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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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指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
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
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
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
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
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附件:
1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2土地等别划分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表1投资强度控制指标.doc
表2容积率控制指标.doc
表1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单位:
万元/公顷
地区分类
行业代码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市县等别
第一、二、三、四等
第五、六等
第七、八等
第九、十等
第十一、十二等
第十三、十四等
第十五等
13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14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15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16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17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18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19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20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
21
≥1815
≥1450
≥1055
≥725
≥605
≥555
≥440
22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23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
24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
25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
26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
27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1175
≥440
地区分类
行业代码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市县等别
第一、二、三、四等
第五、六等
第七、八等
第九、十等
第十一、十二等
第十三、十四等
第十五等
28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1175
≥440
29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
30
≥2070
≥1660
≥1210
≥830
≥690
≥625
≥440
31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
32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
33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
34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
35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
36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
37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1175
≥440
39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
40
≥4400
≥3520
≥2575
≥1760
≥1470
≥1330
≥440
41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
42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
43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
注:
城市等别划分见附件2。
表2容积率控制指标
行业分类
容积率
代码
名称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4
食品制造业
≥
15
饮料制造业
≥
16
烟草加工业
≥
17
纺织业
≥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
19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
20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
21
家具制造业
≥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
23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27
医药制造业
≥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
29
橡胶制品业
≥
30
塑料制品业
≥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4
金属制品业
≥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附件1:
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一、指标应用 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和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土地等别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执行(详见附件3)。
二、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
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
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
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
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5、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
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附件2:
土地等别划分
五等:
南宁市(江南区良庆区青秀区西乡塘区兴宁区)
六等:
柳州市(城中区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
七等:
桂林市(叠彩区七星区象山区秀峰区)
九等:
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防城港市港口区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
梧州市(万秀区蝶山区长洲区)桂林市雁山区
十等:
钦州市(钦北区钦南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宁市邕宁区武鸣县玉林市玉州区来宾市兴宾区
十一等:
百色市右江区北流市
十二等:
岑溪市东兴市桂平市合浦县合山市桂县柳城县柳江县容县田东县昭平县钟山县河池市金城江区贺州市八步区
十三等:
荔浦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阳朔县平乐县富川瑶族自治县藤县博白县陆川县平果县田阳县平南县上思县宜州市苍梧县南丹县
十四等:
宾阳县崇左市江州区大化瑶族自治县扶绥县横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鹿寨县兴业县蒙山县灵山县浦北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
十五等:
都安瑶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天峨县靖西县德保县那坡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武宣县象州县忻城县永福县资源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隆安县上林县马山县凭祥市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天等县
附件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制造业部分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
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
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
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
1310谷物磨制
132:
132 1320饲料加工
133:
133植物油加工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134:
1340制糖
135:
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1畜禽屠宰 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
136:
136水产品加工 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 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1363水产饲料制造 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
137:
137 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1392豆制品制造 1393蛋品加工 1399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14:
食品制造业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11糕点、面包制造 1419饼干及其他培烤食品制造。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 1422蜜饯制作。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431米、面制品制造 1432速冻食品制造 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4: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145:
罐头制造 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 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 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1459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1味精制造 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
其他食品制造 1491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493盐加工 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499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
15:
饮料制造业
151 :
1510酒精制造。
152:
酒的制造 1521白酒制造 1522啤酒制造 1523黄酒制造 1524葡萄酒制造 1529其他酒制造。
153:
软饮料制造 1531碳酸饮料制造 153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1535固体饮料制造 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54 1540精制茶加工
16:
烟草制品业
1611610烟叶复烤。
162:
1620卷烟制造
169 :
1690其他烟草制品加工
17:
纺织业
171: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 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1721毛条加工 1722毛纺织 1723毛染整精加工。
173 :
1730麻纺织。
174: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1741缫丝加工 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丝印染精加工。
175:
纺织制成品制造 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1752毛制品制造 1753麻制品制造 1754丝制品制造 1755绳、索、缆的制造 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57无纺布制造 1759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176:
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3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9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81 :
1810纺织服装制造。
182:
1820纺织面料鞋的制造。
183:
1830制帽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91 :
1910皮革鞣制加工。
192:
皮革制品制造 1921皮鞋制造 1922皮革服装制造 1923皮箱、包(袋)制造 1924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I931毛皮鞣制加工 1932毛皮服装加工 1939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19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1羽毛(绒)加工 1942羽毛(绒)制品加工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1:
锯材、木片加工 2011锯材加工 2012木片加工。
202:
人造板制造 2021胶合板制造 2022纤维板制造 2023刨花板制造 2029其他人造板、材制造 。
203:
木制品制造 2031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2032木容器制造 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204 :
2040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21家具制造业
211 :
2110木质家具制造
212:
2120竹、藤家具制造。
213:
2130金属家具制造。
214 :
2140塑料家具制造。
219 :
2190其他家具制造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21:
2210纸浆制造。
222:
造纸 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222手工纸制造 2223加工纸制造。
223:
纸制品制造 2231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31:
印刷 2311书、报、刊印刷 2312本册印制 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32 :
2320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
233 :
2330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41:
文化用品制造 2411文具制造 2412笔的制造 2413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2414墨水、墨汁制造 2419其他文化用品制造。
242:
体育用品制造 2421球类制造 2422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2423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2424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242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243:
乐器制造 2431中乐器制造 2432西乐器制造 2433电子乐器制造 2439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44:
2440玩具制造。
245:
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451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452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51:
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2人造原油生产。
252:
2520炼焦
253 :
2530核燃料加工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无机酸制造 2612无机碱制造 2613无机盐制造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
262:
肥料制造 2621氮肥制造 2622磷肥制造 2623钾肥制造 2624复混肥料制造 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9其他肥料制造。
263:
农药制造 2631化学农药制造 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1涂料制造 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3颜料制造 2644染料制造 2645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265:
合成材料制造 2651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2合成橡胶制造 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4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665信息化学品制造 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667动物胶制造 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1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72化妆品制造 267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74香料、香精制造 267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医药制造业
271:
2710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272:
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 :
2730中药饮片加工。
274:
2740中成药制造275 2750兽用药品制造276 2760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277 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化纤浆粕制造 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282:
合成纤维制造 2821锦纶纤维制造 2822涤纶纤维制造 2823腈纶纤维制造 2824维纶纤维制造 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29橡胶制品业
291:
轮胎制造 2911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2912力车胎制造 2913轮胎翻新加工。
292 :
2920橡胶板、管、带的制造。
293 :
2930橡胶零件制造。
294:
2940再生橡胶制造。
295 :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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