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学事业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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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科学事业单位
中国科学院科学事业单位
资产清查工作
主要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要点
⏹资产清查上报要求
⏹清查损溢处理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
Ø对科学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各种企业、在建工程不清查)
⏹实现两个结合
Ø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完善管理制度
Ø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监管系统
Ø通过资产清查,在补充完善各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二、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处理核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其中:
(一)准备阶段(2007年1-2月)
⏹准备资产清查文件、资料、软件等,布置财产清查工作,并对院属单位进行业务培训。
⏹各单位要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报院备案,落实资产清查人员和责任
⏹研究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熟悉资产清查报表和软件,进行内部业务培训,全面做好资产清查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3月-6月)
1.清查盘点阶段(2007年3-4月)
(1)统一部署,分工合作,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务部门:
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借入款项、各种应付款及预收款等债权债务、净资产(事业基金、专用资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其他净资产)。
⏹资产部门:
存货(材料、产品等)、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设备、文物、文艺体育设备、家具用具及其他)、固定资金
⏹行政后勤部门: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交通运输设备
⏹图书馆:
负责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馆的图书、资料、期刊的清查
⏹标本馆:
标本、陈列品
⏹科技处:
无形资产、财政补助结存、拨入专款结存、合同预收款
⏹产业开发部门:
对外投资的清理
各项资产清理的具体要求后面将详细讲解。
(2)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3)填制固定资产卡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新成立的单位,有些单位资产仍在原单位帐上的,本次资产清查要盘点清楚,划清界限,为资产划转做好准备;分院代管的新所的资产,也要纳入清查范围。
(4)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由财政部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会计师事务所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主要有:
☆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款
项和不良投资损失;
☆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的报废、损毁;
☆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单位对“初稿”进行确认后,出具正式《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2.汇总上报阶段(2007年5月)
⏹2007年5月中旬前各单位要完成资产清查结果汇总工作,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准备有关备查资料,连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月中旬,院开始汇总、审核各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数据,并于5月底报财政部。
(三)处理核查阶段(2007年6月)
⏹按照资产清查结果和财政部批复,对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进行处理,调整账目和ARP基础信息。
⏹院组织人员对部分单位资产清查数据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验收。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7年7月)
⏹各单位要根据资产清查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监管工作。
⏹院将对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三、资产清查工作要点
(一)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清理要点
(财清事基02表)
⏹该表有人事部门为主填报
⏹核对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定编人数
⏹清理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实际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临时人员等基本情况,并如实填报人员情况
⏹如实填报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研究生、大学生)
⏹全院整体上全部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二)现金清查要点
(财清事基01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库存现金。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现金的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具体清查工作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共同进行。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现金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一致。
B.盘点清查日实有库存现金,填写现金盘点表,并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说明。
C.对于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检查其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
D.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现金清查明细表”的编制。
4.现金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
A.经出纳员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应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B.出纳员对于长短款的说明及单位内部核批文件;
C.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D.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三)银行存款的清查
(财清事基01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设在金融机构的结算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房改资金专户等。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以财务部门为主,房改和其他等相关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
B.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
C.所有银行存款必须进行函证(由银行存款出纳以外人员进行),函证范围包括所有清查基准日存在的所有账户。
D.对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在清查明细表中的备注说明。
E.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的编制。
4.银行存款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
A.清查基准日的银行对账单、相应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询证函;
B.银行已收、单位未收款项经清查拟作为收益的,应提供对方不再追索的证明;
C.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D.涉及刑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四)对外投资的清查要点
(财清事基05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债券投资及对企业的投资。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债券投资的清查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对企业投资由产业开发部门清查。
⏹按照院资产管理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股票。
如有,据实清理填报。
⏹各单位要全面清理本单位对企业投资情况,该入帐的按照规定入帐,该核销的收集证据按规定核销,客观、真实反映投资情况。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对外投资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
B.核实投资的真实性,必要时进行函证。
C.盘点库存有价证券,并编制盘点表,确定其所有权权属。
D.检查是否存在库存债券提供质押等情况并进行说明。
E.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对外投资清查明细表”的编制。
4.对外投资清查损溢应提供以下证据
⏹有价证券清查损溢应提供的证据
(1)基准日证券经纪机构的对账单;权属证明。
(2)经保管人确认的有价证券盘点表(倒推至基准日)。
(3)有价证券保管人对盘盈盘亏的说明及审批;盘盈需复印件。
(4)如果被投资单位或投资款项管理单位已经宣告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理整顿而导致停业的,应取得相关政府批文、正式公告等依据。
(5)涉及索赔的,理赔说明;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涉案材料。
⏹对外其他投资(企业投资)清查损溢应提供的证据
(1)投资损失是指各单位发生的不良股权和债权投资造成的损失。
对清理出的不良投资,应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并有确凿的合法证据。
(2)被投资单位已被宣告破产、清算、被撤销、关闭或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造成难以收回的不良投资,应取得下列证据(如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清算报告;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政府部门的行政决定或文件。
)
(3)按重要性原则对参股投资项目金额较小,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并连续经营亏损3年以上的,应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关经济鉴证证明。
材料不齐全的投资损失,必须单独写出说明,并尽可能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将来按照审批权限酌情处理。
5.各单位的账外投资需做盘盈处理,并收集如下资料入帐:
⏹投资协议
⏹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及备案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料
资料不全的,可以提供部分资料。
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投资确实存在以及投资数额的有关资料。
待按照统一政策批准后入帐,转入正常管理。
(五)应收款项、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的清查
(财清事基07表、08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核算的全部内容。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由财务部门为主,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相关“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
B.分析帐龄,原则:
先欠款,先偿还。
C.函证应收款项、关注回函不符的。
D.盘点应收票据,并注意抵押及退回票据。
E.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并在清查明细表中进行说明。
F.核实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有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的、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以及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检查有无逾期应收票据、未到期但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票据,如存在此情况应在清查明细表中说明。
G.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相关清查明细表的编制。
4.应收款项、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相关清查损溢应提供的证据:
A、债务人已经宣告破产、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或者政府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有关文件资料。
B、债务人已经宣告失踪、死亡,其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当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
C、逾期不能收回的,取得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终(中)止执行书。
D、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金额较小或特殊的,不足弥补清收成本的,需单位情况说明及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
E、债务人遭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单位提出专项说明。
F、逾期三年的款项,具有单位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要有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判断,出具债务人已资不抵债的鉴证证明和连续三年亏损的经济鉴证证明。
G、逾期三年的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的,应取得境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H、对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单位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对其按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含收回的实物资产)的,应有根据单位管理权限决定和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以及已收回的收款证明。
I、涉及索赔的,理赔说明;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涉案材料。
(六)其他应收清查的要点
(财清事基09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其他应收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
B.划分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构成,检查划分结果是否正确。
C.付给外部单位款项→发函→关注回函不符并记录
付给单位内部人员款项→对账确认→双方结果不一致的进行调整
D.对于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后仍有差错的款项,查明挂账原因,并由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确认损溢。
E.对于备用金的清查,应由备用金的使用单位进行盘点。
F.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的编制。
4.其他应收款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
A.破产、注销(吊销)、责令关闭、失踪、死亡的相关文件
B.逾期不能收回的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法律文书。
C.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由单位提出专项说明。
D.单笔数额较小或特殊事项,清收成本高,情况说明。
E.逾期三年的款项催收记录,且能够确认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F.逾期三年的涉及境外、港澳台的款项,催收记录、境外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驻外使领馆有关证明。
G.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与债务人协商折扣后收回(含实物)的,单位决定和双方协议、收款证明。
H.涉及索赔的,理赔情况说明;涉及刑事犯罪的,涉案材料。
(七)库存材料等清查的要点
(财清事基09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库存材料。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主要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清查,由财务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分别填写“库存材料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一致。
B.财务部门库存材料明细账余额与物资管理部门的库存材料登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C.实物盘点(重点)
1)盘点总体要求
单位主管领导、存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盘点小组,
盘点小组根据总体时间制定盘点计划,并上报资产清查办公
室。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财务:
账务清理,库管:
存货清理、核查台帐。
绘制路线图,印盘点标识,明确盘点方法,召开盘点布置会。
3)盘点基准日:
2006年12月31日
4)盘点时间:
各部门要统一
5)盘点范围及实地盘点工作见流程图
4.库存材料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
A.盘盈、盘亏应提供:
库存材料盘点汇总表(包括盘盈盘亏的数量、金额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其他应附报材料:
包括保管人书面说明;盘盈材料的价值确定依据;盘亏材料的价值确定依据,责任认定及审批;理赔情况说明。
B.毁损、报废的,账面价值扣除赔偿后的净损失,依据下列证据,确认损失:
单项金额较小的内部技术鉴证证明;单项金额较大重要的外部技术鉴证证明(举例);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其他应附报材料。
其他包括单位关于材料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核批文件。
C.被盗的库存材料,将其被盗库存材料的账面价值,扣除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如下证据,确认为损失: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
的证明材料;
(2)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3)单位保卫部门、上级部门的审批资料等。
(八)固定资产清查的要点(重点)
(财清事基15-1A、1B、2、3、4、5、6、7、8、9、10)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固定资产。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资产部门: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设备、文物、文艺体育设备、家具甬剧及其他
⏹行政后勤部门: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交通运输设备
三、资产清查工作要点
⏹图书馆:
负责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馆的图书、资料、期刊的清查
⏹标本馆:
标本、陈列品
财务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财务部门与资产部门等核对总价值量,核对相符后由资产部门等按照分工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账表核对一致。
(2)实地盘点
(转ARP时已全面清点的单位,本次可以不再盘点)
⏹盘点总体要求
单位主管领导、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物资供应部门、财务部门
等组成盘点小组
盘点小组根据总体时间制定盘点计划,并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清查明细表,清理相关权属文件;
根据要求单独编固定资产资产清查计划;制订清查程序,明确
重点,印盘点标识,明确盘点方法,召开盘点布置会。
⏹盘点基准日:
2006年12月31日
⏹盘点时间:
各部门要统一
⏹盘点范围:
所有权属于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存放在本单位的第三方资产,不盘点,贴标签明示并单独存放)
⏹实地盘点:
a.已盘点资产粘贴标识,填写盘点表,保证所有资产均被清点。
已经实行条形码管理的,逐台件扫描、核对。
b.以账对物、以物对账,固定资产卡片中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进行修改。
c.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
d.行政后勤部门等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e.对于在第三方单位存放的所有权属于各单位的资产须编制资产项目清单,具备实地清点条件的进行现场清点,无法进行现场清点的,应通过发函等方式由第三方单位对资产项目及数量予以确认。
科研人员带回家使用的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当事人签字认可。
4.盘点结果的确认
a.对实物盘点情况进行整理,考虑清查日至基准日间变化。
b.将清查明细表与财务账、资产卡片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数额。
c.查明各项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原因,提供技术鉴定资料及文字说明。
d.在此基础上完成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的编制。
5.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房地产的清理
⏹土地按照权属关系和宗地逐个填报;
⏹北京地区无证共用宗地由院房地产所填报;
⏹各单位有自己土地证的土地和无证的自用土地由研究所填报;
⏹与院外单位共用宗地的,只填报院内部分面积;
⏹在清理基础上,院房地产所将公告由院集中填报的土地清单;
房产:
⏹逐栋清理、填报
⏹全面弄清:
多少栋?
产权证号、单栋面积、会议室面积、计算机房面积、位置、价值、出租情况、抵押担保情况、已使用未竣工验收的房产情况等
⏹院(行政管理局)集中持有证书的房产,按照谁入固定资产帐谁清理、谁填报的原则进行;
⏹帐证一致的,由产权单位填报;
⏹共用的无证帐外房产,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由共用单位协商填报;
⏹其它未入帐也无证的房产,由使用单位清理、上报;
⏹在清理基础上,院房地产所将公告由院集中填报的房产清单;
⏹按照房改政策规定,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个人并办理了个人产权证的房屋,不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减少固定资产价值或按照比例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
资产清查时做减少处理或直接调减清查前账面值。
⏹严格按照本次资产清查中房屋及构筑物卡片填报要求,实地丈量并上报计算机房面积、会议室面积、车库面积、配电房面积。
⏹各单位要对最近几年竣工的验收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查清是否按规定移交、入帐管理?
⏹如实反映出租出借情况(部分出租出借的按照比例计算面积)
⏹因我院较多房地产集中持有,院房地产管理所、各分院等要积极协调、做好房地产的清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
(2)标本、陈列品的清理
⏹对已经入帐的应固定资产清理程序进行清查;
⏹对大量只有实物、没有价值量的标本、陈列品,也要进行清查,并分类、汇总填报填报固定资产卡片,不填金额;对价值量明显较低的标本、陈列品可以汇总填报卡片,不填金额。
(3)图书的清查
⏹按照资产管理的规定,对纳入图书馆管理图书等记入固定资产管理,为本次清理的范围;
⏹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图书等需要录入固定资产卡片,按国标分类(见“工作手册
(2)318页)填报或逐本填报。
6.填写固定资产卡片
⏹按照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全部固定资产必须填写固定资产卡片
⏹通过固定资产卡片生成固定资产基础表
⏹卡片的填报可通过EXCEL导入相关基础信息
⏹院ARP系统中信息不完整、不正确的必须先行更正,补充完整,再导入,如资产国标代码必须填写末级准确代码等。
7.固定资产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提供:
固定资产盘点表(包括盘盈的数量、金额等);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盘盈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市场价等);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的需中介评估,并出具报告。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单项金额较大或重要的要逐项做出专项说明);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单位内部有关审批文件等。
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
单位内部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需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部门或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材料;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举例说明);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被盗的应提供:
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单位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理赔情况说明。
(九)无形资产的清查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实质上的各项无形资产。
按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研究产生的成果、专利的支出不资本化,直接作为费用核销,有关成果、专利可以清查,但不需要作价上报,不能做盘盈处理。
只是在资产转让、投资时按照评估价值入帐,并转为投资管理。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由科技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
B.核实无形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资料。
C.根据上述情况,完成“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的编制。
4.无形资产清查损溢应提供的证据
事业单位清查出的无形资产损失,依据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认定为损失。
(十)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清查的要点(财清事基10、11、12、13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款项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预收账款(合同预收款)由科技部门牵头,财务部门等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
B.有关款项应该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C.查明暂存各明细项目的挂账原因,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需要自行调整的情况,并作相应记录。
D.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清查明细表”的编制。
4.对主要负债项目清查损溢应提供以下证据:
1、债权人已经宣告破产、注销工商登记、吊销执照或者政府责令关闭的,不需支付的款项,应当取得有关法律文件证明资料,作为财产收益申报;
2、债权人已经宣告失踪、死亡,不需支付的款项,应当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财产收益申报;
3、未入账的负债,单位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及会计凭证,并提供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十一)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清查
(财清事基14表)
1.清查内容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应缴财政专户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
由财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A.填写“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明细表”,并与应账表核对相符。
B.检查各款项的收款收据及上缴财政的一般缴款书,根据上级机关下达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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