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汇一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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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一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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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一矿文件
一矿发〔2007〕65号
关于印发三汇一矿设备管理办法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
经矿研究,现将《三汇一矿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九日
三汇一矿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矿机电设备管理,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成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总、机电科长;
成员:
机电副科长、专职设备管理员、行办副主任、供应科长、书记、机电区长、运输区长、通风区长、打钻队长、质销科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机修加工厂厂长、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矿机电科,由机电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设备管理业务及考核。
矿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全矿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供应科书记负责全矿设备、材料以旧换新的管理工作,矿属各单位必须配备一名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设备管理目的,负责设备管理的具体业务以及对设备的跟踪管理。
二、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一)基本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坚持设备的合理选型与使用相结合;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以及设备的专人专户管理制度。
(二)目的:
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加强日常维护、科学检测维修;适时改造更新、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设备事故率,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防止设备丢失、范围不清、乱改、乱代、盲目购置,造成设备积压、闲置和管理的混乱,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矿井经济效益。
三、机电科设备管理的业务范围及职责
(一)负责矿设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二)负责制定矿设备年大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检查和考核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负责矿设备的综合管理:
设备台账,设备的入库验收、领用和调拨,设备报废的鉴定,设备改造和更新鉴定,统计资料的上报。
(四)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矿井整体技术装备水平。
(五)负责矿主要机电设备的技术测定和试验,使设备的性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六)督促检查使用单位对设备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设备的验收入库、领用管理
(一)新购置设备到矿后由矿供应科通知机电科参加验收入库,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到场后方能开箱,并保存归档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安全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资料等于矿档案室。
(二)设备验收的内容:
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套设施、附件、专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安全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资料等是否齐全、无误、无损。
(三)对新购入的设备,应及时安装使用,发挥设备效能。
对不需要及时安装使用的设备,供应科必须入库妥善管理,杜绝设备损坏和部件的丢失,否则按设备、部件的原值进行赔偿和罚款,影响生产的对供应科加倍处罚。
(四)设备开箱验收后,开箱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矿统一制定的设备验收清单,由供应科、机电科验收人员签字,验收清单由矿机电科归档备案,所有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安标、合格证等必须先由机电设备管理员整理交矿档案室登记存档。
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必须及时对设备入台帐并跟踪管理。
(五)使用单位必须凭机电科出据的相关手续到供应科或存放单位领用,供应科(存放单位)凭手续发放(手续一式三份,领用单位、发放单位、机电科各一份)。
(六)凡未经开箱验收就直接入库或未经许可就领用、发放的设备,发现一次处罚供应科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各100元/台·件。
使用单位未经矿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同意私自拆换未领用、未使用设备的主机或零部件,一次处罚责任部门负责人、供应科负责人各100元/台.件,直接责任人一次处罚200元/台.件。
五、设备使用的管理规定
(一)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1.设备安装必须根据产品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装。
若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必须经机电科审核、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存入矿档案室。
2.设备安装竣工后,必须按照图纸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试和运行,试验其性能是否达到设计和行业规范要求,同时做好记录,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3.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必须由公司和矿业务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安装单位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单位投入使用。
(二)设备使用和维护
1.验收合格的设备在使用前,由使用单位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成绩报矿安全科,操作人员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操作该设备。
2.设备维护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
3.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包机制:
即包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包设备的完好性能、包材料的消耗定额、包设备管理的质量标准化,实行设备挂牌管理。
4.设备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的要求:
做好设备及环境的整洁卫生、除锈防腐防潮,防爆环境严禁使用失爆设备,需加润滑油的设备必须定期添加润滑油,及时消除带病运行设备或事故隐患。
(三)考核
矿对使用单位设备事故率、设备完好率、设备待修率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是:
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设备待修率5%%。
设备事故率低于1%%。
(四)检修及要求
各使用单位主要承担设备的日常维护、中修,具备大修条件的要承担设备大修工作,确因不具备大修条件的经主管部门许可后可外委大修。
大型设备只能由具备资质的单位中修或大修。
1.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
各使用单位要根据生产实际,按时编制设备的月、季、年检修计划、大、中修理计划报机电科,并按计划实施。
2.设备检修计划书的编制:
设备大修和停产检修需要编制检修任务书,任务书要明确检修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设备性能状况、检修内容、所需主要材料、资金、检修的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务书由使用区队呈报,经机电副总、机电副矿长批准实施,并报公司机动部备案,公司和矿业务主管部门按任务书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3.大修理((停产检修))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否则造成生产影响由责任单位负责。
4.大修理完毕由修理单位申请,机电科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或列入检修计划而未进行检修的,给予所在单位200~500元罚款,单位负责人占20%。
六、设备的日常管理
设备的日常管理包括基础管理,设备的调入,调出和报废清理,设备的回收、封存与清查工作等。
(一)设备管理的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是使用好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设备的分类、编号、账卡、图牌板和计算机档案管理等,为矿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创造条件。
1.设备基础管理
(1)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好设备的“四本账,两种卡片”,即:
在用设备的明细台账、闲置设备明细台账、非成套设备明细台账、设备的数量台账,主要设备技术特征卡片、移动设备动态卡片。
(2)各使用部门必须要有生产设备使用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四率”统计牌。
(3)机电区必须用计算机建立“地面供电系统图”、“井下供电系统图”、“管路系统图”(压风、防尘、排水),做到动态跟踪管理(“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图”由打钻队或通风科完成)。
(4)运输区必须用计算机建立好轨道系统图,做到动态管理。
(5)机电区、运输区、质销科、生活服务公司必须建立主要设备分布及布置图。
机电科对全矿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缺项或一项达不到要求的,罚分管区队长和设备管理员各50元/次·处。
2.设备的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的管理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分类管理,新购置设备的技术资料由开箱人员交机电科,由机电科统一交矿资料档案室管理,不允许个人保管,个人只能借阅。
(二)设备调动和报废清理
1.矿内设备的调动由机电科、供应科、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在机电科办理手续,经分管矿长审批后方可调动。
使用单位凭手续下账和上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私自调动和对外租借,违者处罚区队500500元次·处,第一责任人占40%。
2.设备报废
(1)设备报废的原则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方可考虑报废:
经过长期使用,已不能修复或可修复但费用较高,且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因遭受意外灾害,使设备损坏,其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置费用价值的80%以上的。
设备结构陈旧,技术状态落后,安全设施不全,虽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又无法修复或改造的设备。
安全性设备,经改造或大修,仍达不到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的者。
(2)设备报废程序和审批权限:
设备报废于每年11月进行,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技术状况进行清理,符合报废条件的,填报设备报废鉴定申请书,由机电科组织鉴定,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3)报废设备的回收和处理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批准报废的数量在设备台账和财务帐账上注销。
对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返还供应科库房,由矿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矿行政统一研究处置。
凡是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的,将追究使用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给予重罚。
七、设备配件管理
各使用部门要按时填报配件计划,否则影响生产由责任单位自负;供应科要实行备用配件以旧换新制度;机电科和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建立修旧利废的奖罚制度。
区队班组要严格执行好备件的领用制,健全账卡,实行分级分线管理。
八、设备事故管理
矿属各单位必须建立机电设备事故追查制度,由分管设备安全的区队长牵头执行。
(一)一般机电设备事故由当班现场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在24小时内组织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报区队、机电科、安全科。
否则一次罚款100元,区队负责人占20%。
(二)设备事故影响生产二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非二类机电设备事故)),由区队第一行政负责人和区队安全员组织班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事故,并将事故处理意见报机电科、安全科。
对隐瞒事故不报或未组织事故追查、分析的一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区队负责人领导占20%。
(三)二类以上的机电设备事故,由区队第一行政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请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或机电副科长、安全科等部门参加事故追查。
事故单位分管安全的区队长在不超过二天两天内写出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等))报机电科、安全科。
对谎报、不按时报等规定的一次罚款500元,区队负责人领导占20%。
(四)凡是涉及到2个单位的二类机电设备事故,由机电矿长、安全矿长负责组织追查。
(五)每次事故追查,必须做到责任分清,事故责任者能吸取教训,其它人员也能从中受到教育,并制定出防范措施,做到实事求是、奖惩分明。
九、采运设备管理
(一)新安装工作面的所有设备、部件机电区必须坚持修复使用、修旧利废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机电区根据生产科、机电科提供的“工作面安装设计”编制预算和新增材料计划,经机电科和机电矿长审批后交供应科组织落实。
(二)工作面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否则不予以验收。
(三)工作面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设备、部件损坏等费用由机电区承担。
工作面移交后所发生的设备、部件损坏等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四)工作面安装完毕,由机电区的电钳工现场值班一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试用一周后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验收,并在3日内由机电区形成正规验收移交资料(一式5份),机电科、机电区、供应科、使用单位同时建立台账,以便回收考核。
(五)采运设备的日常维护由采煤队负责,配件计划必须每月按时上报供应科,供应科向机电区、机修厂下达加工修理计划,机电区、机修厂按时完成供应科下达的工作计划,否则影响生产由机电区、机修厂负责,供应科未下达加工修理计划而造成生产影响的由供应科负责。
所有的采运设备及其配件修理准备好后交供应采运设备库房,采煤队在供应科开出库单后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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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汇一矿 机电设备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