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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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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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一:
深圳市房产租赁合同范本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路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
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取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它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2、3、□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篇二:
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电子版)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
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
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
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
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
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屋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的当
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2、3、□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2、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
篇三: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空白)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
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月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口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
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
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2、3、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2、
第十条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
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
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口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售)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不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
篇四: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付家私:
)
第二条:
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
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
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币万仟佰拾元整,签订合同时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万仟佰拾元整。
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
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币万仟佰拾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日前交纳房租。
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络费、煤气费、电
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
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不得借
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
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
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
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
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
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
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设施。
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
解除。
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
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
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五: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个人
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受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提供出租人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出租屋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的,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均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六)房屋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
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
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
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
(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月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口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
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
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
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篇六: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办公)
合同登记(备案)号:
(S)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受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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