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量》DB330621T05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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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量》DB330621T059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2013年11月
项目名称: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主管部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科室:
浙江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
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绍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为更好的落实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为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提供操作性强的管理依据,省环保厅于2011年下达了纺织染整工业工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为省环科院,项目协作单位为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绍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1.2工作过程
2011年10月,项目召集了在政策标准领域及定型机废气治理技术领域主要骨干,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对标准研究过程中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与落实。
2011年11-12月,项目组对企业和省、绍兴县监测站等单位进行纺织染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前期调研,了解我省印染定型机数量、环评对印染废气要求、目前主流的废气处理方法、废气来源、废气监测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2012年1月6日,项目组召开第一次讨论会,对项目分工和进度安排作了总体部署,并充分讨论了标准制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2012年3月,项目组召开第二次讨论会,主要针对纺织染整大气污染物采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确定了关于油烟、颗粒物、臭气浓度等污染物的具体采样和测定方法。
2012年4-12月,项目组对我省绍兴地区生产涤棉(TC)布、化纤、复合面料、涂层、混纺、针织等数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和现场调研,并选取了5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现场监测,获取企业排污的一手数据。
2013年3月,项目组赴省印染协会调研,就我省纺织染整行业规模、企业竞争力、设备先进程度、废气治理技术等内容与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交流。
2013年5月,项目组对我省余杭、萧山地区的纺织染整企业进行调研对丝绸、棉麻、涂层、化纤等印染整理工序以及相应的处理技术作深入的了解。
并选取了1家箱包布涂层企业进行现场监测。
2013年7月17日,地方强制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立项建议通过专家论证。
专家建议本标准与国家正在开展的相关标准做好衔接工作,并加强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论证。
2013年7月26日,在浙江省印染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暨废气排放标准研讨会上,初步介绍了本标准的制定情况及具体限值要求。
2013年8月,根据立项论证会的建议要求,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013年9月,对嘉兴市秀洲区、湖州市南浔区、宁波杭州湾工业园区的纺织染整情况进行调研。
了解定型机废气整治情况,涂层企业生产概况、废气治理情况等。
2013年10月25日,召开了关于地方强制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讨会,会上充分讨论了标准中指标项目和限值设定的合理性,并对标准草案中的指标项目和限值提出了修改意见。
2013年11月,根据标准研讨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并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在省内进行征求意见。
2、纺织染整行业概况
2.1我省纺织染整行业概况及分布
作为纺织染整行业大省,近些年我省纺织染整行业得到飞速的发展。
截止2012年12月,我省印染布产量达334.88亿米,占全国总量的59.16%,产量连续数年位居全国第一,远超江苏、广东、福建等地,其中绍兴县年布产量就占全省的50%,接近占全国的30%。
表2-1列举了我省近5年的印染布产量及全国占比。
表2-1浙江省印染布生产量及占比情况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产量/亿米
250.64
270.09
314.88
362.46
344.88
占全国比例/%
55.91
55.95
58.24
61.12
59.16
同比/%
–
9.90
13.64
7.90
-3.79
另据《浙江省统计年鉴》统计,2011年我省规模以上的纺织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805.65亿元,利润总额280.09亿元,利税总额451.54亿元,分别占全省工业的10.3%、8.44%和8.26%;分别占全省轻工业的26.4%、22.2%和20.5%。
纺织业规模以上企业共5267家,其中私营企业3801家(约占72.2%),国有及国有控制企业13家(约占0.25%),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1076家(20.4%),分别完成工业总产值3557.14亿元、30.09亿元和1621.75亿元。
2011年纺织业有529家规模以上的企业亏损,约占规模以上总企业的10%,其中,私营企业共亏损307家,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亏损16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亏损3家。
另外,纺织业中大中型企业共808家,约占总规模以上企业15.3%,完成工业总产值2910.67亿元,利润总额166.73亿元,利税总额257.74亿元,分别占比规模以上纺织业工业的50.1%、59.5%、57.1%。
根据2010年浙江省污普数据统计,我省共有印染企业2434家,主要分布在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等地(详见表2-2),并形成明显的企业集聚区。
其中,可统计的印染加工企业1208家,占比49.6%,主要有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染整精加工和丝印染精加工三块组成。
其中,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企业共1039家,占比83.5%。
印染加工企业在我省分布如图2-1所示。
另外,我省纺织产品特征分布也十分显著。
其中,宁波以针织印染为主;绍兴以化纤梭织染色布为主;萧山以棉布、化纤梭织、涤纶为主;嘉兴以梭织、纯棉品染色为主;湖州以绒类织物为主;余杭以纱线、装饰布为主;桐乡以羊毛衫染色为主;江山以印花产品为主。
另外,据印染协会介绍我省印染加工企业以代加工为主,占到80%左右;全省新型小浴比的溢流染色机占20%,气流染色机的比重约10%,而大浴比(>1:
10)的溢流染色机仍高达70%。
表2-2浙江省纺织印染企业区域分布情况一览表
地区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占比
10%
8%
4%
23%
19%
19%
9%
0.8%
0.2%
6%
1%
图2-1浙江省印染加工企业分布情况
根据2010年浙江省污普数据统计结果,全省印染企业共排放污水564462156吨,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25.96%;排放化学需氧量54204.41吨,占全省COD排放量的29.37%;氨氮排放量4425.43吨,占全省氨氮排放量的35.28%,但印染总产值仅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12.1%,凸显其高污染。
各区域污染物排放及产值分布见表2-3。
表2-3浙江省纺织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占比
地区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污水量
19.29%
10.89%
1.55%
16.24%
9.05%
35.84%
4.87%
0.50%
0.11%
0.84%
0.81%
COD
20.0%
10.0%
2.0%
16.0%
8.0%
36.0%
4.0%
1.0%
0.2%
0.8%
2.0%
氨氮
10.0%
10.0%
4.0%
29.0%
6.0%
33.0%
4.0%
0.5%
0.5%
1.0%
2.0%
2.2纺织染整行业相关政策、标准
(一)国家层面
作为重污染行业,国家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标准。
其中,《印染行业准入条件》于2008年发布,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颁布了《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
规定了印染废水原则上应自行处理或接入集中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拉幅定形设备要具有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要求加强印染行业水污染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和10%的约束性指标,其中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削减比例不低于10%,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新建纺织印染等单纯扩大产能项目。
《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绿色环保、附加值高、吸附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化纺织工业体系。
此外,国家在环境保护标准方面也发布了一系列标准,详见表2-4。
表2-4纺织染整行业环境保护标准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阶段
清洁生产标准
纺织业(棉印染)(HJ/T185-2006)
颁布
化纤行业(氨纶)(HJ/T359-2007)
化纤行业(涤纶)(HJ/T429-2008)
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标准(纺织品废物试行)
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
颁布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7-2012)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8-2012)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HJ/T309-2006)
颁布
生态纺织品(HJ/T307-2006)
技术规范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
颁布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纺织染整
征求
意见
技术政策
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18号)
颁布
其中,为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以及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国家于2012年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进行修订。
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其中要求现有和新建企业间接排放COD、氨氮和总磷指标限值分别要达到200mg/L、20mg/L、和1.5mg/L。
(二)地方层面
印染行业一直是我省重点治理行业,在国家《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08版)的基础上,浙江依据地方特色提出了《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之后发布了《浙江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行动计划——印染行业专项行动(2010-2012年)》、《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
在不断强化印染行业水污染物治理的同时,更为密切地关注印染废气的治理,逐步实现由“治水”向“治气”的转变。
其中,《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印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企业污染物排放口与厂界双达标。
并要求在2012年前,所有印染企业须完成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建设,以加强印染行业有机废气污染的控制。
另外,《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明确规定定型机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置,油剂回收率90%以上;车间内无明显的定型机烟雾和刺激性气味,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此外,为更好得贯彻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而编制的《浙江省VOCs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2013年全省全面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定型机烟气有效收集处置,油剂回收率90%以上,废气收集率90%以上,总颗粒物的去除率应达到80%,油烟去除率应达到75%以上。
2013年浙生态办发布的《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2013年实施方案》(浙生态办[2013]1号)要求,2013年底完成1200家以上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深度治理。
印染集聚区绍兴县对废气的整治力度最大,先后启动了三轮“蓝天行动”,要求全县所有定型机必须在2014年底前安装完成废气静电二级处理装置;并结合绍兴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值》(DB330621/T001-2013)地方标准,规定了定型机废气最高允许排放颗粒物浓度不超过30mg/m3,油烟浓度不超过40mg/m3。
图2-2汇总了我省印染定型机废气治理的历程。
另外,我省其他地区县市根据省里的相关文件要求也加大了对纺织染整废气的整治工作,如嘉兴秀洲、湖州南浔等地区也明确规定了定型机废气必须增加二级静电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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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开展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蓝天行动”),要求安装废气净化装置,收集率应达到90%以上,总颗粒物去除率达80%,油烟去除率达75%。
绍兴市开展对市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
要求07年6月底所有印染企业的定型机都必须配套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
《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必须对定型机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回收油剂和废气的热能。
《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2012年底前所有印染企业必须完成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建设。
《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要求定型机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置,油剂回收率90%以上。
绍兴县出台《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值》DB330621/T001-2013。
要求颗粒物和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30mg/m3和40mg/m3。
图2-2浙江省印染定型机废气整治情况
3、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3.1纺织染整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污染隐患
印染行业在带来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定型机烘房中产生大量的高温气体,其中含有机油分、染料、染料助剂、润滑油、纤维类细颗粒物等污染物质。
这些污染物的大量排放直接或间接导致了“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的频发,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环境安全。
此外,定型机废气存在严重的刺鼻气味,一直是群众投诉的焦点。
2008-2010年,省级环保部门共收到针对纺织印染企业大气污染的投诉案件7、11和27起,分别占到当年大气污染投诉数案件的2.7%,4.6%和4.6%。
纺织印染行业的投诉频率在工业行业中处于高位。
鉴于印染行业所存造成的环境问题,本行业的污染防控在我省的两轮“811”行动方案、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及节能减排等工作中均被列为重点工作内容。
3.2现行国家标准不能满足我省行业环境监管的需求
目前,我国已加严了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12年颁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7-2012)、《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8-2012)四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但是相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仍为空白,亟需出台相关标准对其实施污染物控制。
虽然纺织印染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被列入2013年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但仍需数年才能颁布实施。
而目前对于印染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我省主要援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油烟和颗粒物两项指标的去除率进行控制;部分地区也控制非甲烷总烃指标项目。
但是对于GB16297标准,一来发布时间久远,二来属于综合型排放标准,针对性不强,且相关的指标项目限值略为宽松;也未能对印染行业废气中的诸多特征污染因子进行有效的监管,尤其是低浓度、高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的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
对于GB18483标准,主要是针对饮食业油烟,与印染行业废气中的油烟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油性物质的组成成分是不一样的。
由此可见,当前执行援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远远不能满足我省大气污染物防治和环境监管的需求,亟需制订地方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3纺织染整行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求
纺织染整行业在我省高度集聚,使我省年产布量逐年增加。
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十一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历史遗留的问题仍未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许多困难与挑战。
“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意味着我省纺织染整行业将从数量效益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的转变。
通过本标准的制订,一方面能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对行业监管的技术依据,淘汰一些工艺技术落后,效益低的企业,优化我省的经济结构;另一方面也能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强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力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4、总体思路、编制原则与技术路线
4.1总体思路
通过文献调研、实地走访调研、现场监测、研讨会等方式,多方面准确、详细地了解我省印染行业基本概况(包括省内印染企业的分布状况、年产量等)、企业产排污情况、先进污染防治技术、污染治理成本及现状。
参照国内外先进的污染控制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订符合浙江省纺织染整行业特点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编制原则
1、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衔接。
浙江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必须以国家及浙江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为依据。
符合《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国家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相衔接;与行业技术政策、污染防治要求相适应。
2、强化标准的可操作性。
兼顾经济技术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对现有企业,按照省内具有代表性先进企业所能达到的污染物治理水平制订排放限值;对于新建企业,以国内外先进污染物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为依据,并结合人体健康风险分析,制订排放标准限值。
根据生产产品特性,分别制订相应的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综合和单一指标兼顾。
目前,国家及地方层面均未有专门针对印染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标准,我省制订纺织染整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尚属国内首例。
鉴于该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种类繁多,在标准制订初级阶段,可选用综合性指标(染整油烟、苯系物、臭气浓度、VOCs等)和危害较大的单一指标(苯、甲醛等)作为控制指标。
4、分类控制。
鉴于目前纺织染整工业中后整理工序较多,不同后整理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差异性较大。
因此,本标准对后整理工序进行分类控制,将高污染型的涂层整理为单独归纳为一类。
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要求。
为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提出工艺废气收集收集率的要求;为防止处理过程中通过稀释方式达标排放,提出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标干风量变化率的控制要求。
4.3技术路线
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图见4-1。
行业环境影响
重点污染源
调查
国内外
标准研究
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研究
资料研究
现场调研
实地监测
经济技术评估
生产工艺
污染预防
排放因子
处理技术
排放水平
处理成本
标准限值
论证和确定
环境效益预测
图4-1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5、纺织染整行业产排污及污染防治技术分析
5.1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5.1.1原辅料分析
(一)染整原辅材料
印染行业所用的原辅料主要包括四大类,分别是纺织纤维、染料、印染助剂及有机硅油。
其中,纺织纤维直接影响印染过程中所使用染料和印染助剂,也间接影响了后整理过程中废气的成分和含量。
另外,有机硅油也是后整理废气中重要的污染物来源。
(1)纺织纤维
根据纤维的来源和生产工艺,可将纤维分为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
其中天然纤维是自然界原有的或经人工培植的植物上、人工饲养的动物上直接取得的纺织纤维。
一般包括植物纤维、动物纤维和矿物纤维。
化学纤维则是用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过制备纺丝原液、纺丝和后处理等工序制得的具有纺织性能的纤维。
可分为人造纤维(再生纤维)、合成纤维、无机纤维。
具体的纺织纤维见表5-1。
表5-1纺织纤维分类与成分
天然纤维
植物纤维
(纤维素)
种子纤维
棉、木棉等
叶纤维
剑麻、蕉麻等
茎纤维
苎麻、亚麻、大麻、黄麻等
动物纤维
(蛋白质)
毛发类
绵羊毛、山羊毛、骆驼毛、兔毛、牦牛毛等
腺分泌物
桑蚕丝、柞蚕丝等
矿物纤维
(无机物)
无机金属硅酸盐类,如石棉纤维等
化学纤维
人造纤维
再生纤维素纤维
粘胶纤维、醋酸纤维等
再生蛋白质纤维
大豆纤维、花生纤维等
合成纤维
普通合成纤维
涤纶、棉纶、晴纶、丙纶、维纶、氯纶等
特种合成纤维
芳纶、氨纶、碳纤维等
无机纤维
玻璃纤维、金属纤维等
(2)染料
按照染料性质和应用方法,可将染料分为直接染料、酸性染料、分散染料、活性染料(反应染料)、还原染料、阳离子染料、冰染料(不溶性偶氮染料)、缩聚染料、氧化染料、硫化染料、酞菁染料等十余种。
表5-2汇总了不同染料性能及应用类别。
表5-2染料主要性能及应用类别
染料类别
主要性能
适用对象
棉
麻
丝
毛
锦
涤
腈
直接染料
能直接溶于水,使用方便,色泽浓暗,色谱齐全,价格便宜,色牢度较差
√
√
√
√
√
活性染料
能直接溶于水,使用方便,色泽鲜艳,色谱齐全,价格适中,湿处理牢度优良
√
√
√
√
√
不溶性偶氮染料
不能直接溶于水,使用起来较繁复,色泽浓艳,色谱不全(缺绿),价格低廉,色牢度良好
√
√
还原染料
不能直接溶于水,使用起来繁复,色泽鲜艳,色谱不全,价格昂贵,色牢度优秀
√
√
√
可溶性还原染料
能直接溶于水,使用方便,色泽淡艳,色谱不全,价格昂贵,色牢度优秀
√
√
硫化染料
不能直接溶于水,使用起来较繁复,色谱不全,色泽浓暗,色谱齐全,价格低廉,色牢度良好
√
√
酸性染料
能直接溶于水,使用方便,色泽较艳,色谱齐全,价格适中,色牢度良好
√
√
√
酸性媒染料及酸性含媒染料
能直接溶于水,使用较方便,色泽较暗,色谱不全,价格适中,色牢度优良
√
√
√
分散染料
微溶于水,染色困难,色泽较艳,色谱齐全,价格较高,色牢度优良
√
√
阳离子染料
能直接溶于水,使用方便,色泽浓艳,色谱齐全,价格适中,色牢度优良
√
(3)印染助剂
印染助剂是指在纤维纺织加工过程中,纺织品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及染料后处理过程中使用的除染料和通用化学品(如无机或有机的酸、碱和盐)以外的物质的总称。
主要可划分为前处理助剂、染色助剂、印花助剂和后整理助剂。
表5-3列举了不同工艺阶段所需的各类助剂。
表5-3印染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助剂
工艺阶段
助剂名称
前处理阶段
净洗剂(洗涤剂)、助洗剂、干洗剂、抗再沉积剂、湿润剂、再湿润剂、渗透剂、退浆剂、精炼剂、精炼助剂、脱胶剂、脱脂剂、漂白剂、漂白助剂、漂白稳定剂、漂白催化剂、上蓝剂、丝光剂、丝光助剂、螯合(分散)剂、酶制剂、脱氯剂、双氧水去除剂、碱减量促进剂
染色阶段
乳化剂、消泡剂、发泡剂、泡沫增效剂、泡沫稳定剂、稳定剂、均染剂、促染剂、缓染剂、防泳移剂、膨化剂、媒染剂、氧化剂、防氧化剂、还原剂、防还原剂、固色剂、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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