,也无人去盗掘,因为这是耻辱的事情。
今世则与此完全相反。
子宋子曰:
“明见侮之不辱,使人不斗。
人皆以见侮为辱,故斗也;知见侮之为不辱,则不斗矣。
”应之曰:
然则亦以人之情为不恶侮乎?
曰:
“恶而不辱也。
”曰:
若是,则必不得所求焉。
凡人之斗也,必以其恶之为说,非以其辱之为故也。
今俳优、侏儒、狎徒詈侮而不斗者,是岂钜知见侮之为不辱哉?
然而不斗者,不恶故也。
今人或入其央渎,窃其猪彘,则援剑戟而逐之,不避死伤,是岂以丧猪为辱也哉?
然而不惮斗者;恶之故也。
虽以见侮为辱也,不恶则不斗;虽知见侮为不辱,恶之则必斗,然则斗与不斗邪,亡于辱之与不辱也,乃在于恶之与不恶也。
夫今子宋子不能解人之恶侮,而务说人以勿辱也,岂不过甚矣哉?
金舌弊口,犹将无益也。
不知其无益则不知;知其无益也,直以欺人则不仁。
不仁不知,辱莫大焉。
将以为有益于人,则与无益于人也,则得大辱而退耳!
说莫病是矣。
子宋子曰:
“见侮不辱。
”应之曰:
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辨讼不决。
故所闻曰:
“天下之大隆,是非之封界,分职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
”故凡言议期命,是非以圣王为师,而圣王之分,荣辱是也。
是有两端矣:
有义荣者,有势荣者,有义辱者,有势辱者。
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是荣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谓义荣。
爵列尊,贡禄厚,形势胜,上为天子诸侯,下为卿相士大夫,是荣之从外至者也,夫是之谓势荣。
流淫污僈,犯分乱理,骄暴贪利,是辱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谓义辱。
詈侮捽搏,捶笞膑脚,斩断枯磔,藉靡舌,是辱之由外至者也,夫是之谓势辱。
是荣辱之两端也。
故君子可以有势辱,而不可以有义辱;小人可以有势荣,而不可以有义荣。
有势辱无害为尧,有势荣无害为桀。
义荣势荣,唯君子然后兼有之;义辱势辱,唯小人然后兼有之。
是荣辱之分也。
圣王以为法,士大夫以为道,官人以为守,百姓以为成俗,万世不能易也。
今子宋子案不然,独诎容为己,虑一朝而改之,说必不行矣。
譬之,是犹以涂塞江海也,以焦侥而戴太山也,颠跌碎折,不待顷矣。
二三子之善于子宋子者,殆不若止之,将恐得伤其体也。
子宋子曰:
“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为欲多,是过也。
”故率其群徒,辨其谈说,明其譬称,将使人知情欲之寡也。
应之曰:
然则亦以人之情为欲。
目不欲綦色,耳不欲綦声,口不欲綦味,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
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为不欲乎?
曰:
“人之情欲是已。
”曰:
若是,则说必不行矣。
以人之情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犹以人之情为欲富贵而不欲货也,好美而恶西施也。
古之人为之不然。
以人之情为欲多而不欲寡,故赏以富厚而罚以杀损也,是百王之所同也。
故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愿悫之民完衣食。
今子宋子以是之情为欲寡而不欲多也,然则先王以人之所不欲者赏,而以人之所欲者罚邪?
乱莫大焉。
今子宋子严然而好说,聚人徒,立师学,成文曲,然而说不免于以至治为至乱也,岂不过甚矣哉!
大意
宋钘认为了解了受欺侮并不是耻辱的道理,人们就不会有杀斗了,这是错误的。
人们相互杀斗的原因不是羞辱,而是因为他憎恶对方的行径。
宋钘企图让人甘心受辱,其说必难施行。
此外,宋钘认为人的欲望很少,这也是很荒谬的。
欲望多是人之常情,所以先王厚赏臣下,使人人都有俸禄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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