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采购合同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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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采购合同模版
XXX公司
采购合同
签约地点:
山西太原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年月日
“XXX公司”在商业活动各方面坚持诚实、诚信、公平的原则,并希望在商业交往中其商业伙伴也都遵循以上原则。
任何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支付、索取和接受贿赂均是不可接受的。
与“XXX公司”有业务往来者在与“XXX公司”、为“XXX公司”或代表“XXX公司”进行交易时遵守《XXX公司商业原则》和《XXX公司行为准则》,如果您发现任何“XXX公司”或其雇员有违反《XXX公司商业原则》的行为,则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告知“XXX公司”:
举报邮箱:
XXX公司合规经理:
“XXX公司”会对您及您所举报的情况严格保密,如经查属实,则“XXX公司”将退还您的损失并给与一定数额的奖励。
采购合同
本协议由下述双方订立:
甲方:
XXX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协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下协议:
1、本协议确定“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方式和基本条款,包括价格,质量标准,服务要求。
具体操作方法和服务内容要求,以双方指定人员同时确认为准。
2、合同是指包含
(一)协议、
(二)合同一般条款和条件、(三)采购内容、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及送货时间要求、(四)保密要求、(五)合同附件、(六)付款方式、(七)其他在内的全部有效部分,这些部分都是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
工作是指所有由“乙方”根据合同规定、良好行业惯例及相关法规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3、合同的有效期为以下第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内。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3]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一次性采购,本次采购行为完成后,双方如需再次采购需另行签订采购合同。
4、适用范围:
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应货物或服务时,双方的权利义务适用本合同约定。
本合同签订不代表“甲方”必须向“乙方”采购相应货物或服务。
5、合同终止:
在不损害到“甲方”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双方明确同意一旦发生下述任何情况“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乙方”进行清算、或在其注册地法律下遭遇其他类似的行为或事件;或如果“甲方”有理由怀疑“乙方”存在或可能存在丧失继续履行其责任的能力;或如果“乙方”有重大过失或违反了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
6、主体关系:
如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题,乙方保证其内部已就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款项的支付及分配达成协议,并均认可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付款方式等内容,甲方不再具有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任何义务,如因乙方主体间的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各乙方连带赔偿。
(二)合同一般条款和条件
《采购一般性条款与条件》参见附录一,《采购一般性条款与条件》为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文中未规定的内容适应《采购一般性条款与条件》规定,若《采购一般性条款与条件》与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合同正文所述为准。
(三)采购内容、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及送货时间要求(详见附录三)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2
3
4
上述费用中包含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除此价格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的其它任何费用支出。
1、时间要求:
1.1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或订单)后日内按照甲方要求的送货方式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址,否则应承担因逾期送达货物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1.2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或订单)后日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要求,完成该合同项下的服务,否则应承担因逾期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送货地点为以下第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送货/服务地点为:
甲方书面(含电子邮件)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可以订单规定为准)。
[2]送货/服务地点为:
。
(四)保密要求
“乙方”应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赔偿由于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的损失;
1、“乙方”承认“甲方”提供给的任何资料、数据和其他通讯文件是“甲方”的资产,并兹承诺对所有这些资料、数据和其他通讯文件严加保密,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的允许时不向任何人透漏。
这一承诺即使本合同终止也是继续有效的。
2、所有“甲方”提供给的任何资料、数据和其他通讯文件仍为“甲方”的资产。
3、在执行本合同期间由“乙方”为“甲方”做出的所有记录、文件或资料的所有权、版权和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应为“甲方”所有。
(五)合同附件
附录一:
《采购一般性条款与条件》
附录二:
保密声明
附录三:
价格、数量、规格及其他要求
附录四:
供应商资质文件
其他附录: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的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1]支票[2]现金[3]电汇[4]汇票
乙方必须在合同中列明其单位全称、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税号。
否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款延付,甲方不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付款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2.1一次性交货的,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给乙方。
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剩余%给乙方。
乙方需提供:
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税率为%,发票类型)。
2.2分期分批交货的,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给乙方。
每期每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当批货款%给乙方。
甲方在全部货物收齐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所有余款。
乙方需提供:
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税率为%,发票类型)。
2.3有异议期限的产品,应扣除占合同总额%的保留款作为质保金,待异议期满无质量缺陷发生时再支付。
3、当“XXX公司”将合同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后视为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
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七)其他
1.本合同所言“损失”均包含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约定传真号码接收的合同原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附件。
(以下无正文内容)
【签署页】
甲方:
XXX公司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录一:
采购一般性条款与条件
适用于所有供货方(“供货方”)与XXX公司(“采购方”)订立的供应合同。
1.适用条款
1.1供货方与采购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受以下采购条款与条件(以下简称“本条款”)之调整。
1.2供货方的任何相抵触的条款与条件在此明确地予以排除。
1.3无条件接受货物或服务(以下统称为“货物/服务”)或采购方付款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认为是对供货方条款与条件的接受。
1.4本条款应一并适用所有将来与供货方发生的交易。
2.订货
2.1所有交付合同(订货单和确认)以及发货单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货单以及发货单亦可以文本形式发送(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络电子数据交换)
2.2合同订立后的任何口头协议或任何附属协议应取得采购方书面确认。
2.3供货方的报价单/费用预估应具有约束力并且免费提供。
2.4针对建造和设计,采购方可以要求对货物/服务作合理变更。
该等变更,特别是涉及增加或减少费用以及交付日期的,应当由双方共同予以合理规定。
2.5若供货方在定单日后二周内仍未能接收该个别定单,采购方有权取消该定单。
2.6若本条款被纳入一份框架协议中,只要供货方并未立即且以合理理由提出反对,则基于该项框架协议所订之单项合同亦应成立;应按照相关发货单内所述日期发货。
3.价格、支付
3.1除特别约定外,所有价格应为“完税后交货”(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术语DDP)包括包装费用。
若供货方承诺安装或装配,除非另有相反的书面协议,其应承担所有必须的额外费用。
3.2除非另有约定,采购方应当在供货方要求其付款日后六十天内、并在收到正式发票及收取货物/服务之后,支付款项。
支付任何款项前须经发票确认。
3.3若货物和服务的提前交付(以下简称“寄存”)被接受,任何付款请求不应早于约定的付款日时(若有疑问,不应早于约定的交付日期)。
就额外费用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尤其是涉及仓储费用的,应当予以保留。
4.交付及交付日期、延迟交付、罚金
4.1任何约定的交付日期以及条款应具有约束力。
准时交付应以货物于约定的或采购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履行地)由采购方接收为准。
若无相反约定,交付应以“完税后交货”(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术语DDP)进行。
在其他所有情况下,供货方应当与采购方的承运人配合交货。
4.2除非采购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不允许部分交付和提前交付。
4.3无保留地接受延迟交付不应被视为采购方放弃任何其因延迟交付而提出索赔的权利。
4.4若未能按约定日期交付,应适用法定条款。
若供货方遇见其将遭受不能按时交付或不能以约定质量交付的情况,其应立即通知采购方,并告知理由。
此外,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该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自延迟交付周始每周支付延迟交付货物/服务价款0.5%,但最高不超过订单总价的5%。
违约赔偿金应可抵销任何由延迟交付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
4.5直至采购方或其代理商在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接收货物/服务,供货方应承担履行风险。
4.6供货方应保证对待发货物进行彻底检验以确保其无瑕疵交付。
对待收货物的检验仅就外部可见瑕疵和/或种类或数量偏差方面进行。
若通常业务运作中一旦判定存有瑕疵采购方将就此立即做出通知。
在此情况下,供货方放弃对延迟通知的异议权。
4.7根据合同项下货物/服务的原定用途,采购方有权不受限制地、不可撤销地并在集团内可自由转让地使用任何在交付范围内的软件,包括任何所涉文件。
并且无须任何明确同意,其有权安全复制该等文件。
4.8如必须并经采购方要求,双方将同意建立一处寄存仓库。
5.保密
5.1采购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但凡不能为公众确然获知的,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该资料仍是采购方专有财产,仅提供给履行合同必要的供货方公司员工,并且该员工有保密义务。
除交付给采购方外,未取得采购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该等资料不得被复制或作商业用途使用。
经采购方索要,所有采购方原创的资料,不论种类与形式,应予以立即且完整地返还采购方,或根据书面声明而被销毁。
5.2采购方保留对该等资料的全部权利(包括版权和知识产权申请权)。
只要采购方已经从第三方处获取该等资料,则本保留杈利同样适用于第三方以保护其利益。
5.3供货方不得自行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交付任何基于采购方的文件、图纸、模型以及类似资料及其复本,或基于采购方保密规则,或依靠采购方设备或复本而生产的产品。
本条款亦相应适用于印制定单。
5.4合同各方将仅在提前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为宣传目的使用其业务关系。
6.发明、工业产权
6.1供货方在此授予采购方对于供货方任何可以被保护的、或货物/服务是基于其的、或包含在此内的、或在合同关系中开发过程期间而产生的专有技术及发明之免费的、可转让的使用权,并不受地域或时间的限制。
供货方应在组织上保证履行其授予使用权的义务。
6.2供货方了解采购方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被使用。
供货方保证其将立即通知采购方任何涉及货物/服务的、公开及未公开的、拥有的及被授权的工业产权以及专利申请的使用。
7.包装、交货通知单、发票、货物原产地
7.1货物应按照采购方包装手册的规定进行包装。
7.2采购方应就每次托运被提供一份交货通知单以及单独的发票。
其中必须包括供货方编号、订单和/或发货单和购买协议的日期及编号、数量及物料编码、交货通知单的日期及编码、分别列明毛重及净重、采购方的附加资料(例如:
卸货地点)及约定单位价格。
每次托运须附随包含货物目录清单及订单号的装箱单。
7.3如果单张发票对应几份不同的订单,则7.2项下所述资料应按每个订单分列。
发票可仅对应交货通知单。
7.4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原产地证明(货物的优先证明或货物的原产地证明书)。
无需事先要求,采购方应被立即告知任何原产地变动。
供货方应向采购方赔偿所有由于货物原产地的失实、不完整或不正确陈述或文件所造成的损失。
8.不可抗力
在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罢工或停工、非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运营中断、暴动、政府官方行为及其他不可避免的事件时,且若该等事件导致其需求的实质减少并持续相当长的时间,除采购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外,采购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地撤销合同。
9.瑕疵责任
9.1供货方提供给采购方的货物/服务不应存在所有权上的瑕疵及缺陷。
进而,货物/服务应具有约定的属性且应符合原定用途。
除非以下另有约定,关于质量及所有权瑕疵的法定条款应予适用。
9.2采购方可选择随后强制履行的方式。
9.3若供货方在采购方限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就该瑕疵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亲自或委托第三方实施补救措施,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若采购方由于特殊紧急事件,尤其在为抵御迫切的危险和/或实质损害的情况下,未能通知供货方该瑕疵和该迫切的损害并设定时间限制,其有权不设时间限制地采取补救措施。
9.4保证期届满日应为最终客户将该等货物最终投入使用之日12个月后,但最迟不得超过该等货物交付采购方后24个月。
9.5在保证期限内修理或调换的零部件,其保证期限应自后续履行完成后重新计算。
9.6供货方应承担采购方遭受的由于货物/服务的瑕疵交付而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费用,特别是超过常规范围的手续费、交通费、劳务费、物料费、安装及修改费用、待收货物检查费用以及根据法定和/或约定的义务采购方须为其消费者承担的费用。
9.7若所有权存在瑕疵,尤其是在侵犯第三方工业产权的情况下,供货方应保证采购方及其客户免于遭受第三方的所有索赔,并应赔偿采购方遭受的因涉及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必要及合理的法律抗辩而引起的所有损失。
9.8若采购方由于供货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存在的瑕疵而召回由其制造和/或销售的任何产品,或如若采购方的报酬被降低或遭受其它索赔,采购方保留向供货方追索的权利。
10.其他义务
10.1若采购方遭受产品责任的索赔,供货方应在其货物/服务的瑕疵所引起的损害范围内赔偿采购方。
然而,涉及侵权责任时,该条款仅适用于供货方存在过错的情况。
10.2供货方承诺:
投保并证明扩展产品责任下的损害以及任何召回行动的费用已在公众责任保险的范围之内;该保险应由一个采购方接受的承保方承保。
每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扩展产品责任及召回费用的保额应不应少于五百万欧元或等值人民币。
10.3供货方应在其根据法律和/或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范围内,对采购方就损害采取的补救措施(例如:
召回行动)承担赔偿责任。
11.第三方工业产权
11.1供货方保证合同项下对货物/服务的使用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工业产权的冲突。
11.2但凡供货方侵犯工业产权并其存有过失的情况,其应保证采购方免受第三方在法庭内外针对其所提出的所有主张,包括补偿采购方发生的、由于侵犯工业产权而进行的必要及合理的法律抗辩而导致的所有损失。
11.3此外,合同各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关于任何侵权风险及被提起的侵权诉讼,且应提供给对方共同对抗相应的索赔的机会。
12.转让和抵消
12.1供货方不得在未经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转让其对采购方的索赔,亦不得允许第三方取得上述索赔(对事先书面批准的请求将不会受到不合理的拒绝)。
12.2采购方可根据其反诉保留或抵销其应付款。
13.所有权保留
13.1供货方一方对所有权保留的任何延伸或宽展应由独立的明确协议约定方为有效。
13.2采购方提供的任何物料仍应为其所有,并仅为原定用途使用。
对物料的任何加工及零部件的装配须以采购方的名义进行。
采购方对使用其物料及零部件制造的产品应按照其提供的物料的价值占整个产品价值的比例共同享有所有权,供货方应为其保留该等份额。
14.质量及文档
14.1供货方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高端科技标准、安全规定以及约定的技术规范。
为此供货方应建立一套适当的质量管理机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14.2供货方应在其质量文档中记录所有产品、何时、以何种方式及由谁进行的以确保产品无缺陷的质量检验。
该记录应从采购方最后一次向市场投放最终产品起被保留15年,并在需要时提供给采购方。
如果供货方能排除产品使用中对生命和健康的任何危险,则其有权缩短该保留期限。
供货方应要求分供货方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履行同等范围的义务。
14.3涉及质量及文档的进一步问题请参照条款2.7执行。
15安全及环境保护
15.1所有包装应可轻易拆分并回收,避免复式包装并应使用可自然再生材料。
供货方需提供与产品及材料有关的信息。
15.2任何在采购方处履行本合同的人员应遵守适用的安全及环境保护规定。
采购方对任何上述人员发生的事故责任免责,除非该些事故责任是由于采购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故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疏忽造成的。
15.3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安全与环境保护问题参照条款2.7执行。
16.零部件更换及有效性
如未有相反约定,供货方应有义务在合理情况下,在正常的技术使用期限内,提供零部件更换,但此期间应不短于最后一批货物/服务交付后15年。
17.总结性条款
17.1本条款以英文及中文书就。
如两种语言文本存有歧义,则以英文文本为准。
17.2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以本条款为基础的合同关系引起的的争议,包括其成立、生效或终止,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依据“CIETAC”的仲裁规则做出裁定并生效。
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用语为英文。
17.3供货方与采购方的合同关系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他性地管辖及解释,并排除冲突法原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
17.4若合同一方中止付款或其资产在庭上或庭下进入破产程序或重组程序,另一方有权撤销合同中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
17.5若本条款或其他已达成的协议的任何约定已经或变为无效,该无效将不会影响本条款其他约定的有效性。
合同各方承诺将以最接近并能反应失效条款的经济目的的有效条款替代该失效条款。
附录二:
保密声明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
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XX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甲方:
乙方:
XXX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录三:
价格、数量、规格及其他要求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2
3
4
5
附录四:
供应商资质文件:
可粘贴: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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