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办法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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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办法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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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办法版
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办法
(2016)
二〇一五年六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文档信息
名称:
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办法
文档版本号:
3.0
文档版本日期:
2015-6
起草人:
中国移动网络部
起草日期:
2015-6
复审日期:
2015-10
版本记录
版本号
版本日期
修改者
说明
备注
1.0.0
2010年7月
项目组
中国移动全网管理办法试行文档
石晓萍,毛叶琴复审下发
2.0
2013年3月
徐志贤、贺楚楠、张童
1、明确构建资源管理组织架构,设立资源的综合管理岗位和各专业管理岗位
2、细化了资源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明确资源数据质量管理的总体原则
3、增加了资源数据的应用流程管理部分。
包含工程建设、网络调整、资源调度等相关流程。
徐志贤、毛叶琴复审下发
3.0
2015年10月
资源管理组
明确资源管理范畴和定位,完善资源管理组织,修订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内容
邓春胜、贺楚楠、王金川、吉毅、谭代炜、李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工作,建立资源管理体系,由集团公司网络部编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全网网络资源的管理体系建设和制度制定、资源数据模型管理、资源数据质量管理、资源管理系统管理、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工作整体方式为总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的对象原则上为实体网络资源,及其相关的可分配逻辑资源;网络配置数据不在资源管理工作的管理范围,仅可作为字段属性在资源管理系统中进行存储。
第五条中国移动网络资源数据模型分为最小数据集、扩展数据集两部分,分别由总部和各省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中国移动网络资源数据质量采用数据主体责任人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条中国移动网络资源管理系统分为总部和省公司两层系统,分别由总部和省公司负责管理。
第八条此前其他文件中对于网络资源管理的要求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各省级公司网络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省内管理要求。
第二章资源管理范围
第十条资源管理的资源范围,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辖的各类通信网络、业务系统、通信配套和辅助设施,以及前述实体网络资源相关的可分配逻辑资源。
第十一条资源管理的数据范围,为第十条所述资源管理范围内资源的结果数据。
原则上,业务生产型数据不属于资源管理的数据范围,例如设备故障率数据、网络调整过程数据。
第十二条资源管理工作对外提供的数据服务,其数据范围原则上以第十一条中要求的资源管理数据范围为准;对外提供的服务内容仅限于原始数据共享,原则上不提供个性化的数据加工和统计服务。
第十三条资源管理范围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资源专业、专业内分类、具体管理对象的内容,随资源管理数据模型、模板的修订迭代进行更新调整:
资源专业
专业内分类
具体管理对象
空间
区域信息字典表、位置点、机房、装机位置
公共
ODM模块、DDM模块、ODF端子、DDF端子
传送网
内线资源
EMS、传输子网、传输网元、单板、端口、SDH通道、隧道、伪线、波道、传输电路、OLT、分光器、ONU
外线资源
人手井、电杆、标石、光交接箱、接头盒、终端盒、分光器、敷设段、管孔、位置点、路由段、光缆段、纤芯、光路、管道、子管孔、引上、杆路、直埋、光缆、局向光纤、盘留点、管道段、杆路段、直埋段、挂墙
动力系统
机楼基站外电、机房基站属性、变压器或调压器、逆变设备.、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发电机组、移动发电机、直流配电柜、交流配电柜、自动电源切换屏、开关电源、UPS主机、蓄电池组、稳压器、中央空调主机、中央空调系统、普通空调、专用空调、动环专业内输出分路、维护仪器仪表、动环监控设备、通风系统、换热系统、风能设备、风电控制器、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器、风光互补控制器、电池恒温箱、其他设备、跨专业输出分路
无线网
BSC、RNC、BTSSITE、NODEB、E-NODEB、CELL、UTRANCELL、E-UTRANCELL、铁塔、天线、BBU、RRU、板卡、端口、直放站、分布系统
客户端
集客资源
客户数据表、业务数据表、语音专线数据表、互联网专线数据表、APN业务数据表、短信数据表、彩信数据表、数据专线数据表、业务设备数据表
家客资源
小区覆盖信息,设备及端口信息
核心网
网元模板、机架模板、物理机框模板、物理槽位模板、板卡模板、端口模板、链路模板、中继模板、IP话务模板、IP信令模板、链路组、中继群、MSCPOOL资源表
数据网
基础信息、面板信息、传输信息、VLAN信息-单层、VLAN信息-双层、逻辑端口信息、业务信息-IP承载网、IP地址信息-IP承载网、IP地址池、网段、子网、IP地址
同步网
同步网设备、输入端口信息、输出端口信息、卫星接收机、卫星天线
卫星网
卫星网设备、卫星、通信天线
GPRS系统
逻辑资源
SGSN、GGSN、CG、FW、DNS、APN、IP地址信息、VLAN信息
物理资源
SGSN、GGSN、CG、FW、DNS、SW、CE、机架、机框、板卡、端口、传输电路
LTE核心网
MME、SAE-GW、SGW、PGW、PCRF、CG、DNS、DRA、HSS、FW、SW、CE、APN、POOL、IP地址信息、VLAN信息、机架、机框、板卡、端口
智能网
网元通用、业务处理单元、信令处理单元、智能网网络设备、业务资源、维保(选填)、机框、槽位、板卡、端口、信令链路、华为中继(选填)
WLAN
AC、AP、热点、交换机
IMS系统
域、IMS合设网元、P-CSCF设备、S-CSCF设备、I-CSCF设备、计费网关、BGCF设备、HSS设备、SLF设备、SBC设备、MGCF设备、视频互通Server、视频互通网关、IM-MGW设备、MRFC设备、MRFP设备、CENTREXSCP公共资源、CENTREXAS业务平台、多媒体电话业务平台、ENUM/DNS合设节点、中继群、话务路由组、话务路由、MTP链路组、MTP链路、信令链路组、信令路由、M3ua链路组、M3ua链路、SCTP偶联、局向、MTP目的信令点、M3UA目的实体、Diameter链路、VIG、CTXAS-SCP业务处理单元、CTXAS-SCP信令处理单元、CTXAS-SCP业务资源、CTXAS-SCP维保、CTXAS-SCP端口、CTXAS-SCP信令链路、机框、机槽、板卡
VOLTE相关资源
VOLTEAS、TAS、SCC-AS、IM-SSF、MRFC、MRFP、AP、VOLTESBC、P-CSCF、ATCF、ATGW、BCF、BGW、CSCF、S-CSCF、I-CSCF、BGCF、MGCF、IM-MGW、DNS&ENUM、SBCPOOL、CSCFPOOL、ASPOOL
短彩专业
彩信中心
系统信息、基础信息
短信网关
系统信息、基础信息
短信中心
系统信息、基础信息
第十四条资源管理专业划分界面,是指各专业所包含的资源范围界面,以及各专业间资源维护和管理的分工界面,具体如下:
1、空间资源:
空间资源与其他专业的资源均存在分工界面,界面为“机架位置”,该资源首先由空间资源专业创建,然后由其他专业进行关联,关联关系由其他专业维护;
2、传输资源:
传输资源与其他专业均存在分工界面:
1)与空间资源的分工界面在“机架位置”,已在空间资源描述中明确划分;
2)与动力资源的分工界面为列头柜的总输入端子,包括列头柜、总输入端子及输入分路以上等由动力资源维护,总输入端子以下涉及传输设备的输出端子由传输专业维护;
3)与无线资源、核心网资源、数据网资源、IMS资源、GPRS系统资源、LTE核心网资源、智能网资源、同步网资源、卫星网资源的分工界面为以上设备至第一个ODF或DDF(包含该ODF或DDF)的成端资源信息由以上专业维护,该ODF或DDF的成端至传输设备的资源由传输专业维护;
4)与集客资源的分工界面为集客业务设备至进入集客机房的第一个光缆成端ODF(包含该ODF)的资源由集客资源维护,该光缆成端至移动机房侧传输设备的资源由传输专业维护;
5)与家客资源的分工界面为OLT至进入小区的第一个光交箱分光器的成端位置的资源由传输专业维护,该分光器至ONU的所有资源由家客专业维护;
6)与WLAN资源的分工界面为OLT至分光器成端位置的资源由传输专业维护,分光器至二层交换机/ONU、AP中间的所有资源由WLAN资源维护;
3、动力资源:
动力资源与空间资源存在分工界面,已在空间资源描述中明确划分。
除空间资源外,动力资源与其他专业均存在分工界面,界面为列头柜的总输入端子,包括列头柜、总输入端子及输入分路以上等由动力资源维护,总输入端子以下涉及各专业设备的输出端子由相应专业维护;
4、无线资源:
无线资源与空间、传输和动力资源存在分工界面,已在空间资源、传输资源和动力资源描述中明确划分。
5、客户端资源:
集客和家客资源与空间、传输和动力资源存在分工界面,已在空间资源、传输资源和动力资源的描述中明确划分。
另外集客资源方面,网络部与集客部门存在分工界面,即“集团客户编码”、“产品实例标识”,客户和业务信息由集客部门录入、维护,通过系统接口进行传递,由集客专业进行关联。
6、核心网资源:
核心网资源与空间、传输、动力和IP承载网资源存在分工界面,其中与空间、传输和动力专业之间的界面已在空间资源、传输资源和动力资源描述中明确划分。
与IP承载网资源的界面为同一机房内的直连设备间,核心网设备侧出来的光端口或网口资源由核心网专业维护,IP承载网设备侧出来的光端口或网口资源由IP承载网专业维护。
7、数据网、WLAN、IMS、GPRS系统、LTE核心网、同步网和卫星网资源:
本部分资源均与空间、传输和动力资源存在分工界面,已在空间资源、传输资源和动力资源描述中明确划分。
第十五条各省可根据省内需要对本省的资源管理范围进行扩充,但不得对总部制定的资源管理范围进行删减,不得降低总部制定的数据录入要求标准,并需在原则上与总部制定的专业间网络资源划分界面保持一致。
第三章工作组织和职责
第十六条资源管理方式整体为总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总部及各省公司应建立健全资源管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
第十七条中国移动各级网络部门是网络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全面负责网络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总部在网络部成立资源管理组,负责全网资源管理工作;省公司在网络部或网管中心成立资源管理室(省三级部门),负责本省管辖范围内的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总部和省公司资源管理专业团队应配置专职人员至少8人,资源管理岗位包括资源管理岗、横向资源管理岗、专业资源管理岗、IT系统建设岗。
1、资源管理岗:
至少1名,负责细化并落实总部资源管理体系与相关制度要求,规范省内资源管理工作;
2、横向资源负责人:
至少2名,分别负责空间节点、线路路由的资源管理工作。
其中,节点资源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区域、位置点、机房、装机位置等空间位置信息;路由资源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光缆、纤芯等线路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路由信息;
3、专业资源负责人:
至少4名,负责传输网、无线网、核心网、数据网及集客家客等专业资源管理工作;
4、资源管理IT系统建设岗:
至少1名,负责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需求及技术规范管理。
注:
路由资源管理岗与传输资源管理管理岗的分工界面参考维护分工界面,即以光缆进入传输设备所在机房的连接器(ODF)为界,光缆成端的ODF及其以外属于路由资源管理岗负责,ODF以内属于传输资源管理岗负责。
第二十条职责分工
(一)总部层面职责
1、负责建立全网资源管理体系与制度,规范全网资源管理工作;
2、负责全网资源管理相关指标的制定、检查与考核,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的制定和修订;
3、负责全网资源数据模型的构建、修订及检查落实;
4、负责资源管理系统的改造与优化,完善资源管理系统功能;
5、负责推动资源数据支撑生产工作;
6、指导各省开展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二)省公司层面职责
1、负责落实总部资源管理体系与相关制度要求,规范省内资源管理工作;
2、负责省内各专业、各地市资源管理相关指标的制定、检查与考核,资源数据的定期统计,落实总部资源管理相关指标要求,确保指标完成率;
3、负责落实总部资源数据模型要求;
4、负责落实总部要求的省内资源管理系统基本功能建设,及本省的个性化功能开发;
5、负责推动省内资源数据支撑生产工作;
6、指导地市开展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章资源数据模型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源数据模型的管理,包括资源模型的建立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资源数据模型包括最小数据集模型和扩展数据集模型两部分。
第二十三条最小数据集模型:
为管理网络资源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数据信息,或用于支撑基础上层应用(例如拓扑呈现、关联查询)必须的数据信息。
由总部负责建立和维护,按年度收集全网需求,进行版本评审、更新和发布,各省公司负责按总部要求在本省资源管理系统上实现。
第二十四条扩展数据集模型:
在最小数据集基础上,由各省公司根据本省需要自行建立和维护,但不得与总部制定的最小数据集内容、规则和要求相冲突。
各省公司需制定本省扩展数据集模型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第五章资源数据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源数据质量要求:
最小数据集相关的资源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要求达到100%;扩展数据集相关的资源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要求达到98%以上。
第二十六条资源数据质量管理原则:
各级资源管理组织机构的资源管理岗位人员,负责资源数据质量指标的制定与考核;资源数据的主体维护责任人,负责相应资源数据的质量。
第二十七条资源数据在任何阶段均需有明确的主体维护责任人,负责数据的增、删、改的维护操作、管理和数据更新审核,并保证数据质量。
其中,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新增的网络资源:
1、接维前,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相关的资源数据,其主体维护责任人为计划建设部门的项目具体负责人。
由网络部相关设备和设施的专业维护人员在交接维期间,对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相关资源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同时录入其他资源数据。
2、接维后,维护阶段的所有资源数据主体维护责任人为网络部相关设备和设施的专业维护人员。
第二十八条对于资源数据的新增或由于资源分配、使用、释放而引起资源数据变化,需建立相应的短流程或生产管理长流程,通过流程规则控制资源数据的质量。
第二十九条对于重要的及大批量资源数据变化,需由相应主体维护责任人审核,保证资源数据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章资源管理系统管理
第三十条资源管理系统包括总部和省公司两层系统,为网络资源数据管理以及考核提供IT手段支撑,为其他网管和业务系统提供资源数据服务。
第三十一条各级资源管理组织应积极推广资源管理系统的使用,充分发挥资源管理支撑手段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三十二条资源管理系统管理工作包括系统的IT技术规范管理、需求管理、流程管理、系统建设、日常维护。
第三十三条资源管理系统的IT技术规范管理采用“全网规范统一,省内个性化补充”的方式:
1、总部网络部依据资源管理总体规划和分阶段需求,制定全网资源管理系统的IT技术规范;
2、省公司要根据总部下发的IT技术规范,组织省内资源管理系统的大版本开发和建设,确保资源管理系统的标准化;同时,在完成总部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开发和建设本省资源管理系统的个性化功能,但原则上不能与总部下发的IT技术规范内容冲突,以确保全网资源管理系统的标准化和资源数据整体的一致性。
第三十四条资源管理系统的需求管理,目标是拓展和优化资源数据的应用,以更好的适应网络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发展策略、业务需求、网络运行安全等需要,提升网络维护效率。
第三十五条资源管理系统的需求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管理平台的开发建设需求、资源数据模型开发和更新需求、业务应用流程需求、以及与其他专业系统及厂家的自动化采集和更新需求。
第三十六条资源管理系统的需求管理采用两级管理模式。
1、总部负责全网统一需求与总部需求的管理,并对各省重点需求进行审批把控,对各省一般需求进行统计归档。
2、各省负责省内需求的管理。
其中,重点需求要向总部报批,一般需求要向总部报备。
3、重点需求包括涉及基础数据模型、系统接口、重要流程修改的需求,以及工作量评估在500人天以上的需求;其他需求为一般需求。
第三十七条资源管理系统的需求评审、审批要求如下:
1、总部组织对总部需求、全网统一需求、各省报批的重点需求进行评审和批复,按季度组织报备需求的收集和发布,组织评选可全网推广的需求。
2、各省要按季度上报本省资源管理系统在建需求的建设情况,包括需求的预期效果、技术要求、工作量评估、费用来源(CAPEX/OPEX)、实施计划安排等;对于重点需求,需报总部批复之后方可正式立项。
3、原则上,要严格控制数据集规模和范围,避免添加使用率不高的属性和字段,保证系统使用效率;严格控制与资源管理弱相关、资源管理范围之外的需求,例如故障数据提供、路径数据变更等。
第三十八条资源管理系统的需求后评估要求如下:
1、总部要定期对总部资源管理系统需求、全网统一需求的使用效果和费用开展后评估,汇总分析相关情况,提出并落实改进方案;对各省的资源管理系统重点需求后评估情况进行把控。
2、各省要定期对省内资源管理系统需求的使用效果和费用开展后评估,汇总分析相关情况,提出并落实改进方案,并将重点需求后评估情况要上报总部。
3、各级资源管理系统应自动记录需求使用情况。
第三十九条资源管理系统的流程管理,目标是为了确保流程符合实际生产需要,以流程控制资源数据变更,有效提升资源数据质量。
第四十条资源管理系统的流程为涉及资源管理范围内资源数据变更的所有工作流程,包括:
1、工程建设相关流程,如设计、勘察、调度、开通流程;
2、网络调整相关流程,如割接、升级、更名、退网流程;
3、日常资源调度流程,如资源的开通、调整、释放流程。
第四十一条资源管理系统的流程管理模式,是以流程与数据的松耦合形式,实现工作流与数据流的分离式管理。
流程管理通过资源管理系统的资源数据管理模块和资源流程管理模块实现:
1、资源数据管理模块,对资源数据进行“数据库式”管理,以接口形式向资源流程管理模块及外部系统提供资源数据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功能。
2、资源流程管理模块,对与资源数据弱相关的生产流程提供IT支撑,例如设备入网/退网流程、资源调度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网络割接流程;同时,资源流程管理模块实现与外部系统流程之间的交互。
第四十二条资源管理系统的流程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流程的设计和控制。
1、流程设计,应贴合实际生产工作,明确各关键流程和关键资源的质量控制点;
2、流程控制,应充分考虑流程的闭环,满足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需要。
关键环节的数据修改要进行严格核查和校验,以确保数据变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十三条总部负责总部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各省公司负责本省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第四十四条总部负责总部资源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各省公司负责本省资源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
第四十五条资源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主要指资源管理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包括系统本身及相关连接设备的定期检测、数据备份、故障处理、安全防护等。
第四十六条资源管理系统日常维护测试项目和测试周期参考附表1。
测试项目可根据各省系统的实际情况自行补充,测试周期可根据各省实际情况调整,测试频度不低于附表所列项目周期。
第四十七条资源管理系统必须实施定期备份制度,并且在系统软硬件变动之前必须进行系统的全备份,包括:
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应用数据。
系统全备份工作尽量保证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
备份的介质必须保存在安全的环境中,避免被人为破坏,失去备份作用。
第四十八条资源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并实施系统和数据库安全访问策略,包括登录访问、网络权限、目录安全、属性安全、网络服务器安全、端口和节点安全及防火墙安全控制策略,并认真分析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发现系统隐患。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九条各级资源管理组织机构要从数据质量、流程执行、系统建设、以及管理工作质量等方面,对所负责数据进行全量的、周期性的统计分析、检查与考核,建立月度检查通报制度,以保障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十条对于检查和考核未达标的情况,应纳入网络运维考核和月/季度通报中进行扣分,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条数据质量指标包括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要求各省公司最小数据集相关的资源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达到100%;扩展数据集相关的资源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达到98%以上。
资源数据准确性要求可参考附表2。
第五十二条流程执行指标包括流程的应用率和规范率。
要求各省公司各类流程的应用率达到100%,规范率达到98%以上。
第五十三条管理工作质量指标包括资源数据主体责任人完整率和准确率。
要求各省公司资源数据的主体责任人信息完整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附表1:
资源管理系统日常维护测试项目和测试周期
序号
类别
项目
周期
备注
1
系统运行
系统服务器CPU使用状况
周
系统服务器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等其他SERVER类型的硬件设备。
2
系统服务器内存使用状况
周
3
系统服务器硬盘空间状况
周
包括普通硬盘和磁盘阵列
4
数据库存储空间检查
周
查看数据库各存储空间的使用情况
5
系统重要进程运行状况
日
包括系统进程和应用进程
6
系统备份
系统文件全备份
不定期
配置文件变化时进行。
如果定期执行,则周期不能超过月。
7
数据库全备份
月
8
数据库增量备份或归档日志备份
日
如果执行了每天做数据库全备份,则该作业可取消。
9
主要网络设备配置备份
不定期
配置文件变化时进行。
如果定期执行,则周期不能超过月。
10
主要应用软件备份
不定期
软件版本变化时进行。
如果定期执行,则周期不能超过月。
11
日常维护
网络连接情况检查
日
包括资管系统内部网络连接,资管系统至网元的连接,资管系统与其它系统的连通性情况。
12
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核查
日
13
系统日志检查
周
14
删除旧的临时文件
周
15
机房设备巡检和系统部件运行状态检查
周
16
磁带机磁头清洗和相关设备清洁
季度
17
NTP服务器运行状态检查及服务器主机系统时钟校准
季度
校准有时钟误差的主机时间。
可采用NTP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同步。
18
资管系统应急方案演练
半年
19
系统安全
防火墙策略的检查
季度
根据总部安全基本要求设置防火墙策略。
20
系统账户安全管理
季度
对非法帐户和过期账号立即停止,及时清理无用账号。
21
修改服务器系统账号口令
季度
定期修改操作系统、数据库超级管理员权限级的账号的口令。
22
检查系统服务端口开放状态
季度
关闭与业务无关的服务端口,减少系统的安全隐患。
23
WINDOWS补丁发布情况检查和安全补丁加载
月
24
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更新
周
25
检查系统病毒情况
周
附表2:
资源数据准确性要求
资源类别
准确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空间资源
1、区域信息:
区域信息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完整、准确。
2、位置点信息:
位置采集准确,通过GPS设备采集坐标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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