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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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鉴定现场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制版要求:
1、版式为白底深蓝字,字体以黑体字为主
2、尺寸大小根据鉴定所(点)实际情况制作
3、上墙地点为候考室或考场内醒目处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及
鉴定现场工作人员职责
(修订版)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O一O年九月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现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检查;
3.根据技能鉴定通知及鉴定项目的要求,安排专人做好鉴定用设施、设备、场地、工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完好齐全、运行良好、安全可靠,满足鉴定需要。
同时,认真做好备料和能源保障工作;
4.根据程序化鉴定方案要求,配备鉴定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做好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
5.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配备考生候考室、考评员休息室、鉴定抽题室和登分室,其中候考室与鉴定抽题室、登分室必须分离,做到服务到位、运行高效;
6.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对考评员、督考员的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7.做好在鉴定现场对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集中管理的工作,并提供应急联系电话,做好现场服务,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规范;
8.按《鉴定所(点)现场监控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安排专人使用、维护、管理好监控设备,并做好《鉴定现场监控情况统计表》的记录工作,及时递交督考员签字确认;
9.随着鉴定内容和要求的调整提升,及时更新或调整好设施设备,保证软硬件配置跟踪到位,确保鉴定顺利进行;
10.做好鉴定运作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相关辅助等工作,保持鉴定过程中考场的封闭管理,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鉴定现场;
11.不断提高鉴定运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有关方面的工作检查,认真完成技能鉴定考试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考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签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技能操作)通知单》,并落实有关事宜。
2.根据鉴定项目要求,督促技术人员检查、调试设备,确保鉴定设施设备、工量具等齐全完好。
3.根据鉴定要求督促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做好考前的考场准备、考位布置和辅料配备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考务人员参加鉴定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岗位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开考前30分钟,负责对考评员考勤,收取考评员移动通讯工具,分发《考评人员评分表》,并将考场状况和考前准备情况向考评员交底,引导考评员熟悉并检查场地与设备。
6.开考前30分钟,核对考生身份证(含社保卡、学生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协助电脑操作员组织好考生抽题和发放《技能考核通知单》、考号胸牌等工作。
7.每场开考前10分钟,负责引导候考区学员进入指定考位,等待考核,保证鉴定有序运转。
8.负责调度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做好考评有关辅助工作和鉴定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9.整场鉴定结束后,回收《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和评分对照表,填写并封合《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一并递交督考员封袋。
10.根据鉴定管理规定和相关职业鉴定内容的相应要求,妥善保管有关鉴定资料、鉴定工件等相关物品。
11.负责将由督考员当众封袋后的《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督考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考评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和《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打印稿于当天或第二天送交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按鉴定要求,负责检查、调试鉴定设备,保证设施设备、工量具等齐全完好。
负责准备好鉴定所用的辅助材料、配件和备件等,并放置指定位置,以便使用。
2.做好考前的设备清理、考位布置等工作。
3.协助考评员做好鉴定考核中的设备调整、设备复位等技术工作,及时处理鉴定考试过程中的设备异常情况。
4.对鉴定所用设备、仪器跟踪维护和检修,确保鉴定正常实施。
5.负责鉴定现场的设备安全、用电安全。
6.鉴定结束后,检查、整理设施设备和工量具。
7.做好设备、仪器等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8.技术人员参加鉴定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岗位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辅助人员岗位职责
1.按鉴定要求,在鉴定前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场场地清洁、整理和物品摆放等准备工作。
2.协助考务人员引导候考区考生进入考区。
3.鉴定过程中,协助考评员做好考核现场考件传递、物品归位、场地清理等辅助工作。
4.负责将考生的考件成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安全存放。
5.负责鉴定结束后的物品整理、现场清扫等工作。
6.辅助人员参加鉴定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岗位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点)电脑操作员岗位职责
1.负责考前检查和日常维护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监控装置等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2.负责通过电子邮件接收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送的考试信息数据包,并安全导入考试数据库。
3.负责生成、打印《考位场次表》、《考评人员评分表》等鉴定所用资料表式。
4.开考前30分钟,做好考生的抽题和发放《技能考核通知单》、考号胸牌等工作。
5.每场开考前,协同考务人员告示考生做好考前准备,督促其按时就位。
6.电脑操作员参加鉴定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岗位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7.每场鉴定结束后,负责收取《考评人员评分表》,并将评分数据输入电脑,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并打印《考评人员评分表》与《考评人员评分表》原件一同交考务人员。
8.整场鉴定结束后,负责将鉴定评分数据等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岗位职责
1.考评员应熟悉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和内容,正确把握技能鉴定标准和评分方法,服从市鉴定中心委派和安排。
2.考评员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了解考场准备情况,认真检查场地、设施设备、工量具和考件备料等配置情况。
3.考评员应认真做好考生考号的核对工作,并维持好考场秩序,保证鉴定正常运行。
4.考评员参加考评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考评员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按操作流程实施鉴定。
5.考评员应认真履行考评员职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实施考评,公正、仔细地填写《考评员评分表》,并签字负责。
6.考评员对应试者的违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对违纪情节严重或扰乱考场秩序等现象须汇报首席考评员和督考员,共同作出相应处理。
7.考评员应与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定《上海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执考廉洁自律承诺书》,按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履行回避义务,切实规范考评行为,充分体现良好素质。
职业技能鉴定督考员岗位职责
1.督考员须熟悉程序化鉴定运作流程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时回复短信,确认接受督考任务,服从市鉴定中心的委派和安排。
2.督考员参加督考工作,应持证上岗(即佩带督考员胸卡,放置岗位公示插片),严格按照各项鉴定管理规章,对各个鉴定环节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督考员应在开考前90分钟通过手机短信接收当日程序化鉴定开考密码,并回复短信确认。
4.督考员须在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场,与鉴定所(点)考场负责人、首席考评员会合,了解当日鉴定工作安排,包括考评员任务分配、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考位、轮转场次等情况。
5.督考员须在开考前30分钟内,监督考评员移动通讯工作集中管理、考生的身份确认、抽题打印、考号发放等准备工作,并对已核对的考生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6.督考员须在鉴定过程中不间断巡视鉴定现场、考生候考室、考场监控室等各个区域,确保考评员、鉴定所(点)工作人员等按规范操作,设备设施运作情况良好,如发现各类违规现象应立即制止,并告知考场负责人或首席考评员。
7.督考员须监督电脑操作员进行成绩输入、打印、导出和发送工作,同时需对打印出的成绩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8.督考员须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督考员记录表》,如实记录考试发生的问题和处理过程,并签字确认。
9.督考员应收取《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考评员记录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鉴定所(点)记录表》专用信封,连同《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督考员记录表》、考评员原始评分表、打印的校对评分表一并装袋密封签字,交鉴定所(点)送市鉴定中心。
10.督考员须督促鉴定所(点)开启监控设备,认真核对《鉴定现场监控情况统计表》记录的监控设备使用信息,并签字确认。
11.督考员如遇考场突发事件,需严格按程序化鉴定管理要求,会同鉴定所(点)负责人、首席考评员等商议处理办法,无法现场决策的,需及时上报市鉴定中心总值班,并详细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和解决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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