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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上下
四十·上下
应赛红 著
九州出版社
谨把此书献给我最亲爱的爸爸
序 言
我爱的人已渐渐老去
前 尘
时间给了我们一帖不能忘记过去的药,
慢慢熬,
整个世界都是过往的味道。
我有一双白球鞋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老街书店
固执成殇
独在异乡为异客
天 天
那些被遗忘的爱情
那些失落了的爱情啊,
是否我们终将被遗忘。
还是它静静等在你生命的某个路口,
在每个雨落的日子,
在每个雪舞的时候,
在每个清风朗月的季节,
就那样浮上心头。
你有没有遇见过一个人
爱是无解,婚姻却两难
女人求爱,男人也求爱
醉后方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
去看一场李宗盛的演唱会
往 事
往事不可追,徒留一梦中。
最是风雨故人来
大 姐
日渐落寞的人民广场
老妈家的酸菜
那些籍籍无名的日子
剪不断的过往,留不住哀伤
总有些伤痛在所难免
山河故里
今 生
看得见的,过往。
看不见的,将来。
握在手心里的,是已来已见的今生。
说话的艺术
抓和放的智慧
与其逃避,不如拥抱
无法将就的生活
好牌·坏牌
接纳自己的力量
遇到一个对你好的人
关于时间
她的世界
不做别人眼里的“差评师”
天使落凡尘
可以衰老的年龄,不能衰败的是生命
自律自省方才有自由
放下过去,接纳现在,塑造未来
不花明天的钱
人生总有起落,精神终可传承(橙)
小时代,大时代
财富秘籍
创业之后是生活
四十·上下
致亲爱的你
序言
我爱的人已渐渐老去
一
写作的人,常常会把她的生活写进文章里,因为那里有她的爱,她的喜悦和哀愁。
我写了一篇《怀念弟弟》,那个12岁的男孩,午休的时候偷偷溜去河里洗澡,结果一个小时后躺在一个凉亭里,全身上下用白布盖着,从此后我再也看不到他长大的样子,吃不到他给我做的油炸蟹—用面粉裹着放到锅里用油炸好,焦黄酥脆。
这是他自创的厨艺,他做给我吃。
他经常骑车去十里外的学校来接我,把我的书包挂在他自行车车把上,他在我面前飞驰而过。
他从我们的世界飞驰而过。
留下一个背影,还有那些无法忘却的记忆。
我是他最小的姐姐,只比他大一岁,我们吃住,哭闹都在一起,他是这个世上唯一一个喊我姐姐的人,现在没有人这样称呼我。
甚至他常常偷我储蓄罐里的钱。
我恨死他了。
但是现在要恨,我上哪找他去呢?
他在的地方,是我至今都无法去的地方。
我可以穿越高山,穿越大海,到达世界的任何角落。
却无法穿越阴阳。
生和死的距离,请原谅我无法跨越,难以抵达。
二
我也写过一篇《我爱的人已渐渐老去》,是写我爸爸的。
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
后来有一次回老家,拉开爸爸床下的抽屉,看到那张《宁波晚报》发黄了,还整整齐齐地叠在那里。
二十年过去了,爸爸始终保留着的,他偶尔看看,翻翻,可能觉得很幸福吧,子女对他的褒奖,是他最大的勋章。
年轻时我们去过很多城市,在很多地方生活过,体验最深刻的就是孤独。
所以那时候我常常思念父母。
在编辑部我经常给爸妈写信。
收到信我妈就说我肯定想家了,我爸默默接过那封信。
我在那个编辑部的办公室,透过那个大大的落地窗,看着窗外,听到任何一首曲调缓慢的歌我都想落泪。
思念是一种煎熬。
我把那些煎熬都写成了文字。
世人只看到我的光荣,然而光荣之下皆是寂寞。
他知道我吃苦,但所有的苦我都自己背了。
我告诉他,我还好。
三
有一次我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她说在老街上碰到我爸爸了,我爸爸很开心地跟她讲,他给我买了一部新手机,功能很好,他打算给我寄到宁波去。
我同学说:
“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好的爸爸。
”
我一直记得我同学描述见到我爸爸的样子。
我会想象那幅场景,他说话很大声,一说我的名字他就会很柔和。
他叫我的名字就是后面会带个音的“妮儿”。
他给我寄过很多部手机了,有新的就立刻买给我。
宁波是一个很冷的城市,一到秋天就开始变冷,海风很大。
呼呼地吹。
我缩在一个城市的角落,但是想到在家乡还有人等着我,我想我还撑得住。
四
在老家,我们常常吵架,然而离开才让我发现他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他从来没骂过我,更没打过我,我想去做的事,他都支持,我想要买的东西,他都第一时间买给我。
我上哪去找这么好的爸爸。
现实的逼仄和残酷,却也让我理解了以前不懂的父母的真心。
在那篇文章里,我写爸爸的一生是如何过的,对我有多么好,点点滴滴,诉说我对他的感激,我说我会一直爱着他。
我把我对他的爱呈现在几百万陌生人面前,并且登在《宁波晚报》最显眼的位置。
当我爸爸收到那份报纸的时候,他一定觉得很光荣吧。
这篇文章其实是我写给他的最长的一封信。
穿越了二十多年的时光,最终抵达父亲心窝里最柔软的地方。
他一直保存着,感受着这种温暖。
我今年四十二岁了,现在的人不再写信,很多东西都烟消云散得很快。
还好,文字的东西是能保留很久的。
能让爸爸时时都能看到它,想到我。
想到我们小的时候,想到我们一家如何幸福。
这是爸爸最好的记忆。
也是我的。
五
我每年都会做一些计划。
2017年的计划其中一条是想写一本书。
爸爸今年七十八岁了,我想在他八十岁的时候把这本出版的书送给他。
年轻的时候,我一直是他的骄傲,他对我一直抱着很深的期望。
二十多岁时我在杂志、报纸上写文章,那时候我爸爸工资四百多,我在杂志上的一篇文章稿费将近二百,一年光稿费收入是我爸爸一年的工资收入,二十八岁时我成为宁波市作家协会会员。
有一次我到派出所去办点事,那个警察拿到我身份证看了一下,哦了一声:
“原来你就是应赛红啊”,因为那时候我的名字经常出现在报纸上。
20世纪90年代,那时候做文化人是真的很光荣,因为机关单位都订报纸,所以很多人都夸我是个才女,而这个才女是我爸爸生的。
你说我爸爸怎么能不骄傲呢。
六
后来我从编辑部辞职去创业,头几年都很辛苦。
因为创业者有时候经常身无分文。
那段苦日子,连我两个姐姐都对我颇有微词。
我爸爸依然坚信我会出人头地。
就像小时候我去参加演讲比赛拿到第一,我站在台上,他是那个给我鼓掌最起劲的人。
我爸爸是那个从来没放弃过我的人。
即使在我最低谷的时候。
这种相信给了我很大的力量。
甚至给了我再难也要逆袭出一个结果给所有人看的决心。
我两个姐姐经常说我闯祸最多,在经济上爸妈给我窟窿填得最多。
然而我爸爸一直就是偏袒我。
不仅仅因为我是他最小的孩子。
中国的父母,内心是很纠结的。
他会喜欢最乖的孩子,但他内心最有期望值的往往是那个最不听话的孩子。
我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孩子。
他重视学历,我却和他吵“能力比学历重要”。
他说我的工作稳定体面,我说“面子能值几个钱”。
我们一边吵一边和解,到后来惺惺相惜。
父母希望孩子生活稳定,其实也只是怕孩子吃苦。
但是每个父母内心深处,都希望子女能走一条他们以前没走过的路,去一些他没去过的地方。
去完成他们以前没完成的未竟的事业。
他们放弃的,他希望你总有一天能到达。
每一个谨小慎微的中年人都曾经是一个怀抱理想的青年。
我是我爸爸未实现的理想和希望。
是他的老夫聊发少年狂。
所以他经常说我是他三个女儿里最有胆气的那个。
他喜欢我那股永不服输的劲,就像是看到他桀骜不驯的曾经。
七
我以前写文章主题都是以爱居多,但因为写得很朴实,很多人看后常常会感动落泪。
因为我觉得人活着,爱就是人生中最需要修习的课程,人得学会如何爱,怎么爱,用何种方式爱。
父母和子女,夫妻之间,朋友之间。
都是一样的。
有人跟我说男人和女人的差异,他说“女人求爱,男人求事业。
”任何优秀的男人都应该以事业为主,我觉得这种说辞很片面。
因为我身边很多男人,他们告诉我,他们求的也是爱。
有一个年轻的摄影师说,他在这个城市生活,感觉自己渺小如一粒尘埃。
当一个女孩子爱他的时候,他全身积蓄能量,那一刻他思考未来,如何在这个城市打造一个家为以后遮风挡雨。
一个男孩蜕变成一个男人,不是身体的改变,而恰恰是思想。
爱成全了一个男人的有所担当。
也有个要离婚的男人,他说有一次他在他家楼下,看到别人家的灯火,而自己家漆黑一片,那时候他心灰意冷。
他对这个城市丢盔弃甲。
天大地大,他没有归处。
他是一个流浪的旅人。
爱让人生圆满。
否则我们都只是一具躯壳而已。
而获得财富只是实现这圆满的一个途径吧。
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回归简单和真实。
八
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总是无条件地相信你,信任你。
为了你倾注毕生的心血,对赌上他的一生光阴。
这个人可能是你的父母,你的朋友,你的伴侣。
即使在你走错路,一败涂地,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选择支持你。
所以我常常觉得我爸爸对我,其实是超越了普通的父女感情,它其实是一个个体生命对另一个个体生命的懂得。
在这个人人都急匆匆地奔前程的世道,这种懂得是多么的珍贵。
不以你势微来评价、判断你,而是相信你有你的价值。
这种认可多么珍贵。
所以对这种信任,我只是不能辜负,不忍辜负,也不愿辜负吧。
这大概就是我们生命中必须承载的重量。
九
今年终于有时间空下来,我把这十年的经历做些整理,把这些年感受到的东西写下来,当作一份答卷上交给我爸爸。
我觉得这是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
趁现在爸爸还在我们身边的时候。
我想告诉爸爸的是:
这十年我没白白浪费这些光阴,我依然是那个令他骄傲的孩子。
虽然我没法打下一个江山给你,但我努力地生活,从来没背弃过自己的理想,也是对得起你对我的期望吧。
希望这辈子我一直能享有你对我的爱。
像小时候你每次在家门口等我,像每次你在车站接过我行李,像每一年你都盼望着,在那个路口看了又看,等待我回来。
亲爱的爸爸:
希望你一直健康,快乐地活着。
这是我最大的愿望。
也是我在这个世上要努力打拼,不能停止奋斗的理由。
生命不息,爱不止。
我会永远爱你,爸爸。
2017年4月1日
前 尘
我有一双白球鞋
十七岁时,我到父母的工厂去上班了。
这家企业全盛时时员工有一千七百多人,在我们县城,算是最大的单位。
那时候不像现在,能有一份正式工作是很难的事情。
报到那天,我妈陪我去车间一趟,领来了纺织工人的围裙,帽子和工具,又带我去买了很多菜票,我的另一个生涯开始了。
我们住的小区,都是一些职工。
职工的子女,读书时在一起,工作了也基本是接父母的班。
反正那时候除了些考上大学有分配的,有其他出路的很少。
能够有一个铁饭碗端着,父母都觉得是很幸运的事。
我从学徒开始做起,学的是细纱,这个工种算是比较累的活,就是你得不停地巡视,一根根很粗的纱棉纺得很细,在机器上旋转着,其中一根线断了,就得把它接回去,而且这个头接的不能太粗,要平滑得看不出来。
所以你得不停地走着,一个班下来,常常走得汗流浃背,因为是十几里路的过程。
很难得有坐下歇一歇的机会。
机器在运转的过程中,你要把那个纱管拔出来,手眼一定要快。
即使这样,手心碰到高速旋转的纱管,摩擦中,还是火辣辣的疼,一天下来,手心已经被磨得有点通红的了,有时候还会起泡。
过了一个月,再看自己的手,那个手掌被磨得光滑,那块皮肤摸上去都硬邦邦的。
这是一双干活人的手。
我爸妈都是老实人,不太会搞关系。
所以没法给我找一个轻松的活。
好在那时候年龄小,并不觉得这行很辛苦。
师傅是一个长得黑黑的姑娘,其实大不了我几岁。
对我很和蔼。
我很听话,也很勤快。
像很多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一样,每天总是提前半个小时就到车间去了,练习接线的技术,因为过段时间要评级别的。
很快我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
那时候只觉得食堂的饭菜特别的好吃。
因为读书时我在学校一直做宣传,粉笔字写得很好,车间的团委书记让我出墙报。
最开心是第一个月发了工资,因为是学徒,只有九十五块钱一个月。
但我已经很开心了。
马上去邮局买了几本杂志,又买了一盒童安格的磁带。
那时候流行的歌有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赵传的《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我用家里的录音机,一遍遍地放着他们的歌曲。
我报名参加了厂里的演讲比赛,拿了个第一名,奖品是一台饮水机。
在电影院里,父母坐在几百号人堆里,给我拼命地鼓掌。
这个班里就两个学徒,另外一个叫阿敏,因为近视好几XX,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巡逻,经常线断了也看不见。
班长、师傅她们很喜欢拿我们做比较。
常常说她是技术不如我,手脚不如我。
但我们私下是很好的朋友,因为同时进厂的缘故,所以很自然就很亲密,下班后就一起骑车回家。
一路聊回去。
从每个人的师傅,到车间八卦,到看的电视剧。
那时播出的热剧《我本善良》,我们最迷的是温兆伦,如果问青春时期第一个闯进我心里的男孩是谁,就是那亦正亦邪的浩男吧。
有一个车间的男孩子喜欢我,常常会在我回家的途中等,趁我不备,就快速地往我的自行车兜里放一些食堂里买的发糕、面包什么的,然后马上跑开,像个影子似的不见了,搞得我很尴尬,还他也不是,不还也不是,就这样持续了好多年。
青春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事实上我对这个男孩没啥印象,只记得他脸上有好些雀斑,也没跟我说过几句话,真不知道他的一往情深是从何而起,居然能坚持那么些年。
也许青春就是这样,你不小心就跑进了别人的心里去了吧。
情不知所起,也不知所终。
那是他的故事,而和我这个当事人无关。
有次在车上听方雨的节目,中间插了一首歌,这首歌改编自木心的《从前慢》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热气,
从前的日色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爱一个人。
那首歌的曲调很慢,很悠长。
让我突然想起那个稚气的、用慌乱的眼神看我的男孩。
爱一个人总是很心慌,很胆怯,没跟她说上几句话,却暗自等待了那么些年,期盼了些年,那么美好的情感,大概也只有在那个什么都很慢的年代才有吧。
那时候我暗自喜欢我前一幢楼的一个邻居,是部队复原回来的,分在了厂里的电气间,他的歌唱得很好听,我如果听到了楼道里他的歌声,马上就跑到三楼阳台,想看到他从后门出来,只为看到他的背影。
这段暗恋没持续多久,我又留意上一个打篮球的高个男孩,那时候我经常去打篮球,场上只有我一个女的,我只记得他的神情总是很酷,而且不爱说话。
我默默关注了他很久。
在工厂上班很安闲,休息时间很多,一大把时间没去处,我去报了个裁缝班,没多久就大刀阔斧地干起来了,给家里人做了很多衬衫,裙子。
我是一个很爱漂亮的人,那时候有一本很流行的《瑞丽》杂志,我会参考上面的图样,给自己做一些很时尚的衣服,比如戴胸花的上衣,拼接的撞色的裙子,还有一件披肩,我穿着像贵族小姐的精致衣服,无惧众人惊讶的目光。
在街上穿行,如若无人之地。
那时候的社会相对保守,我知道我在他们眼里有些异类。
后来又刮起舞厅风,我又喜欢上了跳舞。
尽管约我的都是相熟的同学,然而在这个有点保守的地方,街坊们常常会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我。
那时候经常去舞厅,就好像表明你是个不务正业的人似的。
我有一个文学梦,坚持了很多年,在工厂的时候,因为三班倒,晚上如果没有活动我基本就在家看书写字,那时候我的文章在《青年月刊》《读者》《作家文摘》上都有登过,我给杂志社写稿将近200一篇,有时候一篇文章被好几份杂志转载,一年光稿费收入就有好几千,在那个年代,算是一笔巨款了。
所以后来我到城市去追寻梦想,去创业,我觉得跟那段时光是有关的,我虽然在工厂工作,但不妨碍将来我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邮局的邮递员骑到我家门口,经常会响一下自行车铃声,然后说拿一下印章。
我爸妈就很开心地把刻有我名字的章拿出来。
然后哪天休息了我就到街上的邮局去兑换稿费。
那是我最开心的日子。
在那个工厂工作了七年,但我和那里的人始终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在很多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很奇特的存在,用他们的话说我很清高,有点像女文青。
清高其实并不是,只是我不太善于跟那些人打交道吧,比如打牌,八卦,对别人说三道四,评头论足,我统统不会,除了平常的上班外,我就打篮球,晨跑,看书写文章,还利用业余时间开了间书店。
那时候的普世价值观是大家都很喜欢那些听话,乖巧的孩子。
很明显我并不是。
好在我父母开通。
并不拘束我。
天大地大,我只要活得快意就可。
后来到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到了该婚恋的时候了,我姐在乡小学教书,介绍了几个男孩和我认识,有在城建局工作的,也有她学校里的老师。
城建局的男孩往我家跑得很勤,经常骑摩托车约我出去玩。
但是这个人真的是无趣得很,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这个男孩和我说了一句话,大意是我听别人说你是个很会玩的人。
那时候会玩的意思基本上是说此人不正经的,我连解释都懒得解释。
从此后再也不见他了。
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无法对话。
后来又认识一个退伍的军人,好像也是想和我交往,暗地里去打听了一下,然后也说了此类的话。
那时候我才正视这个问题,就像我看了苏童写的小说《声名狼藉的豆芽菜》,我恍然悟到,这个豆芽菜好像说的是自己。
评判一个好女孩的标准是什么呢,事实上,除了爱跳舞外,我也爱旅游,我爱交友,厂里一个医生的老婆得肾炎,我捐款捐得比厂长还多,几十年过去了,这个医生都还记得我,经常要来感谢我当年伸出援手。
难道我不是一个很善良,很好的女孩吗?
我第一次思考我的未来。
深觉我在这个小镇上是看不到未来的,如果我继续留在这里,我只会让这里的平庸吞没。
我洗了我的球鞋,擦上一些爽白粉,在外面围了些皱纹纸,防止太阳把它晒黄了,我把它放到窗台上,那里阳光炽烈,像是我的另一个空间。
这双陪了我七年的球鞋,我一直很珍惜它,它是我青春的纪念品,和动感有关,和内心的澎湃感有关,和我永不愿沉沦的思想有关。
在这个小镇漫长,缓慢的时光中,看不到未来和希望的时候,它就像是我的希望,我用书,音乐,运动,隔绝我和这个世俗的联系。
用无比庄重的一个仪式,假装我忽略这里的闭塞和落后,我和我爱的东西在一起,恰似和我的整个世界连接在一起。
没有流言,没有空虚寂寞的等待,没有看不到希望的渺茫感,有的只是蠢蠢欲动的青春,和期待怒放的未来。
每个人的人生都很珍贵,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尽管我身无长物,一无是处,但不代表我就要被一些无聊的人消遣,被繁冗的时光拖沓。
在不紧不慢的时光中,变成一个我们不认识的样子,和你不爱的人共度余生。
我太珍惜我的一辈子了。
那么长,那么久。
久到我可以找寻我生活的意义和下一个出口。
直到那一天出现,那个人出现。
像一首歌里唱的“生活远不止眼前的苟且”。
在每天码字的深夜,在每个操场上汗流浃背的傍晚,在每天望长堤想着我未来的某个清晨,我都希望我自己的将来会是光芒四射的样子。
无论世人如何看我,评价我,我都不会低头,向这个世道认输。
我不服输,因为我未曾输过。
有一天我坐在我经常跑步的长堤上,看着这条溪边的房子,树,水流,遥远的村庄,景色依旧,多少年来都没有变化,变的是我,像是有东西在身体里生长,剥离,脱落的感觉,就像胎儿脱离开母体似的。
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却始终和这里保持一种距离,不曾分离却也未曾靠近过。
她渗进我的呼吸里,却渗不进我的血液。
她有厚实的部分,却也有封闭的地方未曾打开。
在同样的世界同样的季节更迭里,她的改变太慢了,她跟不上我想要的节奏。
我看着我脚上那双球鞋,我想我终会穿着它走到更远的地方去。
那才是最终属于我的地方,我的世界。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那一年我还在编辑部上班的时候,写了一篇《霸王别姬》的文章在杂志上,文章的别名取自我离开壶镇前和阳春看的最后一场电影。
写的却是我离开壶镇到宁波后欲断未断,始终牵扯心肠的离乱心情。
我把那本杂志打包,寄到老家的一个单位,附带有一封信。
阳春:
流年如行云,不知不觉中,很多年已经过去了,你还好吗?
从前一直想着要飞出去,现在终于关山万里,却还是想着壶镇,想着那条破败的街道,是不是因为我已经老了,才会这样地怀想从前?
读书的时候,我是那种很没有欲望的人。
一心想着吃零食,想着有钱就可以买漂亮衣服穿啊……现在的我,常年穿着一件黑色棉袄,大多时候都足不出户。
生活真是能够改变一个人呢。
我还记得学校的那条走廊,我穿着一条吊带裙子在那里出墙报,编团训。
那时候我笑声清脆……有隔壁班的同学给我写信,还有人为我哭过,真心的。
如今想来,已然那么遥远。
我絮絮叨叨,把想说的话写在那封信里。
我想告诉他,关于青春,关于过往,关于他留给我的纪念,他以伤痛作为我的礼物让我学会成长。
现在我想和过去做个告别。
连同那些青春记忆的碎片,都一并寄走吧。
从此你我就是路人,我们再不相见,也再不相欠。
我有两个姐姐,从小就跟着那个大我两岁的姐姐,住她班的宿舍,混她的圈子。
我所有的生活,都明显带着她生活的气息。
大部分喜怒哀乐都跟她认识的人有关。
直到我离开壶镇之后,我才彻底离开那些人和事。
那时候她有两个死党。
一个叫庆明,一个叫阳春。
据说那两个是刺头,常常梗着脖子和老师据理力争对错。
庆明常写纸条让我带给我姐,然后相约吃馄饨,带着他的死党,我们一行4人。
阳春长得肤白个小,一笑那眼睛就没了,但长得很清秀。
去年的中国新歌声冠军蒋敦豪,一上台我就觉得眼熟,是因为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故人的影子。
毕业那会,我翻看了我姐的纪念册,觉得只有阳春写得还有那么点意思。
他写着:
“如果觉得不顺意,那就大口喝酒,大声骂娘,没什么大不了的。
”
阳春私底下评论我俩是天下第一快嘴。
说任何人遇到我们姐妹都会输得心服口服。
那时候我嘴上功夫很是了得。
在几个科目里语文成绩经常拿第一,所以辩起来轻车熟路,而且快,准,狠,一击即中。
阳春最后拱手作揖,大声说“服,服了”。
我很得意。
阳春高考的志愿填的是省公安专科学校,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给我们报喜,我送给他的临别赠言是“小心被别人一拳打倒在地”,阳春听后很不服气,大有一种不混出息就不回来见江东父老的气势。
然而两个月后他的口气就变了。
他说那是什么学校啊,教官个个如狼似虎,几个仅有的女同学的腰水桶似的粗。
逗得我和姐姐哈哈大笑。
由此我想阳春在外面是很想家的。
这个从小由外婆抚养长大的孩子,从小生活在一条破败但却充满温情的老街。
他怎能不想家呢。
那真的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啊,每年大学暑假,庆明,阳春还有他们班上的几个男同学在我家附近的操场上踢球,我和姐姐是唯独的两个站台看客。
踢完球后一帮人光着膀子来我家喝冰镇的绿豆汤。
谈天说地,怎样的快意人生。
那会我受他们的影响,开始看武侠小说,金庸,古龙,梁羽生,还有西德尼·谢尔顿的纪实小说。
阳春推荐我看《希腊棺材之谜》,说是侦探小说的鼻祖,超过了福尔摩斯全集。
到后来我几乎把有名的侦探小说全看完了。
阳春毕业后分配在镇上的派出所工作,有空常常来我家。
对他来讲,我家意味着一个温暖的所在,隔几天他总会来一次。
很多人都在猜测我和他之间会发生点什么,事实上除了谈天说地之外,我们什么都没有。
阳春是个理想主义者,这在我很多年以前就发现了。
他穿的衣服永远干净整洁,他买东西都要挑最好的。
他家里的书码得整整齐齐,然后写着“书与老婆不借”。
这样的阳春对爱情更是充满了幻想。
所以他不会爱我。
大概是不愿意再过这种单身生活了吧,那时候陆陆续续很多人开始恋爱,有一年阳春约我上山打猎去。
他托庆明带话,我若去了就是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如果不去代表我的拒绝。
我没去。
那年我22岁,从来没想过要做谁的女朋友。
再加上我知道他对我从未动心。
我觉得这不符合我对爱情的期许。
爱就爱,不爱就不爱。
很简单。
所以后来他躲我,我也怕见他。
这件事后我们都很尴尬。
就这样,四年过去了。
期间很少遇见,遇见了也当不认识。
后来我主动打电话给他,但不知要说些什么,沉默了很久。
他说“我要调走了,你过来看我吧。
”他永远都像一个孤独的小孩。
那时候我们一样的寂寞。
足球场上没有人再踢球了,有些人已经结婚。
谈天说地的人总是聚不起来。
我不知道我的下一站会去哪里……迷茫的,纷乱的没有头绪。
后来我们又恢复了交往,又开始互相借书,相约看电影。
但我们没想别的,也没说过别的。
事实上那时候他有了个女朋友,可能隐瞒得好,很多人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有一次我照样去看他,待在他宿舍里,他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
说晚上有任务,让我自己看会书。
过会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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