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艺术照明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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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照明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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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照明设计
环境艺术照明设计
视觉是人类认识外界事物的主要渠道之一,而光是提供视觉的基本条件。
光照条件的好坏,会感知未来的好与坏,不仅直接影响到人们正常生活的方便与否,从而给人类带来美好的光明;而且从环境艺术设计的角度来看,光的没计布置是决定空间环境优劣的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
环境艺术光设计的作用一是要科学地提供适量的:
光照度,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二是通过光的合理、艺术的设计;三是采用高科技LED手段,达到节能、节电、环保、绿色、协同环境设计的其他种种手段,创造我们所需要的气氛和意境。
1人与光环境
对于人的视觉来说,光的基本作用就是提供光照度。
光的质量,包括照度高低、冷暖、方向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人的生理反应及人的心理感情。
譬如,明亮给人以兴奋、喜悦,黑暗使人恐惧、灰心丧气,冷光给人寒冷、凉爽的感觉,暖光则常让人有炎热、温暖的体验。
这些体验不仅仅是心理上的,有时会反应在生理上。
平面光、侧面光、顶光等,不同方向的光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理解事物,可以加强或减弱物体的体积感,强调或柔和物体的表面质感,甚至有的人利用光的方向来反映人的性格。
如摄影师会用底光的照射来表现一个狠毒、奸诈的反面人物,用正侧面柔光来表现一个温柔、善良的少女。
如何充分利用这些光现象达到我们所希望的目的,以及如何去研究、发现这些现象和规律,这就是环境设计师所需要做的工作之一。
光使我们可以看到物体,看清物体,并且可以区分出不同物体。
当然,这不仅要有足够的光照度,还要受到亮度、对比度、眩光、漫射光、颜色等因素的影响。
亮度,或称明度,是指一个物体表面反射光的能量多少。
一个物体的明度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所提供光的多少,二是其表面色彩的深浅和质地。
即使各表面都处于同等光量的照度之下,一个光亮的浅色表面比一个深暗的无光表面或粗糙的表面能反射更多的光线。
一般情况下,随着物体明度的提高,我们便越容易看清物体,但是亮度超过·—定极限后,光的辐射会损伤人的眼睛,反之,亮度过低,物体在视觉中会模糊不清,甚至不能看见。
所以,空间中光的亮度也是随着功能要求而决定的。
要能够辨认出一个物体的形状、式样和质地,一定程度的对比是必需的。
一个白色的物体在深色的背景下要比在浅色的背景下容易辨认得多。
对比程度的掌握也是影响辨认物体的要点,一般来说,对比较小的情况下,眼睛更能看清细节,对比过大,眼睛就无法看清更多的细节。
所以,光线的强弱布置和对比是根据整体空间需要来决定的,不同功能要求的空间有不同的光设计。
譬如,图书馆的光线一般应比较柔和,室内不需要有过强或过弱的光线,空间周围也应避免有对比强烈的图形和物体,以防止人的视觉被干扰。
也就是说,在图书馆这样的空间里,应减少环境中过多的视觉信息,以免分散注意力。
而商业空间招揽顾客的功能却需要一个引人注目,有更多视觉信息的光环境。
由于室内提供的光源的种类不同,布置方式不一样,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光,如直射光、漫射光、眩光等等。
所谓眩光是视野内有亮度极高的物体或有强烈的亮度对比,而引起不舒适或造成视觉能力降低的现象,是影响人们观看的不利因素,如强烈的太阳光和晚上的汽车灯光直射眼睛等。
眩光的产生与光线的投射方向和光的对比有关,因此,如何来避免眩光,就需要我们采用各种手段,如降低对比度,调整灯具位置,用灯罩改变灯光的投射方向等。
建筑师与设计师对空间进行艺术的处理,以符合人的心理要求,光是设计师们常用的艺术手段之一。
光对表现物体的体积、空间、质感、色感以及空间的导向和尺度等方面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光在空间造型中起着独特的、其他要素所不可代替的作用。
它能修饰形与色,使本来简单的造型变得丰富,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人们对于形与色的视觉感受。
它同时还能为空间带来生命力、创造环境气氛等。
光可以表现物体形的特征,同一个物体,采用不同方向的光照射,可以强调或减弱它的体积感和空间感,甚至将三维的物体表现平面化。
建筑中一些材料的使用,质感的对比和表现,也都不能离开光的作用。
光可以将金属的坚硬和光滑,以及它的冷漠性格予以精确的表达,也可以将丝绸的柔软细腻和棉麻织物的粗糙纹理和朴素无华的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
通过光源的布置和光的组成方式等的变化,用光造成点、面等不同的效果,来进行空间中光的艺术性的设计,可以创造空间的各种气氛。
柔和、安静的光适合教室、图书馆等空间,变化、闪烁、欢快的光又是舞厅等娱乐空间的必要条件。
热闹、活跃、轻松、宁静、庄严等不同的环境气氛都不能离开光的作用而完成。
2自然采光
光有天然光和人工光之分,在环境设计中,天然光的利用称做采光,而利用现代的光照科技手段来实现我们目的的称做照明。
室内一般以照明为主,但采光也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室外是以天然光为主,但同样离不开人工照明。
利用天然光作为光源是一种节约能源的手段,同时天然光更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
通过窗,可以引进天然光,同时还可以起到另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联系外界,在室外景色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其作用更突出。
天然采光的质量主要是取决于光源、光的强度以及光的方向等。
天然光来自于太阳,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直射光,直射光的方向随季节和时间而有规律的变化,二是整个天空的扩散光,其光线比较稳定和柔和。
两种光线的比例是随天气和太阳的高度而变化,天气越晴,太阳越高,直射光的比例就越高。
天然光的弱点是在光源的控制上不如灯光那样容易,是运动变化的,太阳的升起与落下,都影响直射光的投向。
天气晴阴的变化,也会造成光的强弱变化。
需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太阳的直射光会造成强烈的眩光,导致视觉辨识物体时的困难。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对光的特性和环境进行分析,利用一些手段来发挥自然光的长处,弥补其不足之处。
譬如,直射光是变化、运动的,且直射光能形成明显的阴影,而这常常可以被利用来作为艺术处理的手段,强调和表现建筑的造型、材料的质感,渲染环境的气氛等等。
在设计过程中,对于如何来开设门窗,门窗的大小,门窗的位置,门窗的方向,采用什么样的辅助设施等方面做全面思考,这对最终实现我们主动控制自然光是大有裨益的。
2.1室外环境的自然光利用
每天的日出日落,气候的阴晴变化,造成自然光线的强弱、方向、直射、漫射等各种复杂现象。
自然光的运动和变化是不受人的意志控制的,但是人们却可以利用自然光的变化规律,有意识地加以合理利用,这是室外环境设计一个重要的方面,但也是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
首先应对当地的气候,如晴天与阴雨天的年平均天数,光的强度等等,有比较清楚的了解。
举最典型的例子说,重庆与昆明由于地处的位置不同,海拔的高度不一样,在自然光环境上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昆明每年的日照天数较长,且由于海拔高,太阳光强烈,辐射光经常可以使物体表面升温,而重庆则相反,雾天较多,即使是晴天太阳光的强度也比昆明的要弱。
这些气候的差异对环境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是环境设计中一些设施采用方式的依据。
譬如,阳光强烈的地区,室外的休憩地点应有篷、伞等防护设施,同时,考虑太阳的眩光因素,在设施等的朝向上也应加以考虑。
直射光易形成阴影,建筑物的结构和自然物、树木等形成的阴影变化,往往是奇妙而富于运动变化的,往往可以带来艺术的想像。
一些著名建筑师与设计师对光影有独到的理解和诠释,创造出了一些极有艺术品味的设计。
2.2室内环境的自然光利用
室内环境的自然光利用也是室内设计中的重要内容。
对自然光的控制,常常采用以下手法:
(1)决定窗的大小和位置
窗的开设取决于室内空间的属性是开放性的还是封闭性的,如客厅的窗户可以大些,明快些,相反,卧室就要求封闭些,窗户小些。
一般的窗户都开设在侧面,但有些空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在顶上或侧面的下部,如宾馆的某些休息区、中厅等,可以充分利用顶上的天然光,扩大空间的范围。
1)侧窗:
侧窗是一种构造简单且不受建筑层数限制的采光装置。
当窗间墙比较大时,窗间墙附近的照度就比较低,侧窗的位置提高可以提高远处的照度。
侧窗的采光有较强的方向性,易使物体产生阴影,空间巾物体的布置要考虑这一因素。
侧面光可以很好地表现物体的体积、质感,在许多学习和工作的空间里,最好让光线从左方射入,因为对于大多数习惯用右手的人来说,光线从左方来不至于使光线被操作的手挡住。
如果要提高空间的整体照明度,除了将窗子升大外(窗子的大小往往受建筑外观整体设计的限制),还可以分析和观察太阳光的变化情况,用反射光的方式提高空间的照度。
在光线进入的部位用反射能力较强的材料或色彩,譬如,顶面或侧墙面用白色或浅色,这样可以使空间有较多的反射光,尽量消除光线的死角。
2)天窗:
在有些空间进深大,单靠侧窗难以满足光的照度,同时又具备开设天窗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天窗采光,即通过屋顶开设采光口。
工业建筑的车间和民用建筑的一些大型空间都采用天窗采光方式。
天窗开设的方式较多,且各具特点,可以根据空间的功能要求和环境的具体情况来选择何种方式。
常用的天窗有矩形、M形、锯齿形、横向下沉式、横向非下沉式、天井式、平天窗以及日光斗等。
(2)采用辅助设施
采用辅助设施可以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室内的光照度,二是防止眩光。
眩光的产生是由于直射光造成的,那么阻挡光的直接进入,就可以改变光的性质,使直射光变为扩散光。
由此,我们可以采取的方法有,在窗外装置遮阳隔片(类似百叶窗),调整隔片的角度,就可以改变光的方向。
还可以在窗外设置雨棚,或者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反射板,都能起到调整光源的作用。
另外,也可以用装棱镜玻璃或磨砂玻璃等来使直射光变成漫射性质。
3照明
3.1照明的作用
照明是用灯具来给空间提供光源,除了这个基本功能以外,它还在空间设计中起其他许多作用,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照明的调节作用
在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室内空间是由界面围合而成的,而空间感又是受各界面的形状、色彩、比例、质感等影响的,因而空间感与空间有着一定的区别。
照明也同样在空间中起着相当大的影响作用,它可以调节空间的空间感,也可以调整灯光,以弥补各个界面的缺陷。
如某个顶界面过高或过低,可以采用吊灯或吸顶灯等方法来进行调整,改变视觉的感受。
顶界面过于单调平淡,我们也可以在灯具的布置上合理安排,丰富层次。
顶面与墙面的衔接太生硬,同样可以用灯具来调整,以柔和交接线。
界面的不合适的比例,也可以用灯光的分散、组合、强调、减弱等手法,改变视觉印象。
用灯光还可以突出或者削弱某个地方。
在现代的舞台上,人们常用发光舞台来强调、突出舞台,起到视觉中心的作用。
灯光的调节并不限于对界面的作用,对整个空间同样有着相当的调节作用。
所以,灯光的布置并不仅仅是提供光照的用途,而且照明方式、灯具种类、光的颜色还可以影响空间感。
如直接照明,灯光较强,可以给人明亮、紧凑的感觉;相反,间接照明,光线柔和,光线经墙、顶等反射回来,容易使空间开阔。
暗设的反光灯槽和反光墙面可造成漫射性质的光线,使空间更具有统一感。
因此,通过对照明方式的选择和使用不同的灯具等方法,可以有效地调整空间和空间感。
(2)照明的揭示作用
照明还有各种不同的揭示作用:
1)对材料质感的揭示:
通过对材料表面采用不同方向的灯光投射,可以不同程度地强调或削弱材料的质感。
如用白炽灯从一定角度、方向照射,可以充分表现物体的质感,而用荧光或面光源照射则会减弱物体的质感。
2)对展品体积感的揭示:
调整灯光投射的方向,造成正面光或侧面光,有阴影或无阴影,对于表现一个物体的体积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橱窗的设计中,设计师常用这一手段来表现展品的体积感。
3)对色彩的揭示:
灯光可以忠实地反映材料色彩,也可以强调、夸张、削弱甚至改变某一种色彩的本来面目。
舞台上对人物和环境的色彩变化,往往不是去更换衣装或景物的色彩,而是用各种不同色彩的灯光进行照射,以变换色彩,适应气氛的需要。
(3)空间的再创造
灯光环境的布置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空间,用连系、围合、分隔等手段,以形成空间的层次感。
两个空间的连接、过渡,我们可以用灯光完成。
一个系列空间,同样可以由灯光的合理安排,来把整个系列空间串联在一起。
用灯光照明的手段来围合或分隔空间,不像用隔墙、家具等可以有一个比较实的界限范围。
照明的方式是依靠光的强弱来造成区域差别的,以在空间实质性的区域内再创造空间。
围合与分隔是相对的概念,在一个实体空间内产生了无数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区域,实际上也就等于将空间分隔开来了。
用灯光创造空间内的空间这种手法,在舞厅、餐厅、咖啡厅、宾馆的大堂等空间内的使用是相当普遍的。
(4)强化空间的气氛和特点
灯光有色也有形,它可以渲染气氛。
如舞厅的灯光可以造成空间扑朔迷离,热烈欢快的气氛;教室整齐明亮的日光灯可以使人感觉简洁大方,形成安静明快的气氛;而酒吧微暗,略带暖色的光线,给人一种亲切温馨的情调。
另外,灯具本身的造型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它配合室内的其他装修成分,以及陈设品、艺术品等,一起构成强烈的气氛、特色和风格。
譬如,中国传统的宫灯造型,日本的竹及纸制的灯罩,欧洲古典的水晶灯具造型,都有非常强烈的民族和地方特点,而这些正是室内设计中体现风格特点时不可缺少的要素。
(5)特殊作用
在空间设计中,除了提供光照,改善空间等需要照明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地方需要照明。
例如,紧急通道指示、安全指示、出入口指示等,这些也是设计中必须注意的方面。
3.2光照的种类
由于使用的灯具造型和品种不同,从而使光照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产生的光线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直射光、反射光和漫射光。
1)直射光:
直射光是指光源直接照射到工作面上的光,它的特点是照度大,电能消耗小。
但直射光往往光线比较集中,容易引起眩光,干扰视觉。
为了防止光线直射到我们的眼睛而产生眩光,可以将光源调整到一定的角度,使眼睛避开直射光,或者使用灯罩,这样也可以避免眩光,同时还可以使光集中到工作面上。
在空间中经常用直射光来强调物体的体积,表现质感,或加强某一部分的亮度等。
选用灯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决定灯罩的投射面积。
灯罩有广照型和深照型,广照型的面积范围较大,深照型的光线相对比较集中,如射灯类。
2)反射光:
反射光是利用光亮的镀银反射罩的定向照明,是光线下部受到不透明或半透明的灯罩的阻挡,同时光线的一部分或全部照到墙面或顶面上,然后再反射回来。
这样的光线比较柔和,没有眩光,眼睛不易疲劳。
反射光的光线均匀,因为没有明显的强弱差,所以空间会比较整体统一,空间感觉比较宽敞。
但是,反射光不宜表现物体的体积感和对于某些重点物体的强调。
在空间中反射光常常与直射光配合使用。
3)漫射光:
漫射光是指利用磨砂玻璃灯罩或者乳白灯罩以及其他材料的灯罩、格栅等,使光线形成各种方向的漫射,或者是直射光、反射光混合的光线。
漫射光比较柔和,且艺术效果好,但是漫射光比较平,多用于整体照明,如使用不当,往往会使空间平淡,缺少立体感。
我们可以利用以上所讲的三种不同光线的特点,以及它们的不同性质,在实际设计中,有效地使三种光线配合使用,根据空间的需要分配三种不同的光线,这样可以产生多种照明方式。
3.3照明方式
1)直接照明:
直接照明就是全部灯光或90%以上的灯光直接投射到工作面上。
直接照明的好处是亮度大,光线集中,暴露的日光灯和白炽灯就是属于这一类照明。
直接照明又可以根据灯的种类和灯罩的不同大致分为三种:
广照型、深照型和格栅照明。
广照型的光分布较广,适合教室、会议室等环境里;深照型光线比较集中,相对照度高,一般用于台灯、工作灯,供书写、阅读等用;格栅照明光线中含有部分反射光和折射光,光质比较柔和,比广照型更适宜整体照明。
2)间接照明:
间接照明是90%以上的光线先照射到顶或墙面上,然后再反射到工作面上。
间接照明以反射光为主,特点是光线比较柔和,没有明显的阴影。
通常有两种方法:
一是将不透明的灯罩装在灯的下方,光线射向顶或其他物体后再反射回来;另一种是把灯泡设在灯槽内,光线从平顶反射到室内成间接光线。
3)漫射照明:
灯光射到上下左右的光线大致相同时,其照明便属于这一类。
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光线从灯罩上口射出经平顶反射,两侧从半透明的灯罩扩散,下部从格栅扩散;另一种是用半透明的灯罩把光线全部封闭产生漫射。
这类光线柔和,视感舒适。
4)半直接照明:
半直接照明是60%左右的光线直接照射到被照物体上,其余的光通过漫射或扩散的料、纸等做伞形灯罩都可以达到半直接照明的效果。
半直接照明的特点是光线不刺眼,常用于商场、办公
5)半间接照明:
半间接照明是60%以上的光线先照到墙和顶上,只有少量的光线直接射到被照物上。
半间接照明的特点和方式与半直接照明有类似之处,只是在直接与间接光的量上有所不同。
3.4照明的布局方式和亮度
(1)照明的布局方式
照明布局方式有三种,即基础照明、重点照明、装饰照明。
1)基础照明:
所谓基础照明是指大空间内全面的、基本的照明,也可以叫整体照明,它的特点是光线比较均匀。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学校、工厂、观众厅、会议厅、候机厅等。
但是基础照明并不是绝对的平均分配光源,在大多数情况下,基础照明作为整体处理,然后在一些需要强调突出的地方加以局部照明。
2)重点照明(局部照明):
重点照明主要是指对某些需要突出的区域和对象进行重点投光,使这些区域的光照度大于其他区域,起到使其醒目的作用。
如商店的货架、商品橱窗等,配以重点投光,以强调物品、模特儿等。
除此之外,还有室内的某些重要区域或物体都需要做重点照明处理,如室内的雕塑、绘画、酒吧的吧台等。
重点照明在多数情况下是与基础照明结合运用的。
3)装饰照明:
为了对室内进行装饰处理,增强空间的变化和层次感,制造某种环境气氛,常用装饰照明。
使用装饰吊灯、壁灯、挂灯等一些装饰性、图案性比较强的系列灯具,来加强渲染空间气氛,以更好地表现具有强烈个性的空间。
装饰照明是只以装饰为主要目的的独立照明,一般不但任基础照明和重点照明的任务。
(2)照明的亮度
物体表面被照明的程度,称为光照度,它是每单位面积上通过光的量数,单位是勒克斯(Lx)。
在设计照明时,为了更合理、更科学地使用光线,必须考虑各种场合的光照亮度,光色与气氛的关系,色温与亮度、光色的对比等因素。
由于各个空间的用途和分辨的清晰度要求不一样,选用的室内亮度标准也不同。
4照明设计的原则和内容
4.1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
1)安全性:
安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在首先考虑的位置,电源、线路、开关、灯具的设置都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危险的地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且还要考虑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检修的方便、安全和运行的可靠,防止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
2)适用性:
照明设计应该有利于人们在室内进行生产、工作、学习、休息等活动。
灯具的类型、照明的方式、照度的高低、光色的变化都应与使用要求一致。
照度过高不但浪费能源,还会损坏眼睛,影响视力;照度过低则造成眼睛吃力,或者无法看清物体,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
闪烁不定的灯光可以增加欢快、活泼的气氛,但容易使眼睛疲劳,可以用在舞厅等环境,但不适用于一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经济性:
在照明设计实施中,要符合我国当前电力供应、设备和材料方面的生产水平。
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发挥照明设施的实际效益,降低经济造价、获得较大的照明效果。
4)艺术性:
合理的照明设计可以帮助体现室内的气氛、风格、可以强调室内装修及陈设物的材料质感、纹理美,恰当的投射角度有助于表现物体的体积感、立体感。
因此,照明设计同样需要艺术的处理,需要艺术想像力。
5)统一性:
统一性就是强调一个整体观念。
照明的设计必须要与室内空间的大小、形状、用途和,性质相一致,符合空间的整体要求,而不能孤立地考虑照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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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照明设计的主要内容
(1)决定照度的高低
合适的照度高低是保证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前提。
不同的建筑物、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场所,要求有不同的照度。
即使是同一场所,由于不同部位的功能不同,照度的要求值也是不相同的。
因此,确定照度的标准是照明设计的基础。
关于照度可以参考我国的《民用建筑标准》和《工业企业建筑标准》。
(2)确定灯具的位置
灯具位置的确定要根据人们的活动范围和家具等的位置来定。
如看书、写字的灯光要离开入一定的距离,有合适的角度,不要有眩光等。
而需要突出物体体积、层次以及要表现物体质感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择有利的角度。
阴影在通常的情况下是需要避免的,但是某些场合需要加强物体的体积或者进行一些艺术性处理的时候,则可以利用阴影以达到效果。
(3)确定照明的范围
室内空间的光线分布不是平均的,某些部分亮,某些部分暗,亮和暗的面积大小、比例、强度对比等,是根据人们活动内容、范围、性质等来确定的。
如舞台是剧场等的重要活动区域;为突出它的表演功能,灯光必须要强于其他区域。
某些酒吧的空间,需要的是宁静、祥和的气氛和较小的私密性空间,范围不太大,灯光要紧凑;而机场、车站的候机、候车厅一般需要灯光明亮,光线布置均匀,视线开阔。
确定照明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工作面上的照度分布要均匀:
特别是一些光线要求比较高,如精细物件的加工车间、图书阅览室、教室等的工作面,光线分布要柔和、均匀,不要有过大的强度差异。
2)室内空间的各部分照度分配要适当:
一个良好的空间光环境的照度分配必须合理,光反射比例必须适当。
因为,人的眼睛是运动的,过于大的光强度反差会使眼睛感到疲劳。
在一般场合中,各部分的光照度差异不要太大,以保证眼睛的适应能力。
但是,光的差异又可以引起人的注意,形成空间的某种氛围,在舞厅、酒吧、展厅等空间内又是最有效、最普遍使用的手段。
所以,不同的空间要根据功能等的要求确定其照度分配。
3)发光面的亮度要合理:
亮度高的发光面容易引起眩光,造成人们的不舒适感、眼睛疲劳、可见度降低。
但是,高亮度的光源也可以给人刺激,创造气氛。
譬如,天棚上的点状灯,可以有天空星星的感觉,带来某种气氛。
在教室、办公室、医院等一些场合要避免舷光的产生,而酒吧、舞厅、客厅等空间里可以适当地用高亮度的光源来造成气氛照明。
(4)光色的选择与确定
光也可以形成不同的颜色,与色彩类似。
)I二同的光色在空间中可以给人以不同的感受。
冷、暖、热烈、宁静、欢快等不同的感觉氛围需要用不同的光色进行营造和修饰。
另外,根据天气的冷暖变化,用适当的光色来适应人的心理需要,也是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5)选择灯具的类型
每个空间的功能和性质是不一样的,而灯具的作用和功效也是各不相同的。
因此,要根据室内空间的性质和用途来选择合适的灯具类型。
5灯具的种类与造型、选型
灯具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照明,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而且设计师们还必须注重灯具的装饰作用。
仅达到光在使用上的要求是比较容易的事,只要经过严格的科学测试、分析,然后合理的分配,就可以基本上做到。
但是,如何充分发挥灯具的装饰功能,配合设计的其他手段来准确完全地体现设计意图则是一件艰难的工作。
现代灯具的设计除了考虑它的发光要求和效率等方面外,还要特别注重它的造型。
因此,各种各样的形状、色彩、材质,无疑丰富了装饰所需要的基本元素。
当然,灯具的造型好坏,只是部分地反映它的装饰性,它的装饰任务只有在整个室内装修完成后才能实现。
灯具作为整体装饰设计中的一部分,它必须符合整体的构思、布置,而决不能过于强调灯具自身的装饰性。
譬如,一个会议室或一个教室的照明布置,整个天棚是用横条灯槽非常有序的排列,整体组成一幅很规则的图案,给人一种宁静的秩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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