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坑水电站报废改建工程机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合同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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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坑水电站报废改建工程机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合同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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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坑水电站报废改建工程机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合同招标
第一部分
商务条款
第1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坑水电站机组报废改建工程已批准修建。
青田县金坑电站为该项目的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坑水电站位于浙江省青田县瓯江水系船寮港支流十二都源上游,距青田县城43km的黄放口附近,发电站厂房位于河流左岸水牛塘村。
金坑水库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本次报废改建对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和改造,装机容量维持3×3200kW不变,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875.4万元,本标段预算为960万元。
本标段采用机电设备总承包方式,由承包人负责水轮机更新和大修、进水阀更新、调压阀更新、调速器维护修理、发电机更新和大修、主变压器更换、高低压开关设备更换、计算机监控、保护、视频监视系统更新改造、桥式起重机更新、油气水系统设备更新等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参与现场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等服务。
并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的协调与管理,直至工程完工发电,并通过合格验收。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本标段主要包括以下设备的更新与改造:
(1)2台3200kW水轮机更新;
(2)1台3200kW水轮机大修(3#机);
(3)3台进水阀更新;
(4)3台调压阀更新;
(5)3台调速器维护修理;
(6)2台4000kVA发电机更新;
(7)1台4000kVA发电机大修(3#机);
(8)1台8000kVA、1台4000kVA共两台主变更新;
(9)1台500kVA低压机组变压器、2台160kVA厂变更新;
(10)高低压开关设备更换;
(11)计算机监控、保护、视频监视系统更新改造;
(12)1台10t、Lk=9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更新;
(13)油气水系统设备更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水电机械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内容,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水轮发电机组分包人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4)水轮发电机组分包人近五年具有单机3.2MW及以上、转速1000r/min及以上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三台的业绩,且已成功运行1年;
(5)主变压器分包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单台容量12.5MVA及以上,并至少有3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2月24日起,从网址: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鹤城镇塔山路101号6楼)。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准时出席,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如投标人携带的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交易席位费。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金坑电站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田县金坑电站地址:
杭州沈半路257号
邮政编码:
323908邮政编码:
3100015
联系人:
潘枫联系人:
金册玲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2年02月24日
第2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1.1
合同名称:
金坑水电站机组报废改建工程机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JKJDSB-C1
2
2.1.2
资金来源:
国家补助及自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2.1.3
投标人资格: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水电机械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内容,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水轮发电机组分包人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4)水轮发电机组分包人近五年具有单机3.2MW及以上、转速1000r/min及以上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三台的业绩,且已成功运行1年;
(5)主变压器分包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单台容量12.5MVA及以上,并至少有3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4
2.3.3
投标有效期:
90天
5
2.3.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投标担保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其它交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2、投标担保应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3、本工程投标担保额度壹拾伍万元
6
2.3.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7
2.4
投标文件递交至: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塔山路101号)
8
2.6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3月16日上午9:
30时止
9
2.18
开标时间:
2012年3月16日上午9:
30时
开标地点: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塔山路101号)
10
招标人预算价
人民币:
960万元整,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
8%-13%。
2.1总则
2.1.1招标范围
本标段采用机电设备总承包方式,由承包人负责水轮机更新和大修、进水阀更新、调压阀更新、调速器维护修理、发电机更新和大修、主变压器更换、高低压开关设备更换、计算机监控、保护、视频监视系统更新改造、桥式起重机更新、油气水系统设备更新等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参与现场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等服务。
并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的协调与管理,直至工程完工发电,并通过合格验收。
本标段主要包括以下设备的更新与改造:
(1)2台3200kW水轮机更新;
(2)1台3200kW水轮机大修(3#机);
(3)3台进水阀更新;
(4)3台调压阀更新;
(5)3台调速器维护修理;
(6)2台4000kVA发电机更新;
(7)1台4000kVA发电机大修(3#机);
(8)1台8000kVA,1台4000kVA两台主变更换;
(9)1台500kVA低压机组变压器、2台160kVA厂变更新;
(10)高低压开关设备更换;
(11)计算机监控、保护、视频监视系统更新改造;
(12)1台10t、Lk=9m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更新;
(13)油气水系统设备更新。
2.1.2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国家补助和自筹,用于本合同项下。
2.1.3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水电机械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内容,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水轮发电机组分包人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4)水轮发电机组分包人近五年具有单机3.2MW及以上、转速1000r/min及以上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三台的业绩,且已成功运行1年;
(5)主变压器分包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单台容量12.5MVA及以上,并至少有3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2.1.4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5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招标文件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号
名称
第一部分
商务条款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
4
合同条款
5
合同协议书及履约保函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条款
1
一般规定与要求
2
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技术条款
3
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技术条款
4
变压器技术条款
5
高低压开关柜技术条款
6
计算机监控、保护、视频监视系统改造技术条款
7
厂房桥式起重机技术条款
8
油气水系统设备技术条款
9
设备性能保证和技术明细表
10
招标附图
2.2.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进行解释或澄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有关问题,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将把答复送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方式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超过期限的,招标单位概不答复。
2.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期间,招标人为了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发出的全部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以前发出,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3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保证金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辅助资料
1)交货进度表
2)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
3)技术明细表
4)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的图纸和说明
5)建议补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
6)建议补充的技术资料
7)偏差表
8)大(部)件情况
9)运输方案及设备明细表
10)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1)比较方案的差价及概要描述
12)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册,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以及与投标报价有关的辅助资料进入商务标,其余均进入技术标。
2.3.2投标文件的偏差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均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条款要求,分别按商务和技术列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3.3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当招标人因特殊的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时,应在原有效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如不同意延长,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消投标并全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否则即被认为已承认延期,同时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以90天为限。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不得要求修改其标价。
2.3.4投标保证金
2.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五万元整。
2.3.4.2对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3.4.3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3.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实质性修改/改变其投标内容;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2.3.5投标报价
2.3.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3.3条的格式认真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各种分项报价表。
若分项报价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分项报价进行修正;若数字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并对副本作相应修正。
2.3.5.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2.3.6投标人的建议方案
2.3.6.1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案外,投标人可对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说明和建议。
投标人提出自认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为合适的建议方案时,应该说明该建议方案对技术条件、价格、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影响。
2.3.6.2投标人可提出与招标要求有差异的方案,但应附有详细的技术经济说明、图纸、工作进度计划及有关的参考资料。
2.3.6.3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建议方案。
不管建议方案是否被采用,其投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3.7现场考察
2.3.7.1投标人如需要现场考察,招标人将提供方便,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3.7.2在现场考察中如发生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现场考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8五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技术标”和“商务标”字样。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8.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2.3.8.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2.3.8.4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
2.4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密封包装。
封套上应有“商务标”或“技术标”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
并写明:
1)招标人的名称;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并注明技术标或商务标;
3)在2012年3月16日上午9:
30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2投标人应在2012年3月16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塔山路101号)。
投标文件应面交。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
2.4.4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5开标和评标
2.5.1开标
2.5.1.1招标人将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9:
30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塔山路101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
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5.1.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2.5.2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
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2.5.4.1在开始评比前,招标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5.4.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而"细微差别"则是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
2.5.4.3投标文件有以下之一情况者作为废标: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被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3)没有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4)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数量、单位等内容;
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认为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2.5.4.4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2.5.4.5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2.5.4.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签字并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2.5.4.7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2.5.5评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国家七部委第27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7号)、《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5.5.1评标原则
(1)实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以技术进步、工艺先进、确保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完善等条件为依据;
(2)标价在合理的范围内,但不一定选择标价最低者;
(3)通过评标,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确能履行合同,报价合理,质量及综合指标最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5.5.2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原则上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参加的,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
2.5.5.3评标程序
评标的一般程序为: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6)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序;
(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5.5.4过程保密
(1)开标直至授权签约,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内容以及评标报告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漏。
(2)投标人在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5.5.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中的“附件A”。
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决标
2.6.1
(1)按2.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按2.5.5条规定评标,经综合评审后的最优投标人。
2.6.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6.2重新招标
当投标人少于三个,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投标法、投标文件都被否决,招标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2.6.3中标通知
2.6.3
2.6.3.2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原因。
2.6.3.3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2.6.4履约担保
2.6.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出具的金额等于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格式见5.2条。
2.6.4
2.6.4.3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则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支付给发包人。
2.6.5签订合同
2.6.5.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地点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2.6.5
2.6.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2.6.6定标
2.6.6.1定标由招标人负责,参与定标的人员不少于应到成员的三分之二。
2.6.6.2定标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30号令的有关规定,定标应当坚持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则。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将向投标人发出中标或招标结果通知书。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6.6.3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所有中标候选人经查实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2.6.6.4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第13条规定,招标人在定标前,应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报价书
投标报价书(格式)
:
我方(投标人)研究了金坑水电站报废改建工程机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合同编号JKJDSB-C1),愿意遵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全部义务和责任。
我方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项目负责人为。
该总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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