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docx
- 文档编号:24529997
- 上传时间:2023-05-28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86KB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docx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实施,按照《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
成立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科学评价、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和竞争鼓励机制,充分发掘教师潜力、增强教师活力、提高教师竞争力,建设一支师德高贵、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工作原则:
按需设岗,评聘结合;合理定位,分类管理;平等竞争,择优聘用;重视考核,强化评价;维持稳定,慢慢推动。
二、实施范围及专业技术职务设置
按照浙教高科〔2014〕28号、84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由学校自主组织专任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一)专业技术职务设置
1.专任教师系列: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2.科学研究系列:
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4.实验技术系列:
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践教学型教授。
5.工程技术系列: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6.其他系列:
图书资料、档案、财务、审计等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教师职务分类
为表现分类管理,按照工作任务的偏重点,教师职务具体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实践与推行型。
其中教学科研并重型既承担教学工作,又承担科研任务;教学为主型以教学大学公共课程、本科课程为主;科研为主型主要以科学研究任务为主;社会服务实践与推行型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功效转化等工作。
各类型职位的比例由学校设定,其中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应占本单位教师总数70%以上,实行按需设岗、自选申报、分类评价、动态管理。
三、职位数及利用
在上级核定的职位总量及职位结构比例内,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核定各系列专业技术职位职数,专业技术职务严格在核定的职位职数范围内评聘。
四、评聘组织设置及职责
(一)学院考核推荐组
学院考核推荐组由各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组成。
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评聘实施细则、评聘条件等,由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审议通事后实施;对本学院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和学校昔时分派的推荐名额,向校学科评议组排序推荐。
(二)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负责对学院考核推荐组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学科评议组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个层次。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分为:
①理科组;②工科组;③综合组。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分为:
①理科组;②工科组;③文科一组;④文科二组;⑤综合组;⑥独立学院组等。
在逐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程中,由人事处按照参评人员归属学科,以及昔时申报推荐的具体情况进行评议组的统筹安排。
经学院考核推荐组推荐的参评人员,需向学科评议组作5分钟的个人功效汇报。
学科评议组按照昔时职位指标分派情况、结合参评人员实际向学校评聘委员会进行遴选推荐。
学科评议组成员原则上由参加评审人员所属学科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须在7人以上,其中校外聘请专家应达到1/3-1/2比例。
学校按学科组建学科评议组专家库,在召开评审会议之前抽取产生当届学科评议组成员。
(三)学校评聘委员会
学校评聘委员会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处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研究决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人选,包括审核各学科评议组通过的拟聘人选、研究评议特别优秀人材的评聘;和指导校内各级评聘组织开展工作。
学校评聘委员会人数不得少于25人,由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必然比例的外聘专家组成。
学校评聘委员会设立校评聘申述受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争议、投诉和申述,并按照调查情况予以调解或处置。
(四)专家遴选要求
学校评聘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学院考核推荐组的成员,应具有:
1.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能正确掌握和执行评审政策;
2.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硕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硕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
3.一般要求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5.专家在考核推荐、评议、聘历时,涉及本人或亲属时应主动回避。
五、职务聘用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职位职责,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二)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具有本学科、本职位较为系统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学校和所在单位安排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
(三)符合学校规定的大体任职条件和所在学院(部门)的补充规定。
学校的大体任职条件为应聘相应职务的最低要求。
各学院(部门)在学校大体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可按照本单位实际,制定补充规定。
各学院自行设定的专业技术职位职责和评聘条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学校核准后实施。
六、评聘的大体程序
(一)制定评聘方案。
学校依照核定的职位设置方案,按照教师队伍实际,制定并发布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
(二)发布职位信息。
包括职位数量、职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信息。
(三)受理评聘申请。
学院受理教师的申请,符合评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专业功效等材料。
晋升职务人员的专业功效应是聘用相应职务(或具有任职资格)后取得的。
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经职能部门审核后,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学院自行选择适当形式产生推荐人选。
(四)学术功效鉴定。
1.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代表作送审一般安排在每一年的9月份实施。
代表作送审单位原则上是98五、211高校,实行匿名送审鉴定。
2.代表作数量: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外送3篇(部、项)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送2篇(部、项)代表作。
3.送审专家数量: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代表作外送5位正高级职务同行专家评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外送3位副高级职务以上的同行专家评审(外审副高级同行专家不超过1位)。
4.送审结果利用:
校外同行学术评议结论作为提交学科组评议的必要条件,送审评议结论分为达到、大体达到僧人未达到三个品级。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破格申报,须有4位及以上的专家给予已达到或大体达到的鉴定意见;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2位及以上的专家给予已达到或大体达到的鉴定意见。
即专家鉴定意见出现两个尚未达到的结论,不进入学科组评审环节。
(五)学院考核推荐。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资格、业绩和功效进行综合考核,按照职位职责、评聘条件和代表作鉴定意见,在学校核定的推荐名额内向校学科评议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选。
(六)学科组评议推荐。
校学科评议组对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小组推荐的应聘人选进行评议,并将考核评议意见提交学校评聘委员会。
校学科评议组须有2/3及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校学科评议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数多者取得推荐(但必需取得半数或以上的票数),提交评聘委员会审议聘用。
(七)校评聘委员会审议肯定拟聘人选。
评聘委员会须有2/3及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评聘委员会对学科组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发布的职位数,肯定拟聘人选,但应聘人选必需取得参会成员2/3及以上同意票数。
(八)拟聘人选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学校、学院在平等志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聘用权限别离颁发聘书。
七、职位聘用管理
(一)学校对教师等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行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
对现有高级职位已达到或超过职位数的学科原则上再也不下达可利用的高级职位职数,但可以提前利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之内的具有高级职务人员的职位职数。
(二)对特别优秀的引进人材,由学院考察推荐,提交校评聘委员会办公室评议、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直接聘用。
(三)严格实施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制度。
对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低聘、解聘或晋升的依据。
(四)对未能履行职位职责、未完成学校和各单位额定的大体工作任务,或未达到规定的工作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校和各单位不得续聘或聘其担任高一级职务。
(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的法规,对昔时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接受应聘高一级职务申请。
(六)对于在竞聘或聘期考核中,确因业务工作实绩不符合原聘职位任职条件而低聘,且退休前仍在低聘职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其在原聘职位持续聘满2个及以上聘期,且现聘职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符合要求,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2个月,可以将其从头聘用到原聘职位,并在其抵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可享受原聘职位的退休待遇。
(七)其他辅助职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空缺职位内由综合评议组择优向学校评聘评委会进行推荐。
八、监督及争议处置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评聘对象、评聘材料、评聘结果公示制度及评聘标准、评审程序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严格公示制度,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
(四)应聘人员违背学术道德性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置。
(五)学院考核推荐组、学科评议组、学校评聘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在涉及本人或亲属时,执行回避制度。
(六)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各级评聘组织、校评聘申述受理委员会和人事仲裁机构提出申述。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温州 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 管理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