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过陷落柱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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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过陷落柱安全措施
综采工作面过陷落柱安全措施
Xx工作面遭遇到陷落柱(1-3架),为了回采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为防止发生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由于陷落柱较硬,需打眼放炮震动,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放炮制度,并用旧皮带保护好工作面支架立柱、高压水管以及电缆等,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方能进行放炮工作,严禁降架放炮。
2、工作面机头放炮前,工作面支架要升紧升牢,且初撑力不得小于24MPa;两巷超前单体液压支柱要迎山有力,且初撑力符合规定,顶板破碎时,要加强支护。
3、打眼前,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采煤机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好停电牌板,打眼时,打眼工作人员严禁站在工作面刮板运输机里,以防工作面溜子突然起动造成事故。
4、打眼时,打眼工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去煤帮工作,必须先找掉活煤活渣。
5、打眼时,如发现打眼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打眼,待检查处理问题后,方可继续进行打眼工作。
6、炮眼要求:
炮眼布置方式为三花眼,眼深不少于1.5m,眼距为0.8m,炮眼与煤壁夹角约为75°,炮眼与水平面的夹角约为10°~15°。
7、打眼时要采用湿式打眼,煤尘大时,要及时的洒水灭尘。
8、打眼时,班长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打眼工作,并保证安全,统一协调指挥。
9、放炮时,采用分组装药,装药量为1-2卷/眼,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每次拉炮数量不得超过5个,顶板破碎,有淋水、压力大等地段要视现场情况酌减,必要时一次拉一炮,每次拉完炮后,要先维护好顶板,方可继续拉炮,拉炮时间间隔不得小于10min,从而保证瓦斯、一氧化碳能够及时的疏散,杜绝出现报警事故的发生。
。
10、放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泡袋。
放炮前后,要洒水灭尘。
11、割煤时,当有大块掉下后,人员站在支架下用大锤将大块破开,严禁外开大块。
12、放炮前,必须经瓦斯员检测后,为防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当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0.5%,方准放炮;否则不准放炮。
13、使用柔软的炸药,如果发现炸药发硬,经手揉搓后,还是发硬,则严禁使用。
14、装药时,药卷间不得有岩、煤粉等隔离物,以免影响爆破效果及爆破引起药卷间隔离物燃烧,严禁用煤块、可燃物品封孔。
15、要控制好拉炮间隔时间,保证放炮产生的炮烟(如瓦斯、一氧化碳及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能及时的扩散,防止回风流中有害气体超限。
16、采煤机割顶底煤,将支架下浮煤清理干净,并洒水灭尘,防止采空区丢煤自燃,产生一氧化碳等。
17、下隅角悬挂一道风帐,减少采空区供风,有效利用风流将工作面放炮产生的一氧化碳及时吹散、稀释。
18、工作面放炮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制。
(2)雷管和火药必须分开放在不同的箱内,并分开5-8米,严禁乱放、乱扔,炮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炮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的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短接。
(4)放炮执行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拉炮制度,严禁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的发爆器。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进行操作,严禁坐在炮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医药的数量应以当时放炮数量决定。
②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绝缘层。
③采用正向起爆,用竹签或木棍扎装雷管孔,严禁将电雷管捆在药卷上。
④将雷管装入药卷后,应用脚线缠绕在药卷上,并将雷管脚线短接。
⑤做引药工作只能由放炮员进行。
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由放炮员一人操作。
⑥装药时,要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严禁用力撞击药管。
装药时严禁开迎头溜子,装药点5米范围内严禁干与装药无关的工作。
⑦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将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电气设备接触。
⑧放炮器手把、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时,不得将手把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应及时将手把取下,摘下放炮母线并短接。
⑨炮眼必须采用软化炮土封堵,严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严禁装药放炮;
B、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浓度超过1.0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米。
(6)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装药放炮:
①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架损坏时;
②装药前;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
③在放炮地点20米内的巷道有没有清理的煤、矸或其它物品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④炮眼异常,忽冷忽热,有显著的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7)通电以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取下,扭接成短路,在等不小于5分钟,才可沿路线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8)处理瞎炮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放炮员应同下一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时,可重新连线放炮;
②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拽拉引药,或从引药中拽出电雷管,严禁将残眼内继续打眼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瞎炮眼;
④处理瞎炮眼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雷管;
⑤在处理瞎炮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9)放炮前,班组长要安排专人所能通往放炮地点的巷道放好警戒,警戒人员要站在警戒线以外的支架完整安全地点,警戒处要设栏杆或拉线,没有组长的通知,警戒人员不得随意撤除。
放炮警戒距离:
工作面躲炮距离不小于60米,。
(10)每次放炮,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要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拉炮。
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人数和警戒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口令。
放炮员接到放炮口令后,要先发出放炮警号,然后最少在等5分钟,方可拉炮。
(11)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必须要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有问题必须先进行处理。
只有工作面炮烟吹散、隐患处理完、警戒撤离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2)放炮母线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放炮母线必须使用煤矿专用放炮母线。
②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挂,不得同轨道、电器设备、支架等导电物体接触,放炮母线要同电线、信号线等分挂巷道的两侧,如挂在巷内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③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的放炮母线。
④只准采用绝缘放炮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大地等做回路。
⑤放炮后放炮母线必须拧成短路。
(13)井下严禁明火放炮、糊炮。
(14)放炮采用瞬发电雷管、3级煤矿许用乳化安全炸药,串联放炮。
19、每次施工前,班长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各项相关措施。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xx薄煤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综采队
201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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