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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提升实践和美德
、引言
基因是遗传特征的基本单元,当前的基因研究已经表明,
些基因因素极大地影响着甚至是决定着许多人类的表现型特征,比如智力、外表和性格等。
人们在发现决定这些特征的基因的过程中逐渐生发出了基因干预的实践。
这一新兴的研究领域不仅在生物学、医学领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它所引发的伦理学问题在哲学层面上也广为讨论。
本文尝试从经典的以及当代的美德理论中寻求概念资源,以阐明基因干预的一种类型――基因提升对人们的伦理生活所构成的潜在威胁。
一般来说,基因干预指的是人们试图应对那些不正常的或人们不想要的基因,并由此通过使用某些基因技术来提高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功能的一种尝试。
这些正在研究中的基因技术包括体细胞植入、克隆基因植入、体细胞核移植、基因药物学和胚胎选择对基因干预的各种技术形式的阐述,见AllenBuchanan,DanW.
Brock,NormanDaniels,DanielWikler,FromChancetoChoice(NewYork: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0),pp.5-9.
在基因干预的实践中,就其不同的目的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两种类型,即基因提升(geneticenhancement)和基因治疗
genetictreatment)。
基因提升旨在“提高人们的表现型特征并因此把人的生理或心理功能提升到对于人类来说正常且充
分的水平之上”[1],其目的在于获得竞争上的优势或者实现
完美主义的追求,等等。
与此对照,基因治疗则旨在恢复或提高人的功能以达到正常水平,其手段典型地来说包括向病患的体细胞中植入正常的或人们想要的基因,以替代不正常的基因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但必须承认的是,由于人们已经意识到在疾病、残疾和正常功能之间的区分是带有一定主观性的,因此要在基因治疗和基因提升之间做出明晰的区分也是很困难的。
有人提出,事实上,是我们的社会规约和价值决定了什么是疾病而什么又是正常。
例如,正是因为美国文化崇尚开朗外向和“身材高大”,才使得在美国社会中害羞和身材矮小被定义为是不太正常的,甚至是一种需要治疗的疾病。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疾病和正常功能之间的区分取决于社会建筑而不仅仅是一个生物学问题。
但是诺曼
•丹尼尔(NormanDaniel)论证道:
疾病或残疾并不仅仅是由社会规定的,生命医学可以对就人类来说典型的功能性组织的变化程度和人类功能的正常范围做出界定,而正常功能这个概念可以基于这种界定得到相对客观的规定。
进而,通过医学手段,包括基因干预,恢复正常功能或把功能尽可能提高到正常水平就纠正了由自然因素所导致的劣势,并有助于保护对社会中所有有理性的人都给予开放的公平机会。
如果正常功能这个概念可以以这种方式得到辩护,即便仍旧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和棘手的案例,在基因治疗和基因提升之间就还是可以基于它们各自不同的目的、动机和更广义的社会后果作出合理的区分。
就对这种以“正常功能模型”为特征的基因治疗-基因提升之间的区分所作的详细阐释和辩护,参见NormanDaniels,“NormalFunctioningandTreatment-EnhancementDistinction”,Cambridge
QuarterlyHealthcareEthics9(2000):
pp.309-322;Walter
Glannon,GenesandFuturePeople,pp.79-108.
这种区分与有关基因干预在道德上的可允许性的讨论是密切相关的。
基因治疗作为预防或治疗疾病的一种手段通常被认为是在医学的传统领域的界限之内的,并因此在道德上是可行的。
与此对照,基因提升则超越了这一领域并产生了一些道德问题。
基因提升可以包括生理上的提升和心理上的提升。
有关生理提升的例子包括通过服用会增强身高基因的化学产物的基因药物来提升身高,通过抑制所谓的“肥胖基因”来减轻体重,等等。
心理上的提升涉及试图通过提高记忆力和认知能力来提高一个人的理智能力,或提高诸如冷静、外向和乐观这样一些心理特征,甚至还包括通过操纵某些基因来提高诸如节制、慷慨和同情心这样一些道德特征。
当然,当今的基因研究只是仅仅破解了极小一部分的人类基因,因此事实上可应用的基因提升技术是非常有限的。
即便随着研究的深入,一些基因提升由于生物组织的复杂性和人类的发展可能还是无法实现。
但是某些种类的基因提升的潜在失败既没有浇灭公众对通过基因干预来提高人类功能的可能性的热情,也没有阻挡科学家们探索人类基因并发现支配基因的可能策略。
毕竟,这些今天看来只是尝试性的探索有可能在未来
产生出事实上的基因提升。
因此,即便基因提升在我们的社会中还不是一种广泛可用的技术,但是还是值得我们仔细考察它的后
以及
果并对公众和研究者给予一些必要的提醒。
我们可以合法地追问基因提升是否真的能够如它所声称的那样提高人类的功能,即便答案是肯定的,这种提升是否值得我们追求?
目前针对这些
问题的一些担忧已经在学界得到了广泛的讨论有关对基因提升的反对意见的综述,参见FrancoiseBaylisandJasonScott
Robert,“TheInevitabilityofGeneticEnhancement
。
这些
Technologies”,Bioethics,Vol.18,No.1,(2004).
忧虑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物学上的忧虑。
基因提升可
能会对人体带来一些意料之外的伤害,消除一些我们不喜欢的基因并提升正常的基因将威胁基因多样性并限制人类的基因库。
2)与社会正义相关的忧虑。
鉴于其昂贵的费用,基因提升可
能会给那些能够支付得起这些技术的人以不公平的优势并因此
使那些负担不起的人处于更为严重的劣势。
(3)与人性相关的
忧虑。
基因提升可能歪曲、改变那些传统上被认为对人性来说是根本的特征,并可能制造出一种新的人类种族。
(4)担心基因
提升会成为一条捷径。
我们用什么样的手段提高自己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努力奋斗作为获得成功的一项有价值的部分,不应该为我们所舍弃。
在本文中我将主要关注与美德和品格的培养相关的忧虑,这与上文提到的第四种担忧类似。
但是我试图从亚里士多德和当代美德伦理学中寻求论证的概念资源,证明基因提升不
仅使对人类功能的某些提高变得过于廉价,更重要的是它威胁到某些实践所具有的内在善。
二、实践、内在善和美德
我所持的观点是:
对一种既定的生理或心理功能的提升事实上是一种具有内在善的实践,而不是简单地植入某些人们所向往的特征。
我将从亚里士多德式的对人类功能和美德的看法出发来论证这一观点。
(一)幸福、人类功能和美德
正如那些基因提升的支持者们声称人类从未停止通过追求更多的善来提升自己一样,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探索正是以追问人类善是什么开始的。
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列举一系列具体的善,
而是试图识别出人类生活最高的善。
这个观念植根于他目的论式
目的。
一种事物的目的,并不仅仅是其所有运动和活动的最终阶段,也是一种标准,用于判定其活动是否完满并是否实现了它们的善。
这种目的论的图景也适用于人类生活。
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最高善是人类生活的最终目的。
它指引并组织着所有的人类活动并给予它们以价值。
亚里士多德把这种最高善定义为幸福
eudaimonia)。
当他进而试图阐明幸福是什么的时候,他提到了人类所特有的功能。
正如眼睛、手或脚都有其各自的功能一样,一个人也有其功能。
与植物和动物相比,人的独特性就在于他们的生活是“一种具有理性元素的主动生活”。
因此,他认为人类
的功能就在于使灵魂的理性部分合乎美德地活动。
[2]
对亚里士多德来说,美德可以被分为两个范畴(NE,1103a1-10)。
一种是伦理美德,例如勇敢、慷慨和自制;另一
),这是与灵魂中在严格
种是理智美德(virtueofintellect
意义上拥有理性的部分相关联的,例如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
美德并不仅仅是某种品质,而是既包含着道德品格方面,也包括理智方面的复合的品性。
培养美德因此就涉及培养恰当地进行感受的习惯。
从理智方面来说,拥有美德就意味着有能力进行实践推理。
了解了这样一种美德观之后,让我们再转而讨论美德和幸福之间的关系。
幸福作为最高的善是完满的、自足的,并且无条件的就是善的。
相比之下,有些善是有条件的,因为它们是在促进了一个更进一步的目的或一种更高的善这个意义上才是善的。
如,药物是善的,因为它帮助人们恢复了健康。
除了这两种类型的善,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善,例如美德,它一方面本身就是善的,另一方面又构成了最高的善(NE,1097b5)。
美德作为人类的卓
越品性是善的、高贵的、值得选择的,即便它有时并不产生任何进一步的后果。
但与此同时,正是通过培养美德、做有美德的事情,幸福才得以实现。
因此,与药物和健康的关系不同,美德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
美德并不是与幸福相分离的,并不是仅仅出于它对幸福的贡献而被选择的,而是说美德就是幸福的构成性部分,它本身就是值得珍视的。
对美德的践履本身就是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引向对最终目的的实现。
但是即便亚里士多德强调生活得好在于那些实现了灵魂的理性部分的美德的人类活动,而且这些活动是贯穿一生的,可是他所说的“人类活动”究竟是什么,而美德在一种被规定的人类活动中又是如何展现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是语焉不详的。
(二)实践和内在善
受到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的启发并考察了一些其他的经典美德理论之后,当代美德伦理学家麦金泰尔试图揭示美德的核心概念所具有的复合性、历史性和多层面的特征。
他这一计划的第一步就是针对上文中提到的亚里士多德理论中的问题,对一种实践指的是什么作出解释,并试图对美德得以展示并珍视的领域作出清楚的定义。
麦金泰尔这样来定义实践:
我所说的一种“实践”是指任何有着连贯而复杂的形式,在社会中建立起来的,相互合作的人类活动,借此内在于那种形式的活动的善在试图达到卓越的标准的过程中得以实现,这些卓越的标准是恰当于这种形式的活动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规定着这种形式的活动,其结果是人类实现卓越的力量,以及其中所涉及
的人类对目的和善的观念,都有体系地得以拓展。
[3]
这一定义中的关键点就是内在于一种实践的善(goodsinternaltoapractice)这个概念。
按照麦金泰尔的观点,人们只能通过参与某种类型的实践才可以意识到并指明内在善。
例
如,当一位钢琴家沉浸在他所弹奏的美妙乐曲中时,他所实现的善仅仅依附于他们所参与的特定实践。
因此,这种善就其依赖于对某种实践的参与以及这种实践所特有的相关经验这个意义上来说是内在的。
与此对照,外在善“只是出于社会环境的偶然因素有条件地依附于实践之上”[3](188),例如,名声、荣誉、权力和财富。
实现这些善并不必然与某种特定的实践相关联。
旦有更好的选择,当前的实践总是可以被终止或取代。
例如,如就可以被采用。
因此,这些善“绝不是仅仅靠参与某种特殊种类的实践而获得的”[3](188),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些善是外在的。
对于麦金泰尔来说,我们对美德的理解基于在内在善和外在善之间所作的区分。
他把美德定义为“一种习得的人类品质,对美德的获取和展现倾向于使我们获得那些内在于实践的善,而缺
乏美德则会有效地阻止我们获得任何这种善”[3](191)。
让我们以健身为例来阐明在这幅图景中美德是如何展现的。
当我们从事健身的实践时,我们首先必须接受一些既定的标准,按照这些标准我们来判定一个人是否身体健康。
然后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当前的表现在这些标准的评判下是有所不足的。
我们必须遵循专家的指导,准备好接受挑战,例如控制对美食的欲望,每天做一点运动等。
在这个过程中,诚实、勇敢和节制这些美德就得到了展现而且也是为体验到内在于这种实践的善所必需的。
但是如果
我们决定仅仅是通过整形手术来切除脂肪保持身材,那么整个健身的实践就最终变成了一种获得外在善,即理想的体重的工具。
因此,美德对获得某种实践的内在善来说是必要的。
三、人类功能的提升作为一种实践
那些基因提升的支持者们会认为基因技术的应用与传统的自我提升的手段,例如吃更有营养的食品,受更高等的教育等,在种类上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基因提升更为有效且结果更为直接。
如上文已经提到的,对这种观点的一种反驳是我们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高自己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这一论证采取了如下形式:
人类是脆弱的;“疼痛和受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因此,奋斗是人类境遇中必要的一部分,也是“衡量人类活动的尺度”。
从这种视角来看,一种活动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它所指向的目的,也在于它所采用的手段。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欣赏通过努力奋斗而不是作弊所实现的成功。
基因提升使得不做出
任何严肃的努力就获得成功成为可能,并因此代表了一种形式的
Shickle,AreGeneticEnhancementsReallyEnhancements?
CambridgeQuarterlyofHealthcareEthics9(2000),pp.342-352.
但是有人可能会反驳说,即便以上论证适用于某些人类活
动――比如田径运动――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中基因提升是有其
限度的,而且不能把奋斗和努力从人类活动中完全消除出去。
因提升仅仅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好的起点,以便当人们需要为了
针对这种反驳,我认为这里需要考虑的是“一个更好的起点”究竟意味着什么?
就基因提升所应用的或在未来将要应用的领域,它可能包括在生理上更强壮,拥有更高级的智力水平,或者具有更强的社交能力。
我将证明对生理特质、心理特质和道
德品质的提升是某种拥有内在善的实践,这些内在善将对作为一个整体的好的人类生活做出贡献。
把在这些特质上的卓越仅仅看作是成功的未来生活的出发点就是把这些特质仅仅看作是实现外在善的机制。
进而,使用基因技术迅速而显著地提高这些特质会使得这些实践失去意义并伤害到整体的幸福。
在我们的社会中提高一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质的主要手
段是教育。
我们为所有的孩子提供公共教育其目的在于不仅教会他们如何听说读写,促进他们的生长发育,也要教会他们如何在
社会中发挥功能并在实践问题上做出审慎的决定。
从这个意义上
说,教育并不仅仅是向下一代教授不同种类的知识,而是一个社会过程,借此孩子学会分享传承的文化资源并运用他们自己的力量实现社会目的。
因此,教育是一个生活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为了
未来的生活获取某些稳定而静止的品质。
教育在其进程的每一个阶段都在实现着它的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并不是一个与社会生活的其他部分相分离的特殊机构,而是一种形式的共同体生
教师并
活,在这种共同体的生活中人类的功能得到逐步的增长。
不只是把知识强加给学习者的一个媒介,而是共同体中的一员,他有所选择地对学习者施加影响并帮助学生恰当地回应这些影响。
学习者也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意识到他的不足并积极地回应他所受到的各种影响,进而为更好地适应环境而调整自己对这些影响的反应。
这种教育观得益于杜威的教育哲学。
参见
JohnDewey,ExperienceandEducation.NewYork:
The
MacmillanCompany,1966.
如果我们这样来理解教育的话,按照麦金泰尔的定义,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过程来提高人的功能就有资格被称之为一种
实践”。
这是一个在社会中建立起来的,有着连贯而复杂的形式的活动,其中涉及教育者和学习者之间的合作互动。
在参与教育实践的时候,通过与教师和其他学习者之间的互动,学生意识
到他的生理、心理和道德上的不足以及发展这些方面的潜力,并
机能、认知能力、批判性思维、交流技巧以及决策能力上得到了成长,也见证了他与最初的不足的状态逐步分离的过程。
提升不是被带入到他的生活中的一个神话,而是某种在根本上归因于他自己的东西。
有可能他非常努力但还是无法达到某些人不太费力就可以达到的程度,但是他还是获得了内在于教育实践的善,这些实践包括体育训练、脑力训练以及社区服务:
他知道是什么使他成长,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并形成解决问题的习惯,所
我们就
有这些都对他整体的幸福有所贡献。
如果我们接受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概念和麦金泰尔在内在善和外在善之间所作的区分,会同意这些实践是有价值的并不仅仅因为它们有助于实现某些外在的善,例如更高的智力水平、更强壮的身体或更长的寿命等,更是因为这些实践本身就是具有内在价值的,这种价值是依附于对教育实践的参与的。
与此对照,通过基因提升来追求人类功能的进步是一个仅仅
NMDA
获得外在善的过程,这样一个进程妨碍了人们追求具有内在善的功能的提升。
例如,最近一项在老鼠身上的实验表明,当受到过度刺激的时候,老鼠在学习各项技能的时候要更迅速,记住这些技能的时间也更长[4]。
这表明了通过支配某些基因来
提高学习和记忆能力的可能性。
必须承认的是,以这种方式来追求功能的提升会立刻获得更好的认知和记忆能力。
但是它排除了参与那些以学习者和环境之间的互动为基础的实践,并阻碍人们获得那种实践所具有的内在善,比如自我提升和自我挑战,更不用说培养某些对这种实践来说必要的美德,例如坚强、勇气和诚实。
有人可能会说回避某些实践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可以绕过所有具有内在善的实践。
任何基因提升都不得不允许某些实践和对美德的培养。
对此,我们可以作出两点回应。
首先,基于我上文已经表明的要点,参与在社会上建立起来的实践,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提高一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功能并不仅仅是一个用于实现好生活的可被取代的手段,而是好生活的一个根本的组成部分。
要把这种参与排除在人类生活之外是得不到辩护的。
其次,鉴于基因提升显著而直接的后果,它就会如一种令人上瘾的药物一
样,一旦一个人体验到这种药物带来的好处,他可能就很难停止使用这种特殊的方法来提高自己了。
基因提升会滋生出一种要求甚至是期待,即期望环境甚或是其他人在将来都能服务于他的欲望。
这使得他有意地寻找那种能够使他恰好做他想做的事情的环境,而与此对应,这也使他在要求努力和克服困难的逆境中心怀怨恨并显得相对无能。
在这篇文章中我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和麦金泰尔的美德理论出发对基因提升提出了反驳。
我首先表明好的生活依赖于实现了美德的活动;这些活动又是有着内在善的实践,它们为美德的展现提供了平台;美德并不仅仅是实现人类幸福的手段,更是人类幸福的组成部分。
传统上我们通过教育的过程来实现生理上的成长,形成健康的人格和一定的智力水平。
这一教育的过程并非只是实现目的的一种机制,更是一种有着内在善的实践。
基因提升仅仅服务于外在善;它排除了一些作为幸福的组成部分的实践并进而阻碍了对美德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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