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实习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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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实习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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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实习报告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毕业实习报告
专业:
环境科学
班级:
级班
实习时间:
2016.2.29-2016.3.20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实习单位:
重庆学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学校指导老师:
一、生产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1、实习的目的
通过实习,将课堂所学知识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加深我们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了解,巩固我们所学习过的知识,通过参加实际工作,初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锻炼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学习和提高处理社会工作中的人际交往能力,使得我们能够走出课堂,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环境监测的应用实例,提升自己在理论和实际操作方面的能力,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2、实习的任务
完成领导每日给我们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有关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环保手续办理流程,熟悉查找环境相关资料的技术方法,对环评各方面的知识资料有一定的掌握、归类。
每日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班。
二、生产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1、实习的内容
每天早上9点准时上班,中午12点到13点30分为午饭和休息时间,下午5点30分下班。
大致内容就是先进行一些理论方面的培训,比如阅读一些环境方面的标准资料、技术规范以及相关导则,巩固一下以前在课本上所学习到的知识,其次是将阅读的环境资料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对比学习,然后由什么不懂的问题就记录下来问公司前辈。
整个过程始终由理论结合实践操作的进行着,便于我们的理解学习。
2、实习的要求
1)了解环境污染治理基本流程;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进行实习,不得因任何理由而不到单位实习,也不得迟到或提前下班,特殊事情需要请假的应及时向主任和老师联系说明;
3)实习过程中尽量理论与实际结合,提高自己多方面的能力,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与老师沟通来解决。
4)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三、生产实习报告正文:
1、引言
根据学校的安排,我们专业在大四下学期进行毕业实习,通过老师的介绍,我离开学校到重庆学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实习,可以说我们在这1个月的实习中除了学到了很多在课堂没学到的知识外,还有意外的收获,不但接触了社会,亲历了工作的艰辛,还根据社会的需求和自己的预期来确定自己的社会定位。
实习,意味着要进行专业知识和实践训练的对接,我们必须自己去观察、去学习、去适应、去总结、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我们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初步形成环境科学研究意识,为日后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2、实习单位介绍
2.1重庆学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简介:
重庆学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工业企业提供环保解决方案的环境咨询公司,核心业务是工业企业单位的环保咨询、污染一体化治理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以及节能减排产品的开发销售,2012年公司开始与专业环保机械设计制造企业合作推广污水一体化治理设备,并且公司的核心服务涵盖所有一般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
2.2重庆学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2.2.1环保咨询类:
企业日常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建设项目和企业日常环保事务委托管理;全程委托管理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试生产、委托监测、环保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环保事务;企业正常运营过程中的环保事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并协助企业完善日常环保管理;环保手续委托办理。
2.2.2污染治理:
推广污染一体化治理设施。
2.2.3服务领域:
机械行业、印染行业、纺织行业、建材行业、酒店行业、化工行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
2.2.4公司理念:
完善自己、完美团队、改变世界。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3.1总则
3.1.1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1.2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3.1.3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3.2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3.2.1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3.2.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3.2.3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3.3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3.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3.3.2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3.4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3.4.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3.4.2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3.5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3.5.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3.5.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5.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3.5.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
4.1总则
4.1.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环境风险评价应把事故引起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预测和防护作为评价工作重点。
4.1.2评价工作等级
4.1.2.1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一、二级。
4.1.2.2经过对建设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选择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中涉及的1~3个主要化学品,按附录A.1,进行物质危险性判定。
凡符合附录A.1有毒物质判定标准序号1、2的物质,属于剧毒物质;符合有毒物质判定标准序号3的属于一般毒物。
凡符合附录A.1易燃物质和爆炸性物质标准的物质,均视为火灾、爆炸危险物质。
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管理名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
具体敏感区应根据建设项目和危险物质涉及的环境确定。
4.1.2.3根据建设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划分功能单元。
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物名称及临界量见附录A.1。
评价工作级别,按表1划分。
表1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
一级评价应按本标准对事故影响进行定量预测,说明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二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4.1.3评价的基本内容
(1)风险识别
(2)源项分析
(3)后果计算
(4)风险计算和评价
(5)风险管理
二级评价可选择风险识别、最大可信事故及源项、风险管理及减缓风险措施等项进行评价。
4.1.4评价范围
对危险化学品按其伤害阈和GBZ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敏感区位置,确定影响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一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5km;二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3km范围。
地面水和海洋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规定执行。
4.2风险管理
4.2.1风险防范措施
4.2.1.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厂址及周围居民区、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工矿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等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
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防范事故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及避难所。
4.2.1.2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对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危险源的贮存地点、设施和贮存量提出要求,与环境保护目标和生态敏感目标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1.3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避难所。
4.2.1.4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设计方案。
4.2.1.5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爆炸危险区域、腐蚀区域划分及防爆、防腐方案。
4.2.1.6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4.2.1.7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设计
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3.1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其定义为事故发生概率P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后果C的乘积,用R表示,即:
R[危害/单位时间]=P[事故/单位时间]×C[危害/事故]
4.3.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4.3.3最大可信事故
在所有预测的概率不为零的事故中,对环境(或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大事故。
4.3.4重大事故
指导致有毒有害物泄漏的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泄漏事故,给公众带来严重危害,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4.3.5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使其具有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4.3.6功能单元
至少应包括一个(套)危险物质的主要生产装置、设施(贮存容器、管道等)及环保处理设施,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
每一个功能单元要有边界和特定的功能,在泄漏事故中能有与其它单元分割开的地方。
4.3.7重大危险源
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4.3.8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功能单元中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3.9池火
可燃液体泄漏后流到地面形成液池,或流到水面并覆盖水面,遇到火源燃烧而形成池火。
4.3.10喷射火
加压的可燃物质泄漏时形成射流,在泄漏口处点燃,由此形成喷射火。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5.1许可事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以下简称“重新审批”);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核(以下简称“重新审核”)。
5.2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九)《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二十条、六十八条;
(十)《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
5.3实施机关
重庆市及各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4许可凭证
(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三)《重庆市辐射项目退役环境保护批准书》
5.5许可条件
(一)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规定;
(二)项目已获得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所在地区环境质量无重大不良影响,无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三)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和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四)符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五)符合《重庆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6、实习总结与心得
短短一周的实习很快就结束了,虽然时间很短,但感觉还是有很大的收获。
在实训周的最后一天我们对本周的实习进行了总结回忆,并以制作ppt展示的方式和同学们一起回忆了整个实习过程,在实习总结中我们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此,我们都很高兴,整个实习的过程中,总结一下收获大概的有以下几点:
1、心态转变
学校的生活相对而言较为单纯,无需我们担忧很多的问题,学校三点一线的生活,学习跟得上就可以,而在实际的运作中当中则不然,实际中,我们要考虑的则更多,及时的转变心态会让我们工作更加顺利。
2、计划做事。
有了明确的计划,目标才清晰,以至于在工作中不会茫然。
我们实习时是跟着老师的安排一步一步走的,但是在这之前,老师的准备却是很辛苦很细致的,也正因为这样,才有我们在实训时有条理的有安排的顺利进行。
周全细致的计划,这是除了课本上的知识外,我们要向老师学习的。
3、不以事小而不为。
做大事小事有不同的阶段,要想做大事,小事情必须做好。
我们正是实习的阶段,做一些繁琐的小事情,很有必要。
这些小事情值得我去做。
事情虽小,可过程至关重要。
虽然一周的实习时间很短,学习到的东西也很有限,但是这足以让我体会到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够逐步完善自己,提升自我。
毕业实习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指导教师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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