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下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依法治国专题.docx
- 文档编号:2447989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3.96KB
热门下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依法治国专题.docx
《热门下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依法治国专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热门下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依法治国专题.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热门下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依法治国专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依法治国专题
本共讲三个大问题:
第一个大问题:
依法治国的提出、历史意义及基本含义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各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其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又以修正案的形式,将其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即宪法之中。
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进步,它为改变中国社会几千年人治思想所厚积出来的专制习性奠定了坚实基础,揭开了中国迈向法治国家的宏伟序幕,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一是必须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来管理国家,国家有关重要的政治、经济、国家的各种手段和措施中,法律具有重要的地位;三是全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活动,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和依据,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涉、阻碍和破坏。
这就要求:
(1)在法律制度层面,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的法律规定,有法可依。
(2)在法律观念层面,普遍守法的观念要深入人心,依法办事要成为不可动摇的原则。
(3)在法律秩序层面,要正确运用政治、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
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
在当代中国,这个主体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即最高层次是人民;第二层次是由人民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层次是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国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等国家机构。
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依法治国主要表现在: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决定全国一切重大问题的权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的权力。
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处于核心地位,行政、司法机关都是在它的基础上产生的,他们之间是领导被领导、决策被决策、监督被监督的关系。
第二,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国家机关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地工作。
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权限的规定,要体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分工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有效地运行,人民意志才能得到实现。
3、依法治国的实体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是指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
依法治国的“国”首先是国家机器意义上的“国”,其次是国度意义上的“国”。
根据马列主义的观点,国家是代表统治阶级管理社会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权、治吏。
在古往今来的一切国家中,对法治的威胁和危害主要不是来自公民个人,而是来自公共权力和官员。
依法治权的重点是依法制约和治理行政权力。
其二,是指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
依法治国就是依法管理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公共事务。
依法治国的精髓是治权而不是治民。
依法治国所依照的“法”主要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不是法的念的深刻内涵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
主要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和价值取向。
具体讲,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这个原则有三方面的含义:
1、公民的法地位一律平等,不分高低贵贱、贫富、性别、职业、信仰等,都平等享有宪法规定权利,同时履行义务。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因为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根基。
这是因为:
1、任何社会和国家都必须也必然树立某种至上的、排他的权威,以便实现和保持社会的秩序状态。
在现代社会,确立这种权威的进程主要体现为法律与政府权力的矛盾,当两者发生冲突时,谁服从于谁,是关系到法治是否实现的最关健最突出的问题。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说过: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履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
”因此,法律至上理念或者说法律权威的存在,是奠定法治社会的基础。
2、依法治国最显著的标志是法律具有巨大的权威。
这种权威应当而且必须牢牢扎根于人们的意识之内,明显体现于人们的行为之中,深刻印证于社会的政治运行中。
其主要标志:
一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地位,不得以政策、道德、习俗等调整手段或其他社会规范冲击或代替法律。
二是,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
因此,他们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不得违反法律、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更不得以言代法。
三是,一切政党、社会力量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律为不可逾越的界限。
四是,社会成员自觉认同与信奉法律权威,自觉以法律为行为指南与平价标准。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社会民主政治的本质决定的。
这是因为:
一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依法治国即依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事务,法律至上即人民至上。
二是,法律具有规范性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废止。
三是,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四是,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特性,决定了我国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从而奠定了依法治国的基础,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4、树立法律的权威,还要切实有效地实施法律。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
执法的难点是对权力的制约。
因此,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制约权力的有效方式就是尊重法律、落实法律,树立起法律在国家和生活中至上的权威性。
当法律规定和国家权力在法律执行问题上产生矛盾时,必须是法律的效力高于权力的效力,此乃依法治国的真谛。
三、维护法律权威性的具体要求:
1、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点。
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道德、政策、习惯、宗教等等,它们都是调整人们行为和关系的社会行为准则,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制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并且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言必称法律,行必称法律,才能培养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情感。
2、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
因为宪法在法律体系中是母法,是基本法,是总章程,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3、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4、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法律的权威与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密切相关的。
执法部门不能严格、公正、念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
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执法职能实施法律监督的国家专门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
全体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
具体有以下四点基本要求:
一、要努力提高法律素养,这是践行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良好的法律素养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因素。
依法治国需要一个与之相称的发达的法律解法律,尊重法律,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正确认识和诠释法治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从而实现依法治国。
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其前提就是要培育人们一系列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时代精神的进步的民主法治观念,如人民主权观念、公民意识、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等,它们构成了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
人民主权观念,是指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国家权力的拥有者,人民选举代表组成治理国家的各级国家机关,各级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应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公民意识,即人们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是政治权利义务的主体,在法律上与其他人处于平等地位,要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法治观念,即认识到法律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积极肯定与主张在国家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实行法治,自觉认同和尊重法律的权威。
权利义务观念,即认识到既要积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又要积极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绝不能做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特权者,也不能做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的臣民。
因此,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法律素养决定依法治国的成败,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形成是造就良好法律素养的先决条件。
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力量。
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如何,关系到整体执法监督能力的高低,关系到法律能否得到有效而公正的实施,它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我国的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这就决定了检察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
提高法律素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从近年来的执法情况看,提高法律素养就要使每一位干警做到公正执法,不但要培养他们高尚的人格和职业操守,而且要求他们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成为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丰富的执法经验的法律执行者和捍卫者。
当前,广大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应当看到,一部分干警法律知识匮乏的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认为掌握不掌握法律知识无关紧要;有的把学习法律知识与工作对立起来,借口任务重、工作忙,而不愿花时间学习;有的对自己工作领域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知之不多。
因此,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夯实法律基本功,应当是每个检察干警的日常功课。
(一是要挤时间自学,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如宪法、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二是要积极参加法律和业务培训学习,扩大法律视野,提高解释法律、运用法律的水平;三是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增强执法办案能力。
2.检察干警必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这是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
一个执法者只有发自内心的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广大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法治意识,做到不仅带头学法、懂法,而且要自觉依法办事。
为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实现以下观念的转变:
一是从“人治”观念转为“法治”观念,确立宪法和法律的至高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并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从主要靠政策、行政手段治国理政的观念转变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三是从“依法治民”的观念转变为“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的观念,慎权自律,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不滥用手中权力;四是从强调公民义务的观念转变为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保障人权,尤其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防止或杜绝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3、检察干警必须养成法律思维习惯。
所谓法律思维,是一种从法律的角度、用法律的眼光来看问题、想事情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用法律来衡量、依法律来处理。
法律思维的养成,是一个累积和渐进的过程,其中法律知识是客观基础,法制观念是主观要素。
不尊重、不信奉法律的人就不可能用法律的方法来处理问题。
广大干警应当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需要,养成用法律思考的习惯,培养用法律方法判断、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依法处理各种复杂社会事务的专家。
二、要坚持严格执法,这是法治的基本内涵1.严格执法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
具体到检察机关而言,依法办事原则的体现就是严格执法。
它包括两重含义:
一方面,严格依法办事,要求我们要自觉和主动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热门 下载 社会主义 法治 理念 教育 辅导 依法治国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