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测评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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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测评操作手册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
测评操作手册
2011年5月
操作说明………………………………………………………………………………………………………….3
材料审核操作手册……………………………………………………………………………………………….5
说明………………………………………………………………………………………………………….6
材料审核索引表………………………………………………………………………………………….....11
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16
材料审核记录表…………………………………………………………………………………………...23
材料审核操作表…………………………………………………………………………………………...53
实地考察操作手册……………………………………………………………………………………………...59
说明………………………………………………………………………………………………………...60
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申报表……………………………………………………………………………64
实地考察操作表…………………………………………………………………………………………...76
网络(媒体)调查操作手册………………………………………………………………….……………88
说明……………………………………………………………………………………………………...89
网络(媒体)调查申报表………………………………………………………………………………...91
网络(媒体)调查操作表………………………………………………………………………………...97
整体观察操作手册…………………………………………………………………………………………..100
说明……………………………………………………………………………………………………...101
整体观察操作表………………………………………………………………………………………..102
附录………………………………………………………………………………………………………..….103
操作说明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由各地文明办牵头,根据实际情况分解测评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自测和迎接上级测评的准备工作。
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主要采用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五种方法采集数据。
这些方法在测评中具有互补的功能,以保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综合测评。
三、为了保证测评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测评工作应遵循以下操作流程:
四、测评组分四个小组进行测评,分别负责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调查、问卷调查工作。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调查、问卷调查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分别见相应的说明。
五、测评统一按照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
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调查、问卷调查工作中,涉及抽取同类地点(单位)的,如无特殊规定,一经抽中、可重复使用,如学校、社区等。
六、四个小组在完成各自工作的同时,还应对被测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观察,采用集中讨论方式共同确定其“测评组整体感受分数”。
七、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以2011年测评为例,“上一年度”是指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前两年度”是指2009年、2010年,“前三年度”是指2008年、2009年、2010年,“前四年度”是指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
八、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评选的前置条件进行测评时,除乡村学校少年宫外,对涉及建制村、农村中小学的指标内容不作测评要求。
材料审核操作手册
被测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评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表格类型与填写
本操作手册包括四个表格,即“材料审核索引表”、“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材料审核记录表”、“材料审核操作表”。
前三个表格由被测评地填写,最后一个表格由测评人员填写。
二、材料提交要求
被测评地应提供相关材料,供测评人员审核。
测评人员根据被测评地填写的“材料审核记录表”的内容,一一对照材料审核,记录审核结果。
被测评地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的材料以被测时间前两年度的材料为主,“材料审核记录表”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所有材料均须编号,编号格式如下:
Ⅲ-1-①,“Ⅲ-1”代表第1个测评内容,“①”代表该测评内容中的第1个标准;
3、提供的材料须按测评内容分类归档成册,每册编写目录,通过目录将材料中直接相关的内容与各测评标准一一对应。
此外,对材料中与测评标准直接相关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以便于测评人员查找;
4、提供的材料应尽可能是原件。
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力求佐证材料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5、提供的材料以最具说服力、最符合要求、最能代表被测评地工作水平的材料为宜,不宜面面俱到、求大求多。
6、可以通过电子索引在网上查询到的材料,提供电子索引即可,不必另行打印或复印。
三、材料记录要求
1、“材料审核记录表”的记录应对照考评标准,简明扼要,清晰明确。
如说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情况,只需记录任务分工的文件名、出台时间即可;列举联合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只需记录活动名称、开展时间和主办单位即可。
2、记录的各项内容要有相关材料印证。
3、属于随机抽查部分的考核内容,由测评人员记录,不需要被测评地提前填写。
四、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
1、“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主要用于测评时抽取部分地点(单位)进行详细的材料审核。
申报的地点(单位)名单须提前报送测评组。
申报的地点(单位)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为全部申报类型。
包括乡村学校少年宫(附录中有注释)、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附录中有注释)、公益性文化设施(附录中有注释)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附录中有注释)。
第二种为限量申报类型。
包括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建制村、学校。
如被测评地无农村,则对相应测评内容不作测评要求。
(1)社区。
各区分别申报其中20%的社区,以地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区级文明社区和一般社区为分类标准(总申报数目至少20个。
若当地社区实际数目少于2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
(2)建制村。
各县(市)分别申报其中20%的建制村,以地市级以上文明村、区县级文明村和一般村为分类标准(总申报数目至少10个。
若当地建制村实际数目少于1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
(3)学校。
各区、县(市)分别申报其中20%的学校(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提供的比例为10%),以高中、面向未成年人的职校、初中和小学为分类标准(总申报数目至少20个。
若当地学校实际数目少于2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
要求重点(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各占一半,并包含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
2、被测评地负责提供所涉及的地点(单位)的名单,并填写“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表格不够时可附表)。
3、所有参与申报的地点(单位)均需准备相应的考核材料供测评人员审核。
4、测评人员根据本操作手册的具体要求从“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相应地点(单位)进行测评。
5、社区、建制村、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抽取数量依次为4、2、6、2、2、2和3个。
其具体的抽取方法是:
(1)测评组从辖区内所有区/县中随机抽取3-4个区/县(市)。
(2)测评组对照地点(单位)名单在被抽取的区中随机抽取4个社区,要求省市级文明社区和区级文明社区各1个、一般社区2个;随机抽取高中、职校、初中和小学各1所,重点/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各占一半。
(3)测评组对照地点(单位)名单在被抽取的县(市)中随机抽取2个建制村,其中文明村和一般村各1个;在被抽取的县(市)中随机抽取农村中学和小学各1所。
如辖区全部为区,则在所属区内抽出2个建制村和2所农村中小学。
直辖市所属区若无农村,经市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后,则不作测评要求,视为达标。
(4)2所乡村学校少年宫、2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处公益性文化设施和3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名单由测评组对照申报表随机抽取。
被测评地若无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经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后,则不作测评要求,视为达标。
五、材料审核统计口径
1、考核数据为被测评地数据,包括其所属区、县(市)农村;
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
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如果未纳入当地统计范围,以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
4、体系中的未成年人包含居住在被测评地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六、材料审核要求
1、形式审核,即测评人员审核被测评地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说明第二条的规定;
2、内容审核,即测评人员根据“材料审核记录表”,对照原始材料审核被测评地是否达到测评体系的相关标准(如被测评地无农村或无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经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后,则相应测评内容不作要求,视为达标);
3、认真做好审核记录,并将审核结果填入“材料审核操作表”。
材料审核索引表
此表由被测评地填写
基本指标
测评内容
材料编号
材料出具部门
Ⅲ—1关心重视
Ⅲ—2检查考核
Ⅲ—3工作保障
Ⅲ—4分工合作
Ⅲ—5文明委职责履行
Ⅲ—6文明办职能作用
Ⅲ—7责任落实
Ⅲ—9群众参与
Ⅲ—10社会组织参与
Ⅲ—12德育保证机制
Ⅲ—13课堂德育
Ⅲ—14日常德育
Ⅲ—15健康素质
Ⅲ—17德育队伍
Ⅲ—18师德建设
Ⅲ—19团队建设
Ⅲ—20校园文化
Ⅲ—21校园安全
Ⅲ—22组织指导
Ⅲ—23家长学校
Ⅲ—24家教活动
Ⅲ—25家庭环境
Ⅲ—27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协调组织
Ⅲ—28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队伍
Ⅲ—29社区(村)活动场所
Ⅲ—30社区(村)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Ⅲ—31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Ⅲ—3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Ⅲ—33“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Ⅲ—34心理健康辅导
Ⅲ—35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
Ⅲ—36经典诵读
Ⅲ—37影视文艺
Ⅲ—38图书出版
Ⅲ—40免费开放措施
Ⅲ—41服务保障
Ⅲ—42加强规划和建设
Ⅲ—43体现公益性原则
Ⅲ—44衔接措施
Ⅲ—45活动开展
Ⅲ—46网络管理
Ⅲ—47网络净化
Ⅲ—48网吧监管
Ⅲ—51银(荧)屏声频净化
Ⅲ—53“扫黄打非”
Ⅲ—54治安和交通环境
Ⅲ—56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重视
Ⅲ—57关爱行动
Ⅲ—58流入地解决就地入学
Ⅲ—59流出地积极配合
Ⅲ—60流浪儿童
Ⅲ—61孤残儿童
Ⅲ—62边缘儿童
Ⅲ—73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
浮动指标
加分指标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中央文明委或中央文明办召开的全国规模会议上做过经验交流;
加分指标2获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荣誉称号或城市(区)的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上做过集中报道;
加分指标3推出的未成年人读物、原创动漫作品、少儿影视作品和音像制品、文艺演出等在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中获奖;
加分指标4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按人口总数中西部地区≥0.1元/人,东部地区≥0.2元/人;
加分指标5建立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加分指标7地市级城市开办少儿频道;
加分指标8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和评选表彰机制。
减分指标1出现了未成年人集体(3人及其以上)伤亡、中毒等事件或安全事故(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上述情况不计入减分指标);
减分指标2发生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大案件;
减分指标3对出版、销售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出版物或本地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黑网吧”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减分指标4在本次受测过程中出现了弄虚作假现象。
材料审核地点(单位)申报表
此表由被测评地填写
类别
数量
要求
社区名
所属类型(地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区级文明社区/一般社区)
城市
社区
辖区内各区各申报20%的社区。
总申报数目至少20个。
若本地社区实际数目少于2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
类别
数量
要求
村名
所属类型(地市级以上文明村/区县级文明村/一般村)
建制村
各县(市)各申报20%的建制村;如辖区全部为区,则由设建制村的区各申报20%。
总申报数目至少10个。
若本地建制村实际数目少于1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
类别
数量
要求
学校名
所在区/县名
所属类型(高中/面向未成年人的职校/初中/小学)
学校
各区、县(市)分别申报其中20%的学校(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提供的比例为10%)。
总申报数目至少20个。
若本地学校实际数目少于20个,则按实际数目填写。
要求重点(示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各占一半,并包含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
类别
数量
要求
名称
详细地址(注明所在区县)
乡村学校少年宫
全部
类别
数量
要求
基地名
详细地址(注明所在区县)
爱国主义教育
示范
基地
全部
类别
数量
要求
名称
详细地址(注明所在区县)
公益性
文化
设施
全部
类别
数量
要求
活动场所名
详细地址(注明所在区县)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
场所
全部
材料审核记录表
此表由被测评地填写
基本指标
测评内容
标准
记录要求
责任单位
Ⅲ—1
关心重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次/年);
2)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做出有关批示、参加相关活动均≥1(次/年);
3)采取切实措施,充实发挥各级文明委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1)、3)或2)、3)项为B;其余情形为C
1)提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直辖市为区/县委常委会和区/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以及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如有多次相关会议,提供前两年度各一次相关会议纪要即可。
2)提供前两年度各1次由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党委常委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所做批示的内容,和参加相关活动的记录材料(如媒体报道的文字、图片资料等)。
3)说明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为发挥各级文明委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主要成效。
1)2)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2)市教育局、团市委
3)市文明办、市编办、各县区
Ⅲ—2
检查考核
1)纳入地方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
2)列入地方和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1次专项督查。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为B;符合1项为C;其余情形为D
1)提供市级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在附录中有注释)和各区、县(市)(直辖市为区/县级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2)提供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区、县(市)(直辖市为区/县级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3)提供市级党委政府(直辖市为区/县委政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督查工作的文件,并提供前三年度的督查报告。
1)市委组织部和注释中所涉及部门
2)市效能办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
Ⅲ—3
工作保障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每年确定1件以上实事项目,有实施方案、有资金保障、有专人负责、有完成时间、有督促检查;
3)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1)、2)或2)、3)为B;符合2)为C;其余情形为D
1)提供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2)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前两年度所确定并已开展的实事项目,并提供每年各1件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经费划拨单以及项目完成报告。
3)提供上一年度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划拨单。
1)市发改委
2)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县区
3)市财政局
Ⅲ—4
分工合作
1)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
2)在实施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治理中,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3)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年)。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1)、2)或2)、3)为B;符合2)为C;其余情形为D
1)提供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主要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用下划线予以标注。
2)提供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在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联合发布的文件。
3)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2)3)解释中涉及的各相关单位
Ⅲ—5
文明委
职责履行
1)文明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建立健全指导协调、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3)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文
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作为评选先进的前置条件。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3)和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B;符合3)为C;其余情形为D
1)提供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委专题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
2)提供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委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指导协调、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奖惩激励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3)提供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并对其中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内容予以标注。
1)2)3)市文明办、各县区
Ⅲ—6
文明办
职能作用
1)认真落实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
2)召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专门会议≥1(次/年);
3)组织开展专项调研≥1(次/年),掌握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直辖市所辖区县与地级以上城市文明办现有科(处、室)具体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或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4)和其余标准中2项为B;符合4)和其余标准中1项,或同时符合1)、2)、3)为C;其余情形为D
1)说明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办指导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主要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
2)如有相关专门会议,提供前两年度各1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或会议纪要。
3)提供前两年度各1次由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办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调研的调研方案和调研报告。
4)说明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文明办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并提供前两年度的工作总结。
1)2)3)市文明办、各县区
4)市(县、区)文明办、编办
Ⅲ—7
责任落实
1)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2)牵头部门能有效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1项为B;其余情形为D
1)说明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主要有关部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并提供其责任制度规定。
2)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牵头部门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问题的案例3个,并提供相关材料。
1)2)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局、各县区
Ⅲ—9
群众参与
1)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2)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电话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
3)关爱未成年人成为当地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为B;其余情形为C
1)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型活动,并提供3个活动的相关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
2)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相关部门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途径,列举3个通过这些渠道解决相关问题的典型案例,并提供相关材料。
3)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社会公益事业中特别是志愿者行动中关爱未成年人的重大活动,并提供3个活动的相关媒体资料(如文字、图片资料)。
1)2)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
3)市文明办、团市委
Ⅲ—10
社会组织参与
1)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
2)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有成效。
3)学术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为推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为B;其余情形为C
1)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3个案例,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列举本市(直辖市为本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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