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102防火卷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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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102防火卷帘
GB14102-2005《防火卷帘》
前言
本标准的第6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代替GB14102—1993《钢质防火卷帘通用技术条件》,与GB1410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钢质防火卷帘通用技术条件》修订为《防火卷帘》;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和特级防火卷帘的名称、符合(见4.2);
——代号中增加了示例(见4.3);
——取消了按安装位置和安装型式分类,增加了按帘面数量和启闭方式分类,将耐火时间分类的四个表合为一个表(1993版的表2、表3、表4、表5,本版的表4);
——增加了对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外观质量的要求(6.1.2);
——将材料与零部件分两条编写,并将帘板、导轨、门楣、座板等归为零部件一条(1993版5.45.5、5.6、5.7、5.8、5.9、5.10、5.11、5.12,本版的6.2、6.3);
——增加了对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的要求(见6.3.3);
——取消了对帘板直线度的要求(1993版5.6.3);
——修改了帘板尺寸允许偏差和串接后的摆动角度(1993版5.5、5.6.1,本版6.3.16.3.2.1);
——增加了对侧向防火卷帘导轨的要求(见6.3.4.3)。
——增加了导轨和门楣防烟装置的示意图(见图3、图4);
——增加了对卷轴的要求(见6.3.7.3、6.3.7.4);
——增加了侧身和水平卷帘启闭平均速度的要求(见6.4.5);
——修改了垂直卷帘启闭的平均速度和自重下降速度(1993年版5.10.2,本版6.4.5);
——修改了卷门机、电器安装,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防火卷帘用卷门机要求和试验方法”和规范性附录B“防火卷帘用控制箱要求和试验方法”(1993年版5.11、5.12,本版附录A、附录B);
——修改了噪声、防烟性能、耐火性能的要求,增加了性能要求(1993年版5.3、5.13、5.15,本版6.4);
——取消了钢质防火卷帘与墙体的安装要求(1993年版5.16);
——调整了试验方法一章的编排顺序,修改了试验方法的内容(见第7章);
——修改了检验数量及判定规则(1993年版7.2.2,本版8.3)。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都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气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北京英特莱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解凤兰、张相会、吴海江、韩庆发、刘晓慧、白淑英、张伟。
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卷帘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具有防火、防烟功能的防火卷帘。
本标准规定的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仅适用于室内干燥通风的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43短节距传动用精密度滚子链和链轮(GB/T1243—1997,eqvISO606:
1994)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抽样检验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
1999,IDT)
GB/T3923.1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3923.1—1997,neqISO/DIS13943-1:
1994)
GB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5454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GB/T5454—1997,neqISO4589:
1984)
GB/T5455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
GB/T5464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464—1999,idtISO1182:
1990)
GB/T7633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7633—1987,eqvISO3008:
1976)
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15930—1995防火阀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钢质防火卷帘steelfireresistantshutter
指用钢质材料做帘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帘。
3.2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minealfibrecompositusfireresistantshutter
指用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内配不锈钢丝或不锈钢丝绳),用钢质材料做夹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帘。
3.3
特级防火卷帘specialtypefireresistantshutter
指用钢质材料或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用钢质材料做导轨、座板、夹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的卷帘。
4结构示意图、名称符号、代号
4.1结构示意图
结构示意图及各零部件名称见图1。
1——帘面;7——限位器;
2——座板;8——卷门机;
3——导轨;9——门楣;
4——支座;10——手动拉链;
5——卷轴;11——控制箱(按钮盒);
6——箱体;12——感温、感烟探测器。
图1防火卷帘结构示意图
注:
防火卷帘的结构有多种形式,此图仅是示例。
4.2名称符号
4.2.1钢质防火卷帘的名称符号为GFJ。
4.2.2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的名称符号为WFJ。
4.2.3特级防火卷帘的名称符号为TFJ。
4.3代号
防火卷帘的代号表示为
注1:
防火卷帘的帘面数量为一个时,代号中帘面间距无要求。
注2:
防火卷帘为无纤维复合防火卷帘时,代号中耐风压强度无要求。
注3:
钢质防火卷帘在室内使用,无抗风压要求时,代号中耐风压强度无要求。
注4:
特级防火卷帘在名称符号后加字母G、W、S、和Q,表示特级防火卷帘的结构特征。
其中G表示帘面由钢质材料制作;W表示帘面由无机纤维材料制作;S表示帘面两侧带有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保护;Q表示帘面为其他结构型式。
示例1:
CFJ-300300-F2-CZ-D-80表示洞口宽度为300cm,高度为300cm,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启闭方式为垂直卷,帘面数量为一个,耐风压强度为80型的钢质防火卷帘。
示例2:
TFJ(W)-300300-TF3-CZ-S-240表示帘面由无机纤维制造,洞口宽度为300cm,高度为300cm,耐火极限不小于3.00h,启闭方式为垂直卷,帘面数量为两个,帘面间距为240mm的特级防火卷帘。
4.4防火卷帘规格(洞口尺寸)
防火卷帘规格用洞口尺寸(洞口宽度×洞口高度;单位cm)表示。
5分类
5.1按耐风压强度分类见表1。
表1按耐风压强度分类
5.2按帘面数量分类见表2。
表2按帘面数量分类
5.3按启闭方式分类见表3。
表3按启闭方式分类
5.4按耐火极限分类见表4。
表4按耐火极限分类
7试验方法
7.1外观质量
防火卷帘的外观质量采用目测及手触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
7.2材料
7.2.1防火卷帘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应具有生产厂方提供的检查单及保质单。
原材料厚度采用卡尺测量。
7.2.2将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中的装饰布或基布正反向折叠4次,放入低温试验箱内。
调节试验箱内温度至20℃±2℃,保持30min±5min后,以不大于5℃/min(不超过5min的平均值)的降温速率使温度降至-20℃±2℃,在此温度下保持48h后,将装饰布或基布从低温箱中取出,观察其是否脆裂,是否仍保持一定的弹性。
将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中的装饰布或基布正反向折叠4次,放入高温试验箱内。
调节试验箱内温度至20℃±2℃,保持30min±5min后,以不大于5℃/min(不超过5min的平均值)的升温速率使温度降至+50℃±2℃,在此温度下保持48h后,将装饰布或基布从高温箱中取出,观察其是否粘连。
7.2.3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中装饰布的燃烧性能按GB/T5454、GB/T5455进行检验;基布燃烧性能按GB/T5464进行检验。
7.2.4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帘面所用各类纺织物的断裂强度按GB/T3923.1进行检验。
7.3零部件
7.3.1零部件尺寸公差
7.3.1.1钢质防火卷帘帘板长度(L)采用钢卷尺测量,测量点为h/2处。
宽度(h)及厚度(s)采用卡尺测量,测量点为距帘面两端部50mm处和L/2处3点,取平均值。
如图5所示。
图5帘板尺寸公差测量示意图
7.3.1.2防火卷帘导轨的槽深(a)和槽宽(b)采用卡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长度的1/2处及距其底部200mm处2点,取其平均值。
7.3.2帘板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串接后相邻帘板的摆动量采用直角尺测量;窜动量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装配成帘后的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7.3.3无机纤维复合帘面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拼接缝处的搭接量采用直尺测量;夹板的间距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其他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7.3.4导轨
7.3.4.1防火卷帘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采用直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mm处,取较小值。
7.3.4.2导轨的平行度误差采用钢卷尺测量。
测量点为距导轨顶部200mm处,导轨长度的1/2处及距导轨底部200mm处3点,取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7.3.4.3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内防烟装置采用塞尺测量。
当卷帘关闭后,用0.1mm的塞尺测量帘板或帘面表面与防烟装置之间的缝隙,若塞尺不能穿透防烟装置,表明帘板或帘面表面与防烟装置紧密贴合。
7.3.4.4导轨的垂直度误差采用吊线的方法,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7.3.4.5导轨的其他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7.3.5门楣
防火防烟卷帘门楣内的防烟装置按7.3.4.3的规定进行测量。
非贴合部分间隙采用2.0mm的塞尺测量。
7.3.6座板
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的平行状态采用目测检验。
7.3.7传动装置
7.3.7.1防火卷帘的传动装置采用目测检验。
7.3.7.2垂直卷帘轴的挠度采用精度为±0.1mm的挠度计测量。
测量时先将卷轴用夹具固定在测试架上,再施加均布荷载(荷载值等于卷帘帘片重量)于卷轴上,待稳定10min后,测中间挠度值。
试验装置如图6所示。
——重块;
——挠度计;
——试件;
——夹具;
——可调框架。
图6卷轴挠度测量装置示意图
7.3.7.3侧向卷卷轴的垂直度误差按7.3.4.4的规定进行测量。
7.3.8卷门机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各项性能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量。
7.3.9控制箱
防火卷帘用控制箱的各项性能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测量。
7.4性能要求
7.4.1耐风压性能
7.4.1.1试验设备
帘板耐风压试验设备示意图如图7所示。
试验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
a)可调支架:
支架带有锁紧装置,通过调节支架可以对不同长度的帘板进行耐风压试验。
b)砂袋:
每个砂袋的质量为3.0kg,内装松散密度为1500kg/m3的砂子,用来对试件进行加载。
c)挠度计:
测量并显示被测试件的挠度。
其精度为±1.0mm。
d)其他:
直尺、钢卷尺、卡尺、磅秤。
7.4.1.2试件
从生产条件完全相同的帘片中,任意抽取3片,将其横向啮合成卷帘状作为试件。
7.4.1.3试验步骤
a)测量试件质量、尺寸,并计算出面积。
b)将试件安装在可调支架的导轨槽内,并使其迎风面向上。
c)将表8规定的耐风压值换算成试件应承受的荷载值。
d)开启挠度计,按图7所示的放置顺序将砂袋均匀地放置在试件上。
e)待10min后,读取挠度计的显示数据。
此数据即为试件的跨中挠度。
1——导轨
1——导轨槽;
2——挠度计;
3——砂袋;
4——帘板;
5——可调支架。
图7帘板耐风压试验设备示意图
7.4.2防烟性能
7.4.2.1导轨和门楣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楣的防烟性能按7.3.4.3和7..3.5的规定进行测量。
7.4.2.2帘面漏烟量
7.4.2.2.1试验设备
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如图8所示。
试验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
1——进气阀;6——连接管道;
2——引风机;7——气体流量计;
3——旁通调节阀;8——测量管道;
4——压力传感器;9——压力传感器;
5——温度计;10——试件。
图8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
a)连接管道:
试件通过连接管道与气体流量计相连,连接管道的截面尺寸为1m×1m,轴向长度为2m。
b)测量管道和气体流量计:
气体流量可采用标准孔板、漩涡流量计或其他流量测量仪表进行测量。
气体流量计的测量精度应不低于±51/min。
气体流量计安装在测量管道中。
c)压力传感器:
测量并显示连接管道和测量管道内的气体压力,其测量精度应不低于±3Pa。
d)温度计:
测量并显示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其测量精度应不低于±1℃。
e)引风机系统:
包括引风机、进气阀、旁通调节阀和旁通管道。
7.4.2.2.2试件
试件由帘面和框架组成。
帘面有效面积为1m×1m,帘面安装在框架中,与框架的接触部分应密封。
7.4.2.2.3试验步骤
a)将试件安装在连接管道上,并用密封材料将试件密封。
b)调整各测量仪表,使其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启动引风机,调节进气阀和旁通调节阀,使试件前后的气体差压为20Pa±3Pa,待稳定后,测量并记录气体流量计的流量和气体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及温度。
测量并记录此刻的大气压力。
此时测得的流量为设备的漏烟量。
c)拆去试件的密封,调整进气阀和旁通调节阀,使试件前后的气体差仍保持为20Pa±3Pa,待稳定后,测量并记录气体流量计的流量和气体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及温度。
测量并记录此刻的大气压力。
此时测得的流量为总漏烟量。
d)试件漏烟量(帘面漏烟量)的计算:
................
(1)
............
(2)
............(3)
式中:
Q——标准状态下试件的漏烟量,立方米为每平方米每分钟[m3/(m2?
min)];
Q标1——标准状态下总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3/(m2?
min)];
Q标0——标准状态下设备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3/(m2?
min)];
Q1——实测总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3/(m2?
min)];
T1——测总漏烟量时,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B1——测总漏烟量时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帕(Pa);
P1——测总漏烟量时,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单位为帕(Pa);
Q0——实测设备漏烟量,[m3/(m2?
min)];
T0——测设备漏烟量时,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B0——测设备漏烟量时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帕(Pa);
P0——测设备漏烟量时,流量计处的气体压力,单位为帕(Pa)。
7.4.3运行平稳性能
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采用目测进行检验。
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采用钢卷尺测量。
7.4.4噪声
防火卷帘在运行中的噪声采用声级计测量。
声级计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为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5m,应水平测量3点,取平均值。
7.4.5电动启闭及自重下降运行速度
防火卷帘电动启、闭及自重下降的运行速度采用钢卷尺、秒表进行测量。
7.4.6两步关闭性能
防火卷帘两步关闭性能采用目测进行检验。
延时时间采用秒表进行测量。
7.4.7温控释放性能
7.4.7.1温控释放装置动作温度
选择3套温控释放装置,按GB15930—1995中5.1的规定进行试验,温控释放装置动作温度全部合格,判为动作温度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注:
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的,可不做该项试验。
7.4.7.2温控释放装置联动性能
防火卷帘安装并调试完毕后,开启至上限,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感温元件动作,观察卷帘下降关闭情况。
7.4.8耐火性能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T7633的规定进行试验。
其中钢质防火卷帘和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T7633的规定测其耐火完整性;特级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T7633的规定测其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
注:
若受检方或委托方要求测试卷帘背火面热辐射强度,可按GB/T7633的有关规定或受检方或委托方提供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果不作为卷帘防火性能的判定依据。
8检测规则
8.1出厂检验
8.1.1检验项目为6.1、6.2.1、6.2.2、6.2.3、6.3.1、6.3.3、6.3.4.2、6.3.7.3。
8.1.2出厂检验按GB/T2828.1的规定,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6.5,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
8.1.3防火卷帘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2型式检验
8.2.1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
8.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f)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8.3检验数量及判定规则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任意抽取一樘作为样品检验。
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表9所列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其他检验项目中有4项(含4项)以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表9所列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其他检验项目中有4项以上不合格,或表9所列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需重新对该批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全部合格,该批产品除首次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外,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复检中仍一项不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9检验项目
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标志
每樘防火卷帘都应在明显位置上安装永久性铭牌,铭牌上应含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
b)制造厂名称;
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电机功率;
e)执行标准。
9.2包装、运输
9.2.1产品和各种零部件的包装应安全、可靠、便于装卸、运输及储存。
9.2.2随产品应提供如下文字资料:
a)产品合格证,其表述应符合GB/T14436的规定;
b)产品使用说明书,其表述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
c)装箱单;
d)产品安装图;
e)零部件及附件清单。
应把上述资料装入防水袋中。
9.2.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平稳,避免因行车时碰撞损坏包装、卸装时要轻抬轻放,严格避免磕、摔、撬等行为,防止机械变形损坏产品。
9.3贮存
产品和各种零部件在厂内或现场存放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要避免和有腐蚀的物质及气体接触,并要有必要的防潮、防雨、防晒、防腐等措施。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要求和试验方法
A.1要求
A.1.1外观及零部件
A1.1.1卷门机的外壳应完整,无缺角和明显裂纹、亦形。
A1.1.2涂覆部位表面应光滑,无明显气泡、皱纹、斑点、流挂等缺陷。
A1.1.3卷门机的零部件不应使用易燃和可燃材料制作。
A1.1.4卷门机的操纵装置应便于使用人员操纵。
A.1.2基本性能
A.1.2.1卷门机的额定输出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
生产方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A.1.2.2卷门机刹车抱闸应可靠,刹车力不应低于额定输出扭矩下配重后的1.5倍,滑行位移不应大于20mm。
A.1.2.3卷门机应具有手动操作装置,手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
使用手动操作装置操纵防火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得出现滑行撞击现象。
A.1.2.4卷门机应具有电动启闭和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的功能,电动启闭和自重下降速度应符合6.4.5的要求,启动防火卷帘自重下降的臂力不应大于70N。
A.1.2.5卷门机应设有自动限位装置,当防火卷帘启、闭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其重复定位误差应小于20mm。
A.1.3机械寿命
在额定输出扭矩下配重后,卷门机启闭运行循环次数不应低于2000次。
注:
卷帘由关闭状态到完全开启,再到完全关闭为一个循环。
A.1.4噪声
卷门机空载运行的噪声不应大于65dB。
A.1.5电源性能
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波动幅度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时,卷门机应能正常操作。
A.1.6安全性能
A.1.6.1绝缘电阻
卷门机的电气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大于20MΩ。
A.1.6.2耐压性能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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