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电气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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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电气设计说明
5-7#楼电气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1.1本项目位于2号用地5-7#办公楼,设计为综合办公副楼,建筑面积均为15000平方米,地上11层,建筑高度均为47.00米(女儿墙为最高点)。
1.2设计标准:
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耐久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设计依据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2《10kV及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2.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2.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2.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2.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1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1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2.1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2.1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2.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2.1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2.17其他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
2.18各相关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2.19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3、设计内容及设计范围
3.110/0.4kV变配电系统;
3.2电力配电系统;
3.3照明配电系统;
3.4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
3.5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6应急广播系统;
3.7综合布线系统(电话、网络、多媒体查询、多媒体显示)
3.8有线电视系统
3.9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3.10弱电系统接地。
3.11电源设计分界点:
由市政电网引来双重(不同时受到损坏)10kN电源进入本工程一层的分界室。
电源分界点为分界室内出现柜的开关出现侧。
4、10/0.4kV变配电系统
4.1本工程的用电负荷按其性质为一级负荷:
消防系统设备、保安监控设备、应急及疏散照明、信息机房设备、客梯等;二级负荷:
专业空调用电等;三级负荷:
除一、二级负荷以外的其他照明及电力负荷。
4.2从市政引来双重10kV电源,每路均能承担本工程的全部用电负荷。
两路高压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
4.310kV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运行,手动联络;采用真空断路器,继电保护为定时限过流及速断保护。
直流操作电源为220V、65Ah。
4.4设备安装容量
5#:
Pe=2505kW(其中:
普通照明790kW,应急照明44kW,空调及其它动力1151kW,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及弱电机房70kW,政务机房、网络机房450kW,消防水泵240kW未计入)
同时系数:
Kx=0.8
有效功率:
Pj=2004kW
6#:
Pe=1646kW(其中:
普通照明790kW,应急照明44kW,空调及其它动力592kW,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及弱电机房70kW,热换站150kW)
同时系数:
Kx=0.57
有效功率:
Pj=941kW
7#:
Pe=1644kW(其中:
普通照明790kW,应急照明44kW,空调及其它动力740kW,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及弱电机房70kW)
同时系数:
Kx=0.61
有效功率:
Pj=1008kW
4.5变配电室设在一层:
5#选用2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平均负荷率为89%。
详见低压配电系统图。
6#选用2台630kVA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平均负荷率为89%。
详见低压配电系统图。
7#选用2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平均负荷率为89%。
详见低压配电系统图。
4.6低压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运行,联络开关设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手动转换开关。
自投时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以保证变压器正常工作。
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设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合其中两个开关。
4.7计费:
本工程为高压计费,低压设计量总表,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各层及各部门用户设分表计量。
4.8在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处设具有谐波治理功能的功率因数集中自动补偿装置,要求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小于0.95,并不得过补偿。
4.9变电所高压断路器分断能力为25kA,低压断路器分断能力不低于40kA,且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部分回路设分励脱扣器。
4.10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4.11消防负荷及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详见低压配电系统图。
5、电力配电系统
5.1本工程不超过30kW的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方式;30kW以上电动机采用降压启动。
5.2排水泵采用液压机控制,溢流水位警报由BAS完成。
5.3热水炉、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排风机等采用DDC控制。
5.4消防专用设备(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等)不进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平时作为通风使用的送风兼消防补风机,当平时作为通风机使用时由DDC及现场手动控制,火灾时由现场或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
5.5所有配电箱
控制室均为非标产品,由生产厂家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原理图、接线图、盘面布置图、设备材料表,并进行相关专业的技术交底并确认后,方可订货、加工。
6、照明配电系统
6.1光源:
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商定;一般场所为高效节能型T8细长管荧光灯或其他节能型灯具。
光源显色系数Ra
80,色温在3000K~5000K之间。
6.2照明、插座分别用不同的支路供电;照明、插座配电均为单相三线制:
WDZ(N)-BYJ(F)-3X2.5mm2,所有插座回路(窗式空调插座除外)均设剩余电流保护器。
6.3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容量1~3W,选用LED光源、超薄型灯具
采用区域集中式EPS供电系统,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消防工作区域(防排烟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照明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180min。
6.4所有灯具均选用l类灯具。
装饰用灯具待与装修设计商定,功能性灯具如:
荧光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等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达到设计要求方可使用。
6.5变配电所灯具管吊式安装距地3.0m、壁装距地2.5m。
有吊顶的场所,选用嵌入式节能灯,其他无吊顶场所选用控罩式荧光灯,除平面图中注明外均吸顶安装。
灯管为T8节能型细管灯,光通量在3000Lm以上。
所有荧光灯均选用符合国家节能标准要求的电子镇流器,同时要求功率因数
。
7、设备选型及安装
7.1变压器按SGB11-800型干式变压器设计,设强风制冷系统。
接线为D,Ynll,保护罩由厂家配套提供,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变压器设防止电磁干扰的措施,保证变压器不对该环境中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
7.2高压开关柜按KYN28-12型五防开关柜设计,电缆下进下出,柜下设电缆夹层;直流、信号屏按GZDW-65Ah/220V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组成套柜设计。
7.3低压配电柜按MZS型抽屉柜设计,落地安装。
低压配电柜采用上进线下出线的方式,柜下设电缆沟。
7.4各层照明配电箱均明装时底边距地1.2m;详见系统及平面图。
7.5动力配电箱,控制箱均为竖井、机房、厨房内挂墙明装底边距地1.2m,或落地安装、下设200mm高的基座;室外安装的箱体需采用防水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落地安装,下设300mm高的基座。
7.6照明开关、插座均为86系列暗装,除注明外均为250V,10A。
插座均为单相两空+三孔安全型插座,卫生间插座底边距地1.5m,其他插座除平面图中标注外均为底边距地0.3m;开关、调速开关底边距地1.3m,距门框0.2m。
卫生间内开关、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
7.7电缆桥架:
普通电缆桥架(CT)为托盘式并开孔,耐火电缆桥架(NHCT)为密闭式外涂防火涂料。
竖井内竖向桥架与平面图中水平桥架连接。
SR为封闭式金属线槽,NHSR为专用耐火金属线槽,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安装时尽量往上抬,至少应满足底边距吊顶50mm。
托架、电缆桥架及金属线槽施工时,应注意与其他专业的配合。
7.8竖井内每层楼板及防火墙上的洞口,在管线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填充封堵。
7.9出口指示灯在门上方安装,底边距门框0.2m,门上无法安装时,在门旁墙上安装,顶距吊顶50mm;疏散指示灯明装,底边距地0.5m或地面嵌入式安装。
7.10热水炉、空调机、新风机、各类风机等设备电源出线口的具体位置,以设备专业图纸为准。
7.11与设备配套的调控箱、柜,订货时必须满足所有控制要求,并预留必要的通讯接口。
消防设备的配电及控制设备需设明显标志。
8、电缆、导线的选型与敷设
8.1市政进线10kV电缆由供电部门确定,变压器进线电缆选用YJV-8.7/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芯电力电缆。
8.2低压配电干线:
消防回路选择WDZN-YJ(F)E-750V辐照交联低烟无卤耐火聚乙烯电缆(工作温度:
90度);非消防回路选用WDZA+-YJY-0.6/1kV无卤低烟超A类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阻燃铜芯电力电缆(工作温度:
90度)。
详见相关系统图。
8.3配电支线:
除消防负荷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出线选用WDZN-BYJ(F)辐照交联低烟无卤耐火型铜芯聚乙烯导线、至污水泵选用防水电缆外,其他均选用WDZN-BYJ(F)辐照交联低烟无卤A类阻燃型聚乙烯铜芯导线,穿铜管或金属线槽暗敷,详见系统及平面图。
8.4控制线选用WDZA-KYJ(F)E辐照交联低烟无卤A类阻燃型聚乙烯铜芯控制电缆,与消防有关的控制线选用WDZA-KYJ(F)E辐照交联低烟无卤耐火型聚乙烯铜芯控制电缆。
8.5本工程保护套管要求地下部分选用RC热镀锌钢管,地上部分选用SC焊接钢管。
消防线路暗敷时,需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明敷时,需做防火处理。
8.6应急照明支线穿钢管暗敷在楼板或墙内,普通照明支线穿钢管暗敷在楼板或吊顶内。
由顶板接线盒至吊顶灯具一段线路穿钢质耐火波纹管或普利卡管。
应急照明支线明敷或在吊顶内敷设时,需做防火处理。
8.7风机盘管电源预留在吊顶内,风机盘管至调速开关之间预留SC20管,平面图中不再标注;照明平面图中未注明的导线为三根。
9、防雷保护、接地及安全措施
9.1由于本工程沿山坡修建,在楼内采取防雷电感应及防止雷电波侵入措施,并作总等电位联结。
9.2在屋顶女儿墙及屋面采用
热镀锌圆钢作避雷带,屋顶避雷连接线网格不大于10m
10m或12m
8m。
9.3利用柱子内两根
或以上主筋通长焊接作为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m;将基础底板轴线上的上下两层主钢筋中的两根通长电气连接作接地装置。
9.4为防侧击雷,在45m以上每层顶板处利用外墙两根大于
的横向水平钢筋做成均压带,并与每组外墙上的引下线做电气连接,将所有金属门窗、金属构件等均与均压带做电气连接。
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9.5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均与防雷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有线电视引入端、电信引入端、室外视频摄像机入户端等所有从O区进入I区的线路在进入主机前均设过电压保护装置,以防止雷电感应与雷电波侵入。
9.6引下线上端与避雷带焊接,下端与基础内作为接地装置的钢筋做电气连接。
外墙引下线在距室外地面1m处引出并与防水层外周敷设的一圈
热镀锌扁钢通长焊接。
9.7玻璃幕墙或外挂石材的预埋件及龙骨均与防雷引下线做电气连接;钢结构构件应预留足够的接地端子,并与防雷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突出屋面的所有金属构件,如金属通风管、屋顶风机等均与避雷带可靠焊接。
9.8转角处的外墙引下线在距地0.5m处设测试卡子。
室外接地凡焊接处均刷沥青防腐。
9.9防雷接地与强、弱电接地共用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增设人工接地极。
9.10沿变电所至电气竖井内的桥架外侧敷设一条
热镀锌扁钢,将变电所接地与竖井内接地相接。
弱电竖井内的接地其下端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强、弱电竖井均垂直敷设一条,水平敷设一条
热镀锌扁钢,水平与垂直接地扁钢间做可靠连接。
9.11变配电室接地采用专用接地线引下至接地极。
消防控制室接地用两根WDZ-BYJ(F)-
PC32分别引下与接地网联接。
信息中心机房接地用两根WDZ-BYJ(F)-
PC50分别引下与接地网联接。
9.12变配电室内水平接地体均采用
热镀锌扁钢,距地0.3m,明敷。
过门处理地暗敷。
9.13凡正常不带电,当绝缘损坏有可能呈现电压的一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可靠接地。
9.14本工程采用总等电位联结,在变配电室内设总等电位箱(明装,底边距地0.3m),将建筑物内保护干线、设备进线总管、建筑物金属构件等进行联结。
总等电位联结线采用WDZ-BYJ(F)-
PC32。
总等电位联结均采用各种型号的等电位卡子,绝不允许在金属管道上直接焊接。
具体做法参考《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
9.15本工程电源采用TN-S系统,其专用接地线(即PE线)的截面规定为:
当相线截面为16mm2时,PE线与相线相同。
当相线截面为16~35mm2时,PE线为16mm2。
当相线截面为35mm2时,PE线为相线截面的一半。
9.16在浴带洗浴设施的卫生间处设局部等电位联结。
10、其他
10.1与施工有观点未说明之处,参见《国家标准图集》施工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施工中与相关专业密切配合,做好预埋管预埋留洞工作。
10.2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测试合格证书;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进京入网许可证。
10.3所有设备确定后均需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进行技术交底。
10.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误时,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具备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1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11.1消防控制室
11.1.1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在主楼一层,与安防、设备监控等弱电中控室合用。
11.1.2消防控制室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做明显标志。
其他环境要求及室内设备的布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1.3消防控制室内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柜、液晶显示器、打印机、应急广播设备、消防专用对讲电话设备、电梯监控盘及电源设备等组成。
1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2.1本工程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总线设计,具有自动巡检功能。
保护对象等级为一级。
11.2.2点型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的选择及设置部位符合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
在汽车库、开水间、厨房等烟雾较大场所感温探测器;水炮灭火系统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由系统设备配套提供;其余场所设感烟探测器;详见相关系统及平面图。
11.2.3感烟和感温探测器均水平吸顶安装。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能有遮挡物,并与照明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2m(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灯具的净距不小于0.5m);与不突出的扬声器净距不小于0.1m;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小于0.3m;与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挂墙安装,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为0.3m~1.0m。
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4m,至侧墙不大于7m,且不小于0.5m。
11.2.4按规范要求在每层的主要出入口及走道等处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嵌墙安装底距地1.3m。
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报警按钮。
11.2.5消防控制中心可接受感烟、感温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和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湿式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栓按钮等的动作信号,并进行声光报警。
11.2.6楼层显示兼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在门框上方,距门框0.2米处。
11.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1.3.1联动控制柜需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显示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等重要部位的平面图或模拟图;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11.3.2联动控制柜的控制方式为手动和自动两种。
通过联动控制实现对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及空调通风系统、电梯回降、火灾警报及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的控制。
11.3.3消火栓泵的控制:
喷洒泵设在地下二层。
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确认后,消防控制室自动或手动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按钮动作也可直接启动消火栓泵。
消防控制室接收消防栓按钮动作信号和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11.3.4喷洒泵的控制:
喷洒泵设在地下二层。
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确认后,消防控制室自动或手动启动喷洒泵;湿式报警阀动作可直接启动喷洒泵进行自动喷水灭火。
消防控制室接收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的动作信号及喷洒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11.3.5大空间消防加压泵的控制:
大空间消防加压泵设在地下二层。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自动或手动打开相关部位的电磁阀、启动水泡加压泵进行灭火。
消防控制室接收水流指示器、电磁阀、加压泵等的工作、故障状态信号。
11.3.6消防稳压泵和喷洒稳压泵分别由其出水管上的压力开关控制。
低压时起泵、高压时停泵,超压时,超低压时启动相应的加压泵,并停止稳压泵、电磁阀等的工作、故障状态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11.3.7专用排烟风机的控制:
当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室手动或自动打开相关部位的排烟防火阀(平时常闭),启动相应的排烟风机,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当风机口部的排烟阀周围温度超过280度时,排烟阀熔丝熔断,关闭阀门,同时自动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
11.3.8排烟兼排烟风机的控制:
风机在正常情况下作为排风机使用;火灾时作为排烟机使用。
排风状态时就地手动启停或由DDC系统自动启停。
火灾报警后,由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其控制方式与专用排烟风机相同。
11.3.9加压送风机的控制:
火灾报警后,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或手动控制加压送风机启动,风机启动时根据其功能及位置联锁开启火灾层及上下相邻层的加压送风口,同时接收其反馈信号。
11.3.10送风兼消防补风机的控制:
送风兼消防补风机正常情况下作为送风使用;火灾时作为消防补风机使用。
送风状态时就地手动启停或由DDC系统自动启停。
火灾报警后,由消防控制室直接控制,其控制方式与加压送风机相同。
11.3.11消防控制室对排烟风机、加压风机、消防补风机、消防水泵等除采用总线控制外,还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所有动作、运行及故障等信号均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11.3.12所有排烟防火阀、防烟防火阀、排烟口及加压送风口等的状态信号均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11.3.13防火门及卷帘门的控制:
火灾时,消防控制室控制所有疏散用防火门的门禁控制解除,方便人员疏散。
卷帘门由其两侧的探测器自动控制。
火灾时,用作防火分隔的卷帘门一步落下。
防火门及卷帘门动作信号送到消防控制室。
卷帘门两侧设报警装置及断电后手动驱动装置,并设熔片装置。
11.3.14电梯的控制:
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监控盘,除显示各电梯的运行状态、层数外,还设置正常、故障、开门、关门等显示(以上由电梯生产厂家配套提供)。
火灾确认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场所,由消防控制室发出指令,指挥电梯按消防程序运行,控制电梯全部返回首层,消防电梯待用,普通电梯开关并切断电源停止运行。
电梯的火灾指令开关采用钥匙开关,由消防控制室负责火灾时的电梯控制。
11.3.15气体灭火系统:
变配电室、UPS室、信息机房及媒体介质库等设气体灭火装置。
现场设控制器,可自动/手动控制;当烟、温探测器同时报警时,现场控制器发出指令进行气体喷射,同时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相关部位的防火阀,并发出声光信号;消防控制室接收气体灭火系统在各阶段的报警及动作信号。
当现场控制器设定在自动状态时,消防控制室可进行手动/自动控制。
灭火过程的所有警报及动作信号均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11.3.16电源管理:
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干线)回路及各层主开关设分励脱扣器。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室自动/手动停止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排风机、送风机等并切断其电源;火灾确认后,根据火灾情况及范围,切断相关区域的动力和正常照明等非消防电源。
11.4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11.4.1消防专用对讲电话主机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其电话网络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11.4.2各层手动报警按钮均带有消防专用电话插孔;在配变电室、防排烟机房、消防水泵房、冷冻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等处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可直接与消防控制室联络,电话分机挂墙安装,距地1.3m。
11.4.3消防控制室设置可直接向消防部门报警的119专线电话。
12、应急广播系统
12.1在消防控制室设置应急广播主机柜,内设扩音机、播放器、拾音器等。
火灾时,应急广播启动,根据火灾情况和部位指挥相关人员疏散。
应急广播系统按防火分区及层分路。
12.2按相关规范要求,在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处设应急广播扬声器;扬声器挂墙安装,底边距地2.3米。
楼上各层均设应急广播扬声器,扬声器吸顶安装。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W。
详见系统及平面图。
12.3应急广播控制设备设在消防控制室。
当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根据火情,将火灾相关疏散层的应急广播系统启动,指挥人员疏散,控制程序如下:
A、二层及以上发生火灾,先通知火灾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先通知首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12.4楼层显示兼报警装置与应急广播联锁,当某一层发生火灾时,该楼层显示灯点亮并闪烁。
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分时动作;具体要求为:
先鸣警报8~16s;间隔2~3s后播放应急广播20~40s;再间隔2~3s依次循环进行,直至疏散结束。
12.5应急广播按防火分区及楼层分路配线,各输出分路设有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当任一分路故障时,不影响其他分路的正常工作。
12.6应急广播系统采用100V定压输出。
应急广播设置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小于火灾时需同时广播范围内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13、安全防范系统
13.1本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13.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3.2.1视频安防监控按全数字系统设计。
系统主机设在一层中控制内(与消防控制室合用,以隔断分开),内设数字矩阵主机(带切换、画面分割功能)、液晶显示器、硬盘录像机及电源设备等。
13.2.2在大堂、主要出入口、楼梯及电梯前室、走道、电梯轿厢等处设视频安防监控摄像机进行实时监视。
摄像机吸顶安装或挂墙安装距梁或吊顶0.3m。
13.2.3摄像机的电源由主机供给;采用专用电源线供电,详见系统图。
13.2.4系统的各路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为
。
监视器采用专用的监视器。
13.2.5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应符合:
摄像部分:
40dB;传输部分:
50dB;显示部分:
45dB。
13.2.6采用全彩色视频监控系统,图像水平清晰度不低于270线;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
主机采用数字矩阵形式、硬盘录像机进行时或手动跟踪录像。
时序切换时间1~30s可调。
13.2.7摄像机吸顶安装,并要求将镜头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尽量逆光安装;当需要逆光安装时,要做逆光补偿,降低监视区域的对比度。
13.2.8竖井内配线选用金属线槽,支线采用SC25钢管暗敷设在墙、板及吊顶内。
楼层接线箱竖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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