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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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201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适用于设备采购招标。
二、《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
(010)68502581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设备名称)采购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附件: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1.1.5
工程项目名称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交货期
交货期:
月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年月日
1.3.3
交货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业绩:
投标设备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至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月日
至年月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月日
至年月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其他要求: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3.7.3(B)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4)(A)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
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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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标准 设备 采购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