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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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十二五规划
保定市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精神,保证《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空间落实,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进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保定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
5、《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
6、《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7、《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8、保定市政府、规划、建设、交通、文保、旅游、水利、环保等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3条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
2011年——2015年
2、规划范围:
《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第4条规划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二五”规划为依托,以建设低碳城市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拉大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打造精品”的总体思路,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保定都市区建设,把保定市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文化底蕴深厚、城市功能发达、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和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低碳领军城市。
第二章城市近期发展规模
第5条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5年,保定市中心城区人口为170万人(含半年以上外来人口)。
第6条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5年,保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为173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约36平方公里,旧城改造约5平方公里。
第三章都市区近期发展规划
第7条都市区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保定都市区将按照“产业同链、交通同网、信息同城、旅游同线、生态共建、环境共治、设施共享”的原则,重点推进保定都市区同城化建设。
加快以快速路为主的道路系统建设,统筹供电、供水、通信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实现交通的全面对接及基础设施的互联与共享。
第8条加快建设“一城三星一淀”大保定
加快统筹保定市区和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四县的规划建设。
北部,通过扩大“中国电谷”空间,推动城区向北发展,建设朝阳大街北延工程,加快与满城、徐水工业区对接;南部,依托长城、中兴和汽车零部件基地向南拓展,建设乐凯大街南延道路工程,加快与清苑对接;西部,建设七一路西延、复兴路西延、北三环西延道路工程,加快与满城对接;东部,建设白洋淀大道,快捷联通华北明珠白洋淀。
通过北扩、南拓、西接、东联,构建“西山东水映名城”的大城市格局。
第9条构筑大交通,打造大水系
建设荣乌高速公路,形成由京珠、京昆、保阜和荣乌高速公路构成的保定都市区高速公路环;建设西二环,实现保定城市环路的全面闭合;加快推进七一路西延、白洋淀温泉城旅游大道、朝阳大街北延、乐凯大街南延、复兴路西延、北三环西延等道路工程的建设,形成快速、便捷的都市区骨架道路交通网络。
加快“大水系”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两库连通、西水东调,引水济市、穿府补淀”工程,恢复保定府河至华北明珠白洋淀的水上旅游线路。
第10条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绿道网和万亩山林生态公园等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大水系”工程,构筑“西山东水、山水相连”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第11条加强基础设施统筹建设
根据低碳城市战略目标,体现资源节约化、效率最大化的原则,打破各组团之间的行政约束,实现都市区范围基础设施的一体化。
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实现西大洋、王快两库连通,尽快形成供水网络体系。
建设保定南郊热电联产项目、西北郊热电联产项目和东北郊热电联产项目,结合周边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形成三个资源管理中心。
第四章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第12条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1、全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精品,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2、切实落实“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要求。
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空间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3、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交通需求管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大力发展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
4、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落脚点,完善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安全防灾等设施的配置。
5、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水源保护,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
6、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13条近期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保定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近期主要向北、向东发展,适当向南发展,控制向西发展。
第14条城市新区建设
根据保定城市近远期发展规划,规划选取城市北部的低碳新城、城市东北部的宜居新城、城市东部的高铁片区、东湖片区和长途汽车客运站片区,城市西部的西湖片区、城市南部的南片居住区和长城汽车产业园等8大新区,作为今后5年重点推进的城市新区,为保定城市功能的提升与空间的拓展打好坚实基础。
1、北部低碳新城(中国电谷):
是指借势京津世界城市崛起的战略机遇,以保定中心城区为依托,以高新区“中国电谷”为空间载体,按照低碳城市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打造全球低碳领军城市,努力成为全球低碳产业科学发展示范区,全球低碳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产品试验应用的集聚地。
规划用地范围约20平方公里。
2、东北部宜居新城:
规划以新一代C区、京南一品等大型住区为基础,完善配套,结合北环水系建设,继续向北延伸,形成以居住休闲为主的东北部宜居新城。
规划用地范围约4平方公里。
3、东湖片区:
规划结合东湖、关汉卿大剧院和动漫基地的建设,形成以商业、商务办公和产业服务为主的城市副中心,以水生态景观和水上活动为特色的城市综合公园,以居住、创业、休闲为特色的宜居社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4、高铁片区:
规划以保定高铁站的建设为契机,打造换乘便捷、运作高效的一体化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成高端商务会展和知识型经济中心、对外客流集散中心,形成高效的高铁交通港、现代化商贸区和高品质的城市门户地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
5、东部长途汽车客运站片区:
规划以东部裕华路长途汽车客运站为依托,形成保定市级商业中心。
规划用地面积约1.6平方公里。
6、西湖片区:
规划依托西湖和体育产业园的建设,形成以文体休闲及居住为主,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城市空间和现代化的人居环境。
规划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
7、南片居住区:
规划以居住休闲为主,沿朝阳路适当配置大型公建,规划用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
8、南部长城工业园:
规划依托长城汽车,打造保定南部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规划用地面积约7平方公里。
第15条城市旧城改造更新
规划旧城改造更新片区主要集中在府河片区、清真寺片区、西大园片区、北关片区、四里营片区及城中村改造。
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
1、府河片区:
规划以保定古城生态文化复兴为引导,以城市生活空间的重构为目标,建设生态文化公园和滨水宜居社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第19条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
规划采取集中建设与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建设,多途径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
第20条近期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原则
规划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结合保定市近期建设重点区域,方位东、西、南、北兼顾,分年度有所侧重予以合理布局,主要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的地段,确保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切实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第21条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空间布局规划指引
目前,保定市廉租房保障条件与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已并轨管理,规划各类需求应保尽保,按需建设。
在规划空间布局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并轨计算,不再分类控制。
(一)规划集中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4处,总占地约37公顷,总套数约1.68万套,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共计0.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
(1)位于天威路以北、东二环以东的廉租房、公租房小区(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4.51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200套,其中廉租住房1200套、公共租赁住房1000套,规划在2011年建设。
(2)高新区廉租房、公租房小区(高新区)。
乐凯大街以西、旭阳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7公顷(2012年建设)及朝阳大街以西、旭阳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3.2公顷(2015年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2万平方米,保障户数4700套,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500套、公共租赁住房3200套。
高新区市区英利集团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规划占地1.3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保障户数约576套,2011年建设。
(3)位于七一路以南、西二环以东的廉租房、公租房小区(新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10.20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4700套,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700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规划在2013年建设。
(4)位于朝阳北大街以西、太行路以南的廉租房、公租房小区(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10.20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4700套,其中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1600套、公共租赁住房3100套,规划在2014年建设。
(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市政〔2011〕35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
保定市区2011年—2015年普通商品房预计增加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规划配建廉租房约1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需配建约9200套,共计1.92万套。
第22条限价商品住房空间布局规划指引
规划期末,保定市区集中建设限价商品房小区5个,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4.8公顷,总户数约10300套。
1、位于朝阳南大街以西、太行路以北的长城限价商品房小区(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8.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136套。
规划在2011年建设。
2、位于北二环以北的英利限价商品房小区(高新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2.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1万平方米,保障户数678套。
规划在2011年建设。
3、位于北三环以南、恒祥大街以东的限价商品房小区(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6.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3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000套,规划在2013--2014年建设。
4、位于七一路以南、西二环以东的限价商品房小区(新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10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保障户数3300套,规划在2012-2013年建设。
5、位于东三环以东、东风路以南的限价商品房小区(北市区)。
规划用地面积约7.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保障户数2186套。
规划在2014--2015年建设。
第23条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
规划期末全部完成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
棚户区(危陋住宅区)、城中村改造以原址改造回迁安置为主,改建完成后将极大提升保定市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完善周边的城市配套。
第六章近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24条近期公共设施建设目标
规划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遵循均衡布局、公益性公共设施优先的原则,建设市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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