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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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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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活动
宣传审批制度
说
明
书
总则
1、活动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广大学生的需求与利益,丰富广大学生的生活,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不能为达到个人的目的而损害学生利益,把为学生服务作为根本宗旨;
2、审批原则:
遵循公正、规范、严格、高效;
3、一切审批活动只面向全校性活动,审批活动必须规范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切实落实审批者负责制。
4、未经批准的活动不得擅自宣传与进行,否则严重后果自负;
5、单纯商业性质宣传、获取学生个人信息、带有现金交易的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
6、活动的举办不得影响校园正常交通秩序;
7、审批地点为文化中心127室,审批时间为每周二、周三、和周五的下午1:
30-4:
00以及周一下午1:
30-3:
00和周四下午3:
00-4:
00,其他时间不予审批;
8、审批活动最早提前一周,提前超过一周审批活动不予受理;
9、凡违反校园公共秩序者,将接受惩罚。
记入黑名单一次,对其警告;记入黑名单两次,本学期对其任何申请不予以审批;
赞助规范及外来人员审核
1、校园内禁止举办单纯的商业宣传活动,商业宣传必须以所赞助的活动作为载体,否则不予审批;
2、禁止赞助商在活动现场进行现金交易;
3、明确每个前来审批活动赞助额度,关于赞助额度应询问外联部并登记,严格按照学生会赞助管理条例执行;
公共场地审批制度
场地审批总则:
1、场地分为室内场地和室外场地;
2、室内场地分为B楼教室与学术中心;
3、室外场地分为西门口、文化长廊、体育馆前、体育馆对面(篮球场拐角处)和中心花坛前共五处场地。
4、场地审批需持有主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学生会举办活动应得到学生会主席的签字盖章证明;社联举办活动应得到社联主席的签字盖章证明;社团举办活动应得到会长及社联活动组织部的签字盖章证明;各二级学院举办活动应得到分管老师的签字盖章证明);然后至文化中心127进行审批。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教室审批制度
一、总则
1、可以审批的教室仅限B楼,多媒体教室限B213、B217、B313三个教室;非多媒体教室限B110、B111、B113、B210四个教室。
审批教室需提前3—7天预批。
每周周一、周三两天进行教室审批,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教室严禁用于培训班现场报名获取学生信息、带有现金交易等商业性质的讲座或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3、凡借用教室者,须到文化中心学生办公室127进行审批。
二、借用流程
1、活动提前3-7天到文化中心127申请教室,并将主办单位证明上交作为存根。
然后通过物资管理部负责人网上预约。
2、网上预约成功后,到文化中心127填写两份《浙江财经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登记教室使用时间。
3、凭申请表到学生会127处申请并盖团委印章。
4、凭申请表到教务处(行政楼121室)陈松老师处申请并盖教务处章。
5、申请表一式二份,教务处留存一份,使用者交教室管理者一份。
6、二级学院及挂靠其下的社团举办活动需到二级学院辅导员处审批教室。
三、备注
1、外来讲座申请借用教室,须得到团委老师同意并通过党委宣传部的审批;
2、若审批教室用于讲座,则讲座需经党委宣传部审批通过,否则不予审批;
3、使用教室须到A楼值班室拿钥匙。
4、申请教室的各项登记表要详细,特别是借用的时间段以及用途。
5、申请的教室严禁用于培训班现场报名、获取学生个人信息、现金交易以及其他商业性质的活动和讲座。
浙江财经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
使用部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
使用时间
年月日校历第周
节次:
教室类型
座位数:
教室:
类型:
(多媒体、普通、固定、活动)
使用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多媒体技术中心
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教室借用登记表
使用时间
借用部门
活动内容
多媒体教室(B217、B213、B313)
普通教室(B110、B111、B113、B21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讲座批制度
一、总则
1、举办名家论坛、学术讲座,以及挂靠在本校的各类协会、学会举办或联合举办的学术活动,主办方须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讲座审批表》。
二、借用流程
1、活动提前5申请并填写4份《浙江财经学院讲座审批表》,此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也可在各主管部门申领。
2、凭申请表到主办部门申请盖章。
3、凭申请表到浙江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08)申请并党宣印章。
4、凭申请表到保卫处(行政楼106室)申请并教务处章。
5、此表一式四份,主办方、主管部门、保卫部门和场馆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
浙江财经学院讲座审批表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主讲人
所在单位
政治面貌
职称
职务
举办时间
地点
参加人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面向对象
报告
主要
内容
主办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
(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
(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
此表一式四份,主办方、主管部门、保卫部门和场馆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此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也可在各主管部门申领。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学术中心场馆使用制度
一、借用流程
1、部门活动开始前1周提出申请。
2、在学生会办公室127领取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中心场馆使用申请单》和四份《群众性活动登记表》。
此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也可在各主管部门申领。
3、凭《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中心场馆使用申请表》到学术活动中心一楼高晓菲老师处申请签字。
4、凭《群众性活动审批表》到主办单位(如校团委,二级学院等)盖印章。
5、凭审批表到行政楼党宣(行政楼308室)申请并盖党宣章。
6、凭审批表到保卫处(行政楼106)申请并盖章。
7、此表一式四份,主办方、主管部门、保卫部门和场馆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中心场馆使用申请单
编号:
申请单位:
年月日
申请使用时间
年月日:
时——时
活动人数
台上人数
发言话筒
个
投影标题
使用理由:
核定使用场地
核定使用时间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接待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浙江财经学院接待服务中心制
浙江财经学院群众性活动审批表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加人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责任人
所在单位
活动主要
内容
主办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保卫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
此表一式四份,主办方、主管部门、保卫部门和场馆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此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也可在各主管部门申领。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公共场地借用制度
一、总则
1、室外场地分为西门口、文化长廊、体育馆前、体育馆对面(篮球场拐角处)和中心花坛前共五处场地。
2、西门口和体育馆前为综合场地,文化长廊为非喷绘场地,禁止摆放喷绘,体育馆对面(篮球场拐角处)和中心花坛前为喷绘场地,只能摆放喷绘。
3、中心花坛前场地每个组织每个学期只能用一次。
4、场地只借用于面向全校的活动;
5、凡借用场地者,须到文化中心学生办公室127进行审批。
二、借用流程
1、到文化中心127室向审批人员讲明要举办的活动及需要的场地,并将上交主办单位的相关证明作为存根,符合要求则可领取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公共场地申请表》;《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宣传活动审批表》和《浙江财经学院西大门场地使用登记表》。
填写内容必须真实详细,若有商业宣传,不可隐瞒或将其淡化;
2、凭申请表到审批人员处申请并盖团委印章,同时在学生会127留存一联;
3、凭申请表到学生处(文化中心103室)盖章,并在学生处留存一联;;
4、凭申请表到保卫处(行政楼106室)盖章,并在保卫处留存一联;
5、凭申请表到校园管理中心(D楼103室)盖章,并在校园管理中心留存一联。
三、备注
1、未借到展架或喷绘架者,不能进行场地申请,以免资源浪费;
2、借用场地者,须做好与保安室的沟通;
3、体育馆前场地无须体军部老师同意,审批人员同意即可。
体育馆前只可审批一个场地,且体育馆前只能用于现场活动,不可长期摆放喷绘等其它宣传物品。
4、西门口可以放置展架、喷绘架、设摊、放置拱门等,但不可以放置横幅。
5、文化长廊可以挂一系列的海报在两边的柱子上,海报必须三张以上,但是不可以挂横幅,也不可以单张海报挂文化长廊上,不能放喷绘。
6、有关喷绘及喷绘场地的相关内容请参见《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喷绘架及喷绘场地管理制度》
浙江财经学院场地申请表(学生会存根)
申请部门
活动负责人
职务
使用场地
活动时间
联系电话
申办内
容、规模
及理由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浙江财经学院场地申请表(学生处存根)
申请部门
活动负责人
职务
使用场地
活动时间
联系电话
申办内
容、规模
及理由
浙江财经学院场地申请表(校园管理中心存根)
申请部门
活动负责人
职务
使用场地
活动时间
联系电话
申办内
容、规模
及理由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浙江财经学院场地申请表(保卫处存根)
申请部门
活动负责人
职务
使用场地
活动时间
联系电话
申办内
容、规模
及理由
浙江财经学院场地申请表(活动联)
申请部门
活动负责人
职务
使用场地
活动时间
联系电话
申办内
容、规模
及理由
校学生会(文化中心127室)学生处(文化中心103室)
保卫处(行政楼106室)
校园管理中心(D-103)
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备注:
此联需校团委、学生处、保卫处、校园管理中心4家签章方有效,违者一律取缔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宣传活动审批表
活动时间
审批内容
活动负责人
联系号码
审批时间
审核者
(注:
海报盖章、横幅、喷绘、展示台、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登记)
浙江财经学院西大门场地使用登记表
使用时间
宣传形式及内容
活动负责人
联系号码
审批时间
审核者
浙江财经学院文化长廊使用登记表
使用时间
审批内容
活动负责人
联系号码
备注
审核者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宣传活动审批小组
浙江财经学院讲座审批制度
一、总则:
1、讲座内容必须积极向上,严禁带有反动、色情、暴力等内容;
2、讲座活动中不允许进行现场报名、现金交易等强烈商业性质活动;
二、审批流程
1、到文化中心127室向审批人员如实详细说明讲座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主讲人的身份,并要明确说明讲座过程中是否有其他附加活动如现场报名等;
2、经过允许后详细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讲座审批表》;
3、填好表格后以此到主办部门、浙江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保卫处盖章;
4、将四份表其中的三份分别送到主办部门、浙江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存根,另外一份使用场馆时交给场馆主管部门。
三、备注
1、外来讲座工作人员必须至学生会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否则无权在学校内举办任何讲座;
2、主讲老师要进行资格审查,填表登记并征得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08)签章同意,方可准办;非主讲人员要在学生会办公室文化中心127登记;
3、室外活动外来工作人员禁止超过8名,以免发生冲突与混乱;
4、任何部门不得隐瞒讲座的真实内容,审批时禁止用编造的活动掩盖真实意图,如经查查实,严肃处理。
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主讲人
所在单位
政治面貌
职称
职务
举办时间
地点
参加人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面向对象
讲座主要
内容
主办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浙江财经学院讲座审批表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喷绘架及喷绘场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生会拥有一个喷绘架,并由物资管理部管理;
2、学生会喷绘架主要面向各个学生会部门,社联喷绘架主要面向各个社团;
3、喷绘架只用于面向全校的活动的宣传;
4、凡借用喷绘架者,须到文化中心学生办公室127进行审批。
5、喷绘上不得有强烈商业性质的内容。
二、借用流程
1、至文化中心127学生会办公室,向值班的审批人员申请审批,并详细说明喷绘用途及内容,最好提供A4电子稿说明;
2、经审批人员同意后,在127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喷绘架借用记录单》及《浙江财经学院公共场地审批表》;
3、填写表格后,再由值班的审批人员审批、核查;
4、在审批人员的安排下确认摆放时间以及摆放地点的编号,并领取喷绘架,;
5、及时收拾清理宣传用品,并按时归还。
三、喷绘场地
1、现共有四处喷绘场地,即西门口、体育馆前、体育馆对面(篮球场拐角处)及中心花坛前;文化长廊为非喷绘场地,禁止摆放喷绘;
2、体育馆前喷绘场地原则上只允许摆放一个喷绘且只能用于现场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协商;
3、每学期仅允许学生会,社联,团工委及各二级学院在中心花坛前摆放1次喷绘。
审批中心花坛前喷绘场地需主办单位开具相关证明,由管理者进行登记并公示。
4、西门口最多摆放5个喷绘架,体育馆前最多1—2个(酌情考虑),体育馆对面(篮球场拐角处)3个,中心花坛前1个。
(详细喷绘场地见附图)
5、各喷绘场地标有明确序号(见附图)。
喷绘必须摆放在经审批过的相应的标有序号的场地内,严禁摆放在规划场地之外,严禁摆放在其他未经审批的场地内。
喷绘场地一旦审批不可私自更改或调换,如需更改或调换请联系相关负责人。
四、摆放时间
1、西门口、体育馆前、体育馆对面(篮球场拐角处)三处场地摆放喷绘最长时间为5天,中心花坛前场地摆放喷绘最长时间为3天;
2、原则上具有商业宣传性质的喷绘在任何场地最多允许摆放3天;
3、超过时间仍继续摆放者,物资管理部有权拆除喷绘,将喷绘架强制收回,并记录至黑名单。
五、备注
1、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向校学生会借用喷绘架次数不得超过二次;借用时将进行相关登记并公示
2、非面向全校的活动一律不得借用喷绘架;
3、各二级学院自有喷绘架需到物资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
4、不经申请,擅自使用喷绘架,此学院本学期不得再借用喷绘架;借用方使用时应注意喷绘架的维护,归还时需保证喷绘架完好无损,损坏者需酌情赔偿;
5、违反规定摆放喷绘架,则记违规,记录至黑名单。
浙江财经学院喷绘架借用记录单
借用组织
借出时间
归还时间
地点
联系电话
登记人
审批者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展架借用制度
一、总则
1、学校共拥有展架8个,由学生会物资管理部管理;
2、展架可放置于西门口和文化长廊;
3、西大门摆放的展架数量不得超过15个,展架的摆放应与绿化带平行,同侧的展架要排成一排;
4、展架只用于面向全校的活动的宣传;
5、凡借用展架者,须到文化中心学生办公室127进行审批。
二、借用流程
1、至文化中心127室申请使用展架,在场地未占满和展架未借完的情况下可借用展架。
展架张贴的海报必须实现到文化中心127室审批盖章,否则审批借用;
2、详细如实告知借用展架的目的,活动的内容、时间(一般为三天,若要续借,应在到期前一天申请,最多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性质(尤其是是否涉及赞助和有无商业性质,是否面向全校学生)以及举办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认真填写表格,务必详细填写活动负责人以及其联系电话;
3、填写表格后,须值班的审批人员审批、核查,合格后要申请审批展架上要张贴的海报和宣传画、展架放置的地点以及有关该活动的后续物品,并做好登记;
4、在相关负责人的安排下确认时间,领取展架;
5、展架用毕及时归还,并保证清洁无损坏。
三、备注
1、展架统一编号,统一分配管理:
借用展架者需到文化中心127申请,统一由审批人员审批,再由当时审批的负责人借出;
2、展架不得预借,只能在本周内借用本周的展架,展架借用时间3天。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桌椅借用制度
一、总则
1、团委拥有的桌椅资源现有桌子五张椅子十二把,由物资管理部负责管理;
2、桌椅可放置西大门或文化长廊;
3、桌椅只借于面向全校的活动;
4、凡借用桌椅者,须到文化中心学生办公室127进行审批。
二、借用流程
1、至文化中心127学生会办公室领取《浙江财经学院桌椅申请表》;
2、填写表格后,须值班的审批人员审批、核查;
3、得到批准后,则再领取桌椅即可。
三、备注
1、桌椅一般只借出一天,须当天归还;
2、桌椅易损坏,请妥善保管,归还时物品应清洁无损坏。
浙江财经学院桌椅借用申请单
申请部门
使用时间
申请物品
及数量
申请理由
审批意见: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其他物品借用制度
一、总则
1、其他物品包括地毯、幕布、拱门等一系列非常用物品;
2、凡借用其他物品者,须到文化中心学生办公室127进行审批;
3、拱门审批只面向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
二、借用流程
1、至文化中心127室向值班人员详细说明使用目的、部门、时间以及活动内容、形式、性质等,经允许后领取《浙江财经学院物品申请表》;
2、填写表格后,须值班的审批人员审批、核查;
3、得到批准即可。
三、备注
物品使用过后,必须及时归还,并保证物品清洁无损坏;
浙江财经学院物品借用申请表
借出物品
数量
借出时间
归还时间
领物人/部门/联系电话
登记人
审批意见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横幅悬挂制度
一、总则
1、横幅须写明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及落款;
2、横幅内容不能过于商业化,不得出现单独将赞助商作为落款;
3、横幅只能悬挂在西操场旁的篮球场或网球场的铁丝网上;西操场和文化长廊不允许悬挂横幅。
4、横幅长度一般介于8至12米,严禁太长或太短;
5、横幅只用于面向全校的活动的宣传;
6、凡申请悬挂横幅者,须到文化中心学生办公室127进行审批。
二、借用流程
1、至文化中心127学生会办公室领取《浙江财经学院横幅悬挂申请表》,真实详细登记横幅内容、悬挂地点和悬挂时间。
2、填写表格后,须值班的审批人员审批、核查;
3、得到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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