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处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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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处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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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处理管理办法
岩溶处理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岩溶处理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明确勘察设计、现场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保障岩溶处理效果,确保车站及隧道在施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相关项目的岩溶处理工程。
建设负责建设管理的其它工程项目的岩溶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各单位职责
第三条[勘察单位职责]
1.指导、配合施工单位补勘工作。
2.参加五方会议,负责落实勘察交底,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参与讨论研究岩溶处理方案、参与岩溶验收。
第四条[设计单位职责]
1.指导、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岩溶处理,依据地质勘探资料制定岩溶处理措施,并提供施工图纸。
2.对岩溶区岩溶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核实、掌握岩溶处理措施。
3.全面跟踪试验段的注浆配比及岩溶处理后的取芯试验数据,并参照试验段取得的经验数据进行岩溶处理施工图设计。
4.参加五方会议,参与勘察交底,负责落实设计交底和对图纸审查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参与讨论研究岩溶处理方案、参与岩溶验收。
5.配置现场配合组人员,满足施工现场设计配合要求。
第五条[监理单位职责]
1.审批岩溶处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建立材料、设备进场见证台帐;
3.安排现场旁站监理工程师全过程监督岩溶处理工程实施,并做好旁站记录。
4.对岩溶处理后的取芯芯样进行见证送检。
6.组织召开五方会议,参与勘察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参与讨论研究岩溶处理方案、组织岩溶验收。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
1.根据设计单位意见开展试验段施工,并及时将试验数据反馈给勘察设计单位。
2.根据施工图、试验段施工经验和参数编制岩溶处理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组织专家评审,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组织施工,报建设单位备案。
3.按规范及施工图要求进行岩溶钻孔补勘,出具完整有效的岩溶补充勘察成果(包括实际地质柱状图和溶洞包络图等)。
4.做好施工过程记录,按时完善内业资料,提供审核用的相关记录、材料单据、发票、注浆量记录等原始凭证。
5.参加五方会议,参与勘察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组织讨论研究岩溶处理方案、参与岩溶验收。
6.完成岩溶处理的检测工作,若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汇报,并根据五方会议要求开展下一步施工处理,直至岩溶处理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章岩溶处理流程
第七条[试验段施工]
1.岩溶处理前应进行试验段施工,取得成功施工参数后方可进行大范围施工。
2.试验段施工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岩溶专项勘察报告、岩溶处理原则、岩溶处理试验段施工图纸和勘察设计交底等,并提出试验段用施工方法、施工参数。
3.试验段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试验段施工专项方案,试验段施工完成后应编制施工总结报告并经五方会议审查通过。
第八条[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大规模施工前应根据岩溶专项勘察报告、岩溶处理原则、岩溶处理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和试验段施工记录等资料,结合相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岩溶处理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地面及周边建(构)筑物的监测方案,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施工方案审批]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施工方案予以审批。
2.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认可的专家对监理单位审批后的岩溶处理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报监理单位审批,再次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条[材料及设备进场]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审查并再次报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时需按现行广东省资料统一用表向监理单位报审。
2.监理单位须对承包商申报进场的人员、设备、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根据建设管理程序上报建设单位审查。
3.各项材料使用前应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出库应完善进出库台账、领用计录等原始资料备查。
4.计量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标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布孔编号]
1.施工单位应按照图纸和专项方案的要求在现场放点布孔。
2.施工单位应对现场钻孔进行编号,编号需合理有序、便于识别,并有利于后续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钻孔取芯]
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和集团颁布的相关地下管线保护管理办法组织现场作业,探明岩溶处理范围周边管线情况,按要求填报管线附近作业令。
2.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进行钻孔、取芯,相关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归档备查。
3.钻孔取芯过程中监理单位需全程旁站,并在钻孔施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业主代表不定期对钻孔取芯的过程及资料进行抽查。
5.施工单位收到勘察报告后,应及时补勘,施工补充勘察与设计察报告差别较大时,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由监理单位组织原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实际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核实、确认,并由原勘察单位出具正式书面意见。
第十三条[岩溶处理]
1.岩溶处理应严格按专家审查并经监理单位再次审批后的专项方案施工,若工艺工法更换,应重新编制专项方案,重新进行专家评审及审批。
2.岩溶处理应结合地层情况确定浆液配比和注浆压力,施工现场应设置配合比标识牌和施工参数牌。
3.每台注浆设备应配备流量计、压力表等设备,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标定,使用期间应按期进行复核标定,监理单位负责进场验收并定期检查。
4.注浆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需全程旁站,并在钻孔和注浆施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非当天资料或数据不真实资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
关键工序和反应工程量的设备读数监理单位应每工班按序号填写旁站记录并留置影像资料。
5.施工单位在注浆过程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汇报。
第十四条[岩溶处理检测]
1.施工单位应委托建设单位认可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按设计图纸检验频次进行岩溶处理效果的检测,若设计图纸无要求时,按下列原则检测:
1)注浆效果强度评定应注重注浆前后试验数据比较,检验性钻孔不应小于注浆孔总数的5%,且不小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岩溶地基应适当增加检测点数;
2)充填加固要求每个溶洞检测不少于1次,钻孔布置宜距离充填注浆孔2~3m;
3)注浆效果渗透性评定的压水检查,其试验点数量不少于注浆孔数的2%且单体工程不少于3个点并满足设计要求。
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对受检查的溶洞加固区进行注浆补强施工,并加倍检测。
2.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注浆加固检查方法与检测标准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设计图纸无要求时采用下列标准:
1)注浆工程验收检测应选择布置在有代表性地段和薄弱部位,且应在注浆结束后28d进行;
2)土洞填充采用随机原位标贯试验,标贯击数应不小于10击;
3)溶洞注浆填充物采用随机钻孔抽芯法,做抗压试验,要求无侧限抗压强度≥0.2MPa;
4)注浆后溶洞加固处理后兼做止水帷幕质量检查孔压水试验透水率应不大于5×10-5cm/s,合格率应达85%以上,其余不合格孔段的透水率最大值应不超过7.5×10-5cm/s,且不集中;
5)不满足上述检查标准时,应对受检查的溶洞加固区进行灌浆补强施工,应加倍检测。
3.若检测结果达到设计要求,则代表岩溶处理结束,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若检测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则需重新进行岩溶处理,直至加倍检测结果达标。
第十五条[五方会议]
1.五方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2.五方会议的召开主要目的为解决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相关问题。
3.五方会议议定的事项由监理单位出具会议纪要印发执行。
第十六条[工程计量及变更]岩溶处理计量计价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变更合同有约定的执行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按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施工图设计范围的岩溶处理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规范进行计量,施工图设计工程量和实际施工工程量的差异不能作为工程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第十七条[首件验收]岩溶施工实行样板引路,首件工程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验收合格后,应按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首件验收。
第十八条[验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分部工程划分原则,岩溶处理工程按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根据集团《土建及常规设备安装装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并通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具体要求如下: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岩溶处理钻孔施工记录表
2.岩溶处理注浆施工记录表
3.岩溶处理砂浆填充施工记录表
4.岩溶注浆监理工程师签证单
5.岩溶处理工程量确认签证单
6.岩溶处理工程量统计台账
附件1
岩溶处理钻孔施工记录表
子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岩溶编号
对应详勘
钻孔号
对应补勘
钻孔号
钻孔编号
设计孔深
孔口标高
设计孔深
日期
班次
回次钻进
岩溶类型及孔内情况
洞顶
标高(米)
洞底标高(米)
土层/岩性描述
备注
自时分始(分)
本次进尺(米)
累计进尺(米)
自检
意见:
记录:
班组长:
质检工程师: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日期:
附件2
岩溶处理注浆施工记录表
子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溶洞编号
对应详勘、补勘孔号
注浆孔号
孔深(m)
袖阀管长(m)
流量计型号
流量计有效期
流量计检验情况
浆液种类
浆液配比
比重抽检情况
注浆前流量计抄表数(m3)
注浆后流量计抄表数(m3)
实际注浆量(m3)
注浆过程记录
每提一次管记录
注浆管深度(m)
注浆开始时间(时分)
注浆终止时间
(时分)
注浆压力(Mpa)
注浆稳压时间(分)
1
2
3
4
5
6
7
自检意见
记录:
班组长:
质检工程师:
日期:
监理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日期:
附件3
子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溶洞编号
对应详勘察、补勘孔号
填充孔号
孔深(m)
填充物
填
充
过
程
记
录
填充开始时间(时分)
填充终止时间(时分)
填充量(m3)
累计填充量(m3)
自检意见
记录:
班组长:
质检工程师:
日期:
监理签字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日期:
岩溶处理填充施工记录表
附件4
岩溶注浆监理工程师工程量记录表
(每处溶洞每天须签一次)
子单位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液浆配合比
双液浆配合比
注浆孔号
注浆管长(m)
单液浆量(m3)
双液浆量
(m3)
水泥消耗(KG)
水玻璃
(KG)
小计
填表人:
(签字)承包商项目经理: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意见:
经审核,根据现场施工记录(或其他)签证原因及签证时间,工程量审核情况为,(其他审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5
岩溶处理工程量确认单
(每处溶洞处理完工后签一次)
子单位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溶洞编号
对应详勘、补勘钻孔号
单液浆配合比
双液浆配合比
钻孔总量
(孔)
钻孔总长(m)
单液浆量(m3)
双液浆量
(m3)
砂浆回填
(m3)
(其他)
填表人:
(签字)承包商项目经理: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勘察设计单位意见:
勘察负责人:
(签字、盖公章)设计负责人: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6
岩溶处理工程量统计台账
子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里程
/部位
溶洞
编号
钻孔总量
(孔)
钻孔总长(m)
处理方式(水泥浆/双液浆/砂浆回填等)
注浆(回填)量(m3)
处理
开始时间
处理
结束时间
检测
结果
图纸
设计量
施工
预估量
实际
施工量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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