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docx
- 文档编号:24523800
- 上传时间:2023-05-28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32.98KB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docx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
社会性质的探讨中国新石器时代属于原始氏族社会后期,包括了母权制和父权制两个阶段。
大量考古实物资料,特别是墓葬材料,有助于了解当时的社会结构。
氏族公共墓地是原始聚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都位于居住址附近,埋葬集中,排列有序,反映出在氏族制下血缘纽带的支配作用。
这种现象贯穿于整个新石器时代。
葬制比较复杂,单人葬是最常见的一种葬法,延续的时间也最长。
至于合葬墓,根据不同的情况,性质上也有所区别。
如仰韶文化的多人集体合葬(包括二次葬),显然代表了母系氏族的葬制,即同一墓穴中包括母亲及其子女,但不包括丈夫在内。
至于象大汶口文化等的成年男女合葬墓,结合当时的社会生产水平综合考察,一般被认为是过渡到父权制的夫妻(妾)合葬墓。
仰韶文化的多人二次葬陕西渭南史家遗址出土
随葬品的多寡悬殊,一般被作为贫富分化的反映,但也不排除与当时的风俗习尚有关,需作具体分析。
例如,早在裴李岗文化时期,墓葬之间在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上已有所不同,甚至少数墓葬不见任何随葬品。
仰韶文化也有类似的情况,个别墓还出现厚葬,这些并不能作为贫富分化的证据。
大汶口文化和马家窑文化厚葬风气流行,随葬品的多寡也较为显著,应同私有制的出现有关。
至于龙山文化的陶寺墓地,贫富悬殊的情况尤为突出,大型墓有木质葬具,随葬品丰富,陶盘上绘有蟠龙纹,并有鼍鼓、特磬等乐器,表明墓主人可能是部落的首领。
中型墓也有相当数量的随葬品,而大量的小型墓却相当贫乏(见陶寺遗址)。
尽管死者的身份不同,贫富分化也比较明显,但仍葬在相当密集的氏族公共墓地里,表明这时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制度依然比较牢固,虽已处在氏族制度逐渐瓦解的阶段,但还没有进入阶级对立的奴隶社会。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2001号大型墓出土情况
总之,考古学资料表明,中国新石器时代经历了氏族社会的繁荣和瓦解阶段。
至于从母权制到父权制的具体转变过程,以及这种过渡在地域间有无不平衡现象等,都有待于今后继续探索。
面临的研究课题
中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体系已初步建立。
但对有关的专业理论和方法论问题,亟待开展讨论研究。
对中国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最早期的遗存,宜作重点加以探寻和辨明。
与此相关,中国的农业和陶器的起源等也是重要的课题。
在进一步积累资料的基础上,需深入分析已知诸文化的来龙去脉,准确划分地区和类型,详细了解生产状况,具体揭示社会性质。
南北有些地区新石器文化的缺环较多,填补这些空白有助于全面地认识各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全貌、发展道路及其历史地位。
另外,由新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的过渡,从原始社会转变为奴隶制国家的具体途径等重大课题,更有待于通过考古发现和研究去加以解决。
仰韶文化
(一)
中国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
因最早发掘的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遗址而得名。
其分布,以渭、汾、洛诸黄河支流汇集的中原地区为中心,北到长城沿线及河套地区,南达鄂西北,东至豫东一带,西到甘、青接壤地带。
共发现遗址约1000多处,经较大规模发掘的典型遗址有10余处。
据放射性碳素断代并经校正,年代约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
仰韶文化的前身是老官台、李家村、磁山、裴李岗诸文化(有人统称为“前仰韶”时期新石器文化),在中原地区发展为庙底沟二期文化。
仰韶文化以其分布之广泛,延续之久长,内涵之丰富,影响之深远,而成为中国诸新石器文化中的一支主干,它展现了中国母系氏族制繁荣至衰落时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成就。
发现和研究 仰韶村遗址位于渑池县城北,包含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东周文化等不同遗存。
1921年,瑞典学者安特生发掘了该遗址。
后来又在黄河中、上游调查发现了若干类似的文化遗址。
由于这些遗存均含有一定数量的彩陶,曾被统称为“彩陶文化”。
1926年起,中国学者先后发掘了山西夏县西阴村、万泉(今万荣)荆村、河南安阳后冈、浚县大赉店等遗址。
1931年梁思永在后冈第一次发现了商代文化、龙山文化、仰韶文化上下依次堆积的“三叠层”,从而明确了仰韶文化的相对年代。
自仰韶文化发现至40年代,学术界还初步探讨了该文化的特征和性质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仰韶文化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有了新的收获。
进行了广泛的考古调查,比较大规模地发掘了一批重要遗址,如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华县元君庙和泉护村、华阴横阵,河南陕县庙底沟、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等。
在田野工作的基础上,以若干典型遗址为代表,考古界分析了仰韶文化的面貌,并对其分区、类型、分期及相互关系等问题,结合放射性碳素断代测定的绝对年代,进行讨论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
还对其彩陶纹饰、制陶工艺、生产工具、建筑技术、埋葬习俗等,作了专题研究。
又通过研究村落布局、住房形式、埋葬制度、工具用品等实物资料,综合探讨了仰韶文化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状况,以期复原当时的社会历史,其中主要对半坡类型的社会结构有了较多的认识。
庙底沟遗址的发掘坑位
分区和类型 集中表现仰韶文化特征的陶器,以手制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
泥质陶上习见绘彩,一般是环绕外壁上部以黑彩绘出几何图案、植物和动物花纹;夹砂陶则较普遍地拍印粗、细绳纹。
主要器类有盆、钵、平底碗、小口尖底瓶、细颈壶、斜沿罐、深腹瓮等,还有少量的釜、灶、鼎类器物。
石器工具中大量的经过了磨制,但打制石器仍占相当比例。
从经济类型来看,仰韶文化是一种较发达的定居农耕文化遗存,主要栽培粟、黍。
根据地域和时代不同所造成的文化面貌的差异,考古学界对仰韶文化进行了分区、类型和分期的探讨,但目前认识尚不尽一致,代表性的意见有下列几种:
一种意见认为,西起甘肃天水,东到河南郑州一带,是仰韶文化的中心范围。
这个范围内的两个重要支系(或称两种主要变体)──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是大致同时平行发展的。
前者主要分布在关中西部,后者主要分布在关中东部和豫西。
它们在经历了一段类似的发展过程之后,约在庙底沟类型的后期,又逐渐统一起来,并为另一种新的文化类型所代替。
其他如平凉-天水、洛阳、豫北-冀南、南阳-襄阳等地区的地方类型仰韶文化遗存,也各有其发展序列。
另一种意见认为,可把仰韶文化划为3个主要地区、7个类型,每个地区的不同类型,具有相对早晚关系,有些还互相衔接。
具体地说,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是仰韶文化的发达中心,可分为北首岭、半坡、庙底沟和西王村4个类型,基本上代表了这一地区仰韶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在黄土高原的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即洛阳郑州之间的豫中地区,可分为庙底沟、大河村类型;在沿太行山麓的华北平原即豫北冀南一带,则可分为后冈、大司空村类型。
又一种意见认为,关中、豫西、晋南为半坡、庙底沟、西王村类型。
郑洛地区以王湾、大河村两遗址为代表,前期是王湾一期文化和大河村一、二期文化,时间与庙底沟类型相当;后期是王湾二期文化的早期和大河村三、四期文化(或称大河村类型),时间上或与西王村类型相当。
豫北、冀南为后冈、大司空类型。
也有的意见把仰韶文化的发生、发展概括为:
早期第一段半坡类型→第二段史家、后冈两类型并存→中期第三段庙底沟类型→晚期第四段西王村、秦王寨、大司空村、马家窑4个类型并存。
仰韶文化的分布范围从早到晚呈现出由小到大扩展的趋向。
本文则把仰韶文化划分为4个时期、4个主要地区、8个类型(见表)。
半坡类型 以西安半坡遗址的早期遗存为代表。
集中分布在渭水中下游地区,南达汉水中上游,北及河套,东至豫西、晋南,西到陇东。
典型遗址还有陕西的姜寨(一期)、北首岭、史家、元君庙、横阵,甘肃秦安大地湾,山西芮城东庄村,湖北郧县大寺等。
具有类型特征的陶器有直口弧壁圜底或平底钵、卷唇斜弧腹或折腹圜底盆、平唇浅腹平底盆、直口尖底瓶、蒜头细颈壶、侈口鼓腹平底罐、小口细颈大腹壶、短唇敛口斜直腹或鼓腹小平底瓮等。
纹饰主要有绳纹、线纹、弦纹、锥刺纹、指甲纹和彩纹等。
彩陶纹样简单朴素,以红地黑彩为主,少数为红彩,母题有鱼、鹿(或羊)、蛙、人面等动物纹,少量植物枝叶纹,以及由直线、横条、三角、圆点、折波等组成的几何图案花纹。
半坡类型的陶器
史家类型 以陕西渭南史家遗址为代表。
分布地区与半坡类型相同,在半坡、姜寨(二期)、北首岭等均有其遗存。
陶器的特征与半坡类型大体相同,代表性器形有敛口圜底或平底钵、卷唇圜底或平底盆、溜肩尖底瓶、葫芦瓶、细颈壶、鼓腹平底罐、瓮等。
纹饰亦同于半坡类型,但彩纹中增添了弧线、圆点构成的图案花纹和鸟鱼合璧的动物图像。
史家类型的陶器
庙底沟类型 因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而得名。
半坡类型经史家类型发展到庙底沟类型,仰韶文化即进入了繁荣时期。
它的分布地区很广,以关中、晋南、豫西为中心,北到河套,南达江汉北部,西至洮河,东抵郑州附近。
经发掘的重要遗址,还有河南渑池仰韶村、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陕西华阴西关堡、华县泉护村、□县下孟村(上层),甘肃秦安大地湾,山西芮城西王村(下层)、夏县西阴村等。
陶器中常见的器形有曲腹盆、曲腹碗、双唇小口尖底或平底瓶、宽肩小平底瓮、大口缸、折肩浅腹圜底釜、灶、盆形甑、釜形鼎等。
纹饰有绳纹、线纹、划纹、附加堆纹以及彩纹。
庙底沟类型的彩陶已处于仰韶文化彩陶工艺的盛期。
多为红地黑花,还出现了少量白衣彩陶。
主要是以圆点、钩叶、弧边三角及曲线组成的带状纹饰,还有垂幛、豆荚、花瓣、网格等纹样,此外有鸟纹、鱼纹和蛙纹等动物图形,沿袭了史家类型的形态和风格,而与半坡类型彩陶风格迥异。
庙底沟类型的陶器
西王村类型以山西芮城西王村遗址的上层为代表。
或称半坡晚期类型。
它是庙底沟类型晚期发展起来的一支地方文化共同体,但两者间尚有缺环。
主要分布在关中渭水流域、陕北、晋南和豫西。
代表性遗址还有半坡(上层)、姜寨(四期)、泉护村(晚期)等。
典型陶器是宽沿浅腹盆、斜直壁圈足碗、镂孔豆、长颈凹腰尖底瓶、带鸡冠耳罐、带流罐、大口深腹瓮等。
纹饰主要是绳纹,附加堆纹、蓝纹次之,有少量的镂孔、方格纹,还有红地施红彩或白彩、纹样极为简单的彩陶。
西王村类型的陶器
秦王寨类型 或另称大河村类型。
因发现于河南荥阳秦王寨遗址而得名,而以郑州大河村遗址的内涵为最丰富。
它也是继庙底沟类型发展而来的一个地方类型。
主要分布在河南省黄河以南,东起郑州,西迄洛阳,南达汝河河谷平原及丘陵地带。
重点遗址还有洛阳王湾、临汝大张、荥阳青台和点军台、镇平赵湾等。
陶器器类以鼎、豆、碗、罐为最普遍。
代表性器形有折腹盆、□口钵、大口斜腹平底碗、折腹镂孔豆、□叭口长颈壶、大口凹腰尖底瓶、折肩罐、侈唇鼓腹罐、罐形鼎、盆形鼎等。
纹饰有堆纹、方格纹、篮纹、镂孔、彩纹等。
彩陶上多施红、紫、灰、黑几色配合的复彩,并常用白衣作衬地,有网状、宽带、平行线、波浪、锯齿、兰草、六角星形、弧线三角、□、∽等纹样,总的风格是简单而粗放。
秦王寨类型的陶器
后冈类型 以安阳后冈遗址下层为代表。
主要分布在河南北部、河北南部。
经发掘的遗址还有河北磁县界段营和下潘汪、正定南阳庄等。
典型陶器有“红顶”碗、敛口圜底或平底钵、圆腹罐形柱足鼎、长颈壶、小口肩耳壶、敛口小平底罐、圜底缸、灶等。
纹饰与半坡类型略同。
彩陶花纹较简单,多红彩,也有黑彩,有宽带纹、曲折线和横竖平行线组成的带纹、平行斜线组成的正倒相间三角形纹、菱形网纹等。
后冈类型的陶器
大司空村类型因安阳大司空村遗址而得名。
分布范围与后冈类型同,集中在豫北洹河沿岸和冀南漳河流域。
典型遗址还有河南安阳大寒南岗,河北磁县界段营和下潘汪、邯郸百家村等。
陶器以灰陶为主,红陶降至次要地位。
代表性器形有直口圆唇折腹盆、敞口浅腹盆、斜腹或折腹钵、弧腹碗、圆腹罐等。
纹饰有篮纹、细绳纹、划纹、方格纹、戳印纹和彩纹等。
彩陶风格和纹样较为特殊,在暗褐色地上施黑、红二彩,花纹元素是弧线三角、曲线、波浪等,构成带状图案,其间并缀以叶纹、S纹、同心圆纹、睫毛纹等。
大司空村类型的陶器
下王岗类型 以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早一、早二期遗存为代表。
分布于江汉流域北部及唐河、白河流域一带,是仰韶文化早期阶段最南的一个类型。
早一期陶器以红陶和棕色陶为主,器类以罐形锥足鼎、钵、罐、盆为最多,有的钵、碗、盆、壶和尖底瓶,与半坡类型的近似。
彩陶为红地红彩或橙黄色彩,有的纹样也与半坡类型的三角纹相似。
早二期陶器有甑、鼎、钵、碗、豆、杯、尖底瓶等,器盖和器座加多。
彩陶多红地黑花或灰衣红彩,有条带纹、三角纹、斜十字纹、叶纹、涡纹和方格纹。
下王岗早一、早二期文化跨越时期较长,其性质尚待深入探讨。
聚落布局和房屋建筑 在经过大面积揭露的遗址中,以半坡、北首岭和姜寨3处半坡类型聚落的布局最为清楚。
半坡遗址约5万平方米。
聚落呈不规则圆形,居住区在中心,约3万平方米,外围是宽6~8米、深5~6米的大壕沟,沟外北边是墓葬区,东边是制陶的窑场。
居住区大体可分南、北两片,以小沟为界,中间有道路相通。
已发掘的北片,共揭露出40多座房子,其中靠南有一座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大房子。
北部的几十座中、小型房子,大体面向大房子而略呈半月形分布,周围还有成群的窖穴和儿童瓮棺葬。
姜寨遗址经过全面揭露,聚落布局最为完整。
在居住区内发现同一时期的房子100多座,分为5个居住群落,都环绕着一个面积较大的中心广场。
每个群落前面有一座大房子,其附近围以10多座或20多座中、小型房子,还有许多窖穴和儿童瓮棺葬。
房屋的门向都对着广场。
居住区外面围绕小的沟道,两沟道交接处有平直的通道。
沟外的东、东北和东南三面是3个公共墓地。
半坡村落遗址一角
仰韶文化的房子,已发掘出大约400座左右。
有圆形或方形半地穴式、圆形或方形地面式,晚期还出现了方形地面连间式。
而始终以半地穴式房子最为流行。
半坡、史家类型的房屋,集中见于半坡、姜寨、北首岭、大地湾等处,主要是圆形或方形半地穴式的。
其特点是,房基凹入地下数十厘米,坑壁即为墙壁,设台阶或斜坡门道以通往户外。
面积一般为16~20平方米,个别的方形半地穴房子的复原面积可达160平方米左右。
屋内正对门向的中心设一火塘(灶坑),有些灶坑内嵌有保存火种的砂陶罐。
有的在门内两侧筑有低矮的小墙,有的在门道与居室之间有浅方坑形的门坎。
屋内居住面和壁面,都涂抹草泥土并修整得光滑平整,部分经过烘烤,十分坚硬。
圆形房屋周壁墙中有密集的壁柱,室内中间有2~6根主柱以支撑屋顶,复原起来似现在的蒙古包形式。
方形房子结构与圆形房子大体相同,也在坑壁和室内挖有柱洞,复原起来呈四角攒尖的方锥体。
庙底沟类型的房子,只在王湾、庙底沟等遗址发现10多座,为半地穴式和地面式的方形建筑。
出现用挖槽法筑墙,并用红烧土块和砾石铺垫。
居住面涂抹草泥土,晚期使用石灰抹墙。
有的房子柱洞底还垫有砾石柱础。
建造技术比半坡类型有所进步。
秦王寨类型的房子,主要在大河村、赵湾等遗址发现20多座。
有方形半地穴式、地面式单间房子和方形、长方形地面式连间房子,尤以后一种建筑形式最富代表性,营造技术也较进步。
连间房子有2间、3间或4间相连的。
例如大河村1~4号连间房子,由4个长方形房间紧连在一起,朝南或朝北各开门户,面积大的20平方米,小的2平方米。
建墙时先立木柱于基槽中,木柱间用芦苇编结,以藤条捆扎,再抹上草筋泥。
除最小的一间似非住房外,较大的3间都设1~3个灶台以供炊□。
综上所述,仰韶文化的住房,在2000年的发展过程中,房基由半地穴到地面式,平面形状由圆形到方形再到长方形,结构由单间、双间到多间,立柱筑墙由插柱到以础垫柱,由平地起墙到挖槽筑墙,建筑技术呈现不断进步的趋势。
社会经济和工艺技术 仰韶文化的居民在河谷阶地上营建聚落,过着定居生活。
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同时饲养家畜,兼营采集、狩猎、捕鱼,还进行多种手工业的生产活动。
原始农业和饲养业仰韶文化继承“前仰韶”新石器文化,仍以种植粟类为主。
粟的遗存在各重要遗址经常发现,如半坡37号房子的罐、瓮中,38号房子的小窖穴里,就有粟壳遗存,115号窖穴中的粟壳堆积达数斗之多。
在北首岭、泉护村、下孟村、王湾等遗址,也都发现了粟壳。
在姜寨则有另一种耐旱农作物黍。
分布靠南的遗址如下王岗,还发现有稻谷痕迹。
此外在洛阳孙旗屯、郑州林山砦、淅川下集等遗址,也都发现有粮食遗迹。
这说明仰韶文化的谷物不止粟一种。
当时还种植蔬菜,半坡38号房子的一个小罐中,装满了已经炭化的白菜或芥菜之类的菜籽。
仰韶文化处于原始的锄耕农业阶段,可能采用刀耕火种、土地轮休的耕作方法,生产水平较低。
早期可能有尖木棒一类木质工具,用以开垦和翻地的有斧、锄、铲等石器。
石斧多数厚重,横断面呈椭圆形,适于砍伐林木以开辟耕地。
收割用两侧有缺口的长方形石刀和陶刀。
加工粮食使用石磨盘、石磨棒和杵石等。
仰韶文化中、晚期的庙底沟和秦王寨类型,出现了大型舌形或心形的石铲,磨制得比较平整光滑。
在临汝大张、郑州大河村等遗址,还出土一种大型通体磨光的长条形或带肩石铲,收割谷穗改用磨光的长方形石刀,其中有的还带穿孔。
这些工具都比半坡类型的进步,无疑提高了生产效率。
家畜饲养业并不发达。
经过鉴定,肯定是家畜的只有猪和狗两种;羊、马的骨骼有少量发现,难以确定是否为家畜;鸡可能已成为家禽。
采集和渔猎采集和渔猎经济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在采集品中,已出土的实物有榛子、栗子、松子和朴树子等果实和水中的螺蛳;其他如植物块根、鸟卵、蜂蜜以及昆虫等,可能也是采集的对象。
在当时的聚落附近,水域宽阔,水产丰富,利于捕捞活动。
从发现的石网坠、骨鱼钩、鱼叉等工具考察,其捕捞方法主要有网捕、垂钓和投叉3种。
其中,有倒刺的脱柄鱼叉,制作最为精巧。
半坡类型的彩陶盆内多见鱼纹和网纹,也是当时捕鱼活动的写照。
狩猎当是男子从事的活动。
半坡出土的猎获物的骨骼,有斑鹿、水鹿、竹鼠、野兔、狸、貉、獾、羚羊和雕等鸟兽。
狩猎工具相当多样,角、骨、石制的箭头,有三角形、柳叶形、带翼和圆锥状等10多种不同的形式,磨制得都较锋利;还有石、角制的矛头和投掷用的石球。
推测其打猎方法,不外射击、投掷和围捕等几种,基本上是集体进行的。
制陶 最能代表仰韶文化工艺水平的是制陶术。
当时的制陶工艺已相当成熟,选用陶土适宜,塑造器形规整,色泽和火候也掌握较好。
但仍处于手制阶段,小型器物用捏塑法,一般都是用泥条盘筑法。
稍后,较普遍地采用慢轮修整口沿部分。
在表面还施加各种纹饰,用模子拍打或工具刺划,有的是加固器体,有的为了美观装饰。
其中装饰作用最强的是彩陶花纹,这是当时最有成就的一种原始艺术。
早期以红地黑彩或紫彩为多,中期盛行先加白衣或红衣为地,再绘黑色、棕色或红色的彩纹,有些黑彩还加镶白边,十分美观。
经化学分析,红色颜料是用赭石,黑色是用含铁较高的红土,白色是瓷土。
所用的颜料、磨砚和磨锤,在半坡、姜寨和北首岭的居址、墓葬中都有发现。
绘制可能使用类似“毛笔”一类的较软的工具(见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制陶工艺)。
仰韶文化的聚落中,有专门烧陶的窑场。
目前已发现的各时期的陶窑约近百座,构造分横穴窑和竖穴窑两类,以前者为最常见。
横穴窑是较原始的一种陶窑,由火膛、火道、窑箅和窑室4部分组成,其特点是火膛、火道与窑室作横向排列,窑室在火膛后方并略倾斜向上,两者通过2条或2条以上的火道相连,窑室底部为窑箅,上有箅孔(火眼),火苗经过火道、火眼进入窑室。
横穴窑还可依其火道和箅孔的长短、形状,而细分为4种形式。
至于竖穴窑,主要特点是火膛位于窑室的下部,两者基本相垂直。
如在偃师汤泉沟所见的一座典型竖穴窑,火膛中还立土柱以支撑上部有7个火眼的窑箅。
其他原始手工艺 除制陶业外,其他工艺制作还有制革、纺织、编织、制石和制骨等。
大量打制的石、陶刮削器和陶锉,大概是刮削木器和鞣制皮革的工具。
纺织、编织工艺比较发达,在遗物上见有布纹、绳纹、篮纹和席纹,工具则有纺轮、骨针和骨锥等。
编织的方法有3种:
一种是斜纹编织法;一种是缠结编织法,用纬条缠绕经带编织;一种是棋盘格或间格纹的编织法。
制造石器采用打制和磨制两种技术。
早期打制的多,使用直接打击法,制出的砍砸器和刮削器往往不加修整即行使用,比较粗糙。
中期以后,磨制石器占主导地位,先打出初坯然后细磨成器。
与磨制相联系,切锯石材和穿孔的技术普遍使用。
穿孔主要采用钻穿,但往往先琢出浅窝再施钻,也有的是先磨出凹槽后施钻。
制骨与砥磨石器相仿,只是更为细致,如穿透针眼,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先挖磨出一个小槽,再在槽内钻眼。
墓地与葬俗 仰韶文化的墓葬已发现有2000多座,其中三分之一是埋葬小孩的瓮棺葬。
成人墓以半坡和史家类型的居多数。
葬俗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有所变化。
半坡类型的墓葬 主要有半坡、北首岭和姜寨3处墓地。
基本特点是以单人葬为主,葬式多样,除仰身直肢葬外,尚有二次葬、俯身葬、屈肢葬,个别的实行同性合葬,头向西,一部分墓葬有随葬品。
半坡墓地位于聚落的北部,共发现174座墓,绝大多数为单人仰身直肢葬,有5座单人二次葬墓和2座同性合葬墓,坑位排列整齐。
有随葬品者约占全部墓葬的一半,以陶器为多,少则1件,多则17件,一般4~5件,基本组合是罐、尖底瓶、钵或盆等日常生活用具。
小孩瓮棺共73座,成群地或零星地分布在居住区的房屋旁边,以瓮、罐、钵、盆为葬具。
在作盖使用的钵或盆的底部都打一个小洞,可能当作小孩灵魂出入的通口,以便常与家人团聚。
较特殊的是在居住区的一片瓮棺群中,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以成人之礼挖坑埋葬,并有木板葬具,除陶器外还随葬粟米、玉坠和珠饰等物品,给予了特殊的优厚待遇。
北首岭墓地(见北首岭遗址)位于聚落南部,共发现400多座墓。
成人主要也是单人仰身直肢葬,还有单人二次葬,2~3人的仰身直肢葬或二次合葬。
一座墓的死者无头而以彩陶罐代替头颅,也有的墓虽无人骨但仍有随葬品,又有的骨架上有朱红。
姜寨聚落有3个墓地,可能分属不同氏族,分别座落在聚落的东北、东部和东南部。
与半坡不同的是,有少数为多人二次葬,许多儿童不用瓮棺而是挖坑埋葬在公共墓地里,还有成人瓮棺葬2座。
上述半坡类型的葬俗,具有较大的一致性。
多种葬式的存在,可能是对不同死因或不同身份成员的处理,或者还为其他各种信念所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几个墓地都发现了“割体葬仪”,被埋葬者的骨骼往往缺少手指、足趾,而在随葬的陶器中或在墓坑填土里却发现零星的指骨,在有的墓内除墓主外还另埋放他人的下肢骨。
这类墓仅在半坡墓地就见有12例。
关于其用意,从民族学的材料看,有的属于埋葬死者时对死者关切的一种献祭行为,也有的是为限制死者的行动所采取的措施。
史家类型的墓葬 主要包括史家、元君庙、横阵和姜寨二期的墓地。
这一时期葬俗为之一变,除小孩瓮棺葬、一次葬和单人二次葬外,集体二次葬成为主要的葬制。
史家墓地共43座墓,其中多人二次合葬墓40座。
坑位整齐,前后左右成排并列。
仅一坑为男性合葬,其余各坑男女老少均有。
少者4具,多者51具,一般20~30具骨架,均分层堆放排列。
同一墓内,随葬品为死者所共有,多为钵、罐、葫芦瓶等生活用具,少数墓随葬生产工具。
元君庙墓地共57座墓,分甲乙两个墓区,可能分属两个氏族。
有45座规则地分为6排。
其中集体二次葬墓28座,也有个别的多人一次合葬。
在这里发现对老人和幼女厚葬的现象。
一个老年男性,单人仰身直肢葬,墓穴周围用砾石砌筑,形若石椁,随葬7件陶器;另一座墓中的幼女,身上佩带有骨珠1147颗。
姜寨二期墓地坐落在聚落的中心,共200多座。
成人墓180多座,多数属多人二次合葬。
每坑收埋骨殖数不等,最多的七八十具。
有的放置整齐,有的较凌乱。
头向一般朝西。
随葬品除集体共有的外,有技术专长者单备生前用物。
如84号墓的第7号骨架旁放有石砚、磨棒、水杯及赭石块,死者应是彩陶绘制者。
瓮棺葬有40多座,个别的埋葬成人,有一座是母子合葬于瓮棺之中。
横阵墓地共发现24座墓,其中较特殊的有3个大集体埋葬坑,分别套掘5、7、3个小坑,每个小坑内埋人骨3~12具,合计92具,均为二次葬为主的多人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新石器时代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